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初遇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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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不归不喜欢于清秋,但清风铁了心的和胡不归过不去,不管如何,非要带着于清秋一起走。
开什么玩笑!胡不归觉得这小子疯了,自己都管不好,还想逞英雄,意图英雄救美?小小年纪就这般好色,要不得。
第一次见于清秋,是于清秋杀了人,慌乱之下躲进了胡不归和清风的厢房床底下,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衣袖处断了一截,露出伤痕累累的手臂,衙门的人追捕到他们这里,胡不归伸出手指正想往她藏身的地方一指,清风走到他身前,挡住胡不归的手说道:“女人?官爷,我娘死了很多年了……”
清风撒起慌来面不改色,胡不归头一次觉得师兄这个‘儿子’不简单,可不像平时那般怯怯弱弱的样子。
胡不归怒了,他当然得怒,他怒不是因为清风做了好事或者表里不一,他怒是清风又给他招惹了大麻烦,本来他已经够倒霉了,武林这么多人想要他人头,他都已经和清风‘如实交代’了,为了避免风头,他只能带着清风走官道,已经够窝囊了,想他胡不归英雄一世,需要这么躲躲藏藏的,麻烦,麻烦!
清风不明白,朝堂相当于半个江湖,但毕竟还是有区别,江湖里杀了人,自有江湖的规矩去解决,朝堂杀人,也有朝堂的规矩,他们有官府机构,有刑法牢房,有处罚机制,而这些,江湖人不得插手,任你再有个人恩怨,也不能去管官府的事情,这也就是为什么胡夜阑武功高强,那不识趣的大汉还是用官府威胁他的原因。
皇朝屡有更替,江山数次易主,朝堂归朝廷,江湖归江湖,但朝廷和江湖,始终保持着密切又隐秘的联系,朝廷通过种种手段,微妙掌控、制衡江湖,而江湖中的豪门世家子弟,亦多有身处朝堂却江湖门派所用者,别看这类人两边都沾,大有墙头草的意味,到了最后,往往这些拥有双重身份的江湖人,在政局震荡更替时,发挥的作用,举重若轻。
也因为如此,众多武艺高强的捕快游走在江湖绿林间,打着清扫着江湖黑暗角落里的重重罪恶的名义追捕犯人,而江湖门派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相同,江湖的有江湖规矩,若是此间出了什么人命,官府同样不得插手,至此,多有身处江湖的妻儿老小,武艺不高者,无法寻仇伸冤,千百年来,无人可改变。
胡不归把自己定义为江湖人,自然是不愿意多管闲事的。
清风毕竟小,还执拗,再加上一心和胡不归斗法,是不懂其中门道的,可胡不归不可能装作不知道,但是他又和清风扯不清,好几次胡不归都想一刀结果了清风算了,一了百了,然后继续回嘉州或山南道找峨眉和武当的茬,每次拔刀,又想起苏连波那张死人脸,师兄啊师兄,小时候我是欠你一只鸡腿,没欠你一条人命啊,还不清了还!
他叫于清秋赶紧滚,可是这姑娘没想通,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死活不肯离去。
“你看我像有钱人吗?告诉你,我可是在刀口上舔血过日子的,我没钱给你,更加没功夫陪你玩这猫捉老鼠的游戏,赶紧滚!”
于清秋不肯,他知道胡不归会武功,而且还不弱,她算准了清风会帮她,不管胡不归怎么赶骂,她就是跟着他们后头。
要是平时的胡不归,脚尖一点就走了,现在不行,还有个半吊子清风,他闷着身往前走,想着如何甩掉这个有毒的狗皮膏药。
清风拿出怀里的馒头,和于清秋自动组成抵抗胡不归小分队,他们自己吃自己的,完全不理会胡不归阴郁的想杀人的脸,不是清风逞英雄,他就是看不惯胡不归这种事不关己的样!
清风比起胡不归,有良心多了,想来我们胡连波同志对清风的思想教育还是十分到位的。
这带着一个女人在身边,总归不是事儿,胡不归有想过甩掉于清秋,他半夜叫起清风,捂住他的嘴,准备逃跑,一口气跑了十几里,清风反应过来了,张嘴就咬胡不归的手。
你放开我,我去回去,我要回去,我要去找清秋姐姐。
于清秋叫什么不好,叫于‘清秋’,胡不归先是一愣,反问道:“你说什么?”
胡不归回去了,他瞪着面前两个局促不安的小儿人,拔出了剑,胡不归生平第一次要无缘无故的杀人。
不是别有有心,就是真的巧合,太相像的东西和人是留不得的。
胡不归知道,今天不杀了这个女人,以后就杀不了,别怪他,谁叫于清秋叫什么不好,偏偏用了他娘的名字,胡不归这股子霸道劲儿,说起来,就是不讲理,因为胡不归的娘是胡不归心里一根刺,是胡不归已经死掉的软肋,这软肋绝对不能滋长出新的来!
不管于清秋出于什么目的要跟着他,于清秋都必须死……
这世道,女人长得太好看,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师叔,你要干什么?”
月色朦胧,清风脸煞白,他知道胡不归向来心狠手辣,现在拔出了他的断剑,肯定是要见血了,于清秋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她推开清风,看着胡不归,从她从满春阁逃出来,就没想过能好好活下去。
平心而论,于清秋是个美人,她有一双清澈的鹿眼,十分迷离,正所谓未施粉黛,眉梢含情,跟了胡不归走了三天,一身红衣早已经被树枝划得破破烂烂,于清秋不躲,是因为离开胡不归,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
于清秋以前,也算是个官小姐,父亲在朝廷官居五品,因上书弹劾了首辅大人征收钱财去制作对付那些半兽人武器的做法,被首辅以勾结乱党斩头示众,家中若干‘乱党’充军流放,无一幸免,于清秋的娘听闻噩耗便撒手人寰了,于清秋被抓到满春阁做了官妓。
那时,于清秋十五岁,逃了,闹了,自杀了,后来放弃了。
因为于清秋终于明白,她没得选。
本来这一生也就这样了,谁知道兵部侍郎的儿子来了,这个贵公子没有别的嗜好,就是爱打人,满春阁的姑娘们不接待,就推到于清秋这里,于清秋脖子被掐住的时候闭上眼睛,她本想一死了之的,但是她没有,她拔出头上的簪子扎入了那人的脖子里……
鲜血不停的流,于清秋害怕了,她借着这个公子哥的马车逃了出来,不到一天,满城的捕快都在张贴告示搜捕她,于清秋拼了命的躲,躲到了胡不归房里。
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和一个白面瘦弱的少年,这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于清秋命不好,看人还是非常的准的,清风带着她一起出城了。
出城后,天下之大,她父母双亡,又能去哪里呢?
于清秋厚着脸皮跟在胡不归身后,她在赌,赌这个男人会带她走,可如今,她像是赌错了,于清秋缓缓闭上眼睛,既然如此,就死在这里吧……
胡不归手起刀落,清风吓得闭上了眼睛。
很不幸,于清秋除了掉了一撮头发,和脖子上破了点皮,一点事也没有。
这方面,胡不归不如于清秋,别看于清秋平时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发起狠来,胡不归还不如她,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在满春阁待了这么久,于清秋的经历注定让她做不了那种弱柳病花的女子,她比常人更能隐忍,她跟在胡不归身后,能接受他的赶骂和白眼,能和清风啃白面馒头喝溪水,能和胡不归一样躺在阴湿的草地上睡觉,不因为什么,她想活着,她认为胡不归能保她活着!
这种活着和在满春阁是不一样的,有人格的,有尊严的,即便胡不归不开心了说骂几句又如何?比起在于清秋在满春阁不知好多少,她不要太多,能离开那个人间地狱好好活着已经很好了。
更何况,于清秋算死了,胡不归是个好人。
很久以后,于清秋从清风这个大嘴巴得知了胡不归的故事,她看着胡不归,平静的问道: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杀我,是因为我像你娘吗?
“不,除了名字,一点也不像,是……舍不得。”
胡不归说起情话来,也是酸的不行,因为没能杀掉于清秋,胡不归又惹上了一个大麻烦。
胡不归就是不够心狠,手起刀落,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但他看着于清秋视死如归的脸,和直挺挺的脖子,说实在的,这股子狠劲儿和胡不归他娘上峨眉山一模一样,说不像,都是胡不归哄骗自己的假话。
于清秋骨子里和那些烟花女子是不一样的,她活过,也死过,活着的时候,每一天,她都在赌,和自己赌,和天赌,和命赌,这次和胡不归的心赌,于清秋赢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于清秋戳中了胡不归心里最不愿意提起的往事,激起了他心里残存的怜悯。
这次过后,最让人欣喜的是,胡不归开始洗澡了。
恩,这是一件好事。 胡不归-清酒半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