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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午餐吃得晚,现在不饿。”元风终于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肉,一边看着它的油滴滴落下一边说,“我甚少见女士们这样大方地吃这种油辣的东西。”
“那是精致女性。马斯洛说,人总要先满足了基本需求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的享受,我目前与祖国一样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胃的满足比外表美丽更重要。”
后来我们零星地聊一些话。社交礼仪书上说过,聊天气之类的话题最是安全得体,于是我们真的一直聊天气,北方的三九天南方的梅雨季直到伦敦大雾与美国西部龙卷风。我中学时地理成绩十分好,我猜元风的大概也不差。
那天我吃了很多,迷踪鱼、水煮鱼,夫妻肺片与小龙虾,几乎都是我在吃,元风动得很少,弄得我几乎不好意思。
“你看起来这样瘦,胃口倒还不错。”元风的表情,似乎看我吃比自己吃要有意思得多。
“你是夸我还是损我?”
“当然是夸你,你怎会听不出来?胃口好的女孩子令人心情愉快。”元风微微抿唇,露出酒窝。他看起来并没笑,但眼睛里似有笑意。这男人的表情总是暖昧不明。
最初我们只是两人一起吃顿饭,他便送我回住处。再后来,他渐渐地邀我出来玩,都是一堆友人一起,通常只是大半天时间。每次他到我公司或我所住的地方接我,知我不愿意很多人看见,都将车停得颇远,送我回家时,如果已经十分晚,便送我上楼直到门口,但从来不进屋,其实我也从未邀请他进去坐一坐。
元风究竟想从我这里得到些什么呢?我想,或许他正与我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等我屈服顺从,便是游戏的结束。
一天下午,我接到通知,晚上要与董事长一起去参加一个慈善拍卖酒会,还特别被叮嘱要打扮隆重一点。
我有点发蒙,我们公司有公关组,需要美丽花瓶的场合便直接请专业礼仪人员,这种事从来轮不到我做。
总助解释说,会场里有重要客户,一旦问起近期公司现状,我对情况熟悉,又能掌握信息透露的分寸。
“助理,我以前从未参加过这种活动,不合适的,别的部门也有人选。”
“推三阻四不是你的风格,这也是工作好不好?你不如这样想,这总部里所有的女员工,比你聪明能干的没有你年轻漂亮,比你年轻漂亮的没有你聪明能干,所以你最合适。”
我笑:“助理,你怎么不说,没我年轻漂亮的都比我聪明能干,没我聪明能干的都比我年轻漂亮。”
“咳咳,小沈,你总跟自己过不去。别磨叽了,快去准备。”助理在电话那头笑不可抑。
我只好下班后便匆匆地回家换衣服。衣服倒有现成的,不必用动公司的专用款,某日我脑子发热烧掉大半月的薪水买了一件湖绿色丝质小礼服,压在箱底根本没机会穿,如今总算废物利用。
我不喜欢这种场合,只见一群人穿着戏装戴着假面具演着蹩脚的戏。明明满桌美食,偏偏没有人动筷子,我也只好忍着饿。
想来上次拍下一栋楼的经历,这种场面已经是小巫见大巫了。
一瞥之间竟忍不住叹息,我跟元风的缘份可绝对不止修了十年,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场合也能碰见?
他坐在离台很近的一张桌子旁,又是西装笔挺一丝不乱玉树临风的样子。我匆匆一眼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觉得我看他的时候,他似乎也朝我看了一眼,便疑心有眼睛在注视我,又不能回头确认,有点全身不自在。
其实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我便再也没见着他如今的这副社会精英的样子。
散场时,元风过来打招呼。
我垂下眼,微微欠身致意,没说话,觉得场面有点搞笑。
元风却浅浅一笑:“沈小姐,好久不见。”
我抬头看他,见他笑容柔和,但眼里分明有促狭之意。
我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陈董说:“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我往他身后看一眼,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顿时灿烂如阳光,连女强人气质都立即柔弱了几分。
那红裙极为惹眼,我记起她似乎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
不过元风似乎并没有出面,或者是我只顾看着眼前的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
我突然很不合时宜地想起,红色其实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所以K记M记里总是大片的红,这女子想必有备来来。这样想的时候,我脑子里立时生出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于是翘起嘴角微微笑起来。
我正边窃笑边暗自赞赏自己天才的想像力,突然瞥见已经走远的元风恰好也回头,朝向我的方向微微一笑,于是笑容有点尴尬地僵在嘴角,却见身旁的陈董向元风挥手。
回到家时间还算早,拿出手机短信只有几个字:“今天的装扮不适合你,真老气。”
我气结,终于也第一次回了一条短信给元风:
“要你管!?”
三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我提前一周回S市,主任让我在家里休息一周,不用着急报道。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俞小可正赶了一夜的稿子,准备去睡觉。
我一开门就看到顶着两个大黑眼圈的俞小可,一副颓废的样子,让人惨不忍睹。
“小可……”我叫了她一声,却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
“没见过有人失恋吗?”俞小可将本来就乱的头发揉的更乱了。
“对不起。”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俞小可不会遇见元风,也不会遭遇危险,陷入两难的境地。
“觉得抱歉的话,就请我吃饭吧。”
不管怎么说,总应该要请俞小可一顿的,所以此刻,两个女子就坐在附近的最贵的海鲜自助餐厅里。
对于海鲜,我向来是无所谓的态度,捧着杯子一小勺一小勺的舔着冰凉的哈根达斯,看俞小可吃的一脸满足,倒也是一种享受。
“我要一杯果汁。”俞小可一手油腻,我只能代她去找服务员。
我转过头去,却无意中瞄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夏魏?他到这里做什么,对面坐的那个女人好像有点眼熟。
皱眉想了想,她应该就是于莉了,他们怎么会在一起的?而且还在这里遇见,可真是无巧不成书。
大概是我的眼神比较飘忽,埋头苦吃的俞小可似乎发现对面的人停止了唠叨,抬头疑惑的问,“喂,看什么呢,这么直,看到帅哥啦?”
说着。顺着我地目光扭头看过去。顿时惊叫道。“那不是。那不是……”
不等她叫出后面地话。我轻声地叩着我面前地桌子压低声音道。“别叫!”
到了嘴边地话咽了回去。俞小可扭过头一脸不解地看我。“为什么。你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吗。他怎么还和别地女人一起?”又转过头去看了一眼。“你看你看。还有说有笑地。多可气!我替你去教训他!”
“你别乱来!”我连忙制止我。“他们只是生意上的往来。”
“这样?”俞小可疑惑地看了看我。“那你也不用跟做贼一样啊!”
“既然你不愿意过去,那就陪我逛街吧。”俞小可说完拉着我结账走人。
我连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已经被她拉出了海鲜城。
我苦不堪言,觉得陪俞小姐逛街一场,跟跑一回马拉松没什么区别。
我比俞小可好发打得多,我通常只转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一季穿。
“喂,筠筠,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
“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竟然也不烦。拿粉红色吧,今天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你现在不装嫩,以后就没机会了。”
俞小可又盯着我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又重新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俞小可险些将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我就是喜欢那种款式,没办法。”我无所谓地答,突然想起了什么,怔怔地呆在原地,过了好一阵,自嘲地笑笑,又被俞小可拖着去行军拉练般地挨个服装店巡查。
我接了夏魏的电话。我稍稍心虚地看俞小可一眼,走到安静处才将电话接起。
他说,“筠筠,你在哪儿?干吗呢?”
我说了一个地点,夏魏说了声:“等着我。”就没了下文。
我盯着手机半天,我从来没发现夏魏如此自以为是。
还好俞小可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我好一阵子。
夏魏来的倒是很快,两人沿着湖边一路走下去,其实有种淡雅温和的美。
“我第一次看见你就是在这里,”靠在树荫里的夏魏说,“你跟你舍友们在这里采风。” 我的王子有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