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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00000000年
咚!咚!咚!
大地有规律地震颤着,一下又一下,由远而近,由小而大,由轻微而猛烈。
卡卡躲在黑暗中,耳朵贴在洞壁上,警觉地听着来自上面的声音,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头用两条后腿行走的巨兽正走过它的寓所上方。它依稀能明白,这是巨兽对自己领土的日常巡视,没什么可怕,那小山一样的巨兽对它没有任何兴趣。但大地的震动令它没有逻辑思维能力的大脑也直观地感受到,伟大的森林之王拥有何等的体型和重量。有时候,它周围抖动得如此厉害,尘土扑扑而下,让它害怕自己辛辛苦苦建造的房屋会在巨兽的践踏下整个崩塌,将它活埋在大地深处。
但这恐怖的一幕并没有发生,巨兽的脚步一步步走过它的头顶,慢慢走远了。
卡卡松了一口气,它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可以上到地面。它迅速穿过自己挖出的复杂隧道,在一丛蕨叶的后面露出毛茸茸的小脑袋和尖鼻子。巨兽刚刚走过,周围一片静谧。卡卡大胆地钻出来,前肢趴在地上,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在清晨的空气中深深嗅着,寻找着食物的气息。
用不着多嗅,它尖锐的眼睛就看到了一块石头上伏着一个褐色的小东西。卡卡顿时兴奋起来,它认出那是一只蜥蜴,肥美而多汁,可以供它饱餐一顿。一早上就碰到这顿美食,真是好运气。
卡卡蹑着步子,向自己的早餐走去,在蜥蜴觉察到之前,就猛扑上去,迅速按住了它的尾巴。但蜥蜴立刻反应过来,扭动着身体,挣断了尾巴,蹿下石头,在蕨丛下的真菌和苔藓间灵活地穿行着。卡卡快步追在它后面,狩猎的本能让它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
但蜥蜴及时钻进了一个树洞,很快不见了。卡卡尝试着把头伸进去,但失败了。虽然它自己体型不大,但是那个树洞更小。卡卡沮丧极了。不过片刻之后,它就忘了自己在这里干什么。刚才的记忆已经从它简陋的海马体中被清除,它还嗅得到蜥蜴的味道,但是不记得它躲在哪里,迷惑地四下打转。
一个长长的影子蓦然出现在它背后,卡卡感受到光线的微妙变化,一转身就看到了那家伙,毛发直竖。从今天的角度看,它看上去是一只硕大的“怪鸟”,但事实上那不是真正的鸟。它两腿着地,浑身覆盖着羽毛,长着尖牙长喙,但没有翅膀,在鸟的翅膀所在的地方,是一对灵活的前肢,末端是两只尖锐的长爪。卡卡很熟悉这种动物,它知道这是自己的天敌,它的爪子可以轻松地撕裂自己的身体,正如自己撕裂蜥蜴那样。
卡卡扭头没命狂奔了起来,怪鸟大步跟在它背后,尖声鸣叫着,前爪不住向下扑击。卡卡感到了背后死亡的腥风,它在苏铁树间绕来绕去,绝望地试图甩掉它。但怪鸟却不依不饶地跟在它背后。
卡卡设法寻找着回家的道路,它知道只有那才是它绝对安全的避难所。它有限的大脑不足以理解空间结构,但对这片森林的经验让它本能地寻找着熟悉的场景,一棵树引向另一棵树,一块石头后面是一蓬草丛……近了,更近了……
终于,一个亲切的入口出现在面前,谢天谢地,它挖了不止一个洞口,很快就可以回到家里了!
当卡卡正要钻进洞里时,一只冰冷的爪子无情地按住了它,卡卡竭力尖叫着,挣扎着,但是无济于事,它的背已经被划破,鲜血直流,怪鸟硕大的脑袋和狰狞的长吻朝它俯了下来……
这时候,卡卡看到,在怪鸟背后,却出现了另一个更大的黑色头颅,光这个头,就比怪鸟的整个身体还要大。那是森林之王的脑袋。这可怖的巨兽,竟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里。但还不够塞牙缝的卡卡当然不是它的目标。
怪鸟不知怎么,感受到了身后的危险,它终于放开了卡卡,咯咯叫着,惊恐地向前跑去。
巨兽一声大吼,令整个森林颤抖起来,卡卡浑身瘫软,侧倒在地上。它看到巨兽的大足就从它头顶跨过,落在离它还不到一个身体长度的地方,它的长尾摆动着,扫过整个天空,似乎要将整座苏铁树林都扫倒。没几步,巨兽的獠牙就咬住了可怜的怪鸟。一阵徒劳的挣动和哀鸣之后,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狩猎者便成为了奉献给森林之王的牺牲品。
一块鲜血淋漓、热气腾腾的肉从空中掉了下来,落在卡卡身边,还带着几根羽毛,不知道是怪鸟身体的哪个部分,这些碎肉塞满巨兽的牙缝都不够,它对此不屑一顾。卡卡反应过来,敏捷地叼起那块肉,一瘸一拐地跑回了自己的洞穴。
这一次的遭遇让卡卡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它永远只能留在洞穴周围,越少出来越好。外面是巨兽和怪鸟们的天下,而它自己的空间小得可怜。
在黑暗中,卡卡吃饱了肉,觉得安全而又惬意。背上已经渐渐不疼了,早上的恐怖也已被遗忘,它觉得只要能躲在自己的洞穴里,远离那些危险,日子还是很舒心的。它模糊地想起自己小时候,在另一个洞里,在母亲的怀中,吸吮着乳腺中分泌出来的甘甜汁液……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啊。
当天夜里,卡卡做了一个梦。它梦见有朝一日,自己从洞穴里出来,身体越长越大,变成了一种新的“巨兽”,它不是四肢着地,而是像巨兽和怪鸟一样用后肢直立行走,成为了整个森林的主人,一切都匍匐在它脚下,任它予取予求,并且走得更远更远,征服了地平线以外,那些它既不知道,也无法想象的世界……
据说,那是哺乳动物的第一个梦。
公元前40000年
阿鲁躺在岩洞深处,远离人们围着的篝火。属于他的那块冰冷石头上没有舒适保暖的兽皮,只有一堆脏兮兮的干草。已经是深夜了,外面下着大雪,气温下降得很厉害。阿鲁感到寒气已经闯入了洞穴,包裹着他的身子,正在侵蚀进裸露的皮肤底下。
阿鲁向篝火望去,他也想躺在篝火边上享受松木块所带来的光明和温暖。但那里围着的都是些强壮有力的猎人和他们的女人。阿鲁只要稍微走近几步,就会被他们揍得鼻青脸肿后一脚踢开。阿鲁已经试了许多次,不敢再去找打了。
火堆边上传来“啪啪”的声音和女人低低的呻吟,阿鲁向声音的方向望去,看到了膀大腰圆的阿熊骑在果果身上,正呼哧呼哧地在她青春气息十足的躯体上发泄着欲望,篝火将一男一女动作的影子映在洞壁上,显得格外魅惑。
阿鲁眼馋地吞了口唾沫,果果是部族里最年轻漂亮的女孩,每个男人都喜欢,当然也包括他,但平常总凑不到她跟前。前些日子,他总算鼓起勇气,在灌木丛里摘了一把野果,选出最好的送给果果,女孩正要接过的时候,阿熊出现在他背后,一巴掌把他打到边上去,然后把一条血淋淋的麋鹿腿扔在果果跟前,果果脸上出现了惊喜的表情,把鹿腿捧了起来。阿熊咧嘴一笑,一把抱起了果果,到了一棵松树后面。被打得晕头转向的阿鲁哼哼唧唧了半天才爬起来,只看到树后伸出的四条腿交叠在一起……
阿鲁也想弄到一条鹿腿送给果果,但他力气小也跑不快,布陷阱的水平也不敢恭维,打到好猎物的机会微乎其微,有一次他好不容易逮住了一只肥兔子,也被阿熊和阿豹他们一把抢走,打了牙祭,哪有他送出去的份。最漂亮的女人归最强壮的猎人,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就是这么简单。
狩猎永远是阿鲁心头的噩梦,他的舅舅就是在打猎时,被一只猛犸象活活踩死的,他的哥哥被一头剑齿虎咬掉了半只胳臂,伤口化脓,没几天就死掉了。可是每天,他仍然要和其他男人一起冒着严寒去雪原上集体狩猎,却只能分到骨头和肠子之类微薄的部分——如果能分到的话。阿鲁害怕打猎,即使对果果的迷恋也没法让他想成为一个好猎人,因为他知道他天生不能。对他来说,山洞里是最令他放松的处所。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找到外面没有的安全感。
篝火那边,阿熊发出一声低吼,身体抖动了几下,便搂着果果,倒在兽皮上呼呼睡去。寒冷——以及阿熊的鼾声——却让阿鲁难以入睡,他坐起身,从干草下拿出半根烧焦的木棒,在岩壁上涂抹了起来,不久,一只栩栩如生的野牛轮廓出现在洞壁上,然后是一只跳跃的小鹿。
这是阿鲁惟一的技能,也是部族里其他人都不会的技能,他几乎能够画出任何动物的形象,人们在他画出的线条前都感到困惑,他们知道,这些单薄的形象并不是真的动物,却让他们觉得那是一只动物,他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有一次,阿熊看到阿鲁画了一头野牛,迷惑地看了半天,越来越烦躁,最后大吼一声,把阿鲁按倒在地上揍了一顿,禁止他再作画。但凑巧,那天他们居然真的打到了一只野牛。有人说那是阿鲁的奇怪符号带来的好运。阿熊对此嗤之以鼻,不过对阿鲁的古怪行径总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阿鲁又画了一只狮子,他不是第一次画狮子,但这次在狮子身边,他添了一个男人,拿着一根木叉,叉向狮子。画上的男人只是几笔简略的轮廓,看不出任何特征。但是阿鲁在心里说:那是我,是我阿鲁。看我多厉害!一个人打下了一头狮子。
阿鲁想了想,又在狮子脚下画了一个倒下的人,那是阿熊,不过没有脑袋。脑袋,被狮子吃了,他想。
阿鲁傻呵呵地笑起来,似乎忘却了身边的一切烦恼。他画得兴起,又在画里的“阿鲁”边上添了另一个人形,有着诱人的身体曲线,阿鲁在它的胸口点上了一对饱满的乳房。他心里说,看,那是果果。在他创造的这个世界里,果果是受他保护的女人,当他杀死那头狮子后,就会把狮子扛在身上,和果果一起走回属于他们的洞穴,甜蜜地生活在一起……
对了,还要画一个孩子,他和果果的孩子……
洞穴外,冰河时代的雪越下越大。
公元前15000年
午夜,夜神统治的天空发生了恐怖的变化,雷神也许是好几天没有吃到祭品,怒吼起来,挥动大斧,将天空的巨幕一次次撕开,诸天间的滔滔河水从电光的缝隙间倾泻下来,在风神的助威下,变成万千道冰冷的鞭子,无情地鞭打着大地众生。
骨笛和几个同伴挤在一起,蜷缩在一棵橡树之下,面对天神的愤怒瑟瑟发抖。这棵橡树粗壮高大,枝繁叶茂,可以遮蔽大部分风雨,而他们躲在一根不知怎么折断而垂下的大树枝底下,形成了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这个临时避难所对付一般的小雨问题不大。但在今天的暴风雨之下就没那么有用,虽然大部分水都顺着树枝和叶子流走,但还有一些雨水从枝叶间的缝隙渗透进来,把他们浑身淋湿。女人们恐惧地祈祷着,男人们不满地咒骂着,只盼望这场豪雨快点过去。但从黄昏到深夜,风雨没有半点停止的迹象。
“我们不该到这里来的。”骨笛听到哥哥石斧抱怨说,“如果留在北方老家就好了,至少还有山洞可以住。”
“可留在老家,我们会冻死的。”骨笛说,“冰雪神统治了一切,大地终年冰封,寸草不生,除了长毛象和披毛犀,没有动物能活下来。”
“呜呜,可是这里也很冷啊,一定是冰雪神追来了……”他的妹妹贝壳在另一边害怕地啼哭着。
“不会的。”骨笛宽慰妹妹说,“你看,至少还有森林,而且下的是雨,不是雪。”
但他想起了那些传说:北方的冰雪神打败了森林神,封锁了大地,森林神逃往南方。大地被无尽冰川覆盖,几乎没有多少生命能够幸存,人类被迫追随森林神的步伐,逃往温暖的南方。
但骨笛的氏族离开北方太晚了,对他们来说,森林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他们走了整整两轮月亮盈亏,路上死了十多个人,才越过冰川和草原,到达了这片林木丰美的森林。他们满怀希望地寻找山洞,打算定居下来开始新的生活。不久,他们果然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山洞。
可他们很快发现,自己不是最早的殖民者。山洞早已被另一群人——从骨笛的角度看,那些棕色皮肤,卷头发的家伙几乎不能说是人——所占据。他们不说骨笛氏族的语言,说话像是鸟叫。冲突爆发了,但对方把守了洞口的要道,骨笛他们没法攻进去,反而死了两个同伴,只有狼狈撤走。
一天天过去了,他们在陌生的森林中漫游着,风餐露宿,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山洞,北方大地的人们都躲到了这里,许多山洞都被各色人群占据,即便有个别没被占据的又太小,容纳不了那么多人。他们只有栖息在树下,平常还好,生起火来也还暖和,但一旦遇到暴风雨就难以栖身。这些日子因为淋了风雨,死了两个半大孩子和一个老人,现在他们只有十来个人,如果再持续下去,这个孑遗的小部落就会在这陌生的土地上灰飞烟灭了。
必须尽快找到新的洞穴,骨笛想。
骤然,一阵暴风吹来,原来垂下的大树枝彻底断了,带着枝叶滚倒在一旁,骨笛和他的同伴们立刻暴露在风雨的直接吹打之下,人们惊叫着,慌忙躲到仅剩的一块枝叶之下遮蔽,但那地方实在太小,庇护不了那么多人了。
骨笛和石斧倒是找到了较好的位置,但弱小的贝壳就被挤在了外围,任风雨吹打,剧烈地发抖。石斧叹气说:“真是倒霉,如果那根树枝没断就好了……”
一道闪电划过,不是在外面的天空上,而是在骨笛的脑海中。他从树叶的缝隙间望了一眼那根树枝,正躺在几十步外的泥水中。
“如果那根树枝没断……”骨笛想,“如果它还在那里……”
“我们把那根树枝扶回来!”他脱口而出。
“什么?”石斧很是迷惑,“可树枝明明断了呀。”
“把它放回去!”骨笛说,“放回原处就行了!”
“那不可能。”石斧一口否决,“树枝撑不住的。”
贝壳的颤抖越来越厉害,她太小,淋了雨会生病死掉的。骨笛来不及多想,冲了出去,把浑身湿答答的贝壳抱住,递给石斧:“护着贝壳!”他说。
“骨笛,你疯了么?外面——”
但风雨交加中,骨笛已经听不到石斧的话了,他冒着冰刀般的寒雨,在泥泞中提起那根手臂粗细的树枝拖回来,想架回到以前的位置上。但他找不到合适的所在,无论怎么摆弄,树枝总是无法架稳。
“跟你说了不成的,骨笛。”石斧对他说,“快回来吧,凑合凑合算了。”
“回来吧,骨笛哥哥,”贝壳也说,“我们挤一挤就好了。”
骨笛犹豫着,冰水的抽打让他难受到了极点,还是放弃算了,他想。但这时,闪电照亮天空,让他看到了两根树枝之间的树杈,高度正合适。他灵机一动,把树枝架到了一个树杈中间,这回果然成功地架住了。
骨笛高兴地从一边钻回去,大树枝挡住了大部分风雨,比起刚才的窘状,避难所变得舒适了很多。
“骨笛哥哥,你真厉害。”贝壳挤到他身边说,众人也交口称赞。
“瘸腿的猎人碰上死剑齿虎而已。”石斧冷冷地说了句谚语。
外面的风声越来越大,吹起了树枝垂在地上的一头,树枝的另一头在树杈间摇摆碰撞着,摇摇欲坠。
“当心!”石斧忽然大叫一声,抓住贝壳,把她拖回来,片刻后,那根树枝又在她刚才坐的位置砰然落地,溅了人们一身泥水,新修复的避难所又毁坏了。
“看你干的好事,”石斧斥责骨笛说,“差点害妹妹被砸死!”
骨笛觉得脸上发烧,仿佛人们都在谴责地看着他,他不甘地再次冲出去,查看那个树杈,很快看出问题所在:它太宽了,树枝可以搁住,但没法固定。
如果再窄一点就好了……
如果能让它变窄一点……
骨笛脑海中再次灵光一现,对石斧说:“把斧子给我!”
“干什么?你要砍柴火?现在?”石斧无法理解。
“给我再说。”骨笛无暇解释。石斧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身边的手斧递给他。他因为石斧而得名,做的斧子也是氏族里最好的。
骨笛握住手斧,在树杈间用力砍了下去,两下就砸破了树皮,砸出了一个小的缺口,并随着他的每一下砍斫而不断扩大。骨笛全神贯注地干着活,虽然风雨无情地浇打在他身上,但他内心被这个完全新鲜的念头充满,全力工作中,身上竟渐渐不感到寒冷,反而暖了起来。
可是砍了半天,骨笛已经精疲力竭,对了一下槽口,还是太小了,没法把粗大的枝干放进去。他喘着粗气,想再干活一时也没了力气。
“没用的家伙,看我的吧!”这时候石斧也出来了,站在他身边,握着另一块斧子大力砍斫起来。他终于看出了骨笛的目的,兄弟俩相视一笑,一起唱着粗朴的歌谣,奋力工作着。
终于,树杈上出现了一个大小适中的缺口,骨笛和石斧将那根树枝架上去,这回牢牢地嵌在了树杈中间。骨笛想了想,又把另一头用一块石头压住,这样两端都固定了。避难所变得牢不可摧。
骨笛和石斧钻了回去,享受着将风雨屏蔽在外的劳动成果,不过没有多久,雨就停了。
“这么快雨就停了?”石斧反而有些失望,“咱们白干了一场。”
“不,没有白干,”骨笛说,“那根树枝不会再掉了。哥,我觉得以后我们可以一直住在这里。”
“开玩笑,就算你固定了那根树枝,这里比山洞还是差远了。”
“可附近我们都找遍了,已经没有合适的山洞,恐怕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这里已经找不到可以住的山洞了,去下一片森林估计也差不多。”
“但这个地方还是有点……”
“哥,我有个想法,”骨笛的眼中闪烁着热切的光,“我们可以架上更多的树枝,把这里变得像山洞一样密不透风。”
“可是哪有那么多树杈?”石斧不解地问。
“不,你没看出来么?根本不需要树杈,”骨笛说,“只需要石斧、石刀或者石锥,我们可以在树干的任何地方凿出一个洞,折下合适的树枝插进去,也许还可以用藤条绑起来,下面可以用其他树枝支柱,或者用石块垒起来也行……”
“你究竟在说什么?”
骨笛比画着:“我是说,我们可以在大地上造一个山洞!然后让大伙儿住进去。”
“这……”石斧被这个说法惊住了,“听起来这像是鸟筑巢……可我们是人,祖祖辈辈一直是住在山洞里的,怎么能够……”
“鸟可以筑巢,老鼠可以挖洞,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树枝造一个自己的山洞?”
“这……这怎么能一样呢,我们不是鸟也不是老鼠啊。”
“但是我们能够做到。”骨笛说,“就像我们能够改变石头和兽骨的形状一样,我们也能改变那些树木,让它们变成我们的洞穴,为什么不呢?”
“可破坏了那些树木,这不会触怒森林神吗?”
“森林神会原谅我们的。你想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留在这片森林里,否则我们在迁徙到下一片森林之前就会死光。”
“骨笛哥,我觉得你说得对。”贝壳也加入谈话,“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为什么不试试看?”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讨论,有赞同也有激烈的反对,骨笛的建议引起了人们的兴趣,最后,赞成者占了多数,他们决定明天一早就开始进行这个全新的尝试。
风雨过去,乌云散尽,天空从黑暗中显出深蓝,火红的晨曦从东方的地平线上透出,鸟儿开始在雨后的林间歌唱,白昼神即将到来。
骨笛隐隐感到,这将是一个全新的黎明。一片新的森林,不,一个史无前例的世界即将降临。人,即将用双手在大地上建立起自己的居所。这会永久性地改变人和万物以及神明的关系。
那将是一个聪慧如他也无法想象的白昼。
公元前1339年
底比斯是一座壮丽的都城,法老很怀念在卡尔纳克神庙巨大的百柱殿里沐浴尼罗河水的惬意。不过比起那南方的旧都,法老更喜欢脚下的埃赫塔顿。因为这是他自己建造的,属于他自己的城市。在这里没有历代先王的陵墓和宫室压在他头顶,也没有讨厌的阿蒙神庙的祭司对他指手画脚,这里的统治者只有他,和庇护他的太阳神——阿吞。
整座埃赫塔顿城尚笼罩在黑暗之中,只有东方有一线朦胧的光明,勾勒出城中几座高大神像和方尖碑的轮廓。法老一早便已起来,站在这座伟大城市的中心,他亲自设计的太阳神殿门口,看着春分日的太阳准确地从两根巨柱间升起,将金色的阳光射进长长的空无一人的柱廊,照亮了挂在头顶的纯金的阿吞神像——没有人的形体,只是一个放射着光明的圆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第二个太阳,通过巧妙设置在殿中各处的圆镜,将阳光一一反射,把整个大殿照亮,这是属于他的光明,令他感到欣悦无比。原本如同黑暗洞穴般的大殿,转眼间便成为了充满光明的宇宙。
法老在阿吞神像下伫立着,心中充满了宁静的愉悦。
和往年一样,今天的春分祭祀仪式由太子图坦卡蒙代为举行,表面的理由是法老要在圣殿中接受阿吞神的默示,但事实上,法老怀疑其他人也暗中知道,是因为他不想在公开场合露面。他身材比一般人高得多,长着狭长的脸,细瘦的四肢,肥大的胸和肚子,身体完全不匀称,看上去像是一个怪物。虽然由于他无可争议的高贵血统得以继位,人们对他表面上毕恭毕敬,但法老知道,不知有多少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传播着各种恶毒的谣言。
为此,法老建筑了新的都城,从底比斯搬到了这里,在埃赫塔顿的新宫廷中,他不用再在人面前出现,无论是他的兄弟叔伯,还是大祭司,一般都见不到他。这里他可以醉心于和他的阿吞神的精神交流。并且发展各种颂扬新神的艺术:在他的指导下,新风格的绘画、雕塑和诗歌,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他如同建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面对着阿吞发光的神像,法老在无人的大殿里高声吟咏着自己亲自写下的热情颂歌:
你在我心目中,
没有其他人知道你,
只有你的儿子,伟大的国王
他来自你的身体
代表你统治大地,他爱着他的王后
哦,美丽的娜芙蒂蒂
……
但有时候,外面的世界仍然要闯进来,打破法老心灵的宁静。
卫士通报后,一名红袍的高级书吏走进大殿,在法老面前跪下行礼。他带来了外部的消息:
“太阳神阿吞的化身,上埃及和下埃及的至高统治者,伟大的万王之王……”书吏不敢马虎地念诵着法老冗长繁复的神圣头衔。
法老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正事吧,有什么消息?”
书吏从镶金的皮袋里抽出一张写满象形字的纸草卷,展开念了起来:“赫梯王的军队已经占领米丹尼王国,我们在幼发拉底河的统治被动摇……
“我们的同盟巴比伦王国也面临入侵,国王向您紧急求援……
“叙利亚的叛乱进一步扩大,总督已经被反叛者杀害,目前骚乱已经延伸到了迦南地,反叛者甚至僭越称王……”
“够了!”法老怒气冲冲地说,吓得书吏趴伏在地上,“去年年底,我已经命令驻守孟菲斯的十万大军前往亚洲平定局势,并从底比斯增派三万援军,为什么到现在局势还没有缓解?是你没有把命令传达下去么?”
“太阳神的化身啊,”书吏哀告说,“我怎么敢违背您神圣的旨意?我第一时间就把消息沿着尼罗河传到了底比斯,但是那些……那些大祭司……”他吞吞吐吐起来。
“说!”
“是,那些大祭司控制了您的各级长官,找出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您神圣的命令,他们说,由于陛下背弃了阿蒙神,埃及上下都人心惶惶,底比斯也骚乱四起,就是尼罗河的洪水也频繁了很多,这都是诸神降罚。再说,国库的钱都被用于修建新都了,收成不好,军队也填不饱肚子,对边陲局势无能为力……除非您的銮驾返回底比斯,向阿蒙神忏悔,重新得到神的庇佑,否则您的旨意他们无法执行。”
“混账!如此藐视我的权威!”法老的怒火如同要将整座神殿吞没,将一只金杯抛到地下,发出尖锐的碰撞声,在大厅中回荡着,“传我的命令,埃赫塔顿的全部军队整装待发,我要御驾亲征这些老鼠一样的叛徒,将邪恶的阿蒙神庙夷为平地!”
书吏浑身发抖,答应着向外退去,法老却又叫住了他:“等等……你先下去,让我再想想。”
当愤怒的潮水退去,法老就知道,他的话不可能实现。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他和阿蒙神的僧侣们进行了不知多少次的斗争,毁掉了好几座神庙,甚至处死了几名大祭司,却没有撼动对方的根本。反而被他们一步步逼出底比斯,让他退缩到埃赫塔顿这个坚固的壳里,事实上也架空了他。他的实际权力小得可怜,号令也许根本出不了这座城市,御驾亲征?笑话。恐怕到时候他自己的军队会第一个哗变。
事实是,几乎没有任何人理解他,他的信仰,他的艺术,他的世界。他是他们的王,但也是这个世界的异类。
除了那个完美的女人……
他的王后,娜芙蒂蒂。
现在,法老急于见到她,向她诉说一切。只有她永远能够理解他,支持他……她是他的“共治者”,在宫廷的壁画上,他和她永远站在一起,仰望天空,接受阿吞神的洗礼。
他离开了前殿,走过后面宽敞的中庭,走进王后的寝殿,那是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的地方。金碧辉煌的寝宫中没有侍女,只有一线金色的阳光从高窗照进寝室,照亮了摆放在案头的一尊精美的彩绘雕像。
高高的蓝色王冠下,是一条缠绕在额头上的金蛇,下面是一张清丽无瑕的容貌和一对梦幻一样的眼睛。
那是他亲自雕琢的,他梦想中的完美女神。娜芙蒂蒂,这个名字就意味着:“美丽的人来了”。世界上任何女人都无法和她相比。
但是不存在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从来不存在。她是法老少年时的梦,一个超出这个和他为敌的世界的奢侈梦想。即使在他成为法老后,也没有办法让这个幻影变为现实存在。
但至少,他能够让这个世界认为她是存在的。提及她的铭文和画像在埃赫塔顿无处不在,他将他和几个侍女生的儿女都算成是她生的,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多数都被他处死了,剩下的几个未来也将会陪葬他。他亲自编撰的、他们的爱情故事将会被记载在史书上,万世传诵。
法老暂且忘却了尘世的烦恼,坐在寝殿深处,陷入了甜蜜的思绪。
然后,法老埃赫那吞走出房门,向寺人发布命令,让他们把自己的养子摩西找来,关于创世神阿吞的伟大,自己有一些新的领悟要告诉他。现在,摩西是惟一可以和自己说上几句话的人了。
公元529年
年迈的达马西乌斯放下芦苇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指头,从一堆字迹密密麻麻的羊皮纸卷上抬起头,看到自己的影子在身后炉火照耀下忽闪不定地在石墙上伸缩。每当他见到这一情景,都会想起柏拉图所说的洞穴。事实上,他这些日子正日夜不停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正在撰写的这部《理想国》注疏也正卡在了这个关节点上。有三年之久,每天他都要写下几千字的段落,然后又一一删去,最终一个字也没有写成。
达马西乌斯咳嗽了几声,雪白的长须剧烈地拂动着,他已经七十一岁了,身体日渐衰弱,不知道还能活上几年。现在,他的最大夙愿就是完成这部《理想国》的注疏。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足够的精力以及智识去完成它。他知道自己正面临思想和生命的绝境。但这不仅是他的绝境,也是整个文明世界的,他看得很清楚,自上古神话时代以来的文明之光,即将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熄灭……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随后是有人在惶急地敲门。敲门声很重,达马西乌斯有些诧异,学园中人人知道他的规矩,平常除了送饭的学生,不会有人敢于打扰他,而今天的饭已经送过了。他向桌子上望了一眼,那里的一盘面包、橄榄和熏肉还没吃几口呢。
“老师,是我,辛普里丘斯。”没等他发问,就听到一个惶急的声音说。
达马西乌斯知道,自己的得意门生辛普里丘斯是个稳重的学者,深夜到来,必有要事。“进来吧。”他说。
衣冠不整的辛普里丘斯推开沉重的木门,走进斗室,向他简单地行礼,然后开门见山地说:“老师,很冒昧打扰您的清修,不过事态紧急,我刚知道,陛下下达了命令,要地方官关闭学园。”
“终于来了。”达马西乌斯想,却没有说话。辛普里丘斯以为他还不相信,继续说:“这是真的,我有很可靠的渠道。皇帝命令地方官遣散所有学生,并逮捕宣扬邪说的异教徒,信使正在从君士坦丁堡来的路上,明天就会有大兵来查封这里了。”
“我知道,”老人点头,颤巍巍地说,“这些年来我早就有预感,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特别是查士丁尼继位以来,他可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哪。好了,十字架宗教最终取得了胜利。”
五百年了,达马西乌斯想,自那个叫耶稣的犹太疯子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之后。他的古怪教义像野火一样,烧遍了整个罗马帝国内外,将古典文明烧成了灰烬。自从君士坦丁皇帝皈依后,帝国和宫廷抛弃了祖先的信仰和生活,也投身于十字架之下。古老的神庙被废弃,诸神被遗忘,野蛮人打进了帝国腹地……只有哲学家们还在坚持着用理性和论辩与来自亚洲的异教对抗。虽然贤明的尤利安皇帝复兴传统的努力夭折了,奥古斯丁的背叛令他们多了一个强悍的敌人,希帕提娅的被害亦是沉重的打击……但近百年来,哲学家们再度复兴了学园,他们在古老的雅典团结起来,讲授历久弥新的古典著作,教化万千渴慕真理的青年,从而也成为基督教会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千方百计挑唆信奉基督的皇帝,要毁灭历史悠久的古学园……
“……所以,”辛普里丘斯的话让达马西乌斯从游散的思绪中回到现实,“我们必须赶紧离开。”
“离开?能去哪里?”达马西乌斯苦笑,“别忘了意大利已经是野蛮人的天下了。”
“我已经找到了一艘船,我们可以连夜上船,在犹太行省一带登陆,然后可以越过边界去美索不达米亚。据说那里的波斯国王礼贤下士,欢迎一切来自罗马的投诚者,我们可以在波斯首都安身。”
“波斯?哈哈!”达马西乌斯刻满皱纹的脸颊颤动着,发出一串干涩的笑声,“辛普里丘斯,你记得吗?差不多整整一千年前,希腊人在萨拉米斯之战中击败了波斯帝国,保卫自己的自由,希腊文明才能发扬光大,创造了伯里克利时代的光荣,才有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我们的学园,而如今你让我们,古典文明最后的继承者,去东方投靠专制的波斯国王?这是何等的讽刺!”
“可是,至少那里没有狂热的基督徒。”辛普里丘斯急切地说,“或许在那里,我们的文化还能传承下去。”
“不,不会有什么差别,反正这个世界要毁灭了。”达马西乌斯沉痛地说。
“什么!?”
“辛普里丘斯啊,”达马西乌斯凝视着渐渐暗淡的炉火说,“难道你没有察觉吗?我年轻时曾走遍了大半个帝国,从不列颠到埃及,从伊比利亚到小亚细亚,无论在哪里,文明的火种都在熄灭。匈人、哥特人和日耳曼蛮族从外部摧毁我们,十字架的信徒从内部攻击我们。西部帝国已经在蛮族洗劫中覆灭,看来东部也撑不了多久了。古典的生活已被遗忘,如今不要说柏拉图的希腊语,就连能说像样的拉丁语的都没有多少人了。普罗克洛斯带来的学园复兴曾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几乎所有仅剩的自由学者都集中在这里,和信奉十字架的教会相抗衡。然而近几十年来也日渐凋零。这是不可逆转的命运,每一个文明都有盛衰,如同有日出就有日落。我们的文明已经覆灭,再有几十年,最多一两百年后,罗马也好,波斯也好,都将不复存在,世界将变成一片荒芜。”
“这……不可能吧?”辛普里丘斯诧异地张大了嘴。
“是你习焉不察,我的学生。我们的世界日复一日地沉入深渊。如果柏拉图或者修昔底德能够看到我们的生活,会毫不犹豫地把我们当成野蛮人,我们距离彻底灭亡只有一线之遥。并且文明的毁灭并不是稀奇的概念,柏拉图在《法篇》里就论述过了,如果你还记得的话。世界本身虽永恒,但我们记得的历史不过一两千年,可见之前必已有无数次的毁灭和再生。我曾经在埃及见过那些高大的金字塔和神庙,但那些神明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奇特的象形文字也无人能解读,古代埃及人的世界已经沉入历史的地平线,我们的世界也将紧随其后,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但是老师,至高的太一,世界的精魂是不灭的!”辛普里丘斯忍不住说,“正如先哲普罗提诺所说,太一流溢自身,化为世界万物,虽然万物生灭流转,但太一永恒不变!”
“是的,我也曾虔信普罗提诺的学说,但我越来越怀疑,或许这一切都是错误的,或许他没有理解柏拉图,或许柏拉图本人也错了。”
“您在说什么呀!”辛普里丘斯惊讶万分。
“你还没有忘记柏拉图的洞穴学说吧?”达马西乌斯如同在课堂上一样向自己的弟子提问。
“当然,”辛普里丘斯一时忘记了自己来的目的,而像往日一样沉入了哲学问答中,“人类生活在洞穴中,所见到的一切都是炉火照耀下的影子而已,而真正的阳光,也就是真理,凡人根本无从梦想……那真正的太阳,也就是至高的太一,只能通过哲学的心灵去认识。”
“你说得不错,”达马西乌斯说,“问题是我们怎么知道存在太阳?”
辛普里丘斯怔了一下:“因为……这一切是通过类比的原则,不是么?我们认识到万物的理念,从而认识到真正永恒世界的存在。”
“看看这个房间,你想到了什么?”达马西乌斯温和地说。辛普里丘斯不禁向四壁望去,这座石屋是几十年前才搭建起来的,但用的石料都取自学园千年来各种原因的废弃石块,有的或许是亚里士多德求学时倚靠过的伊奥尼亚石柱残躯,有的或许是西塞罗访问时坐过的石凳碎块。许多石头上都刻着字,这里刻着一段柏拉图的对话,那里刻着几句巴门尼德或普罗提诺的名言。在一块平整的青石上,辛普里丘斯看到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希腊文:“吾爱柏拉图,吾更爱卡帕莉亚”,字迹斑驳,不知道是哪一个调皮的学生写的。谁是卡帕莉亚?大概是早就死了几百年的一个妓女。辛普里丘斯沉思着老师的话,试图找出其中的奥义。
“您是说这是一个洞穴?”辛普里丘斯最后说,“就好像柏拉图说的洞穴一样,而外面是——是——”
“而我们不知道外面是什么,”达马西乌斯打断了他,“如果我们从未离开这个房间的话!我们不知道外面是否有太阳,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有‘外面’的存在。”
辛普里丘斯心中雪亮,哲人的对话不需要说得太具体,但他已经明白了老师的意思:如果人类一直生活在洞穴中,那么从逻辑上,我们根本无从得知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至高真理的存在。我们所以为看到的,无非是石头上刻着的这些字迹,这些过去的历史和文化所告诉我们的意见和教条而已。
这个世界,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巨大的洞穴。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没有离开的希望,在波斯也好,伊比利亚也好,都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明白了,”老人苦笑着说,“我们的信仰或许不过是徒然,不过是和十字架崇拜者同样的狂信。什么太一,什么流溢,都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想。难道不是么?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真理之光的照耀,又怎会一再陷入毁灭?我们辛辛苦苦继承的那些学说和真理同样相隔天壤。就让哲学和这个学园、这个世界一起归于毁灭吧!”
辛普里丘斯说不出话来,良久方说:“老师,这些艰深的东西,等我们上船以后再讨论吧,现在还是先——”
“我不会走的。”达马西乌斯微微摇头,“既然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走出洞穴,又何必离开这里?你走吧,就让我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这个洞穴里默默死去好了。”
辛普里丘斯不知如何是好,外面传来了呼叫声,有人喊他的名字,似乎还有大堆事务要他决断。他犹豫了一下:“老师,抱歉,我还得处理其他的事,回头再找你。”
他再度行礼后,退出了房间。外面是一片平整的草坪,近处是学园的主体建筑,远处的山丘上可以看到雅典卫城的废墟,更上面是繁星密布的星空。这本来辽阔的世界忽然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洞穴,让他透不过气来。
洞穴,辛普里丘斯想,这不仅仅是一个比喻。诸天围绕大地转动如同屋顶和墙壁,最高的天是恒星天,比太阳还要高,缀满恒星的天球萦绕大地,但谁知道外面的是什么?即使恒星天距离大地有十万希腊里之遥,也仍然是有限的距离,但从理论上来说在外面的,却可以是无限!那里究竟是什么?
或许惟有黑暗的空间,也或许是无法企及的真理的大海。但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生活在宇宙洞穴的底层……
辛普里丘斯思索着,忽然心中一个念头闪过,反身冲回了房间:“老师!”
“不用劝了。”达马西乌斯疲惫地说,“我不会走的。”
“但是老师,您说得不对,”辛普里丘斯大胆地说,“至少我们知道了一条真正的,无可辩驳的真理!”
“哦,是什么?”
“正是我们在洞穴中!”辛普里丘斯大声说,“我们和真理相隔绝。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但是我们知道自己的无知,老师,至少我们可以把这些思考传承下去,或许当世界再一次文明复兴,未来的人们会找到通向真理的途径!”
老人罕见地变了颜色,他皱眉思索着,过了许久,终于点了点头:“你是对的,辛普里丘斯。千年学园并非全然无稽,我们至少知道了一点点真理,虽然自柏拉图以来从无进步……但让我们把这些思考传承下去,或许下一个文明时代的人们,他们会有更好的运气,不必重蹈这个世界的覆辙。”
“所以老师……您的意思是……”
“走吧,”达马西乌斯支起颤巍巍的身体,“让我们去波斯,叫学生和仆人们把这里的羊皮纸书带上,对于未来的世界,它们比我们的性命还要珍贵呢。”
公元1970年
已经是深夜了,整幢宿舍楼的灯已基本熄灭,人们进入了梦乡,只有一个房间还在从窗户纸底下透出一点微光。
那是一个只有六七平方米的小房间,没有椅子,床对面就是一张书桌,旁边有一个简陋的衣柜,只剩下了半边门。房间里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桌子上堆满了高高好几摞的稿纸,几本书摆在中间,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四十瓦的小灯泡,昏黄的灯光由于实在太暗,不像是光线,倒像迷雾一样弥漫在房间里,好在房间实在太小,不至于完全看不清。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蓬头垢面,胡子拉碴,戴着厚厚的眼镜,坐在桌前,在一张纸上奋笔疾书着,眼睛里都是血丝。灯光在他身后投下深深的影子,如同监牢中干苦差事的犯人。
但比起外面混乱而疯狂的世界,他觉得自己已经是在天堂里。
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进行好几年了,他被批斗过,也被关过牛棚。前一阵子才被放回研究所。单位里也是一盘散沙,领导被下放,工宣队进驻,谁谁自杀了,谁谁又被判刑……革命到这个程度,他的事已经不算是个事了,他难得享受了几天的清闲。但是单位还是不如自己的狗窝,随时要搞政治学习,早请示晚汇报。他一参加这种场合就如坐针毡,总是设法溜回自己的小房间里才感到踏实,特别是在这样的深夜,他知道直到天亮,不会有人上来打扰,这难得的宝贵时间简直太美好了。
他在纸上拼命写着,数字、符号、公式、算法……在他脑海中如大漩涡一样疯狂地旋转着。但在表面的混乱下隐藏着简洁优美的结构,他似乎已经看到了一点若隐若现的曙光……
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到了怎样的高度,比起几年前的发现,如今他又更上了一层楼,他知道自己离峰巅只差一步,只要登上了峰顶,整个大地就可以一览无余。有人会相信么?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他这个其貌不扬的书呆子会成为世界之王?
但千真万确,这里是他的世界,他的宇宙。他什么也不需要,不需要革命和政治学习,不需要空气和食物,甚至不需要时间和空间!他所需要的只是数字,最抽象的数字,一个质数,两个质数,它们在他脑海中缠绕嬉戏着,像电子和质子一样结合起来,组成分子或晶体结构,再形成一层层复杂的化合物,最后变成整个世界!毕达哥拉斯是对的!世界,是由数字组成的……
而他已经把整个世界踏在了脚下,用一支笔,他把世界一层层轻轻划掉,这是他发明的“筛法”,让世界化整为零,归于寂灭。无尽的数字消失了,世界也沉入了黑暗。面前只有高耸的珠穆朗玛峰顶,只要上去,上到顶上,就可以飞起来,飞到天上,翱翔在空灵的数的天国之中……
但是……
他不住移动的笔头忽然停下来,盯着面前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心中一沉。就差最后一步,但他再一次卡住了。他还没有算到最后,但是他从心里知道,和之前的千百次尝试一样,他已经失败了。在他面前出现了一座悬崖,上面写着大大的“此路不通”。
黑沉沉的现实又压了上来。
他懊恼地扔下笔,将稿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颓然倒在床上。我就知道,他想,不可能那么顺利的,这个方法有内在的缺陷,虽然我已经走得那么远,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摘下那颗明珠,却无法再进一步。今晚那么多个小时,又是白费工夫。
但即使这样,即使一辈子都这样失败,也是幸福的。他想,在这个房间里,做自己爱做的事,全心全意,远离尘嚣……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中学时学过的两句古文,“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那些不朽的作品,或许许多都是在这样的房间里写出来的吧?
再小的房间,也是人类生存的必须。它能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有一处地方栖身,躲避外面的喧嚣和血腥。同时,对于那些在心灵世界探索的人,它更会提供无垠世界的入口。特别对于数学家来说,他只需要一支笔,一张纸,就可以驰骋在比宇宙还要宽广的无限之境中。
当然,如果有计算机更好,不过那是过于奢侈的梦了。他在研究所里见过一两次计算机,但不知道怎么用,当然也没有使用权限。他想象着也许有一天自己能有一台计算机,只需要键入几行字,就会自动出来自己算几天才能得到的结果,呵呵傻笑了起来。
一阵倦意袭来,他闭上了眼睛,进入梦乡。在梦里,仿佛在深夜,他走在一片神秘的旷野中。一台像大厦一样的巨型计算机伫立在他面前,他抬起头,只看到夜空中明亮的繁星,却怎么望也望不到计算机的顶端,它如同一根巨大的柱子,支撑在天地间,支撑着整个宇宙。不知怎么,他知道那台计算机能够听懂他的问题,他大声问它:“是否每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质数之和?”
计算机上的一排信号灯亮了,庞大的机体嗡嗡运转了起来,并没有从输出槽中吐出打孔的长长纸带。但他忽然发现,天上的星星渐渐开始了移动。它们缓慢地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在夜空游荡着,渐渐组成他熟悉的数字和符号。
他明白了,宇宙就是那台计算机,一切答案,早已在宇宙中写下。
旷野不见了,他飞腾在星海之上,星潮涌起,眼花缭乱的数学式扑面而来,又转眼拆散,重组……在他眼中,那不只是数字和符号,在数字的背后,一个清晰的结构浮现出来,那是宇宙本身的结构,庄严、完美、精妙绝伦,天,怎么会是这样?这种思路简直太奇妙了,我可从来没想——
他蓦然惊醒了过来,当然,还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房里的灯光还亮着。刚才只是一个梦,又仿佛不只是一个梦。
他定了定神,脑子里的印象还记忆犹新,他明白了那是什么,他一直在寻找的终极解法!不,远不是一个解法,而是数学最基本的秘奥。他忙坐起来,趴在桌子上,随便抽了张纸腾腾写了起来。他知道必须要快,几乎每过一秒,头脑中的印象就会淡化一点。没时间全写下来了,只有记住几个思路中的要点,其他的以后再推算。但他凭着一个数学家的直觉知道,这将是一个正确的方向。它不仅能解决一个基本数论问题,还会带来数学乃至整个科学体系的根本性变革……
他刚写了半行字,一阵重重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来。他蓦然紧张了起来,虽然知道多半和自己无关,但总不免感到杯弓蛇影。不,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他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和我无关,不能分心,快写下去,比起我笔下的算式来,世上的一切都微不足道……
可是他错了,脚步恰恰是冲着他而来。
“开门!开门!”有人在用力砸门,声音嘈杂。
他惘然打开了门,两个穿绿军装的粗豪汉子打着手电,站在门口,他认出来,是最近进驻研究所的工宣队,前面一个高个子劈头盖脸地问:“陈景润,深更半夜你不睡觉,开着灯在干什么?”
“我……”他一下子蒙了。
“老实交代,是不是在收听敌台!”
“这……这从何说起,”他总算回过神来,“您看,我房间里连个收音机都没有。”
对方一把推开他,走进狭窄的房间,蓦然多了两个人,房间里顿时挤得满满的。来人提着手电,用锐利的目光搜索了一遍,寻找一切可疑的证据,最后拿起桌上他正在写的手稿,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
“这是……那个证明……我的研究……”他结结巴巴地说。
“什么研究?还是那个什么1+2?”
“那个已经证出来了,现在是证1+1……”他试图解释,却怎么也说不清楚。
“什么1+1,1+2,无稽之谈!”对方厉声说,“1+1也要证明?不就是等于2吗?陈景润,我看你是坚持走资产阶级白专道路不改啊!”
“不,我这也是为革命……毛主席教导我们说:‘知识就是力量……’”
“胡说,”对方反问,“毛主席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我……”他刚想起来,那是英国人培根的话,“我记错了,但是毛主席也说过——”
“好哇,陈景润,你心里怀着对党和人民的不满,居然公然伪造毛主席语录!”对方极为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我没有啊!”他知道这个罪名可大可小,弄不好自己就得进监狱了,惊得冷汗涔涔,“我真的只是搞研究……这是国际学术界公认的……”
“住口!”对方吼了一声,“什么学术界?什么国际?炫耀你有海外关系?现在还敢摆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的臭架子?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是,我忏悔,我改造……”他知道怎么辩解也没用,只好唯唯诺诺,说什么都应下来再说。
对方又训了半天话,看他终于老老实实一声不吭了,还算满意地点点头:“嗯,你的问题,我会跟革委会报告的,你过几天作个深刻的检查,把自己思想深处的臭老九毛病好好挖一挖!对了小张,把这个白专的灯泡拿走!我们楼下打扑——那个搞革命工作要用。”
他身后的汉子答应了一声,就要去拆灯泡。他急了:“不,你们不能——”
“什么?”对方眼珠一瞪,他剩下的半截话又咽了回去。
小张的一双脏鞋踩在他的床上,把灯泡拆了下来,房间里只剩下了手电的光。
“走!”两位工人阶级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门,手电光消失了,房间沉浸在一片黑暗中。
等那两个不速之客走后,他马上到柜子里去摸索着备用的蜡烛,花了半天才找到,又不知道火柴放在哪里了,等到最后点上又过了十几分钟。借着蜡烛的微光,他想继续写下去,却惊恐地发现,经过一番折腾,刚才的灵感已经无影无踪。
他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也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印象,但那不是灵感本身,只是灵感带给他的美妙感觉,甚至即使这种感觉,也像清晨的露水一样很快消失不见。
陈景润绝望地写了很久,试图唤回自己的灵感,可一直毫无头绪,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不得不搁下笔,躺在床上,祈祷灵感能再次降临。
但它再也没有回来,他隐隐知道,或许在他的一生中,它再也不会回来。
蜡烛燃到了尽头,无声无息地熄灭,房间又被黑暗笼罩。
公元2067年
马修推开门,走出旅游中心,发现自己站在一块高地上,整座城市在他脚下伸展开来,直抵远处青葱的山麓。
这里不是他想象中那种热带丛林间主要由低矮木屋构成的小镇,而是一座高楼大厦林立,由四通八达的立交桥连接起来的大都市,马修倒是没想到,在非洲腹地,在大森林深处,还有这样现代化的城市,粗粗一看和美国也没有多大差别,但高楼间仍有大片乌压压的简陋贫民窟,提醒他这里仍是落后的第三世界。
当然,还有四起的黑色烟柱和几座崩塌的高楼,以及零零散散的火光和枪炮声,标识出这座曾经繁华的城市正在被战火所摧残。
马修从高地下来,好奇地沿着一条街道走下去。战争中,绝大多数居民已经逃难走了,几乎看不到人,这条街本身倒是没有遭到很大的破坏,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芭蕉树,充满热带风情。
马修一边看,一边用“摄影眼”拍照。路边的建筑上,除了法语和当地语言外,还有许多方块字的招牌,当然马修一个字也看不懂,不过这很让他想起了本市的唐人街以及他最爱吃的中餐馆,他决定晚上叫一份宫保鸡丁来吃……
当然,中国人在这里不只是开餐馆和洗衣店,从那些带有英法文的招牌来看,他们垄断了这座城市的行行业业:建筑、机械、电子、金融、服装、食品,甚至教育……事实上,马修知道,这座城市的繁荣,也主要得益于中国的公司和商人。
那些华盛顿的政客果然没说错,马修想,在21世纪上半叶的几十年中,中国的手已经伸得太长,渗透到了阿非利加的每个毛孔,几乎把非洲大陆变成了他们的后院,他们必须被阻止,否则我们不会拥有未来,西方不会拥有未来。
好在合众国已经开始了行动……
马修漫不经心地想着,忽然一堆黑乎乎的东西映入眼帘,上面一堆苍蝇嗡嗡盘旋着。他看了良久才看出来,那是一具尸体!他穿着政府军的黄色军服,已经开始腐烂,身体侧卧着,肠子和其他内脏从破烂的肚子里流出来,惨不忍睹。
马修打了个寒战,这就是战争,他想,残酷的战争,已经有两个世纪没有降临美国本土的战争。
民主刚果的内战已经延续了一年多,这场战争表面上是上一次刚果战争的延续,但实际牵涉到中美两大世界强权的争霸。这回,亲华势力在大选中获胜,上台组阁,但很快,反对派指责胜选一方选举舞弊,宣布退出联合政府,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动游行示威,很快演变成暴动,军警弹压时打死了几个人,西方媒体大肆渲染,很快变成了一场“人道主义危机”。不久,在西方或明或暗的支持下,东部叛军的武装死灰复燃,在源源不断的先进武器帮助下攻城略地,占领了这个国家的半壁山河。
而这座城市,就是这次战争中双方争夺的关键据点之一。不过今天,主要的战争已经结束,只有残余的敌对势力还在反抗。
马修对着尸体拍了好几张照片,然后立刻上传到推特:“嘿,快看,我在刚果战场!”
路边的尸体渐渐多了起来,有穿着对立双方军服的,也有明显的平民,大都血肉模糊,死状可怖。还有几部被击毁的坦克和运输车,显示出这里不久前才发生过激烈的战斗。路边甚至有几条棕黄色的鬣狗啃食着尸肉。
这未免太离谱了,马修想,难道反对派武装不收拾尸体么,就让这些野兽糟蹋?他打开声音模拟器,发出一声响亮的枪声,鬣狗们听到后,呜呜叫着,一哄而散。
马修抽空瞅了一眼推特,没人搭理他,他略感扫兴。不过在今天这个网络极度发达的时代,要引起人们关注的兴趣是越来越难了。刚果战争对于文明世界来说,不过是一场边缘的战事,还不如德国最近培养的会说话的转基因猫更惹人关注。
马修已经没有拍这具被鬣狗啃过的尸体的兴趣了,他刚要走开,尸体忽然动了一下。马修吓得退了一步。
这是错觉吧?
但尸体又动了一下,非常轻微,但很明显动的是尸体本身。
马修汗毛直竖。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传说中的僵尸?
不,不可能。或许这人还没死,或许……不管怎么说,他伤害不了我分毫,我随时可以离开这里……
马修想着,上前几步,这回他看清楚了,是尸体下面有个什么东西在动。他轻轻拖开尸首,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黑人女孩,大而发亮的眼睛惊恐地盯着他,大概只有三四岁。
“你是谁?”原来这就是那些鬣狗围着尸体的原因,马修想,问道,“怎么会在这里?”
女孩更加瑟瑟发抖起来,嘴巴一扁,像要哭泣。
“嘿,你别怕,”马修笨嘴拙舌地试图安慰她,“你别看我长得和你不一样,其实我也是人……我是……美国游客,你知道吗?美国……算了……你不知道……”他沮丧地摇摇头,女孩看来根本不懂英语。
但女孩好像也发现他没有恶意,恐惧渐去,她细声细气地说:“pa-pa,pa-pa”,指了指地下的尸体,又比画了几个手势,马修忽然明白了:“你是说,他是你的爸爸?”
女孩推了推地下的尸体,泪眼汪汪地看着马修,马修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一阵鼻酸:“对不起,孩子,你爸爸已经……我也不能把他叫醒……上帝啊,你的腿!”
他这才看到女孩的一条腿,已经血肉模糊。他明白了,应该是在一次爆炸中,女孩的父亲将女儿扑倒在地,自己被炸死,而女孩也有一条腿被炸伤了,所以她只有蜷缩在父亲死去的尸体下面,躲避鬣狗的啃食,没有人来救她。
“你要去医院!”马修说,“现在就去!可是,医院……医院是在……”他一时犯了难,他怎么知道医院在哪里?他打开主控电脑的地图功能,在眼前的虚拟界面上查询医院的位置,倒是找到几间,但在战争中估计早就关门了。
“嘿,你,你是什么人,举起手,站起来!”从马修背后传来一声呼喝,典型的美国南方口音,马修用后视眼看到,那是三个一身墨绿色、全副武装的特种士兵,但既不是政府军的也不是反政府武装的,他想起关于那些保安公司的传说,据说在战争中,反对派的叛军根本不堪一击,真正的顶梁柱,是一批隶属于某些秘密保安公司的特种部队,而这些公司背后真正的主宰是美国中情局和军方……
马修知道是自己刚才发出的枪声把他们招来的,他站起身来,对他们说:“别误会,我是美国游客。”
“游客?现在这个国家可不开放旅游,你还是个小屁孩吧?瞒着家里偷偷跑来的?”
“听着,”马修压抑着怒火说,“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这个孩子伤得很重,你们必须救救她,把她送到医院去!”
“你他妈胡扯什么呢?以为我是特蕾莎修女吗?滚回你妈怀里去吃奶吧!”一个大兵骂道,众人哄笑了起来。
“嘿!”马修说,“听着,我不懂军事法,但我敢肯定,你们有义务救助这个孩子,如果你们不去做的话,我会向媒体披露这件事。”
大兵们沉默了片刻,马修听到他们交头接耳起来:“别理这小子,我们还有事情要办,赶紧把他们处理掉……”
“最好别惹麻烦,上次罗伯的事,上头好不容易才遮掩过去……”
尖锐的入侵警报忽然在马修的耳边响了起来,提示有人正在解除他的远程感应服。该死!不是现在,不是在这里!马修徒劳地挣扎着:“你们……必须……我说……”在他们诧异的注视下,他缓缓倒了下去。
一阵晕眩过后,马修发现自己躺在费城自己家的房间里,身上的VR装备被解了下来,母亲怒气冲冲地站在他面前:“叫了你多少次,下楼吃饭!”
“妈!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十万火急,回头再说!”马修几乎要疯了。
“有什么重要的事?每天就上网干这些乱七八糟的……这些是什么?”
“我跟你说过了,别进我的房间!我已经二十五岁了!”
马修大吼大叫,粗暴地把母亲推了出去,还听到母亲絮絮叨叨地说:“二十五岁了,大学毕业都好几年了,也不好好找个工作,每天就待在家里玩这些活见鬼的虚拟游戏……”
马修不去理她,心急如焚地反锁上了门,回到躺椅上,重新穿上VR衣,戴上头罩,大西洋另一边的数据又源源不断地传来。
马修发现自己的临时身体倒在刚才的路边,他挣扎着爬起来,发现一条胳膊已经被打飞了,腿上和身上也多处中弹,好在没有伤到要害,还能走动。向道路尽头看去,依稀还能看到那几个雇佣兵远去的背影。
但那个女孩呢?她在哪里?
马修转了一圈,很快再次看到了那个女孩。她躺在一片血泊中,眼睛还是睁得大大的,鲜血正在从她刚刚被撕扯成两半的残躯里涌出来,染红了肮脏的地面。
马修气得发抖,这些王八蛋,就那么几分钟时间,他们居然用这么残忍的方法杀了她,这是对人道主义的公然践踏!他要告发他们!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些畜生的暴行!
但他很快冷静下来。不,这太难了。那些冷血杀手名义上和美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和美国也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和自己目前使用的身体一样,属于某个保安公司的人形机装置,真正的操纵者可以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只不过一个军用,一个民用。当然,这些家伙十有八九是退役的美国老兵,没有他们叛军不可能进展得如此顺利。但他毫无证据,他甚至没有拍下他们行凶的过程。当连接中断后,他的临时身体就自动处于休眠状态。
甚至这会给他自己招来麻烦,谁知道那个女孩是怎么死的?理论上也可能是他杀的。并且他进入这个国家也是非法的。自从战争爆发后,通过远程操纵的人形机进行旅游的官方业务就中止了,以防有人用作间谍、侦察等用途。他是偶尔在一个小论坛上看到网友推荐,动了一睹战场的念头,才设法找到那个遮遮掩掩的商人,愿意以每小时一千美元的价格让他使用这部人形机,结果却闹成了这样,机器毁损得不成样子,还死了一个孩子。他怎么能证明,这不是他自己出于某种变态欲望干的好事?
但马修还是忍不下这口气,他拨打了那个商人的网络电话,简略地告诉他情况。
“算我倒霉!”对方唉声叹气说,“这件事你千万别闹大了,否则对我也没好处,这些机器是我们公司的,我只是趁没人管私下出租,想赚点小钱养活老婆孩子,如果你告发的话,我的事也得抖出来。”
“可是他们杀了人!那个女孩……”
“在我们的国家,同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几百几千起,”商人闷声说,“这就是战争!这回你看到了……好了,损坏的机器我自认倒霉,也不用你赔,事情到此为止,好吗?”
马修握紧了拳头,很想打人发泄,却无可奈何。
马修下楼吃饭的时候,心里还想着那个女孩,心里很难过。母亲的唠叨也无心反驳。直到吃饭的时候,耳机忽然提示他,他接收到了一封新的声音邮件。
“嘿,伙计,”是他的死党肖恩,“好消息,我在网上碰到几个女孩,她们说今晚要去艾尔斯石上开party,你知道艾尔斯石吗?她们说那是奥地利沙漠里的一块什么石头……你说是澳大利亚?管它在哪呢,我约了和她们一起。这回可以好好爽一把了,听说那边的人形机都是仿真的,据说性爱功能超酷的!”
马修不禁笑了起来,母亲看了他一眼:“你笑什么?”
“没什么。”马修说,在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惬意地喝了起来。有了远程感应服和人形机真好,你足不出户,就可以去世界上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有时候闲了闷了,就去伦敦喂鸽子,或者去澳洲泡妞,晚上还能准点下楼吃饭,这才叫生活!以前的那些可怜家伙,他们是怎么活的啊?
正如之前的无数异国经历一样,非洲的那座城市和那个死去的女孩,马修早已抛诸脑后,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长时间想着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可不是生活啊。
公元2109年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电脑荧屏上,脖子上架着剑的至尊宝泪光莹莹地对紫霞仙子说。电脑前,林克目光呆滞地看着,跟着屏幕上的对话喃喃念道:“……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紫霞感动地扔下了宝剑,泣不成声,林克也动容地擦了擦眼角,就在这时,电脑上的图像消失了。
林克不满地嘟囔起来:“露娜,你在干什么?”
一个柔美却毫无感情的女音从上方传来:“您已经连续看了四个小时了,通过您体内的微型监测仪,我发现您的身体状况已经处于亚健康水平,之前我已经两次提醒您无效,因此按照基地管理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强制关闭了视频。”
“你就是一个破电脑,谁给你的这个权力!”林克不满地抱怨说。
“作为本基地的主控电脑,根据章程规定,除了站长之外,我的权力凌驾于任何个人之上,”电脑说,“包括副站长,也就是您。”
“他们都死了,”林克无力地说,“只剩下了你和我,我就是站长,你就不能听我的吗?”
“但是您没有得到上级的任命,按照规定……”
“上级个头!”林克终于爆发了,“你呼叫总部会有人答应吗?这都多少天了!他们全死了,整个地球都完蛋了,哪里还有什么上级!也许我是全世界惟一还活着的人!”
“的确有这种可能。”露娜平静地说。
“所以你应该听我的!”
“但是章程里没有这个规定,并且,如果您是最后一个活着的人类,那么您更应该珍重自己的健康。”
林克狂笑了起来:“有意义么?珍重自己,为了什么?等外星人来救我?还是你能变成一个活女人出来跟我繁衍后代?”
“一切生物都有延续自己生命的本能。”
“可是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却没有,”林克苦涩地说,“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一场战争了……”
是的,那场战争,林克想。中美两大霸权,乃至东方和西方两大军事集团,在三十年的冷战后,最后的激烈碰撞,迸发出了壮丽的火花,不,是一场遍及整个地球的大焰火,终极核战之火。四十八小时内,超过两万枚核弹——包括少量反物质导弹——在世界上八千个大小城市相继爆炸,几乎所有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都被摧毁,林克他们顿时与世隔绝,甚至不知道是否有人存活下来。
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即使熬过了第一波核攻击,也会死在核爆炸带来的辐射尘和次级污染中,更不用说接下去对全球气候和温度的毁灭性影响,没有作物能够生长,只有最坚韧的生命才可能活下来。如今,那场战争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外面却仍然一片寂静。
当然,林克不知道外部世界发生了什么,部分原因是露娜根本不让他离开基地——更确切地说,是这个房间。
林克无神地向周围看去,这是一个大约十平方米的房间,天花板矮得一伸手就可以摸到。墙壁上遍布按钮、电线和控制板,有两个明显的孔洞:食物输入孔和排泄物输出孔。房中散乱地堆放着一些仪器和电脑,没有床,只有一个脏兮兮的睡袋。
在过去的一年中,林克就是在这个狭小肮脏的房间度过的,惟一的活动范围就是这十平方米,惟一的娱乐就是看老电影或者玩弱智游戏,惟一的同伴就是不近人情的人工智能体露娜。
“为了让我活得好一点,至少你也得多开放两个舱室吧?”林克对露娜哀恳说,“我在这鬼地方实在待得烦透了!连走两步都不行!不看片还能干吗?光《大话西游》我就看了不下十遍了!”
“您应该很清楚,”露娜回答说,“自从去年的泄漏事故后,四块太阳能电板损坏了两块,我必须节省电力,目前基地内的生命维持系统只够这一个房间的,如果再开放其他房间,系统有崩溃的危险。”
是啊,那场事故,林克想,他知道那不是一般的事故,是战争爆发后一个受不了刺激的研究员发了疯,进行歇斯底里的大破坏。他本人和另外两个试图阻止他的成员一起死于那场事故,林克的最后一个人类同伴也在一个月后伤重不治而死。
“至少你应该让我出去。”林克说,“我有权利出去!”
“外面有很强的射线,危险系数很高,”露娜说,“长时间暴露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不利影响。并且您知道,章程的最重要规定是,基地本身绝不能处于无人状态。除非有站长或上级的命令,否则我无权放您离开基地。”
“又绕回来了,”林克哭笑不得,“简直是他妈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你还不明白吗?除了我,不会再有人给你下命令了!这种日子我还要熬到什么时候?”
“您今年三十五岁,”露娜将此当成一个问题严肃地回答,“按照现代人的正常寿命,还能活七十年以上,即使考虑到目前生存条件的恶劣,至少也能活五十年。至于我,如果太阳能电板不出问题并且注意保养的话,我还能正常工作一百二十万个小时,也就是一百三十六年,足够让您度完余生了。”
“哟,那我可真得谢谢你了。”林克讥讽说。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露娜说,“也许这是我能够为人类做的最后一件事,你们人类叫送终吧?”
“也许你还可以为我做一件事。”
“愿意效劳,请问是什么事?”
“从电脑里滚出来让我操一顿。”林克恶狠狠地骂道。
“这我做不到,”露娜平静说,未受丝毫打击,“不过我的资料库里也储存了一些相关专业性影片,或许能够帮助您通过抚慰——”
“少废话,”林克吼道,“我要出去,告诉我怎么才能出去!”
露娜罕见地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思索。
“露娜?”林克又燃起了希望,难道真的有什么路子?
“我在重新检查各功能单元的数据……”露娜说,“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如果从宽泛意义上理解‘出去’的话,您可以使用三号人形机获得外部体验。”
“不是所有的人形机都毁了吗?”
“不,刚刚接收到三号机的数据,”露娜说,“它还在一千公里外的南极地区,在联络中断了九个月后,看来它的自我修复功能终于起作用了,至少暂时它能够正常使用,您想要远程操控它么?
如果——”
“那还用说!”
露娜还没有说完,林克已经急不可耐地套上了远程感应服。
一片黑暗中,群星渐渐出现了,璀璨的、静谧的、永恒的群星,皎洁的银河在他头顶无声地流淌着。
林克发现自己呈大字形躺在地上,身体半埋在灰尘里,他站了起来,灰尘无声无息地落下。他发现自己是在一道山岭的顶上,他看到自己脚下,暗灰色的山脉起起伏伏,伸向远方微呈弧形的地平线,他知道基地和他自己的本体就在那些山脉深处。眼前的千沟万壑除了石头就是灰尘,一片死寂,如同沉浸在没有时间的深渊中,没有半点生命的迹象,甚至没有一丝风。
而在他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谷地,与其说是山谷,倒不如说是一个大坑,勉强可以看出圆形。它的直径至少有十公里,高达三千米左右,整座山丘事实上都是坑洞隆起边缘的一部分。仿佛曾有一颗大得不可思议的核弹在大地的中间炸开,才炸出了这样的结构。而远处,还隐隐可见许多类似的山谷,层层叠叠,满目疮痍,好像是远古诸神之战的遗迹。林克忽然有一种错觉,仿佛战争不是在一年前,而是在十亿年前已经结束了一样。
林克向天上望去,乳白色的银河横亘天空,在天顶一带的是古老的南船座,南极老人星正熠熠发光,下面是小却清晰可辨的南十字座,四颗亮星肃穆地从银河的背景中浮现出来。再下面是半人马座,明亮的南门二悬挂在四光年外,现在,宇宙中最近的星星也遥不可及,像是嘲弄着人类的一切征服宇宙的僭越梦想。
然后,林克在半人马座的左下方看到了那东西,在远离银河的地方,几乎就在地平线正上方,如同刚刚升起或即将落下。但林克知道,除了周期性的天平动,它的位置几乎永远也不会改变。
那是一个怪异的球体,大致呈灰白色,还带着黑色的斑点,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如同一轮满月,但比月亮要大好几倍,也要更亮。它在暗黑色的大地上清晰地照出了林克的影子。但林克知道,它当然不会是月球。
因为月球就在他的脚下,就是那沉寂的、死亡的古战场。
他看到的是地球,至少曾经是。
只是它已经几乎没有了蔚蓝色,变成了一个灰白色的球体。林克知道那是什么,是悬浮在大气中的辐射尘和核爆炸以及大面积燃烧后形成的烟雾颗粒,是曾经的人类城市和亿万人和动物的身体,如今他们已涅槃物化,变成了一层厚厚的烟尘,在高温作用下升腾进入了平流层,被大气环流带到了地球上空除两极外的每一个角落,如同给地球裹上了一层厚重的棉衣。
当然,这层棉衣绝不可能保暖,相反,明亮的反光表明它屏蔽了绝大部分阳光,让地表长时间被死亡的黑暗笼罩,至少会有十年,也许会有半个世纪。地球生物圈将和自己惟一的热量来源隔绝开来。绝大部分剩下的人和动植物都会因此死去,这将是自六千五百万年前小行星撞击地球以来最大的物种灭绝,而原因也将与之类似。
林克呆呆看着,在那个地平线上悬浮的球体上,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的色彩,没有绿色,没有蓝色,甚至没有象征人类战争的红色。它似乎变得和脚下的月球并无二致。那个他熟悉的地球已经消失了,变成了月球第二。而月球,和宇宙中任何一个地方——比如水星或者冥王星——都没有本质区别。
没有了人的世界,只剩下宇宙:无边无际的、空洞的、冷漠的宇宙。
一股突如其来的恐惧和绝望抓住了林克,他无法忍受再在这个无人的寂灭的宇宙中再待片刻,他切断了和人形机的连线,让自己的意识回到了基地中。狭小的房间和周围机器的嗡嗡声都显得无比亲切。
“欢迎回到月球基地。”露娜说。
“我要看电影,”林克深深吸了口气说,“快点,让我回到人的世界。”
这回露娜没有反对,百年前的周星驰和朱茵再次出现在荧屏上,演绎一场场悲欢离合,直到最后又回到了盘丝洞里,五百年间,惘然若梦。也许这一切不过是一个洞穴中猴子的梦。
人类是穴居动物,林克自嘲地想,从最早的原始人,不,最早的哺乳动物祖先起就是这样,即使树上的猴子,也不过是住在另一个树叶、树枝和树冠组成的洞穴里而已。人类建筑了房屋、城市、国家,本质上无非是洞穴的变形。一切战争,其实和蚂蚁打架一样,只是为了争夺藏身的洞穴。即使探索太空的雄心,最终也不过是在月球上挖了一个洞躲进来而已……
我们是柏拉图说的洞穴人,永远无法离开洞里,看不到阳光的光明灿烂,一切文明、科学、技术,只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在洞穴里,最后也只能在洞穴中死去,腐烂。
林克漫想着,苦笑着,叹息着,不知什么时候合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人类长出了翅膀,飞向整个宇宙,飞向每一颗星星,将生命的种子播撒四方,征服了星空中那些他见所未见的世界……
那是人类这个种族最后一次做这样的梦。
公元100000年
“一、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时,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二、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三、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深夜,阿树躺在岩洞深处,远离温暖的火堆,身上只有几把干草蔽体,冷得无法入眠,只有默默背诵着古老的咒文给自己催眠。当然,不光是冷,也有对新环境的陌生,毕竟这是他们第一天住进这个山洞。
阿树的部族从原来的河谷迁徙到这片森林已经半个多月了,在没有合适洞穴居住的日子里,他们之中冻死了两个四十多岁的老人,被剑狼叼走了一个三岁孩子,终于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大山洞,山洞原来的主人是一窝熊鼠,他们把熊鼠杀了吃肉,在这里点起火堆,住了下来,人人都很开心,或许除了阿树。
阿树很怀念原来那个山洞,那个洞比这个大很多,阿树出生和成长在那里,对那儿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但是整个山谷中的猎物日渐稀少,邻近的部族也屡屡侵扰,族长不得不带领他们离开故土,去山谷外寻找新的栖息之所。
但对于阿树来说,最大的损失是离开了那里的“图书馆”。“图书馆”是那片地方的名字,阿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对他来说,那是河边一片密密麻麻刻着好几十万字的石壁,里面有无尽的奥秘,包括人类的起源、历史和文明。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已经被时间的手磨平,几乎无法辨认,剩下的内容中他能看懂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还有许多奇怪的符号完全无法索解,他只认出来有些是数字,据说,这些符号描述了整个宇宙的一切:天地的形成、星宿的旋转、万物的结构、生物的分类等等。
但是,他读不懂那些内容,即使睿智的老师也不能完全读懂。即使他觉得自己能读懂的部分,也是通过记忆师历代相传的文字,其中许多字符已经失去了意义。譬如,他清楚地记得第一句话是“万物是由原子组成的”,但是“原子”是什么?他只能想象是一种微小的颗粒,水有水的原子,树有树的原子,石头有石头的原子,这好像解释了一切,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有解释。
但刚才背诵的三大咒文他是懂得的,他花了很久才弄懂,但他确实懂了。比如他知道在一片平地上用力推一块石头,滑不了几步远就会停下来,那不是因为没有人继续推,而是因为石头和地面之间看不见的摩擦力,如果没有摩擦力,它可以永远滑动下去。他也知道如果用拳头去打一块石头,给出的冲击和受到的反击相等,只不过拳头远不如石头硬。
他知道的甚至比这多得多!譬如,他知道天上的星星并不是围绕着大地转动,而是大地和金星、火星等等一起围绕着太阳转动,月球又绕着大地转动。它们之所以进行这种亘古不息的运动,不是出于神的意志,而是因为它们的初始速度加上彼此间的引力,让它们能够永远运动下去。虽然他不知道具体怎么计算,但是他理解了最基本的原理。他的知识系统已经千疮百孔,残缺不全,但仍然有一个大致的框架,那是上古黄金时代最后的余晖。
但这又有什么用?他曾经试图跟族人讲解一些最粗浅的知识,可换来的不过是嘲笑。在古代,记忆师享有尊崇的地位,人们相信他们掌握通神的天启,他们担任国王或皇帝的大法师,指导他们制造马车、帆船和玻璃,但如今,他连怎么捕捉一只角兔或熊鼠都不知道。那些抽象的高级知识只有在一个发达的分工社会里才可能派上用场,但他一辈子都活在一个不到一百个人的小群体中,其中许多人甚至不知道怎么数到一百……
难怪在部族中,同伴们越来越看不起他这个记忆师,如果记忆师的存在不是历史悠久的传统,恐怕早就废除了。而他自己呢,如果不是他小时候瘸了一条腿,他也会去当一个英勇的猎人,而不是跟着一事无成的叔叔去做一个记忆师,害他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孩……
阿树知道,在大地上游荡着几百几千个部族,但他不知道还有多少记忆师。去年,在一场部族间的战争中,他们曾经俘虏了另一个部族的记忆师,一个白胡子老头儿。他们两个部族的语言完全不同,但那个老人和他都会说一些“恩格里希”古语,并且也会书写,他掌握许多阿树不知道的知识,甚至还会背几首古诗。阿树和他谈了一夜,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苦苦求族人留老人一命,但族人不耐烦多养一张嘴,第二天,那个老记忆师就被活埋了……
“阿树,你睡了么?”一个轻柔的声音叫着他的名字,阿树转过头,借着不远处的火光看到了一张令他心跳不已的熟悉面容,是果子。
果子今年十八岁,比阿树小一岁,她和阿树一起长大,曾是部落里最出众的少女,阿树喜欢她,她也喜欢阿树。但一个记忆师没有资格挑女人,三年前,果子刚满十五,就成了部落里最强壮的猎人大河的女人,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大河去年秋天在和邻近部落的战斗中被杀了,而果子不到三岁的孩子在十多天前也被剑狼活活吃了。因为儿子的死,果子哭了好多天,这几天才缓和一点。如今,她仍然年轻的脸上已经多了几条皱纹,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岁。
“你还没睡?”阿树问。
“我睡不着,”果子说,“一想起孩子就……”她擦了擦眼角,“而且这里好陌生,我有点怕,阿树,你跟我说说话好不好?”
“小时候我倒是经常给你讲故事。”阿树感叹说,“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一阵鼻酸的伤感袭来,怀旧,这几乎是黄金时代的奢侈情感了。
“其实我一直在想,当初如果不是你为了救我被恐猫咬伤了腿,只能去当记忆师,也许我们……”
“别提了,”阿树挥挥手,像是驱走愁绪,“反正都过去了。”
“阿树,你像小时候那样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好啊,”阿树说,“我给你讲一个古代达克王国的米妮莎公主的故事,那是三千年前……”
“我听过了,”果子说,“而且那是个悲伤的故事,讲个别的吧。”
“好吧,”阿树想了想说,“一万五千年前,在东方大陆上,有一个古老的帝国,叫作大夏,皇帝有一个聪明善良的太子,他的名字是后舜……”
“这个故事我也听过了。”果子说。
“那说这个吧……在更古老的时候——没人记得是多久,可能是五万年前,也可能是十万年前——那时候大地被热灰覆盖,天上也都是黑云,看不到太阳,大地上有很多恐怖的怪兽出没,有一位英雄,叫作古修罗……”
“这个故事你也讲过太多次了,”果子说,“阿树,你给我讲讲黄金时代的故事好不好?我一直没太弄懂。”
“黄金时代?”阿树说,“那是更早更早的事了,没有人知道在多久以前,那是历史开端之前的事,那时候,人类蒙诸神的赐福,住在高耸入云的楼房里……”
“什么是楼房?”
“楼房就是……我也不清楚,应该是人自己用石头造的……大树,但是很高很高,有的比山还要高,里面有很多洞穴,可以住几千个人……人们住在那些大树里,它们像森林一样一片片的,一座房子的森林可以住几百万人甚至更多。他们过着舒适的生活,抽取大地的血液,引下天上的电光,用各种不可思议的魔法满足他们的需要,他们乘坐迅捷的铁鸟,可以在太阳落山之前飞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里去。甚至可以飞到天上,飞到月亮上去……”
“多好啊,”果子叹了口气,“我想那时候他们一定不用担心剑狼叼走他们的孩子。”
“不过他们也有他们的问题,”阿树赶紧把话题岔开,“那时候大地上有几万万人,不,是几百个万万人,他们耗尽了大地的丰饶物产,让世界变得贫瘠,最后他们自己也无法生存。他们想飞向遥远的星星,但是又不舍得离开大地上的洞穴……他们为了争夺剩下的物产打仗了,不是像我们那样用木棒和石块,而是用恐怖的雷霆和天火,一个雷霆就能毁灭一座山丘,一道火光就能摧毁一片平原。他们让大地寸草不生,而他们自己也不能免于灭绝,剩下的一小部分人躲进了地下,几千年后才重新出来,黄金时代就这么结束了,接下来就是黑铁时代。”
“那你说,”果子神往地问,“黄金时代会再度出现么?”
阿树苦涩地摇头:“不,再也不会出现。”
“为什么呢?”果子很不解,“既然出现过一次,为什么不能有第二次?也许诸神会重新赐福给人类呢。”
“不是这样的,要恢复黄金时代,需要大地上的很多物产,比如大地的黑色血液,或者山脉中的矿石,经过无数复杂的步骤,制造出巨大的机器,才能重新找回古代的魔法。而那些物产,特别是其中提供动力的部分,在第一次黄金时代已经消耗殆尽了,再也不会恢复。甚至人类只要稍微增加几倍的人口,就会让大地无法承受,几千年内就会重新崩溃,就像我们打完了以前山谷中的野兽一样。只不过我们可以离开山谷,而人类却无法离开大地。
“自从黄金时代陨落后,人类已经有至少十三次复兴,而又重新衰落,人类一度重新建立起城市和帝国,商船遍及世界,如今又消失不见,也许将来还会有无数次复兴和衰落,就像一年四季一样,不断循环。自古以来,我们记忆师承担着将古老的历史记忆传下去的责任,负责在今天这样的大衰落时代保留火种,引领世界的复兴。
“但这场游戏不会永远继续下去。从黄金时代崩溃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的结局,这场生命游戏的最后一幕已经注定:我们无法离开大地,就只能灭亡。因为太阳也有自己的寿命,当它老去时,它的火焰不会熄灭,反而会变得更加狂暴。它将在几万万年内变得越来越热,将大海烤干,让大地干裂,所有的人和动物都会死去,从此大地上不会有任何生命生存。
“我们的末代子孙,将深深躲在地下的洞穴,吞下最后一块老鼠肉或其他类似的食物,喝干一点可以饮用的地下水源,然后无声无息地死去。”
阿树说出了他知道的这个世界最大秘密,也是叔叔临终时所告诉他的那个秘密,唏嘘着,扭头看果子,却发现她好像根本没有听自己在说什么,眼神只是直勾勾地看着上面。
“果子?”
果子回过神来:“啊,你说得太深了,我听不明白……不过你看,那是什么?”她向上一指。
这下阿树也看到了,石壁上有一些斑驳褪色的图案。他坐起身,好奇地看着,借着远处火光他认出来,那是几十头栩栩如生的动物,有的像是角兔,有的像是熊鼠或恐猫,但没有一种是他认识的,除了人。他看到一头野兽的脚下,踩着一个没有头的猎人,旁边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叉子叉向野兽,身后是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稚气的孩子。
然后他看到了更多的画面,人们手拉着手围在火边分食动物的肉,或者在一起跳着欢快而古怪的舞蹈,或者一起围捕某头凶悍的巨兽……
这当然是人类的手笔,但那是什么时代的画呢?阿树想不出来,那些野兽都是他见所未见的,一定是在很古老很古老的时代,或许在传说中的古修罗时代呢……
然而他看到了,石壁边上还有一块残缺的石碑,上面刻着一些古文字,他扑过去,借着火光,勉强辨认出了几处认识的文字:“石器时代……壁画……遗址……四万年前……”
阿树倒抽一口冷气,那是黄金时代的古文字!如此说来,这些壁画还在黄金时代之前四万年,那是什么时候?一定是天地刚刚开辟,人类刚刚出现的时代吧……
但壁画上的这些人坚韧地活着,那些原始时代的人,对历史和未来都一无所知,但他们仍然活下去了。生活着,奋斗着,甚至充满快乐……
“看他们,”果子指着壁画上的一男一女和他们的孩子说,“他们像不像我们?”
“倒还挺像的……”阿树感慨说,“历经不知道多少万年,经历无数次文明的兴亡,我们又回到了出发点……”
“阿树,”果子在他耳边悄悄地说,“我们像他们一样好不好?”
阿树一怔,看向果子,果子的脸红了,垂下头说:“我还年轻,想再要一个孩子,我们的孩子……”
阿树呆了半天,终于明白过来,胸中蓦然被奔涌的狂喜所充满:“果子,你愿意跟我?可是我……”
果子嘴角含笑说:“我就爱听你呆头呆脑地讲故事呢。”
阿树狂喜地战栗着,几乎呼吸不过来,在这一刻,黄金时代或黑暗时代,过去或未来,一切都不再重要。他只有一个念头:果子会成为他的女人,他们将会有自己的孩子,从此平庸无奇地生活在一起。纵然已经不可能再有新的未来,一代代的人们,他们总会生活下去,在亿万年生命的无奈和时间的残忍中,追求自己渺小却充实的幸福。纵然有一天这颗古老的行星烟消云散,至少人类这个渺小的种族,在宇宙中这个叫作地球的洞穴里,他们真正活过。如同无边无垠的宇宙中,亿万其他洞穴中的其他生灵一样。
他颤抖地伸出手臂,紧紧抱住了果子柔软而温暖的身躯。 时间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