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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莫名其妙道:“这算什么秘密?”
元风道:“我的秘密就是,每天吃饭的时候我都在想,要是你肯躺在餐桌上让我这样那样,那就一点都不浪费了。”
我眼睛瞪的几乎要脱眶,暴怒道:“你连吃饭的时候都在想这种事?!”
元风纠正道:“何止吃饭的时候?做饭和洗碗的时候,我也觉得料理台太大。”他点了点脚下,说道:“如果不是这块地毯被别人睡过有些缩水了,我以前觉得它也太大。”
我无语道:“我突然觉得我家特别小,只能住下我一个人。”
元风装作听不懂,向前凑了凑抱住他的腰,认真道:“既然这样,我只能跟你挤的更紧一点了,有没有觉得这样节省出很多空间来?”
我被他的厚脸皮弄到无言以对,半晌才憋出一句:“现在到底是大还是小?”
元风故意曲解他的意思,肃然道:“你摸摸看啊。”
我:“……”谁要摸你啊厚脸皮!
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接近我的要求,不想什么大富大贵,但也有时也可以逛逛名牌店,不想每天要挣多少多少的钱,只想为了每天有着目标而奋进,身边的家人生活的和谐幸福。
有几个知心的朋友在一起,畅谈我们的青春与未来。这样的生活我很满足,也许今天的美好只是泡沫,未来会有着困难与坎坷。
但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天又是什么样子,先珍惜了现在就好。
我给俞小可打电话,大概讲了现在的一切是如何如何的顺畅。
到最后我用了一句话来总结“我睡觉醒来都是笑着的。”
俞小可很捧场的说:“那是,我们的筠筠是最棒的。”
我很谦虚的笑哪里哪里。
我还想再来几句表示我的高兴,俞小可就说了“明天是周末,一起去旅游。”
我刚想说没时间,俞小可下命令,“你明天不论是装病,还是装感冒都要给我腾出一天的时间来。”
我疑惑了“为什么要装病啊?”
“笨,明天去的地方可能要走山路,就看你那速度不装点病,谁愿意背着你上去。”我很干脆的直接晕倒。
元风坐在我身边,闭目养神看起来感觉很舒适。
窗外是大片的树木,树下不时有几多盛开的野花,清凉的风柔和的吹在脸上,吹起额前的刘海在眼前微微的荡漾。
微风啊,你在此刻是不是也像我们一样享受着此时的悠闲与宁静。
是不是也如我们一样懂得珍惜的可贵。也像我们一样虽然彼此都沉默着,但是唇边的笑容依然快乐。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感觉到元风轻轻摇晃着我,我迷糊的睁开眼睛,抬头看向外面全是漫天的树木枝干,看起来很阴郁,似是从天上垂直而下,张牙舞爪的像是随时可以把我们给掩埋。
“这是哪里?”元风摇头,表示不知道。
俞小可回头看着我们“那个,好像走错了路线。”
“那我们现在在什么位置?”林白山问。
俞小可叹气“我也不清楚。”
把车停下来“我们先看一下地图,再决定怎么走。”
几分钟以后,无奈的从地图上移开视线“我们现在四周都是树林,但地图上没有标价这个地方,我想我们是真的迷路了。”
“那现在这么办?”
元风皱下眉头“一定会有路的,我下去看一下。你们在车上等着,不要下车随意走动。”
我点头,“好,注意安全。”
元风摇头,“左右都是树林,前面的路看起来很黑。我们不敢贸然前进。而且,”他拿出手机,“手机在这里并没有信号。”
我抓住元风的手,语气很紧张,“难道我们要在这边等着吗?”
元风拍拍我的肩膀,“不会的。”
俞小可很平静的说“我们不能在这边等着,有亮光的地方就会有路。也许看起来不可行的路,它往往是最正确的路。”
元风看了看前方眼神明亮起来“说的对,有时看起来不是路的路才是正确的路。我们往前开,不能在这等着。”
“可是,前面一定能走的出去吗?”我看着前方说到。
俞小可挑眉,“不试试怎么知道?
元风发动车,疲惫的笑笑,“好,往前开。”
前面确实很黑,明明是中午12点,但是这个环境看起来像晚上12点,路很颠簸。
车子发出知呀知呀的声音,车前的大灯打开,照耀着灰暗的路面。
大概走了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前面有着微弱的光透过树木照射下了,我们此时紧张的心情才算放松下来,有光亮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出路的。
“老天,这不是在做梦吧。”我不可思议的大喊。
前面出现的是一座很有江南水乡的小镇,灰色的瓦,白色的墙壁,房子一排挨着一排,虽然看起来有些旧了,但是一点也不损害整体的美观。清澈的白烟从各家的烟囱里飘出来,悠哉游哉的四处乱跑。给这个古色古香的小镇,又添了一丝朦胧的美。
整个画面像是从一副精美的画中跑出来的一样,美的不真实。
俞小可兴奋的睁大眼睛,“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幽蓝小镇,太美了。”
惊讶的看着前方,“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功夫。”
元风倚着车门明朗的笑着,“没想到这么座现代化的城市,还有这样一尘不染的地方。”
小镇上很热闹,琳琅满目的商品排放在街道两旁。不像市里的那般繁华,只是让人觉得很舒心,高挂的红色灯笼,干净的石板,踏在上面有着清脆啪啪的声音。
兴奋的跑来跑去,一会拿给我们看精美的手机挂链,一会拿着一件衣服问我们好不好看。
刚才还在服装店,一眨眼又跑到古董店。
元风无奈的把我拦进怀里,以免被人流挤到。
我只有眼睛骨碌的乱转,只恨自己不能来个分身术。
元风走在我身边,有意无意的帮我挡着拥挤的人群,我冲他感激的笑笑。
他很拽的把头扭到一边,但是那微微上扬的弧线,泄露了他的高兴。
我们先找到一家饭店吃了饭,酒足饭饱之后,分头开始购物行动。
这个发卡不错,这个钱包不错,这个地毯也不错。这个裙子也不错。
担当挑夫的元风用眼睛瞪着我脸色很难看。
我笑的一脸灿烂,“呵呵,累了吗?”
“你说呢?”
“那给你水喝吧。”
“我两手都是你的东西,我怎么喝?”
“那我喂你好了。”
“咳咳,你想呛死我啊,咳咳。”
“小姑娘”一位满脸慈祥的老奶奶对我挥手。
“是叫我吗。”
我走过去,看见她面前摆的地摊,有着各式各样的戒指。
不用说一定是拉我来买她的东西。
她看看我,又看看元风。“你们是很般配的情侣。”这样先夸人在卖东西的,我见很多。
我没说话,倒是元风拿起戒指去看,表情很认真。
“小伙子,看起来你很喜欢你女朋友,那就买个戒指送给她吧,这个戒指叫缘。万物一切皆因缘,缘分很奇妙,只有懂得的人,才会懂得珍惜它。
只有被缘分所眷顾的人,才能碰到命中的有缘人。而这个戒指你把它送给你想珍惜的人,那么你所爱的人,就会一直在你身边不离不弃。”
我不以为然的看看戒指,没什么特别之处啊。
老奶奶依然笑着,“一般最普通的东西,才是最值得珍惜的,一直在身边的,才是最值得去爱的。”
这个老奶奶的口才不错,我特佩服她。
元风把戒指放回原处站起身来,说“我们走吧。”
我心里有些微微的失落,说不清是为什么,总之就是很郁闷。
我踢开面前一块细小的石头,脚给扭着了。但是不能丢脸啊,要让元风知道我拿一块小石头泄愤。
没把石头怎么着,自己却挂彩了,他不取笑我才怪。元风走到我前面蹲下来,
“你干嘛。”
他鄙视的看了我一眼“谁知道,是哪个白痴脚扭伤了,还在那装样子呢”
“我,就是崴了一下,有什么啊。”
“你到底上不上来,你要不上来我就走了。”他说着就欲走。
“你停。”
我听话的爬在他背上。“谢谢。”
回答我的是一句哼。
我一夜没睡,清晨为他打开门时,他进来就跌倒在沙发上。他半夜醒来,我端着刚学会熬的党参淮山羊肉汤坐在旁边,“把汤喝了。”
他本来还有些迷糊,汤一入口就立马清醒了,“这汤里怎么会有淮山药?”
我没想到他居然对中药一点不陌生,只好老实说是党参淮山羊肉汤。
然后他就开始表情古怪,再然后他就在大清早变狼把我推倒在沙发上,再再然后的几天晚上他都勇猛精进,而我却落得个奄奄一息的下场。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可恶的山羊汤,不仅滋补强身还附带壮阳,唉,又是本性难移的男人面子让我成了受害者。
每次把目光移到房间里充满缇先生气息的每一个角落,我都是快乐的,平和的,满足的,所以我想我是幸福的。
年华似水,我们的日子依然像午后阳光下的小溪,依然忙碌,依然仇视购物,依然会靠在橱台边打盹,依然爱好吃饱了睡,睡饱了就让我精疲力竭。 我的王子有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