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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承卿]

这个妻子有点萌 九歌 3008 2021-04-06 06:35

  两人从暗门一出来,宁朦坐到了沙发上,君慕卿从酒柜拿出一瓶红酒,倒了杯红酒递给她。

  宁朦看着手里的红酒杯,鲜红的液体在里面晃动,他笑着说:“有什么问题问吧?”

  “君慕卿,你让我感觉看不透你。”宁朦轻声说。

  君慕卿喝下手里的红酒,笑着说:“那你,怕我吗?”

  宁朦突然笑了,喝下红酒,她看着君慕卿说:“为什么要怕你,你要我的命,我躲不了。而且你让我感觉到安全感,我只是想多了解你。”

  了解,宁朦再也不想爱着一个伪装的人,在她想要爱上他时,她希望自己爱上的是君慕卿,而不是他伪装出来的某个面具。

  “当然。”君慕卿拿过她手里的的酒杯放下,在她的额头落下轻轻一吻。

  君慕卿笑着说:“这个暗门通向的地方其实也而没有那么神秘,不过就是一个医疗室和一个训练室,还有一个我平时下达任务的房间。”

  “我的总部可不在这。”君慕卿,

  宁朦想起君慕卿身边那些人,孙立、杰森、流令、流可、玫、瑰,这些人都不像是普通人。

  “听说过[承卿]吗?”君慕卿轻声问。

  [承卿],宁朦似乎在苏父口里听过,听乔安说,那是一个杀手组织,一旦[承卿]接下的买卖就没有失手过,只是从来没有人能找得到他的总部,而在你要找[承卿]时,他自然就会出现。

  “你们就是[承卿]?”宁朦惊讶的张大嘴巴。

  “是,我成立的[承卿],孙立、杰森、流令、流可还有刚刚出现的玫、瑰都是[承卿]的人。”君慕卿淡淡的说。

  “[承卿]居然是你创造的!可是为什么呢?”宁朦皱起眉头:“你是君家唯一的继承人,有君家这么大的家业,为什么你会想要成立一个杀手组织?”

  “君家家大业大所以想要我死的人比比皆是,我当然要能够自保。”君慕卿。

  ——————回忆——————————

  小时候的君慕卿还没有那么面瘫,但作为君家唯一的继承人,君父对他的要求很高。而他自己要也经历了很多绑架,有些绑匪是因为走投无路,而有些绑匪是冲着君父的人头去的。

  后来他再没有办法在学校安全的读书,君父便藏了他的身份把他送进了佣兵团,八岁的孩子就要经历佣兵团的训练,君父当时对他说:“只要你能活着回来,君家就是你的。如果你死在里面,那我就当君家没有你这个儿子。”

  小小的君慕卿在佣兵团里面,身边每天都有人死去,不知道是不是看的多了,君慕卿对身边的死亡越发不在乎,他每天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活下去。

  佣兵团的训练就是适者生存,无论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你能活下来,你就是最后的胜者。

  刚到那里的时候君慕卿认识来了一个比他小一点的女孩和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在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互相帮助着让自己能够撑下去。可是到了后来,每天的肉搏战,一对一,一生一死。

  那个女孩和男孩选到了一组,君慕卿看见那男孩没有下最后的狠手,可是却被女孩的长剑刺穿身体。那是君慕卿目睹的最让他无法忘怀的比赛,他知道了,这里不会有伙伴,在你觉得你有伙伴了的时候,你就离死亡近了一步。

  在下一次和那个女孩对抗的时候,君慕卿毫不犹豫的杀了她。当然,他也受了伤,女孩的长剑划伤了他的手臂。那几天的肉搏战里,他的右臂使不上力气。

  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君慕卿知道,只有杀了面前的人他才能活下去,日子越到后面越难熬,所有人都犹如战疯了的野兽,只知道杀,杀,杀。

  最后,留下了五十多个人,里面有孩子有成年人,但所有人只有一个相同的想法,活着。

  疯狂的训练,刀、剑、暗器,肉搏,所有手法都只求最简单快速的杀了对面的人,每天,会有一名教练在他们中间选出一人对战,十分钟时间,只要你还活着就没事了,若活不过十分钟,不过就是多了具尸体。

  看着一天天死去的人,君慕卿没有任何多余的感情,有一天,他看见两个奇怪的孩子,在教练叫上一个女孩子去的时候,另一个男孩子也跟着一起上去了,他完全不怕教练那吃人的目光说:“我们是双生子,就是一个人,我们从来不分开的,要死也一起死。”那场比赛打的精彩,他们是第一个伤到教练人,虽然自己也受了伤,但他们活下来了。

  第二天,又多了具尸体。在到君慕卿时,他非常冷静的拿着一把长剑上去了,他快步冲过去了,所有孩子的被吓到了,就连一边观战的佣兵也有些惊讶。他是这些天唯一一个主动攻击的孩子,只是不知道他的命运。

  教练抓住他的手腕把他的刀打落在地,大笑着说:“好小子,有胆量,就是太慢了,太慢了。”

  君慕卿冷冷的看着他,手掌突然滑出一把小刀狠狠得扎进了他的手里,那人手猛地松开,君慕卿抓住他的手猛地向上一翻,整个人骑到他的脖子上,在那人伸手就要把他抓下来的时候,他快一步的拿出藏在鞋子的匕首抵住他的太阳穴:“停下。”

  君慕卿在那里一战成名,很多人希望能被他照顾,当然还有一部分害怕的总是想联手杀了他,那段时间他变得更加草木皆兵。

  很长一段时间后,他们开始学习枪支,这是唯一没有死亡的一个训练,每天的生活就是拆枪,拼装枪,练习射击。

  最后,剩下的三十多个孩子,每人选择三把武器,被扔进了一片丛林,在丛林里有十个佣兵团的徽章,找到徽章出来的孩子加入佣兵团,没有找到徽章的就会被清除。

  一年时间,无论结果,佣兵团的人会进去将所有活着的人带出来,如果没有徽章还是会被清除。

  君慕卿在踏进丛林时想了很多,他想的最多的其实是:“已经多久了?他来这里已经多久了?”自己已经记不清了,他只知道他现在还活着,那,想家吗?呵,开始是想的,可是现在已经完全被磨灭了。

  在里面不到两天,就有人偷袭他,只是最后都死在了他的手上,他把那些人的武器毁了,枪支只留下了子弹。

  大概在那之后过了快有三四个月,君慕卿找到一枚徽章,但他没有往回走,回去,那就会加入佣兵团,他要走出这篇丛林,回家。

  刷——

  一支箭从君慕卿的身后射过来。 这个妻子有点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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