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人行
第一章
三人行
所有美丽的无疾而终的爱情,都是最凄艳而伤痛的蝴蝶标本。
她穿着丝绸的衣裳,走来。
她穿着丝绸的衣裳,柔弱、痛楚、而敏感,像一只即将化蛾的蛹,在她的茧里蠢蠢欲动,患得患失。
看到她,就会想起世上一切美好而短暂的,诸如荷塘月色、檐铃上的雨滴落在银碗里、镶绣的旗袍、还有覆盖在雪下的梅花。
吻她,抚摸她清凉的肌肤,有种吹弹得破的忧伤,觉得好景不长。
她叫红颜。
她的确应该叫作红颜。
没有一个人比她更配得上红颜这个名字。
她穿着那丝绸的衣裳,走来。
——红颜画像。苏香如戏笔于2004。
这不是我,是苏香如笔下的我。
经过香如的一枝生花妙笔,万事万物都会蒙上奇异的光彩。
有些人擅于给人化妆,有些人擅于给物事化妆,也有些人,像香如,擅于给文字化妆。
她笔下的文字,时而清丽柔媚、香气袭人,时而犀利深刻、一针见血,都是有生命的。
香如是我的室友之一。
我在半年前租下这套房子,三室两厅,市中心最好的位置,大厦24小时保安,两架电梯。这样的居处,是对自己漂泊异乡的一点娇宠自怜,却注定不能孤芳自赏——因承担不起。
于是刻意地挑剔,寻找可以同居的室友,希望她不仅仅可以分担自己的房租,更能够开辟自己的视野。总想得到更多,是人的本能。
我对室友的标准一早有主意:年轻、单身、从事高尚职业、谈吐优雅、举止合宜、着装有品味。
原以为会狠狠劳神一阵子,不料在这个声色犬马的大都市里,精彩的女人远比出色的男人好找,只不过两星期,就被我遇到了苏香如。
“苏小小的苏,李香君的香,柳如是的如。”
——她这样介绍自己,并且耸一耸肩,加个注脚:“都是名妓。”
然而香如不是名妓,是名记。她是本市晚报周末版的新闻记者,工作性质逼得她一定要住在市中心才方便东奔西跑。来看房时,她穿着简单的白色纯棉T恤,白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使我一见面即对她有好感:一份风尘仆仆的工作,偏有着一份纤尘不染的打扮,这必定是个相当勤勉克己的女子。
先敬罗衣后敬人是我的职业习惯,不由自己。
我忘了介绍自己:一个在丝绸上画美女的二流画家,并在街角拥有一家十三点五平米服装店的三流商人。
店名叫作“香云纱”,只卖丝质衣裙。它从不曾让我体味过客如云来挥金如土的快感,所幸还可以做到收支平衡。况且能够学以致用,已经让我很满足。
大学里学的专业是国画,长项是工笔仕女,选修是服装设计。教授说我的功底不错,缺点是不能创新。如果一味墨守成规的话,纵使我画得比唐伯虎还好罢,毕竟这已经不是唐伯虎的时代。
毕业后,若想坚持作画,那么放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靠仿画为生,《韩熙载夜宴图》也好、《纨扇仕女图》也好,总之死了千年的名人的仿画远比活在这世上的无名小卒的原创更易出售;二是将国画发扬光大,与西方油画、版画、甚至户县农民画相结合。已经有很多人在这条路上取得成功,最典型的例子是陈逸飞,不仅靠卖画赚得盆满钵满,还开创了逸飞服装的第二职业。
两条路于我都不可取,然而陈逸飞的成功提醒了我。如果不能在画风上创新,不妨在画材上创新,在我最喜爱的丝绸上挥毫,是多么浪漫美好的一件事,单是想一想就已经足够令人兴奋的了。
丝绸都是从杭州运来,鹅黄、豆绿、牙白、粉红、绯红、湖蓝,都是柔软旖旎的颜色,托在手上,流丽如水,映入眼中,芳菲袭人。
针织、平织、平纹、斜纹、绉纹、缎纹、提花、高花、真丝、麻纱、烂花绡、美丽绸、粘丝缎、星光纺……那些洁白如玉的桑蚕柞蚕,生前相思如乱麻,死后心有千千结,自缚了那么久,终究展开一片心事,铺成云锦华缎,让我的画笔,给它新的生命。
色彩也都不是平常的颜料,多半来自天然植物或动物,蓝草、石青、姜黄、红花、茜草、紫草、蓼蓝、五倍子、海螺液、贝壳虫……那许多美丽的精灵化为姹紫嫣红,将春天永远地留在丝绸上,流芳百世。
我在纸板上打样,预算好下刀的尺度,然后在丝绸上挥毫,颜料里加进特殊材料,使不褪色,然而毕竟经不起多洗。一下水就显得旧了。
——这样的衣裳,不是每个人都穿戴得起。
然而大都市里不乏一掷千金买得心头好的女人,更多的是标新立异务求搏出位的女人。
“香云纱”渐渐做出点名气来,这里所有的衣裳都只此一件,而且多半穿不得第二次。所以穿衣人的实力也就不言自明,这标签有时比宝姿耐克更好用。
结识苏香如,于“香云纱”的宣传更是便利之极。她隔三差五地便运其如篆之笔看似不经意地字里行间闲闲提及,诸如“某名媛穿着本市香云纱出品的仕女丝袍翩然与会”,或是“CD的毒药香水、520香烟、香云纱服饰,渐渐成为本市小资的三‘香’标志”之类。
而我本人,更是常常成为她笔下的客座嘉宾。
苏香如这位天使室友所给予我的,远比我期待的更多。
“三香”的概念,其实由香奈尔最先提出。
香奈尔是我的另一位室友,由香如介绍加入,并且在她正式住进来的第一天,就自作主张在大门上贴起了“三香居”的名号。
她说:苏香如、香奈尔、香云纱,这真是名符其实的香巢,难得我们三个这么有缘,说不定上辈子就是姐妹,凭着一个“香”字做记号,在今生相认。
香如笑:“我才不要和假洋鬼子有缘。你的香,太过牵强。”
香奈尔其实是英文名,她的真名叫作夏念儿,因与世界名牌“CHANNL”发音接近,故取了这个名字。今年23岁,生得明眸皓齿,玉骨冰肌,举手投足间有种描述不出的柔媚,带着鲜明的职业标志:芭蕾舞演员。
不是跳领舞的,只是龙套,《天鹅湖》里,她是六只小天鹅的六分之一;《吉赛尔》里,她是先死之鬼;《葛贝莉亚》里,她帮助斯万妮尔达翻窗户……总之,永远是主角众星拱月的女伴。
但这不重要,即使她在舞台上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配角,在生活中她仍然十分光彩夺目,有时候甚至比香如更加瞬息万变,计谋百出。
当她听说我的职业特长后,眼珠一转便是一个点子:我最喜欢听香如讲古代名妓的故事,不如这样,她来确定好一个形象,你设计不同的服装,由我来当模特儿,然后再让你画下来,由她配文字,我们合作一本书,书名就叫《流芳百世》。
这想法让我们立刻兴奋起来,灵思泉涌,并且当即列了一个很长的计划,立志要选一百位古代美女,由香如写出故事文稿,确定思路,我先依常规画一幅工笔仕女图,然后再设计一套香云纱风格的现代服装让念儿穿上,找本市最著名的化妆师替念儿设计形象并摄影,我们合作一部画册,散文集,写真集,同时也是服装图册。
这样庞大的计划让我们三个人都充满了创作的激情,忍不住抱在一起又叫又跳,又唱又舞,并且在干掉两瓶红酒之后,许下友谊万岁永不背叛的誓言。
那一刻我相信了香奈尔关于我们三个人前世今生的荒谬说法,并被这一场华丽缘感动得流下泪来。
香奈尔喝得很醉,可是脚步仍然很稳,她一直在跳舞,甚至旋转,凌波微步,彩袖飞扬。
我对着她举杯,流着泪喊:“念儿,我爱你!”
“红颜,我也爱你。”回答我的是香如,她拿起我的胳膊印下一个甜蜜的吻,然后喃喃自语:“吻她,抚摸她清凉的肌肤,有种吹弹得破的忧伤,觉得好景不长。”
我大笑:“香如,你的口气,像GAY。”
不料香如认真起来,带着醉人特有的执著很严肃地说:“我做过相关调查,女生中百分之八十五点五都有可爱的同性恋倾向,并且她们懂得异性恋爱往往是从同性的友情开始,不懂得爱惜同性的女人,同样也不可能真正懂得欣赏异性。”
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并且身体力行,所以我也回吻了香如的面颊,嗅到一缕清凉的香水味,那是“三宅一生”1995出品的“一生之水”。
一生之水,一生的爱。
住下来后,渐渐发现我们三个有很多的共同点:都抽烟,都爱做梦,都喜欢香艳的玩意儿,都执著于衣裳,并且是很偏执的衣裳情结。
我不消说,是钟爱丝绸的;香如一年四季都坚持穿白衣;念儿则相对泛滥,她的执著是国际名牌,只要是名牌都是爱的。
我一直都很想在念儿的白衣服上作画。
但是她不肯。
她说:你的画在丝绸上是锦上添花,在我的白衣服上,则叫涂鸦。
念儿更不会肯,她所有的衣裳都价值不菲,每月选择合宜的干洗店便是她最大的烦恼,当然更不许我“涂鸦”。
香如的工作时间不固定,时时需要加班,念儿更是行踪飘忽,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难得我们晚上三个人都在家时,就会有说不完的话题。
三个人里我是最木讷的,香如和念儿的口才都好得出奇,尤其香如,简直字字珠玑,语不惊人死不休。她腹中的典故原本多,读的书也多,身为记者,所闻所见也比我们多,更添谈资。最令我五体投地的,是她能把最浅显的道理用最高深的论述表达出来,亦可以将最复杂的心绪用最简省的语言描叙清楚。
有一次她要跟我们聊《资本论》,我和念儿都一致反对,对这样艰深的科学毫无兴趣,香如笑:“谁说艰深?其实任何科学以及宗教,都是一种信仰,犹如爱情。”她接着朗朗地背诵起来:“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
看着我们目瞪口呆的表情,香如大笑起来,“怎么样?这段话像一像爱情表白,或是入教宣言?这句话只要改动一个词,就是最好的恋爱教科书:‘在爱情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是不是很绝?这就叫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和所有同龄的女孩子一样,我们在聊天时特别热衷于交换彼此的爱情心得:香如有个远在千里之外的未婚夫,既是她的同乡,也是她的同学,现代的青梅竹马,她的爱情故事,是我和念儿最艳羡的蝴蝶标本;念儿有数不清的男友,却没有爱情;而我,我只有玉米——玉米,却如念儿所说,并不属于我。
那是在我们相识的第二天,念儿自告奋通要给我看手相,托着我的手装模作样地研究了半天,故意轻佻地一捏,笑说:“好香,好软。”
我笑着打她,她拱手求饶,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好吧好吧,我告诉你:你会和一段不属于你的孽缘纠缠一生。”
这句话吓到了我,此后再见玉米,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心事益发阴沉。
因为这样,我无法在自己的室友面前做到香如那般毫无保留,她的人生格言是“书有未曾经我读,话无不可对人言”,而我,却只能“逢人但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至于念儿,她说出来的不一定是真话,什么都不说时,却可能孕着一个极大的谎言,令人扑朔迷离,难辨真假。
念儿的外婆在解放前是靠跳大神谋生的,颇有一些神道,她自己幼承庭训,家学渊源,装着一肚子聊斋,聊天时最喜欢熄了顶灯只点一盏半昏不明的过道灯,绘声绘色,一双俏眼在黑暗中闪啊闪的,我常常觉得自己不是被她的故事内容吓到,而是被她自己的一脸鬼气吓到的。
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她坚信有巫蛊鬼魂这回事,且好谈鬼狐禅。她说鬼魂和人共用一个空间,几乎无处不在,只是有些鬼精神力强一些,容易被人感觉到,而有一些要弱;同样的,有些人感受力强一些,比较擅于接收来自幽冥世界的讯息,有一些则不;有时聊着天,她会忽然指着我们身后说:看那里,有个女人在笑。我每每被她的这些促狭吓到,就板起脸警告她不许再玩;香如也怕,可是又喜欢听。
每当谈得兴浓时,念儿就会跳舞。
她的舞姿,总带着一股妖气。
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那所谓的办法,是如此的的匪夷所思,以至令我们的友谊遇到了第一次的考验——
那晚我跟踪玉米去本市最热闹的布尔卡夜总会,隔着人群看他用胳膊环护着他的妻艰难地挤进,风度却可以毫不受损。即使那样混乱的场所,他的态度依然从容自若,令我心醉。
我闪躲着。其实就算我大声呼喊大力挥臂他也未必看得见我,然而偷窥的羞耻让我不由自主地闪躲。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玉米穿休闲装,帅得令人屏息。然而他的妻子却相反——这样狂野的派对里,仍然套装出席——只有没自信的女人才永远穿套装,以保不出错,不是吗?
灯红酒绿间,我狠狠地辨认着玉妻的模样,那眉,那眼,那唇边满足的笑,一一铭记。她没有穿香云纱的衣裳。我的作品,禁不起这样的拥挤与揉搓。
然而我也实在想象不出她会在什么情况下穿我的衣裳。她的样子不差,五官亭匀,身材略丰,是刚刚发福但还没有胖起来的一种肉感,整个人毫无出彩之处,怎么看,也就是一个妻子的模样。
这一年里玉米从我的店里买过不少丝绸,害我无数次幻想他的妻子穿上我绘画的衣裳的情形。
然而现在看来,买香云纱不会出自她的主意,只是玉米的口味。
我还清楚地记得一年前初见玉米的情形。
那是一个午后,蝉也嘶得倦了,有一声没一声地小和尚念经般无精打采,空调开得很足,没有客人,惟一的店员也告了假。我独自倚在柜台后看拜伦的《唐璜》,已经读第三遍,然而读到精彩处仍然令我叹息。
就在这时,我命里的唐璜推门走进来。
当我发现他身上的西装是阿曼尼时,便不能不对他刮目相看。极少有人可以将阿曼尼穿得如他这般妥贴,宛如量体裁衣。
他走在那炫丽多姿的丝绸间,走在古代的仕女和现代的裙袂中,错愕而迷醉。
我感动于他目光中的欣赏,或者说,感动于他欣赏的目光中的我自己的作品——最可贵的夸奖从来不是动听的溢美之辞,而是一道惊艳的眼神。
“送女朋友?”我走过去招呼他。买女装当然不会是给自己。
“送我太太。”他微笑,“明天是我们的结婚三周年。我想送一件特别的礼物给她,而你店里的衣裳,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
我顿时中招。
殷勤地询问了她妻子的身高体形,代他选妥了衣裳,并且自动打了八折,并附赠永久贵宾卡。
他在登记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郁敏。
玉米?我轻轻念,笑出声来。
他也笑,温和地说:“如果不是担心法律效应,我会在以后签名都改用玉米这两个字。”
为了回报那个八折——这是他的理由——他请我去隔壁街口吃日本料理。
我没有拒绝。
我不能拒绝。因为我和他同样不舍得就这么分手。不见得他能够天天来女装店给太太买手绘的丝绸衣裳。
席间,他向我敬酒,由衷地说:“我一直都相信丝绸是有生命的衣裳,而你的画笔,赋予它们第二次生命。”
这一次我没有感动,却莫名地忧伤。
当晚餐结束的时候,我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一见钟情。
我对一个已婚男人一见钟情。
其后种种,苦不堪言,而我甘之如饴。畸型的爱必定要走歧途,偷窥几乎势在必行。并不是什么知己知彼,我没有把这看成一场战争,因为如果是,我也早已不战而败。我何尝有过参战的资格?
认识他的妻,从而认识他更多。我只是想了解他更多。
几天前我假装无意地问过一句:今年你们的结婚纪念日打算如何庆祝?
去夜总会吧,或许。他说,隔了一会儿,又笑着补上一句:她喜欢热闹,说是布尔卡新增了艳舞表演,她好奇。
这么着,我便在这个时间里出现在了这个场合。
我也好奇,不是对什么脱衣舞娘,而是对玉米的妻。
然而这个晚上令我最震动的却偏偏是那个脱衣舞娘,那竟是我亲爱的同居室友:夏念儿。 一生一世25天(西岭雪人鬼情系列13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