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狼群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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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是一首描写南北朝时代,敕勒山的民歌,展现了我国古代牧民生活的壮丽图景。
南北朝距离大卫朝有将近四百年的时间,四百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所以钟巧儿也不知道,她所看到的敕勒山,如此异于民歌究竟是时间推移,环境改变,还是民歌所描述的敕勒山景色,是人幻想出来的。
反正,她看到的敕勒山,并没民歌唱的那般壮丽。
不过,在阴山下的描述倒是没出入。
所以,与其说他们要在敕勒山找,不如说是要进阴山找。
阴山最大特点是南北不对称,南坡山势陡峭,北坡则较为平缓,阴山南北气候差异显著,南麓是草原,背面则是荒漠草原,他们是从背面进的山。
荒漠早晚温差大,不能骑马,他们行进的速度非常慢,晚上必须得搭帐篷,倒是不如他们设想的那样,进山后就没办法好好休息。
这个时候,他们非常庆幸,当初怕被人发现他们此行的目的,没让更多的人,参与这件事。否则,就这样的条件,他们的速度,怕是比三个人的团队,要慢上许多。
某个早上,云君墨还特意带钟巧儿去看,沙模日出。
日出,钟巧儿上辈子自然见过,但那是海边日出,沙模日出她还真没见过。
海边的日出,能叫人感受到海边从地平线升起来,它给人的感觉是它给万物带来了生机。沙漠的日出则不一样,它将沙漠变成金黄色,让人感觉沙丘的褶皱就如同波浪,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披上日光的沙漠呈现出美丽柔软的线条,好像那些传闻中的暴虐都是南柯一梦般不复存在。
灿烂而美丽。
大冷天的,钟巧儿原先还有点不愿意,如今看到这样的美景,所有的不爽,顿时变成心旷神怡,“没想到,能在这地方,看到如此美景。”
云君墨将钟巧儿的手,紧紧握在手里,给她热量,“自打咱们在一起后,就没跟其他恋人那样,能有时间约会,如今难得碰到这样的景色,自然不能错过。”
受现代思想影响,已经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云君墨非常喜欢,现代男女之间,那种平等的关系,在平常的相处中,能做到给钟巧儿现代恋爱感觉的,他都会尽量给她这种感觉。
冰冷的手,被云君墨握在手里,感受着自他身上传来的热量,听着他不异于现代男人说的话,钟巧儿有些许恍惚。
每次云君墨对她做这类事的时候,她都有种自己还是生活在自己熟知世界的不真实感。
她知道,这个男人是为了让她在这个世界,更有归属感。
才特意学的现代人恋爱事情。
一个原先觉得女人只是男人附属物的男人,肯为了你去改变,那这个男人,绝对值得托付终身。侧头仔细看身边的男人,刚毅硬朗的五官,在朝阳的笼罩下,平添了几分柔和的气息,让人看着就心安。
身子往她身边贴了贴,“忙碌的间隙里,还能欣赏如此美景,又有你相陪,做什么都不觉得累,不觉辛苦。”
“遇到你以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未来另一半的事,更没想过这辈子会成亲。碰到你之后,我慢慢明白,这辈子若少了婚姻,少了你的陪伴,那就失去了一半的乐趣。”
“我就是那种说事业和爱情兼要的成功人士。”
赞许地看着眼前,还没完全褪去青涩的男人,“成功的男人,就该是事业和家庭兼顾的男人。”
上辈子身边的人,没少讨论何为成功男人。
有人说能养得起家庭的男人,就是成功男人。
可据她所知,这类男人多数时候,都兼顾不到家庭。
那种事业成功,又不忽视家庭的男人,比熊猫国宝还要稀少。
上辈子她活到三十多岁,不说结婚,连男朋友都没有,跟这个因素有一定的关系。
这辈子会年纪这么小就跟云君墨订婚,跟这个男人能理解她有关,也跟他一开始就表现出,她跟他的事业一样重要的想法分不开。
她虽然是个独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但女人需不需要男人,跟男人有没有能力照顾你,两者之间并不冲突。
所以,哪怕她不需要男人也能过得好,但若要选男人,她还是想要选一个像云君墨这样,能兼顾事业和家庭的男人,“你放心,我不会因为这样,就让自己变得一无是处。”
“在你需要的时候,我一定能帮上忙。”
女人,可以依靠男人,却无论如何,不能因为男人失去自我生存能力。
否则,再美的爱情,最后都会凋谢。
两辈子才遇到这么个男人,她无论如何都会好好珍惜这个男人。
伴随着太阳全部升起,两个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迎着阳光,似乎渡上了一层金光。
不远处的杜仲遥,看着两人的身影,有种世间最美爱情,莫过于如此的想法。
虽然他对钟巧儿抱有一定的感情,但不得不说,比起他,云君墨跟她站一起,更配。
他还是,把时间花来研究他的药丸,才是正道。
除了天气的因素外,穿越沙漠,他们还需要担心狼群。
这天他们抵达了狼群出没的地域,是整个阴山山脉最危险的地方。在此之前,他们并没遇到什么危险,只偶尔遇到几只觅食的动物。而今天抵达的地点,道路非常复杂,哪怕他们做了十足的功课,也还是走了岔路,而这时天色已经晚了,他们不敢抹黑继续赶路。
只能停下脚步,又不敢明目张胆,烧火做饭,只能吃干粮。
嚼着没啥味道的干粮,杜仲遥对钟巧儿道,“丫头,你那干面还有吗?”
杜仲遥口中的干面,是钟巧儿空间里带出来的方便面,有时不好煮菜,他们就烧点水,泡方便面吃。
杜仲遥非常喜欢这面条的味道,经常拿这个当正餐吃。
“有是有,可这会儿不烧水,要这个也没用。”
赶路的过程中,每次有机会进空间,她都会补给一些干粮,当中方便面是每次必补给的。
当然,她并没随身携带,而是需要的时候,才趁着杜仲遥不注意,偷偷从空间掏几包出来,非常方便。
“没关系,咱们就生个小伙,烧点水,泡两包方便面吃吧,不然真碰上狼群,我这肚子没吃饱,也没力气对抗狼群,你说是吧?”
干娘主要是一些米炒熟,再配凉开水,的确不好吃。
不是杜仲遥咽不下口,云君墨也不大吃得下。
实在是,这一路下来,被钟巧儿各种稀罕东西,把嘴巴给养刁了。
钟巧儿自己也馋,又见两个男人,眼睁睁看着她,她只能点头,“行,照你说的,咱们泡方便面吃,你赶紧去捡的干柴回来烧火。”
听到可以吃方便面,杜仲遥二话不说去捡干柴,云君墨则挖坑,准备架锅烧水,钟巧儿则趁这两人不注意的时候,从空间里掏出了七包酸菜牛肉面。
两个男人的胃口都不小,一人得吃两包多点,她一个人吃一包多,七包将将够两个人吃。
一路下来,三人都是这样的配合,所以很快就把锅架起来,开始烧火。
怕引来狼群,他们并不敢把火烧太旺,前后三刻钟,热乎乎,香喷喷的泡面,便新鲜出炉。不过,三人都没着急出,而是先把火扑灭,这才各自端起自己的面条,准备开吃。
可这面条才刚入口,就感觉周边的气氛都变了。
三人往不远处的山丘看,只见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正盯着他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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