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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鸟孔雀以多情著称。这种性格,在未知孔雀的人眼里,新奇,在对它知之甚少的古代,尤为新奇。
北宋作家黄休复,四川人,那里没有孔雀,于是,他在《茅亭客话·寓孔雀书》中,详细记载了让他新奇的孔雀。
他写孔雀,是因为他的朋友,内廷侍卫官(左侍禁)辛贻显送了他一只小孔雀。辛贻显,做过容州、宜州、廉州、白州等地的检察官(巡检)。小孔雀的故乡在西南,和成都相距有数万里,蜀人从来没有看到过孔雀,大家都非常喜欢。
辛检察官为了让他的老朋友更加清楚孔雀的习性,就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这封信就好比是养孔雀的说明书呢。
信是这样写的。
在我所管辖的郡邑的大山中,生活着许多孔雀。雌孔雀短尾,雄孔雀长尾巨大且羽毛碧绿,光翠夺目。我和你说说这孔雀的特点吧,它们特别珍爱自己的尾巴,如果要栖息,一定要找个安放得下长尾的地方。南方人怎么捕捉孔雀呢?他们先张好网,然后等待,等待下雨,因为孔雀的长尾,一遇到下雨,它就麻烦了,尾毛沾了雨,水份重,飞翔不起来。孔雀被抓后,起初还要争扎,想展翅飞翔,结果呢,它又怕自己伤了长尾,因为它到死都要爱护自己那漂亮尾巴的,所以束手就擒。
孔雀这么看重长尾,是因为长尾漂亮。它自己认为漂亮,人类当然认为更漂亮了,它可是制造妇女首饰和扇子的好材料啊。于是,当地的老百姓就会将活孔雀的长尾割下来,卖上好的价格。怎么实施这个对孔雀来说相当残忍的行动呢?他们往往预先藏在丛林的深处,等孔雀毫无防备地经过时,突然抓住长尾,手起刀落,砍断孔雀的尾巴。如果一刀没断,孔雀一定会回过头来看,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如人一样,五内俱焚,万箭锥心,孔雀闪亮金色的羽毛,顿时就会失去光泽,所以,当地人都知道,活活砍下的长尾最值钱了。
人类不仅仅拔取孔雀的羽毛,很多人还吃孔雀肉。他们说,孔雀的肉,如同那些天鹅和大雁一样,味道还真是不错。
为了使你阅读我的信不沉闷,再给你插一个有趣的故事吧。
南海地方有一个读书人,曾经养了一只孔雀。有一天,他的仆人急匆匆跑来告诉他:不得了,有一条蛇将孔雀盘住了,恐怕孔雀要遭毒手。读书人喝道:那你还不赶紧去救啊。过了一会,仆人跑回来,只是一个劲地笑。读书人骂仆人:你还笑,有什么好笑的啊!仆人慢悠悠回道:那蛇是在和孔雀交配呢,孔雀没有受到威协,孔雀正享受快乐呢!
孔雀的性趣味有点特殊,也有点乱,它们不是有雌雄吗?为什么要找蛇,没有人能解释得清楚。
如果有人得到孔雀的蛋,让鸡给它孵养,一定会长出一只小孔雀来。小孔雀第一年会长绿色的羽毛,第二年会长出尾巴,长小火眼,第三年会长大火眼,尾巴也长成了。
看来,这个仆人是知道孔雀性事和生长规律的,他就是想和读书人开个玩笑,读书人只会死读书,连孔雀交配都不知道,他知道读书人一定读过唐代作家段成式的《酉阳杂俎》,那里面清清楚楚写着:孔雀,释氏书言孔雀因雷声而孕。哈哈,读书人只知道因雷声而孕,天上打个雷,孔雀就怀孕?显然不可能,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啊!孔雀其实是和蛇交配呢(当然是传说了,这个仆人也是瞎猜测)。
孔雀对生活环境相当挑剔。最好要有一间大房子,前面开个窗,东西向能有光互相映照,相透,屋中架一横梁,可供孔雀休息,因为它喜欢光亮,不睡在地上。每当天气晴朗的时候,孔雀就会将长尾展开,并回头自己欣赏,长时间地欣赏,人们叫它“朝尾”。
饲养孔雀倒不是很难,米谷豆麦它都要吃,但要让它经常喝水,它是水养的,不是说女人也是水养的吗?大概漂亮都离不开水。秋夏的时候,可以让仆人去田野中抓些蟋蟀啊等等活虫,给它增加点营养,如果要喂养孔雀,最好是将它引到厅堂上,当着人的面,目的就是练习它在人前的胆量,让它不害怕。另外,还要注意它的身体保养,大热天的时候,它有时会患眼病,但也不要着急,可以用一根鹅毛,沾上少许生油,用新鲜的水洗洗就可以了。如果还不行,那就去抓些小鱼虾喂喂它,给它增加一些维生素含量。
要告诫你的是,咸的,酸的,一概不要喂它吃,如果吃了就没有精神,羽毛也没有亮色了。
费老大的劲养一只孔雀,当然,它会给你足够美丽的回报。孔雀看见妇女儿童身着漂亮的彩衣绶带,一定会追着去咬,它一边追一边想,比我漂亮,哼,就是不行;在一个百花盛开的美好场景里,它一听到琴声箫声,也一定会发挥它的舞蹈强项,展开翅膀和长尾,翩翩起舞,这是我最美丽、最自豪的了,那姿势,一定带着饱满的深深的感情。
这封信写得好长噢,但是,孔雀的多情也栩栩如生了。
孔雀成了一代名鸟,孔雀扇,就出现在朝廷重大的礼仪中。
就连孔雀那剌耳的啼鸣,最后也演变成乡愁的隐喻。
唐代名相李德裕被贬岭南,行进途中,他听到了孔雀的叫声,“不堪肠断思乡处,红槿花中越鸟啼”。越鸟就是孔雀。唉,官场险恶,如履薄冰,孔雀也深知我心哪。 笔记中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