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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晏闷哼一声,就地一跪化出原形,借着体格的变化,四爪扣紧地面死命一挣,从对方口下挣脱开来。接着便从喉咙里发出咕咕的闷吼,双目赤红地反向对方扑咬而去。
俞小可在一边看傻了眼,眼睁睁地看着大变活人、傲娇的少主成了雪白漂亮的萨摩耶。视觉冲击过大,面部肌肉抽搐,嘴都合不上了。
那偷袭者半人半蛇,下半身蛇尾又长又粗,足有两三米,泛着阴光的黑色蛇鳞上,沾染着不知是血是泥的黑块。它一边与萨摩耶近身缠咬在一起,一边将蛇尾凶猛地四下扫动。这下殃及池鱼,被牵连入战局的俞小可不得不惨叫着来回跳窜,感觉自己跟幼时体育课上跳长绳似的。
终于躲避不及,被狠狠扫了个狗啃屎,大半身跌进池塘,满身泥泞。
萨摩耶抽个空翻了个白眼,发出鄙夷的哧声。
俞小可里子面子都丢得差不多,恼羞成怒一边愤懑地想着一边也跟着扑了上去,奋力集中精神牵引灵力。
元风得空再拿眼角瞟了那边一下,蛇妖正被俞小可击中,化出一整只蛇的原型来,愤怒地扭动着身躯发出嘶嘶的怒吼,又被兴晏狠狠咬住了三寸、拼死挣扎着。见他们暂时没什么危险,他极快地把视线转了回来。一看自己这边战局,出声提醒,“往右两步、前一步!”
兴晏依言而行,踏中了草坪边缘元风先前画下的另一缚魔咒阵,金光大泛,当即将他与缠绕于他周围的怨魂们困在其中。
那咒阵只能起一时的阻挠作用,元风没时间再提醒兴晏,迅速地画地为咒,插剑直下,口中念念。
黑影们发出尖锐的嘶鸣,在金光中渐渐消散。受到咒缚影响的兴晏也露出痛苦的神色,再也维持不住地就地一挣化出原形,然而却仍旧默默地忍着,没有做出破坏和踏出咒阵的动作。
最终黑影殆尽,元风收了阵法上前几步,急急将那只萨摩耶拉了出来。
大犬趴伏着低低喘着气,元风单膝跪地给他送了一股灵力进去。
哇咧!!!直觉要被咬的俞小可躲闪不及,只有闭了眼,然而随即只闻到口中传来腥臭的血味,什么东西停在脑后,迟迟未下来。
迟疑地回头,正对一张大开的蛇口,里头咕咕地往外涌着血,蛇头被掠影剑自上而下对穿,犹可见大张的喉咙里黑森森的剑刃。
元风手臂向后一扬,那只巨蛇便脱了剑整个跌落出去,砸到草坪上,扭动了几下,没动静了,血从头颅处汩汩地淌出来。
俞小可松了一口气,感激地看了元风一眼,回身去捞萨摩耶。心里想着小样儿你也摔了吧,还好意思笑老子?又拉又拽地把湿漉漉的对方弄上来,后者眼睛半睁半闭,气息低弱。
“喂?喂没事吧?”俞小可一看像是要挂了,也有些慌,拍着它的狗脸。
迷迷糊糊地睁了眼,褐色的眼睛似乎有些对上焦了。目光涣散地看了一眼,又有些想闭上的样子。
元风剖开蛇妖肚腹,探手进去。哧啦哗啦一阵恶心得俞小可直冒鸡皮疙瘩的声音,取出来的是蛇妖的心脏。
接下来更让林俞小可毛骨悚然的是,兴晏将那血淋淋的一坨心脏抓在手里,接着对着心脏一口咬下,用牙齿撕扯下一小块血肉。
“……”生吃……人、兽……
俞小可就地取材扑池塘边吐去了。
吃了剩下小半心脏的兴晏也似恢复了一些精神,接着便和元风一起去收拾那只蛇妖的尸体。
元风拿走了一些东西,俞小可对解剖不感兴趣,随他们去了。
一行人原路返回,照旧要翻过那道围墙。这次换林美彤趴在墙头,看着兴晏往上攀。
林美彤倒没兴晏那么幼稚,没有趁这机会把先前鄙夷的“哧”字还回去,只是颇有些“风水轮流转,今年到你家”一类幸灾乐祸般的愉悦。
兴晏又是个极其敏感的,上来以后一看他那表情,当即大怒,“人类!你笑什么!”
“谁笑了?”俞小可无辜耸肩。
“你!你大胆!卑贱的人类!”兴晏气道。
第一回听到魔人与人类的种族尊卑论,俞小可那么好的涵养,当即收了笑容,皱眉道,“我们卑贱?你自己也不就是只狗妖么?”
“狗……狗妖?!”兴晏气得脸都绿了,一双漂亮的杏仁眼几乎要瞪成俩只又大又红的杏子,“你!!!竟敢把本座跟那种下贱的魔物相提并论!!!”
他伸手要去抓俞小可,往后一缩退开,接着便贴着墙嗖嗖地滑下去了,站在下面继续那种让他愤怒的表情。
“混账!!”兴晏在上面挣扎着大骂。
俞小可笑得眼线弧度又一次加深。抬头道谢,却对上元风专注、关心的眼神,流淌着一股他无法名之的情感,令她不自觉沉进那深邃的眸中,无法自拔。
气氛又一次陷入了诡异。
对视。
沉默。
暗涛汹涌。
俞小可选择了非常不华丽的——
落荒而逃!
事实上俞小可在转身的那一刻就已经后悔了。
为什么要逃?
为什么在这个人面前,自己就会变得不够正常、不够理性,无法冷静思考?
“魔之原则,就是引人堕落,夺取信仰,以及不容背叛。”
一双泛红的眼睛,刺激人同情心的鼻音,可怜兮兮的表情,只要不是铁石心肠的人都不会拒绝他的恳求。
“不可以。”心软只是一瞬间,理智还是很快占上风,不是元风不近人情,而是他实在不想再跟俞家的人扯上类似的关系。
而且在明知俞小可对自己怀有怎样的心情,自己也不能回应她的情况下,给她一丝希望,那不是仁慈,而是残忍。长痛不如短痛,与其给她一个假的希望,不如一开始就让他幻灭。
元风深信这样做是最明智的做法。
他忽然很想见到筠筠,身随意动,便风驰电掣般行动。
“董事长。”秘书恭敬的向很少在公司露面的元风打招呼。
“她在里面吗?”
“在的。
元风挥手阻止她起身的动作,“我自己进去就可以,还有没有我的吩咐不要进来,我们有事要商量。”
“怎么会上来?”自文件堆中抬起头,我惊讶的看着元风。
这一刻元风心里突然放开了,他终于不再纠结,有了选择,做了决定。
“早点睡吧。”
元风没有把话讲明白,他知道我还不懂他的意思,没关系,他已经做了选择,明白自己应该去做什么,该放弃什么又该抓住什么。在他处理一些事情之前,他是不会讲明白的。
我第一次参加正式的庆祝酒会,虽然时间充裕,但回家的路上仍是踌躇了很久自己该穿些什么。
四季衣服都在眼前堆着,我低头整理,眼睛突然一亮,然后抓起其中一件黑色连身裙笑起来,“要不就穿这条好了,做好了之后就穿过一次,这种衣服我都很少有机会穿,不穿浪费。”
黑色的一件式连身裙,元风为我定做的。
那么贵!花了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平时又没有机会穿,心疼了很久才渐渐放下,后来也就忘了,没想到今天又看到它,正好派上用场。
又省钱了,真好,我再次笑眯眯。
第一次参加高级酒店里的庆祝酒会,我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期待的, 算好时间出门, 赶到茂悦的时候八点都没到。
距离酒会开始还有些时间,气派奢华的大厅里只有服务生在穿梭忙碌,身穿酒店制服的小姐看到我一脸职业微笑,非常客气地请我到旁边休息室稍等。
估计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早就跑来参加酒会的主,觉得自己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我跟着走的时候很有点不好意思。
休息室里安静舒适,我也很久没有这么悠闲的杂志时间了,渐渐看得入神,等小姐再来叫我出去,酒会已经开始了一会,HPA总裁的致辞都已经结束了。
大厅里到处是华服男女,侍应生端着银色的托盘穿梭来去,香槟泡沫细密,鱼子酱盛在精致的小碟里被送到面前,许多人就站着聊起来,笑语不断,场面热烈。
没想到酒会上会有这么多人,我愣住,踮起脚想在人群中找到熟悉的同事,看来看去却都是陌生脸孔,人多,大厅里很热,我穿的是高领,十几分钟之后就觉得燥热,想了想往露台走,吹吹风也好。
大厅里都是盛装的客人,手执香槟,优雅地交谈。我到自助餐台前拿了个鲟鱼三明治填肚子,端着托盘穿梭的侍者送上香槟,他正打算去拿,突然一只手截住他道:“拿这个,这个度数低些。”
元风穿着黑色的阿马尼西装,雪白的礼服衬衫,条纹的丝织领带,优雅,高贵,英俊逼人,即使是在这俊男美女成堆的地方也非常醒目。我接过元风递过来的酒杯,有些尴尬。
元风凑到我耳边说道:“别到处乱走,一会儿我送你回去。”他的话带着不容辩驳的语气。
我点点头,躲到角落里一丛树的阴影里,冷眼旁观。他注视着元风在宾客中自如地往来应酬,寒暄,很羡慕他从容的作派和优雅的风度。
我正在想着要怎样找个机会提前离开,也不等元风了,突然眼前凑过来一个人,扑面而来的酒气,眼神带着一丝邪恶的趣味看着他。我不禁往后闪了闪,那人个子颇高,居高临下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随后露出一个暧昧不明的微笑,“嗯,长得不错嘛。”语气很是轻佻。 我的王子有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