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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章自古套路得人心

重生九零年代末 秋半凉 3730 2021-04-06 06:57

  闷热的屋子里,安巧正埋头添着快递单子。

  旁边的空地上,堆着一袋子一袋子的包裹,多的八九个做一袋,少的三四个一袋。袋子是根据省份分的。

  甩甩写的发麻的手,安巧小幅度的转着脖子。自从离开学校,多少年了她都没有写过这么多字了。

  “乐乐,我不明白,你怎么能够卖的这么快。”安巧粗略的计算过,今天发出去的至少有五十件衣服。

  她也跟着卖了一段时间衣服,从来没见过店铺一天有这么多的销量。

  安乐想了一会儿说道:“大概是自古套路得人心吧。”

  听了这个答案,安巧一脸懵逼,这是什么理由。

  敷衍人也要找个好一点的理由吧,这个完全不走心呀。

  “是你想知道还是我妈想知道?”安乐笑眯眯的补了一句。

  安巧的脸微微僵了一下,想不到小堂妹居然这么敏感。

  “真话,没骗你。就是靠套路卖出去的。”安乐歪了歪脑袋,神色有些得意,有些调皮。

  “你知道施华洛世奇水晶吗?”

  虽然不明白小堂妹为什么突然提到一个珠宝设计公司,安巧还是本能的点了点头。享誉世界的珠宝设计公司,听说东西贵的很,一根链子就够自己挣上大半年。

  “那你知道他们家卖的水晶都是人工仿水晶吗?那些水晶的原材料是一种叫做铅玻璃的物质。”安乐开始慢悠悠的给安巧科普。

  对堂妹的话,安巧是半信半疑。

  那么贵的东西,居然不是真的。千把块一条的链子,竟然是玻璃的。可要不是真的,安乐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你知道他们家的品牌文化是什么吗?”安乐的样子就像一个诱拐小女孩的怪叔叔。安巧觉得她今天听到的话,也许会颠覆她的思想。

  “珠宝是物质的,施华洛世奇是精神的。你品品这个意思。”

  安巧茫然的摇了摇头,什么物质什么精神都是一锅粥。她就觉得这生意真好做,拿普通的玻璃就能卖到珠宝的价钱。

  “那说个真珠宝,钻石你肯定知道。”安乐很有耐心的一点点向安巧解释。

  钻石这种东西安巧以前是不知道的农村人认的是金子,要结婚就得给女方准备三金。来了城里才知道,人家要的是钻石。

  她在商场里远远看过一眼,小小的一颗,却闪亮闪亮的。戴在手上肯定美极了。

  “那其实也是个套路。它的成分是炭,跟我们烧的煤球是一种物质。这个东西既不特殊也不稀少,是个完全溢价了的东西。”安乐撇了撇嘴,对钻石有些看不上眼。

  “那为什么会卖那么贵,要是不值那个价,怎么会有人买?”安巧不相信那么漂亮的钻石,居然跟煤是一样的东西,忍不住出声反驳。

  “因为有个大师讲了一个很好的故事。把这么一个普通的东西变成了所有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多好的故事呀。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被人永远这样的呵护着爱着。”

  安巧是受过伤的人,所以对这句话的意思体会更深。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之所以卖得好,就是因为故事讲的好。可是这跟你卖东西有什么关系?”安巧疑惑了一会儿琢磨出了点意思。

  “你是说,你也给顾客讲了一个好故事?”安巧说的有些迟疑。

  安乐打了一个响指,冲堂姐比了一个大拇指。

  “猜对了。重要的是要想办法跟你的顾客共情,当她认为自己是故事中的那个女主角的时候,作为载体的商品就会轻松卖出去。”绕了一个大圈子,安乐终于把这件事用简单的方法解释清楚了。

  与其说是给安巧解释,不如说是给安母解释。

  安仁回来之后的第二天,安巧就过来帮忙了。

  这是母亲在示好,安乐自然也不会拒绝。只是心里总横着一口气,还是想用这次的比试向母亲证明自己的实力。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我也想看看?”安巧舔舔嘴唇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来给安乐帮忙,安巧既是应婶子的托付,也有着自己的考量。

  一个小姑娘能把一家铺子开的有声有色那就证明安乐不是一个没有成算的人。

  究竟是什么样的自信,能让自家这个小堂妹答应一个月内卖掉一千件同款?安巧有预感,她只要学到里面一星半点的门道,以后的日子肯定会好过。

  安乐也没避讳什么,把自己写的东西给安巧看了。

  其实这也说不上是一个什么好故事,不过是披着言情皮的推广软文罢了。

  故事的主人公小曾是个身患癌症的漂亮姑娘,小郑则是姑娘心心念念喜欢的人。

  青春年少,小曾没有勇气向小郑表白自己的爱意。好朋友小梅给她出了一个主意用暗语的方式跟他表白。小曾想起了黄郁金香的花语,卑微而绝望的爱,还有什么比这更贴切的表达。

  于是小曾每次见到小郑都会戴着一枚黄郁金香的胸章。可是后来,小郑跟另外一个女孩好了,小曾知道自己再没有机会了,她藏起了那枚郁金香的胸章,换上了另外一枚胸章。

  那是一朵黄玫瑰,花语是祝你幸福。

  几个月后小曾离开了这个世界,小梅把这段故事告诉了小郑。

  小郑却哭着拿出了一枚画着狐狸的胸章,蓬松的尾巴,笼着烟愁的眼睛。那是小曾丢失的一枚胸章,原来一直都在小郑这里。

  小郑其实一直也喜欢着小曾,只是小曾总是对他很冷淡。那个漂亮的女孩也不是他的女朋友,只是他用来气小曾的。

  再后来,小郑离开了这个城市,成为了一个摄影师。跟其他摄影师不同的是,他拍得每张照片里面都有一个有着蓬松尾巴的狐狸胸章,笼着烟愁的眸子细细打量着,就像当年的小曾。

  很常见的狗血青春伤痛文学,出彩的地方是安乐用了真人漫画的方式。

  每一幕里,小曾都穿着一件竖条纹的绿衬衫。

  春天百花灿烂,绿衬衫配着百褶裙小白鞋。秋天绿衬衫外面套着一件毛衣马甲,露出温婉的袖摆。

  一件简单的绿衬衫陪她走过了春夏秋冬,直到她再也不能追逐她喜欢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读者也就爱上了这件绿衬衫。 重生九零年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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