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泽冷静的看着坐在车内的一男一女,在这里见到乐多雅跟席御臣,他并不是很意外,毕竟,今天的选秀比赛有阿妙参加,乐多雅跟席御臣从小就把阿妙捧在手心里,当作至高无上的宝贝,所以他们来现场看阿妙的演出,这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了。
只是……
席御臣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他。
“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对面的男人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但是年月在他的身上,好像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记。
相反,他身上的威严庄重,是别人无法轻易模仿的,就连沈越泽在这样的庄严面前,也得低下头来,暂做佩服。
“我从美国回来时间不长,席先生,是有什么意见么?”
“我记得我跟你父亲说过,你这一辈子,最好都不要再回北城了。”
“那是我的选择。”
席御臣对他的不满跟讨厌,是开诚布公的。
沈越泽挑了挑眉眼:
“当时,您劝我父亲把我送到美国,这在我的意料之内,也无所谓如何,但现在我回来,那是属于我的自由。你就算权势再大再只手遮天也都没理由阻止我回到自己出生的故土。”
“别讲的这么好听!你的目地,我从一开始就了解的一清二楚。我不想说太多,只说一次,你最好给我牢牢的记住——”
“阿妙是我席御臣的女儿,是我席家的宝贝千金,如果你敢算计她一分,让她受到一丝的伤害,我就算倾我全家之力,都不会放过你。”
席御臣眯着眼睛,目光冷冽的看着对面的男人。
五年过去,沈越泽也有了蜕变。
从当年青涩的小伙子,变成一个双眼都会放光的精明商人。
席御臣从来都不喜欢这样的人。
因为他可以从沈越泽身上,看到属于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他一样,遇到自己的心中所爱,不管你有再大的权势跟脾气,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全都化为乌有,什么都不在乎。
席御臣指着沈越泽,冷冷的警告:
“你最好离我的女儿远一些。”
“阿妙么?”
沈越泽嘴角微微一动:“阿妙是什么时候失忆的?”
“这跟你没关系!”
乐多雅在旁边本来都不想说话的,但是她有点忍无可忍了。
乐多雅怒视着跟前的男生,这么多年过去,他似乎变得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更沉稳,更有魅力了,但是他这样的变化,恰恰才是乐多雅最担忧的。
虽然阿妙失去了之前所有的记忆,她不记得沈越泽这个人了,可是如果沈越泽经常跟她见面,两个人的火花总是会擦起来的……
乐多雅根本不敢想象那样的场景。
沈越泽朝乐多雅的方向看过去:
“你离阿妙远一点!能有多远就多远!这是我们对你跟阿妙的态度!”
女人一旦发起火来,那比男人都将可怕。
乐多雅说完,便跟席御臣离开了。
他们跟沈越泽本来也没什么话可说,更没有旧可叙,唯一可以把他们几个人串联起来的,除了阿妙,也不可能还有第二个人。
席御臣在临走之前,压着声音说了一句话:
“我知道你这次回国的目地是沈家。你想整垮沈家,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可你不要把阿妙也拖下水。阿妙是我最宝贝的女儿,如果她有任何事情,我都不会袖手旁观。”
沈越泽从加长的劳斯莱斯风度翩翩的走下来,看着银色的车子好像一条游龙,瞬间便消失在他的眼中,沈越泽回想着刚刚席御臣跟他说过的那句话……
整垮沈家……
呵呵,那的确是他回国的目地。
但却不是他的最终目地。
沈越泽从西装的左侧口袋里拿出一个东西。
那是一个怀表。
他打开怀表,里面是自己母亲跟他还有妹妹星月那时的合照。
那时的星月还很小,被他艰难的抱在怀里,勉强才拍了这张照片。
沈越泽看着照片里的妹妹跟母亲,眼眸微动。
“沈先生。”
沈越泽的手下突然走了过来。
沈越泽把怀抱立刻收回去。
“怎么了?”
他回头,昂首看着走过来的人。
“凯瑞的董事们说想请您一起吃个晚饭,不知道您有没有时间。”
“无所谓。既然他们注意到了我,我自然要给他们这个面子。”
助理点了点头,见沈越泽要回自己车子那边,他往沈越泽那边走了走,压低声音又道:
“刚刚黑龙那边发来了些消息,说是当年那个修车厂已经找到了。”
“在哪?”
沈越泽本来刚刚还很冷漠的样子,但是听到这句话,脸色突地一下就变了。
“在南郊,听说现在的生意很不好,厂主打算把修车厂卖出去,做健身馆的生意。”。
沈越泽眼眸眯起:“今天晚上的饭局先帮我推掉。”
“您刚刚不是才答应下来的么?!”
助理一脸懵逼。
“我晚上要去南郊。”
他根本没空应付那些乱七八糟的人。
正事要紧。
沈越泽说完,就快速往停车场那边走。
他这个助理是沈越泽在美国公司那边分过来的,跟了他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人还不错,最起码值得信赖。
沈越泽坐上车子,自然而然的打开音响,里面的歌声仿佛天籁,徐徐传来——
“鸣笛声伴着寒风,悄悄地刺进耳朵
你站在月台的边缘,头顶上是我们曾眺望无数遍的天空
别回头,我就在你身后……
每个春夏秋冬,轮回问候
镜子里的我,孤零零的只剩下尴尬又深爱的笑容……”
“咦!这不是刚刚那个阿妙的歌么?”
助理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他还有点陶醉的道:“那个叫阿妙的女孩唱歌还真挺好听的!这次的比赛冠军不是她,还真可惜了!”
沈越泽自然也听出了这首歌就是阿妙刚刚唱的《我们的幸运》。
随着潺潺的歌声,有些画面在脑海里一幕幕的闪过,然后又快速的消失、落幕……
席御臣说,不要让他的女儿搅进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来,他的确也不希望阿妙搅和进来,可如果,是她自己执意要淌这趟浑水呢?
那恐怕,就怪不得他了……
沈越泽面无表情的发动车子,黑色的轿车仿佛离弦之箭,冲破天际般的速度驶出了地下车库。
“你说什么?让阿妙跟格恩两个人订婚?”
周萌刚从商场逛完回家,结果乐多雅这时就过来了。
她把自己的想法跟周萌说了一下,周萌是既意外,又开心。
“真的假的?你不是不想让阿妙这么早结婚么?”
“那是之前。现在我想让阿妙早一点成家,稳定下来了。”
之前,她还不知道沈越泽回来了,但现在,她既然在北城看到了沈越泽,乐多雅想避免那些可怕的事情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给阿妙找一个男朋友或者未婚夫。
而格恩,就是她最好的人选。
“我们之前不就说想让格恩跟阿妙在一起?我看这两个人挺好的,脾气什么的也很适合,所以,拖那么晚,不如早一点定下来!”
“这事你家席大少怎么想的?”
让格恩跟阿妙订婚,周萌自然是开心的。
阿妙是她干女儿,可是她从小,就把阿妙当作自己的儿媳妇看待。
“我决定的事情,他不会有意见的。”
乐多雅可以拍着胸脯说这句话。
周萌点点头:
“这想法挺好的!不过也得等我们问过格恩跟阿妙之后再说吧?这要看他们两个人同意不同意。”
如果他们不同意,那她们这两个长辈在这边说的再热火朝天,怕是都没用的。
“阿妙会同意的。”
“你怎么这么肯定?”
“她跟格恩在一起这么久了,她可以分辨出谁是最适合她的。我就怕是格恩那边啊……”
“诶呀,你放心好了!格恩一直都很喜欢阿妙,如果让他知道这件事,他恐怕会乐疯了的!”
之前阿妙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阿妙以为格恩是她的未婚夫,当时所有人,都没有更正这件事。
现在,如果提出让他们两个订婚,怕是最合适的时间。
“你筹备筹备吧,明天晚上我们一起在酒店吃个饭,你带着格恩,我带着阿妙,到时候,我们在饭桌上就把这件事给说清楚!”
“好啊!”
翌日,晚上七点。
阿妙,席瑞麟,还有乐多雅跟席御臣全家坐车来到蓝色港湾大酒店。
阿妙并不知道这次的晚宴是专门为她还有格恩举办的。
因为在家里的时候,乐多雅只是说大家在一起聚个餐,聊聊天罢了,所以阿妙也没有太当回事。
“阿妙!”
推开门,周萌看到阿妙进来,立刻笑着走过去,抱住了她。
“你上次唱的歌我听过了,真好听啊!”
“谢谢干妈。”
阿妙不是个做作的女孩,有人夸她,如果是真心实意的,那她自然就会接受。
毕竟,如果这种时候还拒绝人家,未免就有点太佯装了。
韩少荣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帮阿妙跟席瑞麟两个拉开椅子,笑眯眯的道:
“来,你们姐弟两个坐在这里,跟格恩坐一起!” 闪婚萌妻不准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