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卫戍司令部枪毙肇事兵士,还将他枭首示众,挂在中和园门口。我当时就想引责备贤者之义,写一封信给于先生,劝他枪毙尽管枪毙,只是不要切下头来,挂起来做这个已经欠雅观的北京的装饰。因为救济然眉的事忙,终于还未写信,今日却在报上又看见了宋二赴法场的照片,不禁瞿然警觉,觉得我的意见不免有点背时,不免有点“恶人之所好”了。
普通一般的市民总喜欢看杀人,虽然被强盗所训斥,“人家砍头有什么好看!”也不见怪,所以在往天桥去的敞车后面总跟着许多健康快活的市民。不过这个机会是一时的,有不能普及之恨,那么对着一颗割下的人头,或是一张尸体的照片,仔细赏鉴,也慰情聊胜无,可以稍满足智识欲(?)而补救向隅之缺恨。这种好办法是现代所谓文明国所没有的,大约也是希世的东方文明的一部分罢?我何敢一定要违反民意而硬主张取消这些玩意儿,我只惭愧没有充足的国粹的涵养,不能与众同乐这种有趣味的展览。
十五年十月末日。
包子税
中央公园的长美轩是滇黔菜馆,所以他的火腿是据说颇好的,但是我没有吃过,只有用火腿末屑所做的包子却是吃过,而且还觉得还好,还不贵,因为只要两分钱一个。今天我因无事,又踱进公园里去,顺便在长美轩买了五个包子,计大洋一角,可是阿唷,伙计硬要我再拿出四个铜子来,说这是叫什么四种特税,凡是看戏,嫖妓,上馆子,住客店,都要值十抽一,所以我应该被捐洋壹分。我说我并不看戏嫖妓,只是吃几个包子罢了,为什么也要上税呢?他说这不管,捐是一定要捐的。我没法只能付了他四个铜元,其实又多吃亏了四厘。我问这税是什么用的呢?他也说不上来,说大约是为讨赤吧,不过他也不能担保。我坐在柏林下的板椅上,一面吃着包子,心里纳罕,这个年头儿连一个包子都不容易吃,逃不了税。但是转念一想,这如真是用在讨赤,我们京兆公民也是应该乐输的。——因为赤祸如何是洪水猛兽,白福如何是天堂乐土,京兆公民是最能知道的也。
十五年十月) 谈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