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莎小姐,很高兴认识你。”
既然已经被瑟琳娜发现,方杰就给拉莎找了一个身份借口——在开普敦上船的一个旅客,一个跟诺言那样,喜欢在全世界游荡的旅客。
作为一个女人,能够在全世界到处游荡,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像拉莎这样,身段优美的女人。
“拉莎小姐,你的老家是在沙漠吗?”
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男人,诺看两眼始终盯着拉莎脸上的面纱,许久终于轮到他说话的时候,他就问出了压在心底的这句话。
“诺兰先生当真是厉害啊,虽然我的母亲不是沙漠族人,但我的父亲是,所以一些规矩也是必须要遵守的。”(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用沙漠族代替那个特殊的民族了,看书的应该都懂吧,阿什么拉什么伯的。)
诺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的明白了。他没继续纠缠拉莎,因为人家那个民族的人不喜欢女人跟男人过多交往。“董事长大人,恭喜你啊,又找到一个红颜知己。”
“你这是什么话,诺兰,你要是拿这件事情来开玩笑,小心我跟你翻脸啊。”方杰脸上露出笑容,他这话其实也是开玩笑。拉莎肯定不是来自沙漠的沙漠一族,但既然诺兰这么认为,而且拉莎自己又做了解答,方杰也就不去纠正了,误会也是个美妙的误会。
就这样,拉莎竟然成为凯旋号上的一位贵宾,更重要的是因为瑟琳娜第一次看见拉莎就是在方杰的私人船舱里,所以在瑟琳娜这个小团体里就自然而然的认为拉莎跟方杰之间的关系有些不明不白的。
对于这点方杰也没有解释,因为提高拉莎的身份是有道理,他并不愿意拉莎跟那些走的太近,毕竟到目前为止方杰仍旧没有弄清楚拉莎的身份究竟是个啥玩意儿。
说她是黑胡子会里的普通人物,那肯定不对,一方面普通人物没有资格进入到这种任务当中,开什么玩笑,大中华船务集团出访欧洲的舰队能是普通货色?就算过去黑胡子对于大中华船务集团没有任何了解,在奥比椰那个蠢货被挂在绞刑架上之后黑胡子如果还不知道,那他还是黑胡子呢?
这样的任务怎么可能找个普通人来完成这个任务呢?
但如果拉莎不是黑胡子里的普通人那又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总不能说她是黑胡子的女人吧?从拉莎的外形来看她还真像是黑胡子的女人,可换位思考,方杰是怎么都不会将青云和林小云安排到敌人当中充当眼线吧?这个风险太高了,完全是将自己的脑袋赌在敌人的人品上,哦,主要是头顶上会不会戴帽子,绿帽子。
不是黑胡子的女人,那就更不应该是黑胡子的女儿了。
既然搞不清楚拉莎的身份,也不完全相信拉莎说的那些理由,方杰当然就得限制拉莎在船上的行为。
所以即便是拉莎的身份被公布,活动范围被扩展了不少,但是拉莎每晚仍旧必须要回到方杰的船舱睡觉——这件事情方杰已经不在意了,哪怕就是被瑟琳娜等人偶尔用有色眼镜看待,方杰也能泰然自若,船舱里还有个鸟头盯着呢,他才不怕将来这些风言风语传到青云和林小云的耳朵里。
海上的航行是无聊的,在方杰的坚持下,舰队以正常速度的三分之二,算是慢慢吞吞的赶到了里斯本。
里斯本位于伊比利半岛的特茹河河口,西濒大西洋,从类型上来说是典型的海洋城市,它所在的位置是欧洲大陆最西面,故而也就成为这个时代欧洲最兴盛的港口之一。
里斯本北面为辛特拉山。葡萄牙最大的河流特茹河流经城市南部注入大西洋。受大西洋暖流影响,里斯本气候良好,冬不结冰,夏不炎热。一二月份平均气温为8℃,七八月份平均气温为26℃。全年大部分时间风和日丽,温暖如春,舒适宜人。
这里春季时阳光充沛,只有少量时间降雨,气温大约是宜人。夏季大部分时间为晴天,干燥且炎热,秋季气温温和,冬天多雨且稍冷,至于降雪甚为罕见。
自新石器时代开始,里斯本的地区已经有伊比利亚人居住。公元前205年起为罗马人统治,当时的统治者凯撒把这个地区升格为市,并命名为“FelicitasJulia”(意为“祝贺凯撒”)。可是到公元5世纪起相继被蛮族占领,而在8世纪更被摩尔人所夺取,信奉伊斯、兰教的摩尔人除了在市内兴建了很多清、真寺外,还建了很多房屋和新的城墙,在他们的统治下,城市发展迅速,而在当时,市内住了信奉不同宗教的人如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等。
摩尔人一直统治里斯本直至1147年,他们被阿方索一世率领的十字军击败,使得里斯本重回基督徒的手中。1256年,里斯本正式成为葡萄牙的首都,从此就发展成为欧洲和地中海一带重要的贸易城市。在地理大发现时代,很多航海家如瓦斯科·达·伽马都是由里斯本出发到世界不同的地方探险的,因此,到了现在可算是里斯本最辉煌的时期,大量黄金从当时葡萄牙的殖民地巴西运到里斯本,使得里斯本成为欧洲富甲一方的商业中心。
位于大西洋岸边的贝伦塔于前不久,涨潮时,似浮在水面上,景色动人。塔前的热罗尼莫斯修道院,是这个时代流行的曼努埃尔式建筑的典型,气魄宏伟,雕刻华丽。
当然,说一千道一万,对于方杰来说,哪怕他上辈子对于欧洲的历史有一定的了解,却永远比不上亲身抵达这个城市而感到震撼。
凯旋号还没有正式进港,所以一艘盖伦和两艘完好的高速炮艇还跟凯旋号一起漂泊在港口外的海面上,随着轻微的波涛起伏,方杰站在小甲板上,观察着里斯本港口里的一切。
虽然全世界的黄金港口都好像差不多,都是沿海一排长长的石头海岸,然后一根根的占到或近或远的延伸出来,大大小小的船只就根据自身的提醒,选择在怎样的栈道停泊。
往来忙碌的人群在远处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只辛劳的工蚁,这些工蚁大多都穿着灰色的衣服,看上去略微有些色差但大致相仿。
在港口还能看见零星的鲜艳的色彩,方杰知道,凡是能够穿这种有颜色服装的,要么就是有钱人,要么就是贵族,总是不可能是码头上的苦力。
看到这一幕,方杰心中不由得开始感慨。
果然,阶层就是阶层,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阶层之间的分别永远都是无法抹去的。从衣食住行再到更高层面的东西,阶层之间的分别是泾渭分明的,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儿会打洞。
就拿眼前所看到的这些人来说,哪怕就是再过几百年的时间,这些家庭的后代,是高人一等的大多数还是高人一等,是贫民阶层的大多数还是贫民阶层,所谓阶层之间的流动性,除非是整个国家翻天覆地的变化,否则是不存在的。
由此方杰又想到了后世那个强大的超级大国,或许表面上来看那个国家有着这样那样的先进之处,可是站在这个时代,想想将那个国家奠基的那些人物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便可以推测出将来这个国家究竟是谁在真正的操控。
“董事长,港口那边发来信号,我们终于可以进港了。”
鸟头走过来,在方杰身边轻声说道。
“那就进去吧,对了,命令都下达了吧,不允许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离开船只,这里是里斯本,我们跟葡萄牙人的关系并不好。”
“已经传令下去了,我们自己的人不用担心,倒是古娜的那群手下.......”
“她的手下怎么了?难道他们还敢不听安排?”
“那倒不是。主要是古娜要跟着诺兰下船,她的那群亲卫队也要跟着下去。”说到这里鸟头倒是很理解,毕竟大家都是搞保卫工作的,既然被保卫的人都下船去了,保镖不下船,在船上保卫个啥呢?
就好像方杰要下船去转悠,他鸟头和一众亲卫却必须遵守命令留在船上,那他肯定也是不能答应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鸟头甚至可以干涉方杰的行为,这是大中华船务集团董事会赋予鸟头的权利,在这件事情上就连方杰都不能提出反对意见。
“这个倒是没有关系,毕竟他们下去是保护古娜的,肯定也没有时间去东搞搞西搞搞。”
有了方杰的首肯,鸟头自己也松了一口气,连忙跑去传达命令,他前脚才离开,拉莎后脚就走了过来,站在方杰身边,两手放在栏杆上。
“里斯本啊,她还是这么迷人。”
“哦,你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吗?”看过几眼之后,方杰并不觉得里斯本有什么特别震撼他的地方,毕竟是“过来人”,况且就算是南都,仅仅是以港口这个区域来说,其繁华程度早已经不逊于里斯本了。
“你这是在套我的话么?”
拉莎转过身来,两眼灼灼的盯着方杰。
“随便你怎么认为,瑟琳娜的衣裳还算合身?要不要下去买一些呢?” 大明海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