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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案 面目全非

法医秦明 逝者之书 法医秦明 5402 2021-04-06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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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烧黑的气管内侧却非常干净,又是一起命案!

  这场火灾,最先是被夏晓曦的邻居发现的。

  那一股股浓烟,从夏晓曦家的窗户里卷出的时候,邻居就拨打了119。仅仅经过了几分钟,浓烟就变成了烈焰,舔舐着夏晓曦家的窗框,把夜幕中的楼房映得雪亮。

  消防队用高压水枪冲了整整二十分钟,大火才彻底熄灭,一缕缕黑烟从窗户里冒出。

  消防队员戴着氧气面罩,从窗户翻进了室内。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具烧焦了的尸体。

  “快来人帮忙,室内有遇难者!”消防队员喊道。

  现场的派出所联络了刑警队,聂之轩和其他技术人员迅速封闭了现场。

  现场很奇怪,一个液化气瓶异常地出现在了夏晓曦的卧室。这个理应在厨房里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卧室里。最合理的解释是,夏晓曦选择点燃液化气自杀。

  动机上也可以解释清楚。今天下午,夏晓曦和她那个已经有了家室的男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晚上就发生了这事。

  夏晓曦的父母好像并没有觉得存在什么疑点,他们在号啕大哭中,斥责着女儿的冲动,连给自己留个全尸都不愿意。

  在聂之轩的坚持下,尸体仍被带到了解剖中心,接受解剖。

  尸体被烧焦了之后,因为肌肉的脱水挛缩,导致整具尸体都非常坚硬。这让解剖工作的难度增大了。聂之轩最先切开了死者的颈部,打开了已经被烧黑的气管。

  就这个简单的动作,让聂之轩很快确定了案件性质,这是一起命案!

  夏晓曦的气管内侧非常干净,没有附着烟灰和炭末,也没有任何热作用的反应。也就是说,在大火起来的时候,夏晓曦已经没有了呼吸,所以才没有把热空气吸进气管,没有造成一系列的生活反应。

  “既然明确了是死后焚尸,那么,我们就要寻找到导致死者死亡的原因。”聂之轩对小白说。

  小白点点头,按照解剖顺序,首先打开了死者的头皮。

  头皮已经因为热作用脱水成很薄的一层,用手术刀切开时,发现头皮下似乎有一块和其他位置皮肤颜色不一样的区域。很快,小白锯开了死者的颅骨,发现了一大块已经丢失了水分的凝血块。

  “这应该是颅骨的热血肿吧?”小白说。

  聂之轩摇摇头,说:“热血肿不会伴有生活反应,头皮对应处不会有损伤。热血肿的范围很大,一般呈新月形,边缘锐利,经常是砖红色。血肿内也会有气泡。但是这块血肿,范围小,对应头皮有损伤,呈纺锤形,暗红色,血肿致密无气泡,与硬脑膜紧紧粘连。这是一块典型的外伤性硬脑膜外血肿。也就是说,基本可以肯定,死者夏晓曦是被人用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

  根据聂之轩的推断,案件很快侦破,原来是夏晓曦的男友,为了摆脱她的纠缠,趁夜色潜入夏晓曦家中,将其打死,然后搬来液化气瓶,焚烧了尸体和现场。

  案情×剖析

  烧死

  烧死是指由于火焰、高温固体、强热辐射、电火花等热源所致的损伤而导致的死亡。它和之前讲过的中暑死同被归为高温死一类。在法医中,一般把死亡原因归为损伤、窒息、疾病及衰老、中毒、电击、高低温六大类,高温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支。

  烧伤和烧死与中暑死最明显的不同点为软组织的毁坏。

  烧伤中,Ⅰ度烧伤只是皮肤红斑;Ⅱ度烧伤,会产生表皮细胞的坏死,小动脉和毛细血管扩张、通透性增高,大量血浆成分外渗,使表皮与真皮分离而形成水疱;Ⅲ度烧伤,是指组织坏死;Ⅳ度烧伤,是指组织炭化。

  医院经常会用几度烧伤来形容烧伤的程度,用烧伤面积是体表面积的百分之多少来形容烧伤的范围。很多同学对这些数字并没有概念。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人的一个巴掌的面积,通常占人体表面积的1%。

  烧伤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范围,就会导致机体死亡。但是火场中被烧死的人,并非都是因为火焰直接作用而死亡的。火场中的人,死亡原因是非常复杂的。

  1. 窒息或中毒。在火场中,会产生大量的高温气体,这些气体使得受害者不能呼吸,迅速窒息死亡。另外,火场中可能会产生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气体(化工产品燃烧后的产物),这些气体可能会导致机体内窒息,或者中毒。

  2. 烧伤。受害者体表被广泛烧伤后,剧烈疼痛或失血、失液会导致神经源性休克或者创伤性休克,从而导致死亡。机体内红细胞被破坏后,会释放出大量的钾,机体也会因为高钾血症而心搏骤停,从而导致死亡。即便是当时被救,体表大面积受创者,还会因为并发症或者继发感染而危及生命。

  3. 其他。在火场中,还会由于现场物品倒塌、高坠等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或者因为过度惊吓导致原有疾病急性发作而猝死。

  面对火场中的尸体,法医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死亡方式的问题。也就是说,要最先分辨死者是生前被烧死,还是死后被焚尸。

  喜欢历史事件的同学都知道,早在三国时期,我们就掌握了分辨生前被烧死还是死后被焚尸的办法,就是著名的“张举烧猪”故事中提到的方法。

  现代的法医也仍然沿用这种办法,会观察火场尸体的气管内侧,看有没有附着烟灰和炭末,有没有热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存在烧伤改变,比如喉头水肿、黏膜充血、出血、坏死、水疱,产生白喉样假膜,容易剥离等),从而判断在起火时,死者还有没有呼吸。

  除了观察呼吸道,为了稳妥起见,法医还会观察死者未烧毁的皮肤是否存在烧伤的生活反应,是否存在休克肺的表现,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的浓度高不高,等等。

  如果死者不存在上述改变,法医就要进一步去研究死者究竟是怎么死的,也就是去寻找其他可以解释死者死亡的原因,是外伤、机械性窒息,还是中毒。在寻找到死因后,再分析该种死因能不能用火场中的情况去解释。如果不能解释,那么这可能就是一起命案。

  当然,死亡方式的确定,不能仅仅依靠法医。毕竟火场中的尸体通常损坏比较严重,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医的判断。对于火场中尸体的死亡方式的确定,还要结合现场勘查和调查进行。

  另外,很多火场中的尸体,还存在着个体识别的问题。

  比如在大型火场中,可能出现多人死亡。而且因为受害者生前躲避大火,尸体可能都会在一个角落堆积,加之衣物、面容被烧毁,所以个体识别会成为法医的另一项重要的任务。不过在DNA技术日益完善的今天,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但是如果在一个野外火灾现场,一个不知道身份的人员死亡,那么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这个人的身份,那依旧不是件易事。这就需要法医运用起自己压箱底的技术,推断死者的性别、年龄、身高甚至体重,从而缩小排查范围,尽快确定死者的身份。在这种时候,发现死者随身携带的金属件,甚至衣物的残片,有的时候可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自救×小剧场

  小白:“古时候就有‘张举烧猪’,我很奇怪为什么张举烧的是猪,而不是牛羊鸡鸭呢?”

  聂之轩:“你的关注点还真是很特别啊。可能是因为猪和人比较相似吧。”

  小白:“……师父,你又骂人了。”

  聂之轩:“在火场中,有很多种死因,你作为一名法医,应该非常了解了。针对这些死因,你能说一说在火场中怎么自救吗?”

  小白:“这次轮到我说了?好吧,我想一想哈。火的杀伤力很大,所以一旦遭遇火灾,首先是要想办法脱离火场。”

  聂之轩:“脱离火场也是要讲究方法的。”

  小白:“我知道。火场中最常见的死因是窒息或者一氧化碳中毒,所以在浓烟滚滚的火场中撤离,首先是要用毛巾沾水捂住口鼻,然后弯腰行走撤离。”

  聂之轩:“对,如果是在人多的场所,一定不可以着急,不要推挤,那样其实更危险。有序撤离,才是利人利己的好办法。”

  小白:“火场中经常会有高坠死,那是因为人们对火和烟的恐惧,慌不择路,甚至选择从高楼跃下。我记得师父你之前和我说过,三楼以上坠落,生还的概率就很小了。所以,如果是被困在楼上,逃生通道已经被火焰封闭,那么在相对安全的地方等待救援,是最好的办法。不到最后一刻,绝对不能冒险一跳。”

  聂之轩:“如果楼层不高,最后一刻逃无可逃,也可以使用布袋、绳索悬吊的方式逃离;又或者把被褥全部扔下,作为落地的缓冲。当然,这都是最后一搏的选择了。”

  小白:“对了,师父,如果大家都会正确使用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那么在起火伊始,便可以灭火,避免灾难的发生。”

  聂之轩:“不错。还有,作为家长,带孩子逛商场的时候,要告诉他们那些紧急撤离的标识在哪里。有时间的话,可以带着孩子玩个游戏,试着沿着紧急撤离的标识离开商场,或者沿着标识到避难区域。要知道,在不熟悉的地方遭遇火灾,这些标识是可以救命的。”

  小白:“那么,小孩玩火会尿床的传言,到底是真的吗?”

  聂之轩:“当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是家长吓唬小孩子的办法。不过,这条流传已久的‘谣言’倒是防止了不少火灾的发生呢。” 法医秦明 逝者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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