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林红玉的不合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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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玉的不合理待遇
经常有读者问我:小红是大管家林之孝的女儿,按理说背景强大,众人都该巴结她才是,如何只做了怡红院的一个二等小丫头,以至受尽晴雯、碧痕这些人的闲气呢?
同时,我在我的续书中因写了林之孝家的一番话,也有读者提意见说:王熙凤不是说过林之孝夫妻两个是一对天聋地哑吗?似乎你的书里林之孝家的太会说话了呢。
然而一则在王熙凤眼中,万人都是蠢钝货色,她对人的褒贬原做不得准;二则在王熙凤面前,一干下人自然都是服服帖帖惟命是从,纵然伶牙俐齿又如何敢于施展呢?三则林之孝夫妻为人老辣,城府深沉,最是懂得藏拙装愚的道理,所以“天聋地哑”未始不是一种处世态度和行事手段而已。
可记得书中最会守愚的人物是谁吗?
乃是薛宝钗。“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第八回)
而王熙凤对她的评价是什么呢?
正如其私下里与平儿所议:“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第五十五回)
在王熙凤眼中,连宝钗都是不大说话不能管事的人;然而事实上,第五十六回中“识宝钗小惠全大体”,充分证明了宝钗并不是寡言少语没意见不理事的人。那么她所评价的林之孝家的“天聋地哑”又如何当得真呢?
宝玉的生日宴上,林之孝家的特地带着几个婆子来园中查看,察颜观色,见机行事。一则怕有正事呼唤,二者恐丫鬟们乘王夫人不在家不服约束,饮酒失态。探春忙说并没有认真喝酒,林之孝家的笑道:“我们知道,连老太太叫姑娘吃酒姑娘们还不肯吃,何况太太们不在家,自然顽罢了。我们怕有事,来打听打听。二则天长了,姑娘们顽一回子还该点补些小食儿。素日又不大吃杂东西,如今吃一两杯酒,若不多吃些东西,怕受伤。”有理有据,进退得宜,这哪里是不会说话的人呢?
到了晚上,怡红夜宴前,林之孝家的又带人来查夜,先叫了上夜的人来吩咐:“别耍钱吃酒,放倒头睡到大天亮,我听见是不依的。”又问宝玉睡了没有,且说:“如今天长夜短了,该早些睡,明儿起的方早。不然到了明日起迟了,人笑话说不是个读书上学的公子了,倒象那起挑脚汉了。”又劝宝玉不该对袭人直呼名字,“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他不的。这才是受过调教的公子行事。”非但不聋不哑,简直耳聪目明,多嘴多舌呢。
而林之孝更不输于乃妻,在第七十二回与贾琏的一番对谈中,劈头便问:“方才听得雨村降了,却不知因何事,只怕未必真。”可见耳目聪明,连政事也是关心的。接着又议起家事来,主动提议说:“不如拣个空日回明老太太老爷,把这些出过力的老家人用不着的,开恩放几家出去。一则他们各有营运,二则家里一年也省些口粮月钱。再者里头的姑娘也太多。俗语说:一时比不得一时。如今说不得先时的例了,少不得大家委屈些,该使八个的使六个,该使四个的便使两个。若各房算起来,一年也可以省得许多月米月钱。况且里头的女孩子们一半都太大了,也该配人的配人。成了房,岂不又孳生出人来。”
这番话,遥遥对应探春、宝钗的兴利除弊,不愧是大管家,充分显现了林之孝夫妻非但不是天聋地哑,而且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世情练达,人事精明。
那么作为他们的女儿林红玉,又怎会是等闲之人呢?小红曾同小丫鬟佳蕙说:“俗语说的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这番见识既清醒又长远,何曾是十七八岁小丫头的眼光头脑?显然深受父母教诲,耳濡目染,遂有此悟。
这也同时解释了为什么林红玉身为管家之女,却会屈尊于怡红院只做一个洒扫喂鸟的二等小丫头,连端茶沏水都没资格。
通常来说,府中的丫头将来的出路有三种:第一种是攀高枝儿,被哪个主子看中收房,纳为妾室,比如平儿、袭人便是了;第二种是年龄大了,便在奴才中择个小子一嫁一娶,再生下小奴才来,便如李嬷嬷骂袭人时所说的“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第三种则是蒙主子恩开发了,还其自由身,另向外边择婿完婚,做正经夫妻。
凤姐儿顺从邢夫人之意说过:“别说是鸳鸯,凭他是谁,那一个不想巴高望上,不想出头的?这半个主子不做,倒愿意做个丫头,将来配个小子就完了。”这说的就是家生子儿的两种结局。
而贾赦闻说鸳鸯抗婚,则说:“叫他早早歇了心,我要他不来,此后谁还敢收?此是一件。第二件,想着老太太疼他,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出我的手心。”则说的是第三种出路。
林之孝夫妻两个在贾府做了大半辈子,算得上有钱有势,却毕竟是奴才;其女小红是家生子儿,生下来就注定要做奴才;但是林之孝会愿意小红也做一辈子奴才,将来再为贾府生下第三代小奴才来吗?
从林之孝劝贾琏的话看来,他不但眼光敏锐,而且处事小心,颇懂得未雨绸缪的道理,绝不是个贪图眼前利益的人。他让贾琏劝贾赦、贾政少与贾雨村亲近,免得沾染是非;又让贾琏向老爷太大建议,裁减人手,节省开支。这些都不是普通愚人奴才可以有的心胸见地,其心思甚至比贾赦、贾政更加细密呢。
这样的一对夫妻,生下一个既聪明伶俐又有些姿色的女儿小红来,如果他们存心让小红攀高枝儿,自然会想方设法在主子面前进言,给小红安排个最轻省体面的活计。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把她放在空空的大观园里扫地看院子,分明是不希望她显山露水。
第七十回开篇说“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共有八个二十八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的,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可见这人丁婚配发放是归林之孝管的。那么他们对自己亲生女儿的终身又会做何考虑呢?既然不希望她显露锋芒攀附富贵,自然也不会情愿配个奴才小子完事,那么只可能是第三种选择:希望凭借自己两夫妻的脸面苦劳,求主子开恩把小红放出来,自行选个清白人家成婚。
以林之孝夫妻的财势,不愁不能给小红备份好嫁妆,即便招婿入赘也是没问题的。这就是他们把小红藏在园中,不让她有任何出头露面的机会的缘故了。
书中有一段红玉小传,说“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都叫他小红。”然而丫鬟名字与主子犯冲的不乏其例,比如“珍珠”也与贾珠重名,难道贾珠之死是珍珠冲的?再如春燕儿,更是犯了元妃的春字,这倒不忌讳的?所以红玉因冲了黛玉、宝玉便改作小红,着实值得商榷,这究竟是作者瞒弄读者,不使含意过分明显刺眼呢?还是改名的举动并非出自主子,而是林之孝夫妻的主意?
书中又说:“这红玉年方十六岁,因分人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倒也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可见小红遇见宝玉,实非林之孝夫妻的本意。他们最初将女儿安排在怡红院,本来目的是为了“清幽雅静”。无奈红玉仗着自己“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却又被秋纹碧痕一顿排揎,弄得灰了心;幸好凤姐将她挑了去,正所谓秀外慧中,不能自藏,到底还是出人头地了。
这多半打破了林之孝夫妻的计划,第七十二回向贾琏建议裁减丫头,很可能是投石问路之举。然而贾琏回答说贾政刚回家,不便提这些事,林之孝家的也只好不提下文了。但因议起来旺小子与彩霞的亲事来,却又劝贾琏说:“依我说,二爷竟别管这件事。旺儿的那小儿子虽然年轻,在外头吃酒赌钱,无所不至。虽说都是奴才们,到底是一辈子的事。彩霞那孩子这几年我虽没见,听得越发出挑的好了,何苦来白糟踏一个人。”
这件家事愈发见出林之孝的冷静理智,他对于彩霞的婚配对象尚如此操心,何况自己女儿的未来呢?又岂肯让好好的女孩儿因为做了奴才便误了终身?
小红归了凤姐之后,便只见名字不见人了,竟没什么戏分。这有两个可能,一是作者笔力顾及不到,正戏在后文;二是林之孝夫妻对小红说了实话,让她不要太抓尖能干,安心等待时机好得空放出来。
从脂批里可以看到,将来凤姐、宝玉囚于狱神庙时,小红曾经前往探望,且有“宝玉大得力处”,可见贾家事败之后,小红竟然未受牵连。照朝廷规矩,倘若犯官被抄家,其家仆奴才都与房院财产一样,是要被查封变卖的。那么小红怎么可能自由来去呢?
惟一的解释就是,抄家之前,小红就已经离开了大观园,而且是去除奴籍,还了自由身的。甚至,她这时候可能已经嫁了贾芸,做了正头夫妻。虽然说贾芸是位爷,但却贫寒;小红虽是奴才之女,却颇有家资。此前卜世仁嘲骂贾芸时曾说:“你但凡立的起来,到你大房里,就是他们爷儿们见不着,便下个气,和他们的管家或者管事的人们嬉和嬉和,也弄个事儿管管。”可见那些管事大爷比贾芸这种外层主子还要得体面。如此,贾芸若能娶小红为妻,也就论不得谁高攀谁低就了。
宝琴的十首《怀古诗》之九写道:“小红骨贱最身轻,私掖偷携强撮成。虽被夫人时吊起,已经勾引彼同行。”不但直名小红,且写出同行结局,会不会是一种暗示呢?所谓“骨贱身轻”,指的是其地位;“私掖偷携”,是说林之孝的心机手段,取巧弄成此事;“虽被夫人时吊起”有些难解,或与后文内容有关;然而“已经勾引彼同行”,却是不变的喜剧结局。
但如果是这样,小红便成了书中最有福气的一个人,入不得薄命司了。这可能吗?
从前我因为她的名字叫林红玉,同黛玉一字之差,显然是黛玉的一个替身儿,所以认定她必定也是薄命司中人物,没理由得到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但是后来又想,一红一黛,岂非恰好相反?何况黛玉《五美吟》之压轴,正是“巨眼识穷途”的红拂,五美中惟一获得了好结局的人。小红之属意贾芸,岂非与红拂的情奔李靖是一样的自由选择吗?既然林黛玉在五美之末寄托了自己对幸福生活的一种终极理想,那么小红这个黛玉的俗世替身儿,又焉知不会替她完成这一理想呢?
而且,小红作为丫头虽然可能蒙恩放出,林之孝夫妻作为荣府管家,却一定不会那么容易脱身。贾府被抄之时,林之孝夫妻也都会被充官变卖,身不由己,甚至病重身亡。
如此,小红纵然嫁得好郎君,也仍然可谓薄命女了。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