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民长官率领众和尚求雨,各报均有记载,《顺天时报》还附有官绅排班长跪的照相,不知意思是美是刺,但总令我联想起日前该报的卫道特刊即春丁祭孔的照片来,觉得中日两国的帝制思想的浓厚了。
宗教的情绪或者是永远的,但宗教的形式是社会时代的产物,是有变化的。上古时代只有家长是全权的人,那时的宗教也只是法术,他自己便是术士,控制自然以保障生存都是他的事,其中重要的一件也就是“致雨”。帝制成立,致雨的职务归于酋长,(因为他原是术士变的,)再转而属于祭师,宗教代法术而兴起,致雨不复全凭“感应术”的原则去擂鼓撒水以象征雷雨,或用令牌符咒强制执行,却跪下去叩头如捣蒜,请求玄穹高上帝开恩,于是由自力的致雨一变而为完全他力的“求雨”了。当初是家长的观点,觉得自然或其鬼(Daimones)都是同他平等的,他有力量可以指挥抵御他们;后来的观点乃是臣民奴隶的,鬼神是皇帝的老子,不然也是他的伯叔兄弟,总之都非以主子论不可。帝制在有些地方还存在,有些地方已经废去了,但它的影响还是很大,这种主奴关系的宗教观念十分坚固地存着,日本不必说了,在中国大多数也还相信天帝的摄理与跪拜的效力,——中华民国对于天廷还严谨地遵守帝制。(有些青年在名片上印一小制字,那是别一问题,只是小疏忽罢了。)正如中国向来的“会党”制度大半是在补偿崩坏的家族主义的要求一样,民国以来勃兴的同善社一类的东西,据我看来,也多是对于帝制的追慕之非意识的表现,因复辟绝望,只能于现世以外去求满足,从天上去找出皇帝及其所附属的不测的恩威来。我不是非宗教派,但对于这些君主制度的宗教仪式觉得不大喜欢,无论属于那一教派:这不能应时改善些么?不能由主仆隶属而变为情人似的关系的么?或者说,宗教的要求第一是卑下。这自然是的,但我想情人间卑下有时岂不也很充分,而且还比君臣更天然更澈底。是的,男女间的专制恐怕甚于暴君,但这是两相情愿的,故没齿无怨;人如有喜欢专制的本能,那么很可以在这方面去消纳,减少社会上帝制的空气,不亦善哉。
附记
末后所云专制,只是说Sadistic与Masochistic之倾向而已。合并声明。
十六年六月一日。 谈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