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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感情渐变

余简 又夏浮生 5299 2021-04-06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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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聚会时,有人向我问起这么久了,有没有安知的消息?

  我当时愣了一下,很奇怪的是他们还能记得安知,随即笑了笑说:“很少收到她的邮件,或许忙于学业。”

  他们叹了口气,说:“尤绍还真够可怜的,当了那么多年的备胎,最后还是被拒绝了。”

  “你们谁见过尤绍?”

  “前几个星期我还在零点酒吧见到他,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你们说,安知都出国那么久了,尤绍怎么还没走出来。”

  “没办法,谁让他追了有六七年了。说放手容易,真做起来难上加难。”

  他们热烈的讨论着尤绍和安知的事情,把它当做笑料,却又不断惋惜别人的爱情。

  所有人都说尤绍是安知的备胎,我也说过。尤绍总是笑呵呵的去讨安知的欢心,对于别人的评价,充耳不闻。

  当所有人都以为尤绍能成功的从万年备胎转型成为正牌男友时,上帝突然封死了他的门和窗户,不露一点缝隙。

  对于这个结果大多人都不会感到吃惊,毕竟安知拒绝尤绍也不是一次两次,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保持同样的心态去面对即将发生的事,或是安慰或是袖手旁观。

  可谁也没猜想的到,安知这次的拒绝彻底让尤绍从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变成每天只会买醉的酒鬼。

  尤绍的驾照被掉销后,我再次见到他是在八月份的某一天,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彼此擦肩而过,他穿着简单,最为普通,就是那种丢到人群中也找不到的。

  下巴长满了青色胡渣,看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问好。

  “我很好,你呢。”明显就是一句废话,明知道他不好却不想说破,相互揣摩着心思。

  他咧嘴一笑,眼角生出浅浅的皱纹。“还是老样子,说好也不算多坏。”

  我们彼此说声再见,离开拥挤的街道,只有在经历过感情挫折的人,才明白什么叫成长。

  尤绍花了七年左右的时间守护他一直深爱着的人,最终没能让她穿上洁白的婚纱,携手走进婚姻的坟墓。

  有人说爱情是骨灰盒,婚姻是坟墓,两者结合。动了心的爱情走进了婚姻的坟墓,埋藏了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岁月。

  爱情是美好的,同时也是危险的。

  当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总会想试着去街上来个偶遇,说不定那个和自己擦肩而过的人就是这一辈子注定要纠缠不清的。

  我打完最后一个字,身体往后靠伸了伸懒腰,窗外的虫鸣声不断传来,北京难得出现璀璨的星空,还是一连几天都有,有天文学专家说八月份左右可能会有流星出现。

  习惯了将身边发生的事记录下来,文字矫情,却是写给自己看的。

  一旦动了笔,怎么也停不下来,原本浑浊的记忆如同抽丝剥茧般开始在脑海中变得清晰可见。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像是写日记一样记述我一天之内所发生的事。

  如果有机会,我想出一本书,就叫《余简自传》,讲述着我一生中所经历的种种事情,无聊却又烦闷。

  我收到鸡腿寄来的信件是在八月五号,下午两点。当我拆开信件阅读时,鸡腿人已经在北京某个地方玩呢。

  我们有一点很相似,做什么事情脑子一热就开始行动,就比如她来北京后才通知我一声。

  电话那头声音有点嘈杂,她大声的对着手机听筒说:“我现在才算知道什么是沙丁鱼罐头了,让我这样的小身板挤地铁,能活着出来不错了。”

  “我从来不挤地铁。”我说,手指敲打着键盘,打出一连串不成句的文字。“用不用我去接你?北京这地这么大,别找不到我了。”

  一阵嘈杂声从手机听筒里传来,然后就是鸡腿带着怒气大骂着别人,最后还听到几声清脆的打脸声。

  “……没事了,刚遇到色狼了,被我打老实了。”

  “你应该报你的大名,这样挤地铁绝对有人让座。”

  “什么大名?”

  “鸡腿。”

  我见到鸡腿时,在反复确认眼前的人就是鸡腿,然后仰天长叹一声。“岁月都对你做了什么?!”

  鸡腿喜暗黑色,她的衣柜里十件衣服有九件是黑色,各种复古风格的款式应有尽有,却把她衬托的高冷不易近人。

  和她相处没多久的朋友总会委婉变相的说她高冷,她听后淡淡的看了那人一眼,誓死装逼到底。

  和鸡腿做朋友超过半年的,对鸡腿的评价就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实则闷骚外加智障。

  鸡腿不会记恨别人,总会把“闷骚”展现到极致,让人不得不怀疑是自己性取向有问题还是她性取向有问题。

  她拿掉戴在脸上的墨镜,一身散发着浓浓文艺气息女青年,碎花蓝裙子搭配夏天必不可少,缺一不行文艺女生都爱的白色球鞋,然后露出完美的笑容。

  “只是换了个行头,至于这样吗。”

  “你的暗黑色系列的衣服呢?”

  “只是觉得老穿同一种颜色,审美会疲劳的,所以我要改变一下自己。”

  鸡腿口中的“改变”而不单单只是外表上的改变,连内在修养,举止言谈通通大改变,让我差点认不出那个撩的一手好妹的鸡腿了。

  鸡腿说:改变自己,好迎接不期而遇的邂逅,最后牵手成功。

  我大概知道了鸡腿为什么会选择改变自己,当年还在群里大声扬言做单身主义者,今年就要嫁人了。

  群里受她影响的妹子多多少少和不满现在的男朋友分手,做一个单身主义者。如果知道鸡腿很快就已经找到男朋友,会不会给鸡腿寄刀片,口水淹死鸡腿。

  “万一牵手后对方又不乐意了怎么办?”我说,微眯起双眼看着眼前化着淡妆的女生,话一出口有点后悔。

  鸡腿露出一抹娇羞的笑容,声音极小的回答。“那就生米煮成熟饭。”

  “你说什么?……我没听到?”

  “他要是敢放手,我让他下辈子做人妖。”

  我唏嘘一声,能说出这种话的非鸡腿莫属,却是说出了鸡腿的心声,人的一生能遇到真心喜欢的人,那就是缘分。

  我并不八卦,只是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能叫天不怕地不怕,上的了厅堂打的了流氓的鸡腿彻底改变以往“不堪回想”的形象,变成邻家女。

  在北京三环闲逛了一天,一路上鸡腿不停的给我说她男朋友如何如何的好,既优秀人又帅,对她死心塌地,两个人都已经订了婚。

  鸡腿说到现任男朋友时,停顿了一下说:“现在才发现地球真他妈小,你说他是不是上辈子欠了我的钱,还能让我碰到他。”

  鸡腿说的那个他,是前男友,那个劈腿甩了鸡腿的渣男。

  我赶紧问她,“那你有没有买硫酸?买电锯?买榴莲?”

  鸡腿只是抿嘴一笑,说:“看他现在的处境一定是被女人甩了,还是同一个女人甩了两次。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把现任男友介绍给他认识,让他分清人和狗的区别。”

  我终于明白什么女人最可怕了,就是那种失恋后重新开始一段恋情的女生,看到前男友都是用一种看动物的眼神看着他,然后伸出手唤了两声“旺财,旺财。”

  路过一家哈根达斯店,鸡腿突然想吃冰淇淋,我说我请你吃。

  她笑着,弯着眉眼调戏我说:“一杯圣代都能把我带回家,我对你绝对是真爱。换作别人,起码不止一杯能解决的。”

  “你的那个他是买了多少杯圣代把你骗回家的?”

  只要一提到她男朋友,鸡腿就会不由自主的露出少女娇羞的笑容,眼睛闪着熠熠生辉的光,像是吃到糖的孩子沉浸在甜蜜的喜悦里。

  我开始幻想,自己将来会遇到的那个他,究竟是谁?

  鸡腿在北京住了五天,五天内去了北京最著名的旅游景点。当时鸡腿站在长城上,头顶着烈日,背对着人山人海说了一句老掉牙的话。“不到长城非好汉!”

  眼里的笑溢出来,“青春”两个字写在不羁脸上,岁月的变迁将昔日的容颜沉淀过去,在时间的长河中慢慢变老,与爱的人相手偕老。

  很多年以后,鸡腿成为了贤妻良母时,我将那张在北京长城上拍下的照片寄给她,那个时候,鸡腿的笑洋溢着幸福。 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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