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
《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
这一本的编辑的体例,是和前一本相同的,也是按照着写作的时候。凡在刊物上发表之作,上半年也都经过官厅的检查,大约总不免有些删削,不过我懒于一一校对,加上黑点为记了。只要看过前一本,就可以明白犯官忌的是那些话。
被全篇禁止的有两篇:一篇是《什么是讽刺》,为文学社的《文学百题》而作,印出来时,变了一个“缺”字;一篇是《从帮忙到扯淡》,为《文学论坛》而作,至今无踪无影,连“缺”字也没有了。
为了写作者和检查者的关系,使我间接的知道了检查官,有时颇为佩服。他们的嗅觉是很灵敏的。我那一篇《从帮忙到扯淡》,原在指那些唱导什么儿童年,妇女年,读经救国,敬老正俗,中国本位文化,第三种人文艺等等的一大批政客豪商,文人学士,从已经不会帮忙,只能扯淡这方面看起来,确也应该禁止的,因为实在看得太明,说得太透。别人大约也和我一样的佩服,所以早有文学家做了检查官的风传,致使苏汶先生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七日的《大晚报》上发表了这样的公开信:
“《火炬》编辑先生大鉴:
顷读本月四日贵刊‘文学评论’专号,载署名闻问君的《文学杂谈》一文,中有——
‘据道路传闻苏汶先生有以七十元一月之薪金弹冠入××(照录原文)会消息,可知文艺虽不受时空限制,却颇受“大洋”限制了。’
等语,闻之不胜愤慨。汶于近数年来,绝未加入任何会工作,并除以编辑《现代杂志》及卖稿糊口外,亦未受任何组织之分文薪金。所谓入××会云云,虽经×报谣传,均以一笑置之,不料素以态度公允见称之贵刊,亦复信此谰言,披诸报端,则殊有令人不能已于言者。汶为爱护贵刊起见,用特申函奉达,尚祈将原书赐登最近贵刊,以明真相是幸。专此敬颂
编安。
苏汶(杜衡)谨上。十二月五日。”
一来就说作者得了不正当的钱是近来文坛上的老例,我被人传说拿着卢布就有四五年之久,直到九一八以后,这才将卢布说取消,换上了“亲日”的更加新鲜的罪状。我是一向不“为爱护贵刊起见”的,所以从不寄一封辨正信。不料越来越滥,竟谣到苏汶先生头上去了,可见谣言多的地方,也是“有一利必有一弊”。但由我的经验说起来,检查官之“爱护”“第三种人”,却似乎是真的,我去年所写的文章,有两篇冒犯了他们,一篇被删掉(《病后杂谈之余》),一篇被禁止(《脸谱臆测》)了。也许还有类于这些的事,所以令人猜为“入××(照录原文)会”了罢。这真应该“不胜愤慨”,没有受惯奚落的作家,是无怪其然的。
然而在对于真的造谣,毫不为怪的社会里,对于真的收贿,也就毫不为怪。如果收贿会受制裁的社会,也就要制裁妄造收贿的谣言的人们。所以用造谣来伤害作家的期刊,它只能作报销,在实际上很少功效。
其中的四篇,原是用日本文写的,现在自己译出,并且对于中国的读者,还有应该说明的地方——
一,《活中国的姿态》的序文里,我在对于“支那通”加以讥刺,且说明日本人的喜欢结论,语意之间好像笑着他们的粗疏。然而这脾气是也有长处的,他们的急于寻求结论,是因为急于实行的缘故,我们不应该笑一笑就完。
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是在六月号的《改造》杂志上发表的,这时我们的“圣裔”,正在东京拜他们的祖宗,兴高采烈。曾由亦光君译出,载于《杂文》杂志第二号(七月),现在略加改定,转录在这里。
三,在《中国小说史略》日译本的序文里,我声明了我的高兴,但还有一种原因却未曾说出,是经十年之久,我竟报复了我个人的私仇。当一九二六年时,陈源即西滢教授,曾在北京公开对于我的人身攻击,说我的这一部著作,是窃取盐谷温教授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的;《闲话》里的所谓“整大本的剽窃”,指的也是我。现在盐谷教授的书早有中译,我的也有了日译,两国的读者,有目共见,有谁指出我的“剽窃”来呢?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并且将“谎狗”的旗子,回敬自称“正人君子”的陈源教授,倘他无法洗刷,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
四,《关于陀思妥夫斯基的事》是应三笠书房之托而作的,是写给读者看的绍介文,但我在这里,说明着被压迫者对于压迫者,不是奴隶,就是敌人,决不能成为朋友,所以彼此的道德,并不相同。
临末我还要记念鎌田诚一君,他是内山书店的店员,很爱绘画,我的三回德俄木刻展览会,都是他独自布置的;一二八的时候,则由他送我和我的家属,以及别的一批妇孺逃入英租界。三三年七月,以病在故乡去世,立在他的墓前的是我手写的碑铭。虽在现在,一想到那时只是当作有趣的记载着我的被打被杀的新闻,以及为了八十块钱,令我往返数次,终于不给的书店,我对于他,还是十分感愧的。
近两年来,又时有前进的青年,好意的可惜我现在不大写文章,并声明他们的失望。我的只能令青年失望,是无可置辩的,但也有一点误解。今天我自己查勘了一下:我从在《新青年》上写《随感录》起,到写这集子里的最末一篇止,共历十八年,单是杂感,约有八十万字。后九年中的所写,比前九年多两倍;而这后九年中,近三年所写的字数,等于前六年,那么,所谓“现在不大写文章”,其实也并非确切的核算。而且这些前进的青年,似乎谁都没有注意到现在的对于言论的迫压,也很是令人觉得诧异的。我以为要论作家的作品,必须兼想到周围的情形。
自然,这情形是极不容易明了的,因为倘一公开,作家要怕受难,书店就要防封门,然而如果自己和出版界有些相关,便可以感觉到这里面的一部份消息。现在我们先来回忆一下已往的公开的事情。也许还有读者记得,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一九三四年)三月十四日的《大美晚报》上,曾经登有一则这样的新闻——
中央党部禁止新文艺作品
沪市党部于上月十九日奉中央党部电令、派员挨户至各新书店、查禁书籍至百四十九种之多、牵涉书店二十五家、其中有曾经市党部审查准予发行、或内政部登记取得著作权、且有各作者之前期作品、如丁玲之《在黑暗中》等甚多、致引起上海出版业之恐慌、由新书业组织之中国著作人出版人联合会集议,于二月二十五日推举代表向市党部请愿结果、蒙市党部俯允转呈中央、将各书重行审查、从轻发落、同日接中央复电、允予照准、惟各书店于复审期内、须将被禁各书、一律自动封存、不再发卖、兹将各书店被禁书目、分录如次、
出版界不过是借书籍以贸利的人们,只问销路,不管内容,存心“反动”的是很少的,所以这请愿颇有了好结果,为“体恤商艰”起见,竟解禁了三十七种,应加删改,才准发行的是二十二种,其余的还是“禁止”和“暂缓发售”。这中央的批答和改定的书目,见于《出版消息》第三十三期(四月一日出版)——
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批答执字第一五九二号
(呈为奉令禁毁大宗刊物附奉说明书恳请转函中宣会重行审核从轻处置以恤商艰由)
呈件均悉查此案业准
中央宣传委员会公函并决定办法五项一、平林泰子集等三十种早经分别查禁有案应切实执行前令严予禁毁以绝流传二、政治经济学批判等三十种内容宣传普罗文艺或挑拨阶级斗争或诋毁党国当局应予禁止发售三、浮士德与城等三十一种或系介绍普罗文学理论或系新俄作品或含有不正确意识者颇有宣传反动嫌疑在剿匪严重时期内应暂禁发售四、创造十年等二十二种内容间有词句不妥或一篇一段不妥应删改或抽去后方准发售五、圣徒等三十七种或系恋爱小说或系革命以前作品内容均尚无碍对于此三十七种书籍之禁令准予暂缓执行用特分别开列各项书名单函达查照转饬遵照等由合仰该书店等遵照中央决定各点并单开各种刊物分别缴毁停售具报毋再延误是为至要件存此批
“附抄发各项书名单一份”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三月二十日
常务委员 吴醒亚
潘公展
童行白
先后查禁有案之书目(略)
这样子,大批禁毁书籍的案件总算告一段落,书店也不再开口了。
然而还剩着困难的问题:书店是不能不陆续印行新书和杂志的,所以还是永远有陆续被扣留,查禁,甚而至于封门的危险。这危险,首先于店主有亏,那就当然要有补救的办法。不多久,出版界就有了一种风闻—真只是一种隐约的风闻—
不知道何月何日,党官,店主和他的编辑,开了一个会议,讨论善后的方法。着重的是在新的书籍杂志出版,要怎样才可以免于禁止。听说这时就有一位杂志编辑先生某甲,献议先将原稿送给官厅,待到经过检查,得了许可,这才付印。文字固然决不会“反动”了,而店主的血本也得保全,真所谓公私兼利。别的编辑们好像也无人反对,这提议完全通过了。散出的时候,某甲之友也是编辑先生的某乙,很感动的向或一书店代表道:“他牺牲了个人,总算保全了一种杂志!”
“他”者,某甲先生也;推某乙先生的意思,大约是以为这种献策,颇于名誉有些损害的。其实这不过是神经衰弱的忧虑。即使没有某甲先生的献策,检查书报是总要实行的,不过用了别一种缘由来开始,况且这献策在当时,人们不敢纵谈,报章不敢记载,大家都认某甲先生为功臣,于是也就是虎须,谁也不敢捋。所以至多不过交头接耳,局外人知道的就很少,—于名誉无关。
总而言之,不知何年何月,“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到底在上海出现了,于是每本出版物上,就有了一行“中宣会图书杂志审委会审查证……字第……号”字样,说明着该抽去的已经抽去,该删改的已经删改,并且保证着发卖的安全—不过也并不完全有效,例如我那《二心集》被删剩的东西,书店改名《拾零集》,是经过检查的,但在杭州仍被没收。这种乱七八遭,自然是普通现象,并不足怪,但我想,也许是还带着一点私仇,因为杭州省党部的有力人物,久已是复旦大学毕业生许绍棣老爷之流,而当《语丝》登载攻击复旦大学的来函时,我正是编辑,开罪不少。为了自由大同盟而呈请中央通缉“堕落文人鲁迅”,也是浙江省党部发起的,但至今还没有呈请发掘祖坟,总算党恩高厚。
至于审查员,我疑心很有些“文学家”,倘不,就不能做得这么令人佩服。自然,有时也删禁得令人莫名其妙,我以为这大概是在示威,示威的脾气,是虽是文学家也很难脱体的,而且这也不算是恶德。还有一个原因,则恐怕是在饭碗。要吃饭也决不能算是恶德,但吃饭,审查的文学家和被审查的文学家却一样的艰难,他们也有竞争者,在看漏洞,一不小心便会被抢去了饭碗,所以必须常常有成绩,就是不断的禁,删,禁,删,第三个禁,删。我初到上海的时候,曾经看见一个西洋人从旅馆里出来,几辆洋车便向他飞奔而去,他坐了一辆,走了。这时忽然来了一位巡捕,便向拉不到客的车夫的头上敲了一棒,撕下他车上的照会。我知道这是车夫犯了罪的意思,然而不明白为什么拉不到客就犯了罪,因为西洋人只有一个,当然只能坐一辆,他也并没有争。后来幸蒙一位老上海告诉我,说巡捕是每月总得捉多少犯人的,要不然,就算他懒惰,于饭碗颇有碍。真犯罪的不易得,就只好这么创作了。我以为审查官的有时审得古里古怪,总要在稿子上打几条红杠子,恐怕也是这缘故。倘使真的这样,那么,他们虽然一定要把我的“契诃夫选集”做成“残山剩水”,我也还是谅解的。
这审查办得很起劲,据报上说,官民一致满意了。九月二十五日的《中华日报》云——
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会工作紧张
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自在沪成立以来、迄今四阅月、审查各种杂志书籍、共计有五百余种之多、平均每日每一工作人员审查字、在十万以上、审查手续、异常迅速、虽洋洋巨著、至多不过二天、故出版界咸认为有意想不到之快、予以便利不少、至该会审查标准、如非对党对政府绝对显明不利之文字、请其删改外、余均一秉大公、无私毫偏袒、故数月来相安无事、过去出版界、因无审查机关、往往出书以后、受到扣留或查禁之事、自审查会成立后、此种事件、已不再发生矣、闻中央方面、以该会工作成绩优良、而出版界又甚需要此种组织、有增加内部工作人员计划、以便利审查工作云、
如此善政,行了还不到一年,不料竟出了《新生》的《闲话皇帝》事件。大约是受了日本领事的警告罢,那雷厉风行的办法,比对于“反动文字”还要严:立刻该报禁售,该社封门,编辑者杜重远已经自认该稿未经审查,判处徒刑,不准上诉的了,却又革掉了七位审查官,一面又往书店里大搜涉及日本的旧书,墙壁上贴满了“敦睦邦交”的告示。出版家也显出孤苦零丁模样,据说:这“一秉大公”的“中央宣传部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不见了,拿了稿子,竟走投无路。
那么,不是还我自由,飘飘然了么?并不是的。未有此会以前,出版家倒还有一点自己的脊梁,但已有此会而不见之后,却真觉得有些摇摇摆摆。大抵的农民,都能够自己过活,然而奥国和俄国解放农奴时,他们中的有些人,却哭起来了,因为失了依靠,不知道自己怎么过活。况且我们的出版家并非单是“失了依靠”,乃是遇到恢复了某甲先生献策以前的状态,又会扣留,查禁,封门,危险得很。而且除怕被指为“反动文字”以外,又得怕违反“敦睦邦交令”了。已被“训”成软骨症的出版界,又加上了一副重担,当局对于内交,又未必肯怎么“敦睦”,而“礼让为国”,也急于“体恤商艰”,所以我想,自有“审查会”而又不见之后,出版界的一大部份,倒真的成了孤哀子了。
所以现在的书报,倘不是先行接洽,特准激昂,就只好一味含胡,但求无过,除此之外,是依然会有先前一样的危险,挨到木棍,撕去照会的。
评论者倘不了解以上的大略,就不能批评近三年来的文坛。即使批评了,也很难中肯。
我在这一年中,日报上并没有投稿。凡是发表的,自然是含胡的居多。这是带着枷锁的跳舞,当然只足发笑的。但在我自己,却是一个纪念,一年完了,过而存之,长长短短,共四十七篇。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三十一夜半至一月一日晨,写讫。
题注:
本文最初编入1937年7月上海三闲书屋出版的《且介亭杂文二集》,未另发表。
当时,国民党为强化统治,钳制进步舆论,实施了严厉的新闻出版物检查制度,颁布了许多“法令”,实行书报检查,禁毁大批进步书籍。鲁迅曾说“我的全部作品,不论新旧,全在禁止之列”。1935年岁末鲁迅将本年所作杂文,集为《且介亭杂文二集》。在编辑过程中,鲁迅有感于书中文章被删改查禁的经历,写作了本文。 鲁迅著作分类全编·序的解放(上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