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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炷香的时间后,来俊臣彻底打不动了。
余毒在身,持久战来俊臣真的不行。来俊臣和童环二人躺在青草地上,喝着一壶烈酒,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童环鼻青脸肿,喝了口酒,向来俊臣说道:“大当家,我怎么感觉你是在那我撒气?”
来俊臣斜眼瞟了他一眼,笑眯眯的回应道:“眼光还挺准,没错,我就是拿你在撒气。”
“为什么?”
“因为看见你,我就窝火呗。虽然明知人生没有重来,更不能后悔,但我仍旧心气不顺。老子当年若能勤练武艺,就不会为了躲避仇家,像条丧家之犬似的苟延残喘。”来俊臣一口气灌了自己小半壶酒,一时没把握住,被酒劲呛的直咳嗽。
“或许,我们应该回趟丝绸之路。”童环沉默良久之后,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来俊臣顿时一愣神,疑惑的问道:“怎么着,你是清净日子过够了,开始怀念那些血雨腥风了吗?”
童环认认真真,说道:“首领,你不是第一个打破我宁静生活的人。”
听见此话,来俊臣双目微眯,沉静问道:“第一个是谁?”
“是嫂子,大约四个月前,嫂子派人给我带了句话。”童环回应道。
来俊臣双手一颤,没拿住酒壶,压下情绪问道:“她说了什么?”
“嫂子说,我找到你了。”童环摇头苦笑一声,然后继续说道:“首领,你的麻烦不仅于此,自从我收到你的来信,就开始联络旧部打听消息。我得知一件有趣的事情,李大帅似乎是想把你给卖了。咱们的‘轻风’情报组织一直都想向中原腹地渗透,只可惜神机营太严密,总是损兵折将不得寸果。最近两个月,神机营的行事作风有些诡异。他们似乎是对轻风睁只眼闭只眼,有种不设防的味道。”
李大帅?
来俊臣心头苦笑:你堂堂军中神将,竟然有闲心算计我这个过了气的丝绸悍匪。你还真是太瞧得起我了,也太损了点儿。
“那败家娘们儿,怎么会找到你?”来俊臣不由好奇的问道。
童环瞧了来俊臣一眼,心说:你也就这点本事了,在人前,你总是把嫂子宠上天,不许旁人说任何一句闲话。每当你心气不顺的时候,你也只会在我们这些老部下面前说一句‘败家娘们儿’撒撒气。
“应该是陈德子把我给卖了,两年前,我唯一的侄女得罪了当地豪强,我只好请德子帮个忙,杀豪强满门。”童环老老实实的回应着。
童环,满门被灭。他的亲人都死光了,唯一还能跟他扯上亲戚关系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他侄女,另一个是已经出了五服的弟弟。
连五服都出了,对于他那个七拐八绕才能扯上一层关系的弟弟,童环向来都没什么感情。童环对他侄女确实不错,总是在暗中盯着扶持着。
陈德子也是来俊臣的旧部,他跟童环是铁打的关系。在来俊臣的悍匪集团中,除了来俊臣以外,就数陈德子跟童环最为亲近。
陈德子跟了自己多年,来俊臣给他安排的道路,是把他扔到西北五道绿林。有来俊臣扶持,陈德子的日子很滋润,不用打打杀杀也能衣食富贵,那家伙现在已经洗白了,像个土财主似的在当地有权有势,隐隐有成为黑道巨孽的势头。
“我也没想到,自从首领你诈死之后,我也跟着消失。这期间只联系过一次往日同僚,没想到就这么一次,就被嫂子给找出来了。”童环苦笑一声,一点都不恨陈德子。因为童环知道,此事必然不会是陈德子为了邀功请赏,而起的头。
一张折叠好的白纸交给来俊臣,来俊臣打开一瞧,纸张里抱着一封信,而那纸张则是一幅肖像画。
画中人,正是来俊臣。
打开信件一瞧,上面只写了一句话和一个署名,上书‘画像五百份,今年八月全国播撒。李’。
童环看看来俊臣,瞧瞧画像叹息道:“嫂子播撒的画像,只是你当年的相貌。这张画,画的可是你如今的相貌。首领,李帅这是准备逼着你往前走。”
来俊臣点点头,撕了画像和信件,向童环说道:“什么时候收到的?”
“在我到达青阳的第八天,一个路人交给我的。此时想想,那路人必是神机营的成员。”童环回应道。
算算时间,童环到达青阳县的时候,貌似自己还在边关营救陆思远。
今年八月,全国播撒?
李靖你也太损了。
这摆明就是告诉我,要么,我得在八月份之前由黑转白,按照李靖规划的蓝图行走一生。要么,我就得被全国通缉,人人喊打喊杀,再无立足之地。
闭着眼睛想了良久,来俊臣叹了口说道:“你说的没错,我得去趟丝绸之路。你啊,召集旧部要准备准备喽。”
“不带我一起去吗?”童环问道。
“利益最大化,我悄悄去丝绸,但愿以前留下的暗手还能用。趁着我现在还在暗中,我想把丝绸再清扫一遍,没准不仅能宰一些生有二心的货色,还能顺便干掉几个仇家。”来俊臣呵呵一笑,既然被人断了退路,倒不如把这一手措不及防的烂牌给玩到利益最大化。
“你联系旧部的同时,向所有暗势力放出消息。就说请药王孙思邈去一趟丝绸之路,但凡能提供药王消息者有重赏暗花。今年七月前若是在丝绸路上看不到药王孙思邈,西域小国阿缇娜就会亡国。这笔业账,要算在孙思邈头上。医者父母心,能救而不救,我不信一身医术通神的孙思邈不会去丝绸路上看一看。”来俊臣从地上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扭头就走。
…………
……
十六天后,一人双马,两个人站在丝绸路上,遥望这千里所见尽是黄土的荒凉景色。
“你把我从药堂拉出来,真的就是为了让我陪你去丝绸之路走一趟?”陆思远甩甩身上的风尘,很厌恶这荒凉的景色。
来俊臣身穿斗篷,带着人皮面具,呵呵笑道:“没错,只是为了陪我走一趟。我在这里仇家太多,自己现在又是个半残废,每个保命符,我心里不踏实。”
“我怎么听说,有人在江湖上悬赏孙思邈呢?其最终目的,刚巧也是让孙思邈去丝绸之路?”陆思远望着来俊臣,冷哼两声。
“我不喜欢这里,我们可不可以回家。”从陆思远的斗篷中,探出一个小脑袋,小多多委屈的叫嚷着,她跟陆思远一样,一点都不喜欢这里的景色,放眼望去连一丁点的绿色都看不到,让小多多很不习惯。还有天空中那该死的太阳,像个大火球似的,不停释放热量,一点都不舒服。
陆思远继续向来俊臣说道:“除非孙思邈向我低头认输,承认我技高一筹。否则的话,我是不会跟他联手医治你的。”
话语都被挑明了,来俊臣不禁尴尬一笑。
看着这熟悉的景色,来俊臣有种游子归家的亲切感。策马扬鞭向远方跑去,在这干硬的土地上,找找往日熟悉的感觉。
十天后,枉生店。
枉生店是开在丝绸路上的一家客栈,说是客栈,其实更像个坟包。传说这客栈的前身,是一个墓葬。对于这话,来俊臣是相信的。
因为这客栈的主体构造,完全就是按照墓葬的格局而建设。大自然,有时候极为鬼斧神工,方圆几百里都是荒凉的黄土平原,偏偏就在这里有个山包。
山包不高,突出地面的高度只有五六十米,相传这真是一座山,只不过是一座被黄沙给埋了的山。
对于这事,来俊臣就不怎么清楚了。毕竟来俊臣不会闲着没事,拿把铲子没完没了的往下挖,只为看一看这黄沙之下到底是不是埋着一座雄山。
开山为陵墓,很大的一个工程。只可惜,也不知是哪个臭显摆的倒霉蛋,选择在这里建造坟墓。
等他死后,不仅陪葬的金银财宝被人抢光了,顺顺手,还把墓主人的遗体给扔了出去,愣是被活人抢占了死者安息之地。
有人在陵墓门口立一杆旗,上书‘枉生店’,从此以后,这陵墓就成为了客栈。
没办法,谁让这陵墓实在是太好了,这墓穴里竟然有一口井连通了底下暗河。在荒凉沙漠中拥有一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水井,就凭这,想不发达都难。
距离枉生店向南十五里地,有一颗顽强生存的胡杨树。遍地黄土泥沙不见一滴水,只有这一棵树孤零零的站在大地上,没日没夜的抵抗着风沙干旱。
来俊臣拿把铲子在地上刨着,时过许久‘叮’一声脆响,戳到了铁板上。
掀开铁板,拿了火把,来俊臣直接跳进黑黝黝的坑洞中。
“这里不会真的是座山吧。”陆思远跟在来俊臣身后,不禁发出疑惑。
从坑洞中跳下,他跟着来俊臣七拐八绕一直都在走下坡路,如今不知走了多久,终于能走平地了。
来俊臣举着火把在前,回应道:“是不是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个墓葬非常庞大。对外开放的枉生店,不足全部墓室的二十分之一。这里的主人有点怪,但愿你会喜欢他。”
走过狭窄小道,眼前突然豁然开朗。明明是漆黑一片的环境,却是让人有种站在旷野中的感觉。
陆思远眉头深皱,眼睛虽然看不见,却是能感觉到。
“这里有多大?是什么地方?”陆思远问道。
小多多很怕黑,缩在陆思远身旁,总感觉漆黑的环境里有妖怪,随时都想把她给吃掉。
“别问我,我不知道。”来俊臣耸耸肩,回应道。
听完来俊臣的话语,陆思远在地上找了找,捡起一块岩石,随手朝一个方向用力抛去。
一秒,两秒,三秒,‘叮咚’一声,像是砸到了什么东西。
陆思远嘴角一抽,用力抛出去的石头,竟然在飞驰三个呼吸之后,才砸到东西。这,这也太吓人。
陆思远不信邪,他又捡起一块碎石头,看着周围嘿嘿的环境,朝着与先前相反的方向扔去。
在来俊臣的默数中,砸中东西的响声,是在四秒后传出。
“这里究竟有多大?”陆思远问道。
“都说了,我不知道。这里四处都是乌漆嘛黑,墓葬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估计只有枉生店的主人才会知晓。”来俊臣快步往前走,提醒陆思远小心脚下,别踩到机关。
在黑暗里穿行了很久很久,久到看见一丝亮光时,就如同重获新生了一样。
前方黑暗里,隐隐有光亮。
来俊臣朝着光亮往前走,犹如进入了天堂。这是一处近乎足球场那么大的石洞,装饰的富丽堂皇,光明奢华。
此地格局奇特,就像是用成百上前的书柜,围绕足球场摆放一圈一样。黄金被主人融化,做成金箔贴满石洞。
陆思远和小多多已经看傻了眼,张大嘴巴目瞪口呆。
来俊臣看了看他们一样,不由撇撇嘴。却是不曾记得,当初自己看到这一幕时,比他们两个还要不堪。
有一个白袍人,正搬着梯子,从那庞大到变态程度的书柜上层,抽下一本书籍。
此时此刻,那白袍人头也没回的向众人说道:“将火把熄灭,别烧到我的书。”
震惊中,不知为何,三人就如同傀儡似的,认真按照这人的吩咐做事。没有任何犹豫,也没有任何抵抗。
白袍人从梯子上飘下来,没错,就是慢悠悠的飘了下来。白衣飘飘,宛如谪仙。
“徐小子,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走正门?”白袍人拿着书籍,微笑的看向来俊臣三人。
“走正门可见不到你,这次前来,是有事相求。”来俊臣微微一笑,如此回应。
“这里好多金子。”小多多看着入眼全是金色,呆呆的又说道:“这能换多少好吃的?”
白袍人一笑,让人如沐春风,善意的捏了捏多多的小脸儿,向来俊臣说道:“我喜欢这丫头,好久没人能在面对黄金时,说出一两句有趣的话了。”
小多多被捏了脸,一点都没有反抗心理,多多向白袍人叫道:“你好漂亮。”
“小丫头,漂亮是形容女人的,你应该说我很英俊。”白袍人揉了揉多多的小脑袋。
“用黄金做装饰,你不觉得很奢华吗?其实,我可以帮你花一些的。”小多多看着满堂贴金,吞了吞口水。
白袍人则是回应道:“没办法,俗是俗了点,但是地下空间光亮不足。我除了黄金只剩白银,奈何白银的反光程度不如黄金好,就只能用黄金来反射灯光喽。你若是喜欢,随便你拿。”
“好啊,好啊。”小多多叫道。
事实正如白袍人所言,他满堂贴金,只是为了可以更好的提升明亮度。因为这里是书房,没有光亮便看不得书。
“你来找我什么事?”白袍人看向来俊臣问道。
来俊臣指着多多,向白袍人说道:“请您代为照顾一下我家丫头,期限未知。”
白袍人点点头,回应道:“行,正好我挺喜欢这丫头。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多多,多多益善的多多。”小丫头昂起小脑袋,回应道。
白袍人歪头想了想,微笑问道:“初次见面,你想要什么见面礼呢?”
“我要高来高去。”小多多大声回应道。
“高来高去?”
“就是你刚才飘下来的高来高去。”小多多叫道。
听到这话,白袍人笑了,轻松说道:“这个有点难度,首先你要达到宗师境界,才能练出内气,然后内气九重楼,方可高来高去,轻松随意。”
“那要多久才可以啊?”小多多大失所望,低着头噘着嘴。
“你很着急吗?”白袍人问道。
多多点点头说道:“我现在都想要。”
白袍人点点头,握住了多多的小手儿。
一瞬间,来俊臣和陆思远二人只觉气浪袭人,将二人平推出去七八米。
定身后,再看去,只见白袍人与多多二人衣袍飞舞,平地起风。
陆思远向来俊臣错愕的问道:“他是谁?内气横推二十尺,是神仙吗?”
来俊臣回应道:“我当初有眼无珠,自视甚高。偶然碰见此人外出游巡,我因好奇而结识。我与他,正面单挑十六次,次次失败。偷袭暗杀五十八回,回回被揍。此人不杀生,性格温和淡然。直到许久之后我才明白,不杀生才生最大的无情,天地万物众生平等,他一视同仁,人与蝼蚁并无区别。”
“你们是朋友?”陆思远问道。
来俊臣摇摇头说道:“高攀不起。”
“那是?”
“一个有趣的小家伙,这是他的原话。”来俊臣看向陆思远,回应道。
“他看起来很年轻。”陆思远望着场中一大一小两个人,如此说道。
来俊臣则是回应道:“八年前他便是这幅相貌,岁月不曾留下任何痕迹。咱们头顶上的枉生店掌柜,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头,掌柜曾说此人对他有养育之恩。”
“你就只知道这么多吗?”陆思远倒抽一口凉气,向来俊臣询问道。
来俊臣想了想,说道:“此人无聊时外出游玩,皆是身穿道袍。”
道袍? 大唐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