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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晔不相信自己上次就把这里的鬼全部都收拾完了,只见刘君宝嘿嘿一笑的看着程晔说道:“我说了你可能不信,我啊,就是来体验生活的哈哈哈。”
程晔也嘿嘿笑着说自己信。其实他心里是不信的。他看这刘君宝都开始和自己开着玩笑了他也不打算藏着掖着了。
程晔直接给刘君宝说:“那么久没见了,说实话,我不相信你来这里是为了体验生活。”
刘君宝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收住了,他开始变得严肃起来,他对程晔说道:“聪明,我啊,是因为经过这里的时候看着这里的鬼气有点重,刚好看到这里在招聘保安,所以,我就来了,其实,也和体验生活差不多。反正最近,我不想剃头了。”
程晔就知道,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程晔掏出自己的烟,递了一支给刘君宝,自己就不客气的在这凳子上坐下了。
程晔继续对刘君宝说道:“实不相瞒,这是一座鬼楼,这里十年前烧死过很多人,而我怀疑,这些人,被人为的控制了。”
刘君宝拍了拍手微笑着对程晔说道:“不错哦,我看好你,这里的确被人为的控制了。”
程晔听到这句话后和刘君宝同时击了个掌,这两个人,也算是知己了吧。程晔对刘君宝的印象很好,经过一系列的接触过后,两个人就更加的变成朋友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两人决定今晚喝酒壮胆再次闯这栋楼上。这栋楼对保安还是有一定的规定,程晔也不知道自己上次救起的那个小保安怎么样了,他应该挺好的吧,毕竟程晔是把他救出来了的。
程晔最后还是驾车离开,毕竟那时候的刘君宝是在上班,自己去打扰人上班,被人老板看到了可能还是会被扣工资的。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个道理程晔不是不知道。程晔回去后毛勇敢还是没有下班,可能是遇到警局加班,而宁夕是已经把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了。
这个地方,自程母去世后,好像现在又有了点家的感觉。是因为多了个女人吗?程晔心里这样想着。
什么叫做家呢,有家人的地方,就叫做家。这个道理程晔也总算是真真切切的明白了。
眼前的幸福是真真切切的,并不是镜花水月。
就像一个歌星的那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就算眼前真的值得珍惜,程晔心里惦记着的也还是另一个女人。
感情这个东西啊,还真的是要看运气。能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好像又实在是太难了。
程晔停止了自己的种种想法,坐下来吃饭,宁夕问道:“你的那个兄弟呢?怎么还不来吃饭?”
程晔摇摇头大口的吃着饭回答道她的问题:“他呢,回警局上班了,估摸着是要加班的吧。”
宁夕哦了一声就闭嘴吃饭。这场饭都是悄无声息的,两个人好像都没有什么话要说。
两个人又都觉得太尴尬了,想要说点什么打破沉默但是又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这样的生活,到底是要怎么过下去,这不清不程的关系。男人不会是因为爱才会去吻一个女人,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一刻觉得那个女人很可爱。
但那些女人,又会因为对那些男人本来就有一小点点动心而并不拒绝那个吻。那之后,她就会自己想多。
程晔也不知道自己那次是怎么做的糊涂事,但只是一个吻而已,这并不能代表什么。
程晔心里是知道宁夕对他的心意的,但是他无以为报,只有在这一次次的事情中尽量保护好她,护她周全。
但是仔细想想,这些一次又一次的事情,又好像都是自己带给她的。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不管是什么,他都会护她周全,程晔心里暗暗决定。
至少这一刻的程晔,他真诚的。
吃完饭后程晔本来想转身到大厅里带上他的3D眼镜打游戏的,但是他看到宁夕在厨房里忙来忙去,还是决定去洗个碗。
自己一个人在在漂泊的那段日子其实也很少洗碗,一个人,大部分时候都是点的外卖,按时丢出去就行了。
那时候的程晔,从没想到自己还会回程宅。但是后来他还是因为自己的亲人而回来了。
直到自己的亲人离开,自己也没有离开这里,这是这里越发的空了。
整天没事做闲着的程晔打算背上背包去旅游,去看看更开阔的世界,去跳伞,去蹦极,去真正的体验人生。
百尸宴事件的失败,并没有令他怎么样,他只是单纯的想去旅游,程晔背上了自己很久没有碰的吉他打算去闽西阿木都,闽西可是个好地方,很早就想去看看了。
程晔在网上看了看阿木都的风土人情,都觉得喜欢得不得了,很快就订了飞机票,打算飞往阿木都。
这次,依然是程晔一个人的旅行。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想带上一个人去,但是现在的他根本就找不到那个人。
那个人妖冶魅惑,但是他更想看看不一样的她,找不到,就算了,那就自己一个人去吧。早上十点的飞机,程晔一个人拖着随身的几件衣服,背着自己的吉他上了飞机。
两个小时后,飞机就飞到了阿木都,程晔走出这阿木都机场大厅,摸出自己的手机开了机。程晔随便找了一酒店随意的住下。
洗了个澡后,的却感觉舒服很多,现在也不算是旅游旺季,但是阿木都的人却那么多,很多人看起来,都是来旅游的。
天气变得微微有些热了起来,程晔穿了一件白色衬衫配了一条黑色九分哈伦裤,再加一双棕色英伦风的皮鞋,这样的穿着搭配,完全和冬天的程晔不一样。
整个人,都显得更加修长了起来,又长又直的大长腿更是衬得整个身材比例的完美,顺着阳光的照耀,程晔整个人就像言情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一样,干净,透彻。
有一句古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正好可以形容此时的程晔。翩翩美少年,不再是带了些许憨厚的大高个。
程晔洗了个澡两下子就吹干了自己的头发,然后就舒舒服服的睡了个觉,这一觉睡得可真是久。
程晔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了,整个房间都是黑的,因为程晔还拉上了落地窗的窗帘,程晔睁开眼睛不再是拖泥带水的起床方式,他直接打开了床头的灯,赤着脚走到落地窗前拉开了落地窗的窗帘。
外面看起来很热闹,特别多的人,对面的小桥上还有一个穿着民族服饰的女孩子在唱歌,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很多人围在她的周围听着她唱的歌。
她边唱歌边拍鼓,程晔并不怎么听得清她拍的鼓声,但是看那么多的人都在围观感觉应该很不错的样子。
程晔洗漱好了下去拍鼓的姑娘竟然不见了,街上人来人往,就像那个拍鼓的姑娘没有在过一样。
阿木都的昼夜温差还有一点点大,只穿了一件衬衫的程晔还感觉有些冷。街上灯火阑珊,程晔凭着自己的感觉往前走。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一个程晔叫不出名字的夜市,这里摆着很多的饰品,各有各的特色,当地人说的话程晔并不是特别的听得懂,还好这里的人听到程晔用普通话和他们交流后也会用普通话来回应。
这夜市里的商品实在是琳琅满目,程晔看都看不过来,程晔第一次到这里来,心里还是挺开心的。就算一个人,也并不觉得孤单寂寞冷。
程晔很快就走到了小吃摊前,各种小吃的香味飘过来,程晔闻着都觉得享受,刚好自己没有吃饭,程晔随便来到一个摊前买了一个老板称之为“闽西十八怪”其中一怪的炒饵块,这东西就像是年糕一样。
味道却也是可口,卖相不错,味道可口,老板也是十分的热情。就连路过的路人也都是面戴微笑,好像这里就是一个只会给人带来快乐的地方一样。
程晔吃了炒饵块之后完全觉得自己没吃饱,就又买了一份田螺肉,这田螺肉都要比自己所生活的城市要大坨一点。
边走边吃,好久没有这样了,走出了这条小吃街。程晔看到了一些卖乐器的地方,还有很多琴行,鼓行,程晔随便走进了一家店。
尤里阿鼓,四个大字郝然印在这招牌的匾上,虽然不知道这个名字的由来,但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鼓行。
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程晔想起了一种小巧的乐器,叫做尤克里里,也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乐器,小巧可爱。
程晔慢悠悠的走进了这个鼓行,发现这里面也是出奇的静,各种鼓也是悬挂在墙壁上,整个墙壁的风格都是以棕黄色为主,地面不同于外面的石板路。
这几年铺得有地毯,也是棕黄色调的地毯。果然是民风淳朴,一个人都没有,难道就不怕被人偷吗?程晔心里这样想着。
很简单的一首歌,但是程晔听到却是非常的悦耳动听,并不像那些情歌,这是程晔第一次听这首歌。
原来歌声伴随着这程晔叫不出名字的鼓声竟是那么的好听,程晔顺着歌声走到了里屋,这是一个没有门的房间。
里面坐着一个身穿红色刺绣花朵民族服饰的女人,简单的齐肩发,微卷,斜刘海,面带笑容,手里有节奏的拍着自己手里的小鼓。 女神的贴身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