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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校门,北薇有些愣神,或许是被太阳晒的,或许是因为午间没有休息。不过,好在家离学校够近,总算是没有走错楼。
北薇的晕是出了名的,上小学的时候就曾经因为早上起床时还昏昏沉沉以至忘记了是周末而背着书包挤公交车去学校,到了之后才发现,偌大的校园空空如也,她还奇怪——噫,学校突然放假了么?怎么没人通知自己呢?
进了电梯,想了片刻,终于想起来自己的家是在十一楼,这才按下了按纽,与她同乘电梯的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孩子看了看她,神色中明摆着就是一副疑惑的神情。
别看北薇做事晕,但人家在察言观色上绝对是一把好手,她要是认第二,那是没人敢认第一的。眼睛的余光瞟到了这趟电梯之中仅有的另外一个人,而且还不住地打量自己,北薇很不开心。
在此过程之中,电梯升的很慢,五楼的时候停住了,“叮”的一声开了门,门外,却没有人。北薇耸肩,伸手按下了关门键。
手离开按纽的刹那,北薇折身,正好面对着那个男孩子,捎带着还瞪了他一眼,脸上,满是不耐烦的神色。
横眉冷对,心中,还不忘叹上一口气,“真是的,怎么做美女这么麻烦,到处都有人偷看,好啊,好啊,你看吧,我江北薇让你正面看个够!”
北薇会这么想完全是有事实根据的,原因就是她长得确实很漂亮,赞一声“美女”绝对不为过,甚至,就连走在路上,回头率也是居高不下的,这种情况,尤其是在大学校园,学生处于学校和社会的交界点上,心智半是成熟半是稚嫩,最为常见。
其实萧明卿也是美女,甚至北薇比她,尤有过之而不及,但人家卿卿是气质美女,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古典美,这种美,往往让她们俩站在一起的时候,萧明卿的美愈发地超凡脱俗,而北薇,则显得优点被背弃在光环之下的影子,即便天生丽质,无奈无人察觉。
那男孩子见她骤然转身,一脸的挑衅,第一反应当然是愣了愣,随即,满眼的欣喜,一把拉住了她的手,“你是北薇吧?江北薇!”
“呃……对,我是江北薇,你是……”这下,轮到北薇发怔了——不对啊,这人是谁?想破了头都没把他和任何自己熟悉的人挂上钩,不过,看他这摸样,分明又是和自己很熟的样子啊。
那男孩眉宇间都是喜气,热情洋溢的拉这她的手不放,“我是袁归啊!”
圆规?北薇蹙眉。还没等她想出来这和直尺一家的人究竟是谁时,电梯再次“叮”的一声,十一楼到了。
那男孩要去的是第十六层,此刻却不含糊,硬拽着北薇出了电梯,继续道,“你不认识我了?袁归啊,小时侯和你一起遛狗散步的袁归啊!”
“恩!想起来了。”北薇点头,好象真的有这么一个人来着,袁归袁归,自己小时侯还真是一道和他遛过狗,不过因为年深日久,早已忘得干干净净,现在回忆起来,大脑深处倒还真是依稀残留着一个影子,和眼前的这张帅脸有那么几分相似。
“袁归!你回来了啊!”北薇并没有太过兴奋,只是礼貌地说道。
这个男孩小学毕业之前是和北薇同校的,两家又都是住在一个小区,偶尔也会打个照面,只不过,袁归在小学毕业之后就去了美国,一去就是十几年,现在回来,俨然已经是一只镀金海归了。
“是啊!薇薇,见到你太高兴了!”袁归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
“我也是!”北薇对于这个儿时的玩伴委实没有太多的印象,除了他那个令人浮想联翩的名字,再有的就是眼前的这张脸了。
“你家还在原来的地方,对吧?有时间我去找你玩!”实在是难以想象,这种话会从一个身高近一米八,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口里说出来。
北薇强忍了笑,“好!随时欢迎!”
其后又随便聊了几句,北薇知道了袁归是学成归来,现在在本市的一家颇有名气的金融机构工作,白领贵族。而她也告诉了他,自己是在B大求学,现在大三,不日之后将升入大四。
目送着他上了电梯,北薇终于心情好了点,哼着歌走到了家门之前,掏出钥匙开了大门。
还未返回锁门,一个白绒绒,肉乎乎的东西迎面扑来,北薇早已习惯,灵巧地一闪身就错开了身形,那团白球“啪”的一声掉在了地板上,痛的“瞄瞄”了几声。
北薇乐,“傻肥肥,笨肥肥!教你多少次了,一点记性都不长,看,又摔着了吧?”
那团白绒绒的肥球恰巧正是北薇养的猫——肥肥!这个名字起的可谓是再恰当不过了,肥肥整个一个肥的,用萧明卿的话来说——就是惨不忍睹。
有多少次她都命令肥肥坐在地上,点着它的鼻子一板一眼地教训道,“知不知道现在是以瘦为美?你这么胖,不怕以后嫁不去么?”
“喵!喵!”肥肥显然没有听明白她在说什么,当然,就是听明白了也不会有任何反应——作为一只猫,还用得着愁“嫁不出去么”,真真的杞人忧天。
“喵!喵!”又叫了两声,显然是在提醒主人,“嘀咕嘀咕,我饿了,快拿好吃好喝的伺候!”
无奈它听不懂北薇说什么,北薇当然也听不懂它的意思,于是,一人一猫,一坐一卧,大眼瞪小眼,各自说着对方听不懂的话。
不过,今天的北薇有点精神不济,没什么精神头和肥肥多作“理论“,只是从背包里掏出那袋萧明卿给的鱿鱼丝,拆开袋子全都倒入了肥肥的盘子里,看着肥肥眼冒精光地扑过去大吃大嚼,北薇摇摇头,口中嘟囔着,“不成器啊,真是不成器啊!”一路念叨着进了自己的房间。
将背包仍在地板上,北薇呆了片刻,忽然又冲过去将包捞起来,从侧袋里掏出了手机,刚想给萧明卿发个短信说她今天遇到了袁归,却在敲上最后一个字的时候突然间想了起来,萧明卿是不认识袁归的,于是,只得作罢,悻悻地删除了那几行字,整个人向床上一倒,困意袭上大脑,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梦中,又是那片一望无际的蓝色花海,北薇已经不再惊奇,她一而再,再而三见到这样唯美的画面,小女生的雀跃和满足感深深地印入脑海,她开始不再将时间浪费在探寻和惊讶上,只是拖着裙裾在花海中徜徉,阳光从高处打下来,将她的身影勾勒出一圈华丽的金边。
情不自禁的微笑,北薇仿佛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似的,走的累了,她突然间坐下,身侧,就是一座白银的雕像,是一个站立的男人,塑造的很漂亮,仰着头,眸子深远一如大海的静默和神秘,紧紧抿起的唇中透出坚毅。北薇靠在上面,犹如被他搂住怀中一般。
抬起头看向天空,金星的光芒渐渐地笼罩了太阳的光辉,这在她的眸底,映出一段瑰丽的阴影。
“出来吧!你看了很久了!”北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么说,现在的她仿佛被另外一个灵魂所取代,她只是被禁锢在这个美丽的身体之中,看着另一个自己在面对着即将发生的一切。
“莉莉!”犹如神一般的光辉绽放在身侧,光芒散去之后,一个颀长的身影就站在她的身边。
“亚当殿下,许久不见!”莉莉斯站起来,将长发揽到身后,优雅地对着他行礼。
“你过得好么?我的意思是——在这里……我……”亚当看着她的微笑,刹那间手足无措,一向温润的性格被狂乱的神智击败,他突然无法表达自己心中的忧伤。
“红海是个美丽的地方!”莉莉斯依旧微笑,她向上仰着头,那天空中无数的星辰尽数印刻在自己的眼中,光芒万丈。
“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亚当抓住了她的手,“我看到了一望无垠的荒芜,枯裂的大地,满目的苍凉,没有金色的河流,没有繁盛的鲜花,没有天使的歌唱,你居然说这个地方美丽?”
“亚当殿下!”莉莉斯轻轻地将他的手挪开,“美丽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不同的定义,我相信终有一天,不仅仅是红海,而是整座地球天,都可以繁茂美丽如同伊甸一样。”
“莉莉……你,你还是怀念伊甸对么?你渴望回到那里对么?”亚当的眸中弥漫开来的光芒叫做“喜悦”,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以她所爱的东西来换回她对故土的留恋和爱,至今他仍不能相信她会为了另外一个人而背弃自己的家园,背弃自己的信仰——即便那个人是天国副君,拥有神5/6的法力,美丽而高贵。
“不!亚当殿下,请您忘记那段短暂的时光吧,神将你封为弥赛亚,只是希望你爱世人,而非将爱浪费在我的一个人的身上!”莉莉斯轻轻地说,“我已经不再是阿克天使,不再拥有侍奉你的责任!”
“责……责任?仅仅是责任么?”亚当喃喃着,他拼命掩饰着自己的难以置信,因为他想要保持着自己的高贵,他不想令自己看起来,较之那个人,差的太多。但是,一个人的失魂落魄可以掩饰的再好,但是他的眼睛,却骗不了任何人。
“那么,莉莉,你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么?”他带来了令人心痛的消息,他知道,这个消息,可以毁灭一个人的信仰和未来。他知道一旦说出这句话,他便会永远地失去她,和以往不同,这次是真的永远。
“我知道!”莉莉斯扬起了手腕,低沉地宛若喃喃自语,“他在为自由而战!”
“自由?”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亚当难以自持,紧张地后退一步,他的脚下,风铃花尖叫着死去,蓝色的液体从折段的花茎中涌出,玷污了他白色的皮靴和圣洁的长袍。
“宁在地狱为王,不在天堂为臣!我听到了他的宣誓!”莉莉斯将手腕上那条银链解下,透过上面血红色的琥珀看着日光,金色的光芒透入血红的晶体,变成了同样美丽的一抹血色。而天国中,那个深爱着自己的人正在为自由而战,他的血染红了湛蓝的苍穹。
琥珀,埋藏在地下一万年,方得璀璨的美丽。同样的,自由,经过鲜血的洗涤,方显得来可贵。
“你……难道忍心看到他堕落地狱么?从此万劫不复?”亚当激动地握住了她的手,那串银链在彼此的腕间划出了通红的痕迹,“你真的忍心?”
“我会陪着他的,陪着他万劫不复!”莉莉斯的声音仿佛誓言一般,将这一刻深深见证。
第九重原动天上,水晶墙畔,新生的六翼天使一剑斩断了路西菲尔背上的金色羽翼,他在血污中挣扎着抬起头来,坚定地看着万仞的高空之下,那双因为替他忧伤而黯淡的眼睛,于是他笑了。
光耀晨星自此陨落。 逝去的伊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