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有一天忽然对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他的后院里到处都是松鼠,一年四季在树上和草地上窜来窜去,但他从来没有在后院里看到过一只死松鼠。难道它们会不死吗?显然不是,万物都有生有死。这就是说松鼠们是偷着死的,死到了被人看不见的地方。
仿佛是不经意间地这么随便一问,使他以后有了一个重要发现:动物比人类死得自然而聪明,它们决不像人类那样大哭大闹地张扬死亡,或借着别人的死亡搞排场。动物似乎都有这样的本事,知道自己不行了就找个背人的地方,独个儿静悄悄地死去。即使最大、最招眼的动物,到死的时候也会隐蔽起自己。假如一头大象失检或因意外事故死在明处,象群也绝不会让它留在那儿,它们会把它抬起来,到处走,一直找到一个莫名其妙的适当地方再放下。象群如果遇到遗在明处的同类的骸骨,会有条不紊地一块块捡起来,疏散到临近的大片荒野之中。
这是自然界的奇观。地球上的各种动物加在一起比人类还要多得多,死亡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其数量跟每天早晨、每个春天让人炫目的新生一样多,但我们看到的却并非到外都是面目全非的残肢断臂。假如世界不是这个样子,死亡的事都公开进行,死尸举目可见,那阳世岂不成了阴曹地府?
再看看我们人类吧,最会在死亡上作文章,出大殡,办国丧,甚至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死后秘不发丧,还可以借死人整活人……皆缘于对死的恐惧。认为死是灾难,是反常,是伤害,是痛苦,是惩罚,是机会,总之是不自然的。有人死了,活着的人总要议论纷纷,什么原因,多大年纪,不管真的假的都要感叹惋惜一番。亲的近的还得掉几滴眼泪,实在掉不出泪来也得拉长脸做悲痛状。然后就是送花圈,举行葬礼,安置骨灰,修墓立碑——如果人类继续在死的问题上大搞排场早晚会有一天,地球上的土地都变成了墓地。
死的伴随物比死本身更令人沮丧和恐惧,一个人的死与其说是他自己的事还不如说是他活着的亲友们的事。就这样,人类夸大了对死的恐惧,这源自对死的困惑,把死亡看得过于孤立了。据托马斯的统计,地球上“每年有逾5000万的巨额死亡,在相对悄悄地发生着”。尽管如此,世界人口发展到今天还是有了50亿之众,倘若自有人类的那一天起就个个长生不死,今天还会有地球人类吗?人类应该为有死这件事而庆幸,是死解放了生。生死,死生,不过往复而已。人知道该死,才懂得该生,平时不该老顾虑死,倒是应该多考虑生。能体味死的平和,就可透彻生的意义,人生就是“至死方休”。
在这一点上最值得推崇的是道家的智慧,最早洞悉了生与死的转换。庄子出生在2300多年以前,当他妻子死了以后,他蹲在地上敲着瓦盆唱歌,有人责怪他他还振振有词:想她现在安睡在天地的大房间里,我若在旁边哇哇地哭泣,实在是太不明生命的演变过程了。轮到庄子自己也快要死的时候,弟子们商议要厚葬他,他却拒绝说:我用天地做棺木,日月做璧玉,星辰做葬珠,万物来送葬,这不是一个很壮观的葬礼吗?还有什么可求的呢?弟子说:我们怕老鹰来吃先生啊!庄子答道:在地上会被老鹰吃,在地下又会被蚂蚁吃,把我从老鹰那里抢过来送给蚂蚁,你们不是太偏心了吗?
既以生为善,又以死为善——现代人反而没有这样的洒脱了。活得越久越不想死,看见别人还活着自己也不愿意死,特别是知道有人永生,就更觉得自己死得冤。其实,世间最平等的事情就是死亡——它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生命,早晚都会轮上,该轮上的时候一定会轮上。 我说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