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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我竟然迷恋这种味道,这比元风身上的烟草味和汗味要好闻多了。
回到家中,我发现风衣的第三粒纽扣不见了。
我找到风衣上的备用扣,翻出针线包把它钉好。
男人很少穿白衣服的,穿得好看的更少。
我问自己,突然喜欢上元风,是不是和他总穿一件白衣有关系呢?
一袭白衣,风度优雅的元风,和我以前认识的男人都不同。
他的衣领永远雪白,西服挺括,皮鞋不沾半点尘埃。
他会牵着我的手,穿过人潮汹涌的大街。会穿着名牌西装,陪我出入嘈杂的夜市,吃烤得吱吱冒油的羊肉串。会跟我坐在电影院里,为一出无厘头的喜剧,笑出眼泪。
“我好像从没说过,我爱你,是吗?”元风打断我的话,注视我的目光很灼热,还带着一丝紧张。
“哦,呃……”我感到喉咙干渴,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我爱你,我。”他的声音更加紧张,怯生生的,脆弱得如同一只薄胎瓷瓶。
他捧起我的脸,以亲吻代替了回答。
我从来不知道,元风是个接吻的高手。
他轻柔地吻我每一寸肌肤,似乎带着整个灵魂的需索,要一直吻进我的心里。
元风的眼睛很深邃,像海。额头很高,微微卷曲的柔软的细发,有海飞丝的味道。
眼前的这个英俊男人,是多少女人渴慕的对象!
我像沉醉在一个美丽而虚幻的梦中。就算是梦,也要做得久一点,真实一点,让自己以最妩媚和妖娆的姿态出现。
我热烈回应着他的吻,他有宽阔的肩膀,窄瘦的腰身和修长的双腿,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和香水气息,而充满自然的男性体味。
元风是个真正的幸运儿,不但长着一张漂亮的面孔,还有高挑却不瘦削的身材。无论哪方面他都是出色的。
我用手抚上元风赤裸的胸膛,他的皮肤非常光滑,骨骼匀称,肌肉结实……
“你吃我豆腐?”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你不也在吃我豆腐?”我不服气地撅起嘴。
那种撒娇的语气连我自己都觉得恍惚。
元风又一次愣住。第一次在他面前,我露出小女孩的神情。
他更加怜惜地温柔地吻我。
我能清楚地感受他的唇、他的舌,一路膜拜般地吻下去……
这个冬天,让人感到无限绝望和无助的寒冷萧瑟,却因为元风的存在,重又变得生机盎然,阳光明媚。
女人们之间,不但互相攀比衣服、首饰、化妆品之类的玩意。其实,看谁的追求者多,追求者的地位高,那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每天如期收到三枝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引得业务部的其他美眉大呼小叫。
“为什么是三枝红玫瑰呢?”
“他说,三枝红玫瑰,代表我爱你。”
“好浪漫哦!”
据目击者说,那个仪表堂堂、气度不凡、成功样男人天天车接车送,满目柔情。
下班时,接到元风的电话。
“临时有事,不能去接你了。你自己回家吧。”
“你忙你的,别管我。”话虽这样说,我还是有点失落。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元风产生了依赖。
回到自己的住处,打开门,闻到一股红烧鱼的香味。
急急地奔进餐厅,我惊奇地瞪大眼睛。
桌上,娇艳的玫瑰,香醇的红酒,漂亮的蛋糕,还有几样精致的小菜。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一种异样的温馨暖暖地涌上心头。
元风从背后轻轻环住我的腰,无声无息。
我没有回头,淡淡地笑着说:“我只听说过田螺姑娘,没想到家里还有一位田螺先生。”
“那请问,你愿不愿意作田螺太太呢?”
他的灼热鼻息吹在我的脖颈。我禁不住痒,转过身,与元风眉眼相对。
“睁开你的眼睛。”元风低低地说。
我顺从地抬起眼帘,黑亮的瞳仁里映着他那张忧伤的脸。
“知道吗?你有一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眼睛,但它总喜欢东张西望。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它的焦点,让你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一向骄傲自负的他,竟然说出如此不自信的话,着实令人心痛。
“给我点时间,好不好?”我终于开口,诚挚地道,“毕竟,我们两个人发展到这一步,对我来说完全是个意外。”
他以一种奇特的眼神望着我。
“意外?”元风轻声问,如同梦呓。
“反正我是做梦都没有想过。说句实话,我一直……”我忍不住说了出来。
如同受到重击,他的手指僵硬,缓缓地撤离我纤细的腰肢。
我休假,我围上围裙,亲自下厨。
元风下班后过来,看着我手忙脚乱的,蔬菜生肉摆了一桌,笑着说:“你行不行啊?”
我把他推到客厅的沙发上,说:“你就耐心等待,安心享用吧!”
元风靠进沙发深处,拿过一张报纸,随意地翻开来。
“快来尝尝我的手艺,比上次是不是有进步?”
元风在餐桌边坐下,茄子炒肉,剁椒鱼头,素炒大烩,酸辣小竹笋,都是他最喜欢吃的。
他看了我一眼,说:“难得,你居然还记得我的口味!”
为了星期天的派对,我买了一套晚礼服,还在名牌专卖店挑了一双可以搭配的鞋。鞋跟有点高,但能令我举止优雅自信。
有了衣服和鞋子,仍觉得不够亮眼。对镜打量良久,发现问题出在头发上。我的头发长而直,显得没精神。
我又特意去做了头发,连烫发带染发,花了上千元。看着镜中的自己,蓬松卷曲的栗色长发自然下垂,衬托得脸颊更为秀气白皙。
星期天很快就到了。
我坐在镜子前,把化妆品一样一样地在脸上搽匀。先是润肤霜,然后是隔离霜,粉底、眼影、胭脂……当我拿起唇笔勾画唇型的时候,元风走进卧房,一手撑在镜框上,闲闲地问:“有没有搞错?是你同学聚会,还是你订婚?”
这话虽是无心,倒叫我呆了一呆。握着唇笔的手,就那样定定地停在半空中,半天都没有动。
元风的手臂垂下来,像是转身要走,却又蹦出一句:“等会儿我陪你赴约吧,你太漂亮了,我要好好看住你!”
我没有留意他最后一句话,但有元风作男伴,今晚的派对一定更有意思。
坐进汽车里,我带着欣赏的目光看着元风,他穿黑色西装,打领结,贵气而不失洒脱。帅哥就是帅哥,无论他怎样衣装,都显得颀长俊挺,卓尔不群。
想到这里,我不禁嘴角轻轻一挑,笑了。
华侨酒店。金碧辉煌的大堂里人流穿梭,衣香鬓影、笑语喧哗,如同置身一个梦幻的世界。
我原本以为,只有四五桌,谁知道,整个大厅里都是宾客,场面豪华远超出我的想象。
“筠筠,你来了!”
有人唤我。我转头,看见夏魏挽着于莉向自己走来。
我穿着一袭淡紫色的晚礼服,玲珑曲线毕露无遗,更衬出妖娆的身段。面上的妆化得偏淡,只粉色的唇彩透着淡淡晶莹,却益显得我五官精致、天生丽质。
于莉也上下打量着我,说:“你今天真漂亮!”
“哪有你漂亮?艳冠群芳,谁与相争?”我淡淡地说,却是真心话。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于莉,却始终羡慕人家出众的外表。
“元总,我们又见面了。”于莉笑盈盈地说,把身旁的夏魏推向前。
夏魏俊朗依旧,让我的心骤然紧了一下。
我呆呆地望着他,不说一句话,眼睛里苍茫欲滴。
夏魏看见我,却迟疑地不敢相信。这个容光焕发、鲜丽夺目的女孩,竟然是沈问筠?!
派对上,大学里能联系上的同学悉数到场。
夏魏带着迷人的微笑,端着酒杯,频频与人碰杯。杯光酒影中,向世人诏告幸福的表情写在脸上,显得我那么单薄。
虽然有元风助阵,但在人群里,还是要忍受昔日同学异样的目光。他们不时交头接耳,议论着我和夏魏过去的种种。
“你们——有谁看见俞小可了?”
这样的活动,俞小可竟然没有出现,是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
“有妖气!”
俞小可四下张望着。忽然看见一个雪白矫健的野兽在丛林间奔走,因为那家伙速度太快,没看情是什么,所以俞小可自动把它归类为狗。
“可是就算是狗也该留下脚印吧,这里好像什么也没有……”
“在那里!”俞小可根本没有听见庄锐在说什么,她知道那个东西一定会出现,只是直觉而已,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毛色的狗,俞小可兴奋极了,扔下庄锐追了过去。
“俞姐,小心,那边有……”
“你回去吧,明天杂志社找你。”
深夜的树林一片寂寂,连灯也只在隔了数米才有昏暗的一盏。风从空荡荡的走廊上穿过,吹得树枝发出啪嗒轻向。一盏灯似乎是接触不良,一颤一颤地闪着。
这样的夜里一个人在这样的地方,如何不让人心底发寒。
俞小可早就发现,林子里还有其他人在,那些人大概是是奔着林子里的妖物来的。
“你以为本座是好欺负的吗?!”
他棕色的眼睛一瞪,杀气腾然而起,全身毛发倒竖,喉咙里发出呜呜地低吼,尖锐的爪子从脚掌中伸出。
它对面站着三个男人,中年男人的手扣在剑柄上。那人俞小可认识,似乎是很有名的一个驯妖师,她仅仅知道那人叫洪轩,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我的王子有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