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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LUSION
简短的结论
在作了以上初步探讨之后,我们是否可以作一个简短的结论呢?
似乎可以这样说,《文心雕龙》作为“文学的自觉时代”的最大理论成果,是一部从世界本体出发,全面、系统、逻辑地研究文学特质和规律的艺术哲学著作。在这个中国美学史上罕见的逻辑体系之中,一以贯之的是“自然之道”。它以道家的“自然”法则为外壳,以儒家的伦理情感和功利目的为内核,以玄学本体论为理论高度,以佛教因明学为逻辑方法,集先秦两汉魏晋齐梁美学思想之大成,总诗歌辞赋书文史论创作经验之精萃,形成一个空前绝后的理论化、系统化的艺术世界观而“勒为成书之初祖”。这个艺术世界观认为,“道”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的本体,包括文学艺术和一切审美形式在内的“文”,归根结蒂是“道”的产物,是“道”的外在形式和表现,因而具有一种与天地并生、与万物共存的普遍性。然而“文”作为一种具有审美意味的外在形式,又总要依附于一定的内容。由于“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是“自然之道”,因此这内容对于文学来说,本体上是“道”,具体的是“情”。这样,文学作为“五情发而为辞章”的“情文”,便以“情性”的自然流露与表现为特质,以“情”为内容,“采”为形式,“因内而符外,沿隐以至显”,故创作须“情动而辞发”,欣赏乃“披文以入情”。这“情”,就其感性方面而言,是天赋情感能力与外界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就其理性方面而言,是个人情感感受与社会伦理观念相互渗透的产物;就其发生心理而言,是由静而动的“应物斯感”“人谁获安”;就其表现心理而言,是由动而静的“入兴贵闲”“率志委和”。因此,“情”(文学内容)作为“心”与“物”(主体与客体)、“情”与“理”(个人与社会)、“动”与“静”(感受与表现)的统一,必定蕴含于“意象”之中并以“意象”为传达载体。“意象”是以情感为中介,外物表象与伦理观念相结合、“拟容取心”的“有意义的形象”,产生于“情往似赠,兴来如答”的审美观照活动和“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的艺术想象活动之中,是作家在“虚静”的心理状态之下,“情变所孕”和“思理之致”。所以,文学创作的“寻声律而定墨”“窥意象而运斤”,也就是“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归根结蒂是要“为情而造文”。“为情而造文”者,“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既有真情实感,又有信事善意,注重内心真实,讲究社会效益,因而富于“风骨之力”,也就必然“适分胸臆”,无须“牵课才外”,故尔“从容率情,优柔适会”,“自然会妙”,“文质相称”,出而为“秀句”,凝而为“隐篇”,立“要约”之“体”,成“雅丽”之“势”,形成刚健、笃实、辉光、自然的“中和之美”。这种审美风格体现了“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的创作原则,符合于《宗经》“六义”所标举的美学规范,因而具有感化力量,能够“持人情性”,昭明军国,化成天下,实现儒家美学思想所要求的社会功利目的。刘勰认为,这样的文学作品,也就是能够“鼓天下之动”的“道之文”。
很显然,《文心雕龙》的这个美学思想体系,在总体上是属于儒学文化系统的。我们看到,刘勰确实非常自觉地强调儒家思想在文学艺术领域内的正统地位,并不惜为此把儒家的“道”“圣”“经”抬到吓人的高度:“道”是一种只有少数圣人通过“河图”“洛书”之类“神启”才能领悟到的“神秘的天意”,“经”是不可超越的真善美的最高典范,“圣”作为“道”与“经”的中介,则是后世文人永远不可企及的超级天才。当刘勰提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从而赋予“圣”以中介作用时,他就在使作为纲常伦理的儒家之道上升为作为世界本体的“自然之道”的人间化的同时,将实用理性的儒学思辨哲学化即玄学化了。因此《周易》哲学成了《文心雕龙》的理论基础,“自然”法则成了《文心雕龙》的审美理想,甚至连它的篇目,也要“彰乎大易之数”。“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 注释标题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使刘勰只能“拖着一条庸人的辫子”,成为中国古代文论史上“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 注释标题 同上书,第4卷第215页。 。
然而我们的任务,是要把刘勰美学思想的“革命的方面”从“过分茂密的保守方面”解救出来,因此我们无疑要更多地谈到刘勰对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贡献,希望这种清理,对于建设中国今日之美学,能有所增益;至于刘勰思想中的糟粕,相信接触到《文心雕龙》的读者,当自能鉴别与批判。 易中天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