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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因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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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陆漫漫,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不是来自于“路漫漫其修远兮”这句诗。只是因为重叠字好记,好念。

  2013年10月11号晚上,18岁生日刚过,我拿起一枚刀片,划向手臂,结束了生命。

  我死了,平躺在床上,鲜血染红了大红色被单。

  可我是笑着合眼的,最后的感知告诉我,终于要解脱了。

  是的,活着,比死了痛苦多了。

  死了,我就看到一只雪白色的影子从窗户上飘进来。

  噢,那是天使。

  小天使轻盈的落在枕边,它问我:“你还有什么愿望没实现吗?”

  我的灵魂望着我那副残肢躯架,悲伤不已。

  活着的时候,我没有一天好好善待过它,到死还不忘划它一刀。

  我说:“我想去见一个人,我想告诉他,我喜欢他。”

  天使说:“黎明之前,我送你一个梦境。”

  “梦境?”

  我还没有问那个梦里有什么,接着,我回到了肉体中,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保留了从前的记忆,在不知不觉扭转的时空中,继续生活……

  隔天清早,妈妈敲响了房间的门,因此,我从一场梦幻的婚礼中,回到了现实。

  没听到我的回应,妈妈怒气冲冲的冲过来掀开我身上的被子,结果看到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妈妈吓得连忙后退,瘫倒在地儿,说不出话来。

  接着,连滚带爬的跑到客厅给在外地工作的爸爸打电话,结巴的说:“快回来,女…女儿…自尽了。”

  挂断电话,妈妈壮了壮胆,又折回我那堆满杂物的房间。

  她慢慢朝床边靠近,她看起来,全身都在发抖,她的大女儿死了,她最先感到的是害怕,而不是悲伤。

  然后,妈妈伸出手,探了探我的气息,确定已断气。

  好像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她的恐惧逐渐消亡,鼻子一酸,说了一句:“你怎么那么傻?随便骂你两句就想不开呀?”

  随便?这个词,未免用的轻佻了。

  我看着妈妈,她开始揉眼,还不忘出声骂我。

  我想过去抱抱她,对她说我很抱歉,还是没能走远一点死去。我说我不怪她,我不是带恨而终的。

  可我是透明的,我说的声嘶力竭,她听不见,也看不见。

  小天使煽动的翅膀,它在催我,它说:“你该走了。”

  我说:“我想再等等。”

  等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天使又问我:“你后悔吗?”

  我毫不犹豫的说,不后悔。

  虽然我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8岁这晚,但在天使送我的梦境中,我与我最爱的男孩相识相爱,许下了共度一生的诺言。

  我知道,我沉睡之后,我的眼睛还留在世上。

  临走之前,我在遗嘱上写了最后一行话:请把我的眼睛,赠给沐歌先生。

  沐歌先生,是一个偶像,一个歌手,他长的特别好看,我对他一见钟情。

  上个星期,他出现严重的车祸。

  好不容易脱离了危险期,被告之,双目永久失明。

  他那如星光般的双眸啊,失去了色彩,整个世界都陷入了黑暗。

  18岁之前,我一直在质疑我活着的意义。

  每天拖着沉重的躯体,得过且过。

  要说恨,也恨过。恨疾病不干脆一点,直接夺走我的命,也恨老天不大方,只给我一口气吊着,活的比狗累。

  后来,我得知了沐歌的存在,他的出现,在我不幸的命运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华丽的装饰着帅气外型,站在最显眼的地方,接受鲜花与赞美。

  我没有嫉妒他所拥有的一切,他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除了痛苦,确实还有美的东西。

  那是他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

  那一刻,我忽然有了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

  而这,便是我活着的意义。

  如果我99%的不幸,能给你带来99%的幸运,那么,我愿意。

  最后那1%,请原谅我,自私占有。

  因为我想把它嵌入你的眼睛中,看看别的风景。

  我想让你,也看看我。

  爸爸马不停蹄的从外地赶回来,我冰冷的尸首还在床上睡着,一动不动。

  爸爸看了我一眼,双眼红彤彤的,像哭过。

  他失去了理智,揪起一旁早已淌干泪水的妈妈:“你还我女儿来,你还我女儿。”

  妈妈没有挣扎,只是哭,狼狈哭。

  还是大伯及时把爸爸拉开,否则他很可能担上打老婆的罪名。

  “都是你,整日打骂她,羞辱她,她被你活活逼死了,你这个恶毒的妇人,你逼死了你女儿!她有什么错?她只是生病了,她有什么错?”

  “友生,你别这样。”大伯上前劝阻,并把遗嘱交给他手中:“你看看,这是漫漫写的。”

  爸爸颤颤巍巍的接过遗嘱,纸张里歪歪扭扭的写着两行无力的字:这是我的选择,请原谅我吧最后的自私。另外,请把我的眼睛赠给沐歌先生。

  除此外,什么都没有了。

  泪滴滴在纸张上,晕染了字迹,爸爸抱着我的躯体,老泪纵横。

  “漫漫啊…我可怜的女儿,爸爸回来晚了,爸爸对不起你…”

  幸好,我那六年级的妹妹寄宿于校,没有看到这个晦气的场面。

  三天后,我被下葬了,一切从简。

  同日,我的眼角膜送到了沐歌先生的主治大夫手里,手术很顺利。

  两年后,爸妈已经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中出来的差不多了。

  爸爸没再上外地替人打工挣钱,在本地弄了个裁缝店,替人缝缝补补。

  这天,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一见如故。

  来人是一位长相俊朗的少年,眉清目秀,那双眼睛,像星星般明亮,不对,像浩瀚星海。

  来人问:“请问,这是陆友生叔叔的家吗?”

  “我是,你是?”爸爸着迷的看着他,似曾相识。

  “您好,我是沐歌。”

  沐歌。

  对这个名字,爸爸并不感到陌生,便把他请进了屋。

  爸爸跟沐歌提起了我,还拿我小时候的照片给他看,一个中年男人,头一次在生人面前失态,潸然泪下的,让人好不动容。

  之后,沐歌提出要来看看我。

  爸爸同意了,亲自领着他去到坟地。

  出门之后,沐歌手里多了一束百合,带到了我的碑冢前。

  “你好呀,漫漫,我是沐歌。”这是他的开场白。

  爸爸把沐歌带到那里,沐歌怕他伤心,称要独自与我待一会儿,让爸爸先回家。

  然后,他拿出手机播放了一首我生前最喜欢的歌——《照亮我的路》

  他说:“漫漫,很遗憾,以这种方式与你相识。你一定,是上帝派来守护我的天使,即使你已经回到属于你的国度去了,也要把最珍贵的东西给了我。”

  沐歌说了很多,他说我可爱,说我善良,说的最多的就是我不应该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他还想抱抱我,了解我……

  说着说着,他流下了眼泪。

  那是我的眼睛,比他原来的还要美丽。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沐歌凑近墓碑,蹲下身子悄悄的对我说:“我梦到过你,而且,你做了我的女朋友。后来,我们还结婚了…”

  沐歌笑了笑,又说:“先说好,这一世,我帮你照顾叔叔阿姨,下辈子,你要来照顾我,好不好?”

  这时,起风了。

  不远处的蓝楹树飘来了几片紫色花瓣,正好落在沐歌脚边。

  嗯,我愿意。

  我使劲的点头。

  沐歌拾起蓝楹花,看了好久,放进了口袋。

  沐歌要回去了,他是一个公众人物,自那以后,他不在电视上,就是在跟我爸下棋,山坡上弹琴,已然成为了陆家的一份子。

  月台上,爸爸妈妈与妹妹送别这个拥有我的眼睛的“家人”。

  沐歌朝他们挥挥手,他们好像同时看到了我的影子。

  妹妹说:“如果姐姐还在,就好了。”

  沐歌的社交网站随之更新了新动态:

  ——白蛾子像美丽

  黄昏的伤口

  在诗人的眼里想起黄昏

  听见村庄在外被风吹拂

  当你一家三口走下月台

  我端坐车中

  如月球居民

  病少女无遮拦的盐碱地上的风

  吹在你脸上

  病少女清澈如草

  眉目清朗,使人一见难忘

  听见了美丽村庄被风吹拂

  我爱你的生病的女儿,陌生的父亲……

  2013年10月11号,我结束了自己18岁的生命。

  18岁之后,我在梦境里度过了富裕的一生。

  我是快乐的,因为爱…… 误入星途之男神你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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