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真的是,笨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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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真的是,笨到家了
马天越终究是把戴安撵出了小厨房,理由是,有她在,他没法儿专心煮咖啡烤蛋糕,原本是一件静心的艺术,被她一搅和,简直变成小孩子过家家。戴安笑嘻嘻像一头小鹿跳出厨房,在小小的、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咖啡馆里高兴地转了几个圈。太多男人想尽办法要取悦她,只有马天越才能让她如此自在、简单、轻松地高兴。那是发自肺腑的高兴,就像小熊维尼抱着满满当当的一罐蜜,心头的幸福感挡也挡不住地往外淌。
角落里有一只老式的留声机,旁边放着几张黑胶唱片。她知道,马天越喜欢到处淘这种古董级的“破烂”。她小心翼翼调整唱针,随着美丽的圆形不断旋转,低沉而曼妙的女声带着小提琴的几多缱绻,缓缓流出。
“好春才来,春花正开,你怎舍得说再会。我在深闺,望穿秋水,你不要忘了我情深,深如海……”
细算起来,戴安和马天越的相识应该倒退到两年半前的那个夏天。彼时的戴安是名副其实的“夜店动物”,热热闹闹地参加派对,轰轰烈烈地传绯闻,还用笔名写些花里胡哨的情感专栏。因为她为人风趣幽默,交际圈子又广,身边从来不缺少英俊多金的男伴追求。她来者不拒——事实上大多数都沦为朋友。她从不去探讨“男女之间究竟有没有真正的友谊”这样没营养的话题,但是她知道,很有几个裙下之臣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她没有索取过什么,不过是他们乐意付出罢了。男人的殷勤是女人最好的滋养品,她想不出理由去刻意拒绝。
就是在一次饭局上,她认识了马天越。
戴安清楚地记得,那晚的饭局上除了马天越之外都是大报社里跑时政口儿的朋友。马天越与其中一个是战友,他们合伙开了家火锅店,所以才有些不相称地出现在那个圈子里。之所以说他“不相称”,并不是因为他比别人差,恰恰相反,他与其他人比起来,简直是玉树临风。很俗的一个词,可是戴安只想到这一个。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手臂粗壮,早先做特种兵时打下的身体底子完全没有走形,虽然是商人,却完全没有苦心钻营的市侩嘴脸,倒是凛然正气,威武不能屈。他话不多,但是会冷不丁冒出一句特别逗的,把一桌子男男女女乐得前仰后合,他自己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深深吸一口烟,慢慢吐出烟雾,那烟雾后面就藏了一张带着沧桑仿佛看尽世态炎凉的脸。戴安轻而易举就醉了。
那晚的酒好,大家都喝了不少,纷纷说些肝胆相照、两肋插刀的义气话,终于醉得东倒西歪。马天越却很清醒。他是山东人,打记事起就把白酒当水一样喝,放倒几个编辑记者对他来说不过是用带酒精味道的白水漱了漱口。戴安是大院子女,爷爷是“酒精沙场”的老将军,爸爸叔叔以及同辈的哥哥们更是把她当男孩子带,从小就用筷子尖沾着特供的五粮液哄她,说是“酒中女杰”毫不为过。一桌子男女喝得都分不清鼻子嘴了,只有马天越和戴安越喝越高兴越喝眼睛越亮,最后,戴安凑到马天越的身边,她说:“兵哥哥,带我私奔吧!”
他们真的走了,酒驾,开的是马天越那辆半旧的切诺基。
车子一路飞奔,呼啸向北,很快就上了八达岭高速。已近午夜,路上的车非常少。他们的车速很快,却有飞车党一族时不时超越他们。雪亮的车灯忽地一闪,消失在前方,又留下他们在黑暗里,那一瞬间,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戴安甚至没有问一句“我们去哪儿”,马天越也没有说话,只是把烟衔在嘴角,微微眯了眼,不时地往窗外弹一弹烟灰。戴安永远记得马天越的侧脸,干净利落的平头,刚毅的线条,荣耀的伤疤,放任不羁的笑容,和隐隐的、不易察觉的悲伤。
车窗摇到最低,夏夜的风是粘的,热的,却撩人。
他们把音响开到很大声,许巍的歌纷纷扬扬就洒了一路。“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了六环外的水库边。郊外的夜是舒适而静谧的,音乐关掉的瞬间,两人对望一眼,忽然有点儿不知所措。还是戴安扑哧一声先笑出来,骂道:“兔崽子,你胆子可真大,喝了那么多还敢飙车,万一被警察叔叔逮住都够吊销驾照一百次了。”
马天越也笑了,说:“美女要和我私奔,我哪儿敢不从。”他的眉毛轻轻挑了一下,向戴安凑近了些,“真看不出来你那么能喝,怎么样,还喝得动吗?”
“只要你有酒,我就能喝!”
“不许耍赖皮!”马天越开门下车,转身就从后备箱拎出一打啤酒。
“呜呼——”戴安也跳下车,带着几分醉意怪声怪气地唱:“明明是我想勾引你,却偏偏中了你的美男计!”
两个酒鬼一阵大笑,那笑声循着水库的水声传了好远。
后来他们一起爬到车顶,就着啤酒看满天亮闪闪的银河,聊些各自圈子里遇到的奇闻奇葩。戴安讲到她刚刚工作时,在某大型报业集团做记者,满怀憧憬去采访一位知名企业家,一个小时的采访过后她认定那厮是个自大狂自恋症和自以为是的大傻帽,并且毫不留情地当面戳穿,结果主编因此把她发配到出版社去做编辑了。马天越则对她讲,他刚刚去侦察连做特种兵的时候搞训练,被半夜派出去执行任务,在荒凉的坟地里寻找一处“秘密电台”,他吓得魂不附体头皮发麻还一心要完成任务,不得不唱“东方红,太阳升”给自己壮胆。戴安早在爷爷那里听过好多这样的故事,但是她觉得马天越讲得更有趣。她顾不上荒郊野岭的声音太突兀,笑得连啤酒罐子都拿不稳了。
笑着笑着,一抬头,就望见了头顶的星光。那满天的星光啊,成为戴安一生都抹不去的闪亮回忆,她终于知晓,为什么沈从文会写出那样的句子:“我走过很多的桥,看过很多地方的云,喝过无数坛美酒,却只爱上一个最好年纪的人。”
喝得有点晕了,两个人就并肩靠在一起,戴安转过脸看着距离不到一公分的马天越,笑盈盈的一双大眼睛映着天上绚丽的星星。
“马天越,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好不好?”
“呵呵,好啊,你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他闭着眼睛,嘴角带笑。他的右脸单面有一个不太深的酒窝,微笑的时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性感。
“我选大冒险。”
“好,那你亲我一下。”他依旧闭着眼睛,嘴角带笑。
戴安轻轻一吻,吻在他迷人的酒窝上。
他闭着眼睛大笑,说:“美呀,美呀,多少年没得着香吻了。”
“现在轮到你说真心话了。马天越,你爱不爱我?”
马天越的笑容渐渐变淡,直到消失。他慢慢睁开眼睛,看定戴安。
咖啡和蛋糕端过来的时候,戴安迅速抹掉了自己眼角的一滴眼泪。粗心的马天越并没有留意到这个微小的细节,他摘下粉色的围裙,笑呵呵问她:“我这留声机够牛吧?旧货市场淘的,没想到音质还不错。”
“确实不错。蔡琴的歌也唱得好。我都听难受了呢!”
“别难受别难受。咖啡这么好,蛋糕这么香,快来,尝尝!”
两人坐到靠窗的一处位子,开始久别重逢后的第一餐。
确实,咖啡非常好,蛋糕非常香,马天越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厨师,蔡琴的歌更是非常棒的故事背景。戴安永远不会告诉马天越,她盼这一天,盼得有多辛苦。
“为什么要对你掉眼泪,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只有那有情人眼泪最珍贵,一颗颗眼泪都是爱,都是爱……”
“亲爱的,给我说说你去转山的故事!”戴安用叉子挖了一小块马天越亲手做的提拉米苏送到嘴里,瞬间陶醉在细腻丝滑的美妙感受里,“不得了不得了,我只知道你会炒菜炖红烧肉,却不知道你会做这么好吃的甜点,看来,离开我这两年,你花了不少工夫在厨房啊。怎么样,要不要考虑给我做全职主夫?”
“提拉米苏还堵不住你的这张利嘴!”马天越笑得纵容,稍长的眼角有了深深的纹路,斜到鬓角,却多了几分沧桑的性感。那是戴安最难逃脱的迷途。他自己并不吃,只点了支烟默默地吸,隔着烟雾看着对面的美丽尤物。
“拜托你别这么盯着我看。不就是表白嘛,有这么难吗?只要你开口,我的怀抱随时向你敞开,大房的位置一直留给你,以后男宠我也会少纳几个。”
马天越笑得轻声咳嗽,说:“你啊你啊,就是改不了这疯疯癫癫的性格。”
“性格是改不了的,改了就不是戴安啦。”
“对。”马天越依旧笑,“戴安就是戴安,不可能跟芸芸众生一个样。”
“错!”戴安是多想说出那句,马天越,只要你需要,我愿意为你改变,但是她不说。“是芸芸众生永远成不了戴安这样。”
“我是多走运呀,能做出戴安爱吃的蛋糕。”
“哎呀,不练嘴了,没意思!”戴安挥了挥手中的叉子,“每天都听到男人各种恭维,没创意。快给我说说你转山的事。心灵净化了没?心情平静了没?”
“嗯。”马天越在烟灰缸里按灭烟头,喝了一小口咖啡,非常满足地笑,“我感觉自己去了一趟天堂,终于重返人间了。”
戴安双眼明亮盯着他问:“你确定?”
“带我转山的导游是一对藏族母子,那男孩子十五岁,从很小就开始转山。我们从垭口出发的时候天气还很好,没想到,走了三天,才走了五分之一的路,就变天了。起初是零星的小雪花,飘在地上就看不到了,后来雪越下越大,把脚下的小路都盖上了。那些路原本就是人踩出来的,不怎么清楚,雪盖上之后完全看不到,我们只能凭感觉往前走。海拔越高,雪越大,一片一片的鹅毛大雪在眼前扫过,有的粘在我的睫毛上。我戴着帽子,围着围巾,只露出眼睛,却是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那一刻,漫山遍野都是白雾迷蒙,好像下一秒自己就会迷失在那片虚无缥缈里,心里觉着荒凉,遗憾,就像我的前半生。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走不下去了。
“但是,我不能放弃。因为那个藏族的小孩子不断对我讲:继续走,继续走,不要停,神不会抛弃任何人,只有自己才会抛弃自己。我感动得想哭。我以为自己经历过生死,经历过太多人生的风浪,把一切都看淡了,最后反倒不及一个小孩子深刻。我们三个人、一匹马在风雪中走了三天,总算是等到了天晴。你想象不到,那雪山里面真的是十里不同天。下雪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在珠穆朗玛峰,雪一停,就能看到小河边绿油油的小草和野花。草是青翠的,小花是娇艳的,那一刻,觉得生命真是充满了期待和惊喜。
“那天晚上,我们在河边搭了帐篷过夜,我特别累,却兴奋得睡不着,自己跑到火堆边烧开水煮咖啡喝。虽然我背包里带了咖啡,还真没想到路上能喝得着。那晚真的是太高兴了,用大搪瓷缸子烧了开水,决定奖励自己一杯咖啡喝。可是怎么都找不到滤纸。后来,我灵机一动,把湿纸巾用开水烫了去了怪味,当滤纸,给自己美美地泡了杯咖啡。哈哈,真是美啊。我盘腿坐在三千多米海拔的雪山里,喝着一杯拿湿纸巾当滤纸泡的咖啡,一抬头看到漆黑的天上撒满星星,忽然想起咱俩第一次遇到的那天了。”
马天越一直沉浸在回忆里,说到这句的时候,停了停,认真地看定戴安说:“那一刻,我特别想你,比任何时候都想。”
“真的?”戴安极力按捺着狂乱的心跳,声音几乎要颤抖起来,“你真的想到了我?”
“对。我想,那一刻,要是你在我身边,也许会更美好。咱俩喝喝咖啡,或者喝喝啤酒,胡扯两句,再没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事了。可惜呀,那会儿手机没信号,我想给你打个电话都打不了。”马天越又笑,“后来我想,没打也好,说不定你已经有了新酒友,把我忘了呢。”
原来他仍旧是这样想她。在他眼中,她不过是个暧昧挑逗的浮女子,与风口浪尖上炫富拜金的“白富美”别无二致。纵使她和盘托出送给他最灿烂的赤诚,于他反倒是一种太过满溢不堪负重的滥情。
戴安刚刚绷直的背松弛了下来,手里的叉子在小蛋糕上轻轻叉了两下。“呵呵,真被你说着了。那段日子我正迷梭哈,总跟几个朋友泡在私人会所里玩到很晚,估计你打了电话我也接不到,因为那家会所屏蔽手机信号。”
她端起精致的咖啡杯,想喝一口他特意为她准备的蓝山咖啡,可是不知为什么,手非常不争气地抖了一下,深棕色的液体就那样洒在了洁白的盘子上。戴安发现,洒出来的咖啡颜色其实并不深,就像她一心向往的这杯咖啡,其实并没有那么香。
马天越很紧张,立刻起身过来问:“怎么回事,没烫着吧?说你十指不沾春水吧你还不服气,端个咖啡给自己喝都端不好。”语气是玩笑的,表情是无奈的。
“是啊,我真是笨到家了。”戴安调侃的语调里有了凄楚。
马天越不禁神情复杂地看了她一眼。
就在这时,戴安的手机在包里响起来。是周止诺。
“什么事,师太,不是告诉你了我晚上有重要约会?”
“我记得我记得,不是十万火急我也不会这么没眼色地打电话搅局,我闯祸啦!”
“别急,有我在!天塌下来姐替你扛,陆坤来了姐替你挡!”戴安又变回波澜不惊、嬉笑怒骂的戴安。
“陆坤是小,稿子是大!我把马天越的书稿丢了!”
“什么?你慢慢讲,别这么急急火火的。”
戴安听了好半天才理出头绪。原来,周止诺原本在咖啡馆约见雷电电,却被放了鸽子,她独自坐在那里看马天越的书稿《我在咖啡馆等你》,没想到与陆坤不期而遇。周止诺受不了陆坤的怜悯之约,落荒而逃,却把书稿丢在了咖啡馆。她是被陆坤的事弄昏了头,直到下班回到家之后才突然发觉稿件丢失的。她特意打电话给咖啡馆问了服务生,没有人看到稿件。
“师太,你不要见了陆坤一面就这么失魂落魄好不好。现在不是青铜时代啦要在乌龟壳上刻字,也不是竹简时代啦要拿毛笔画竹子,书稿丢了就丢了,回头再打印一份不就行了,看把你急成这样!”
“可是……终究是我粗心大意犯的错呀,这种感觉很不好。”周止诺长出了一口气,“我当了这么多年编辑还没做过这么蠢的事。”
“上帝让我带话给你,他原谅你啦!”和周止诺贫嘴了几句,戴安脸上又恢复了那种暖洋洋的流光溢彩,之前被马天越打击而出现的凄楚一扫而光。
“戴安,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
马天越已经回到了对面的座位,又点了支烟,嘴角带笑。右面脸颊浅浅的酒窝露出来,化作一个深不可测的沼泽,引着戴安又情不自禁陷下去。
“我最喜欢你的笑。你一笑起来特别有感染力,让人觉得生活是那么美好。”
马天越,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只有看到你的笑,我才能笑得如此真实,你的笑是我生活中最珍贵的美好。她张了张嘴,咽下了这句话,冲他说道:“不早了,送我回家吧。我喜欢帅哥送我回家,特别是美好的晚上!”
走出咖啡馆才发现,下雪了。这是今年入冬的第一场雪,并不大。马天越去发动车子,戴安像个小孩子一样张开双臂,仰着头,迎着星星点点的雪花顽皮地转圈,一边转还一边嗲着嗓子唱歌:“雪一片一片一片一片,拼出你我的缘分,我的爱因你而生,你的手摸出我的心疼……”
马天越上了车打开暖风,摇下车窗冲她喊:“小疯子,你不冷啊?穿那么点儿衣服小心着凉了,还不快上车!”眼睛里满是笑意。他喜欢这幅画面,黑漆漆的冬夜里,橘红色的路灯下,一身素黑的戴安裹着五彩缤纷的披肩,像一只蝴蝶在雪花中翩翩起舞。此时的戴安不是风流妩媚的交际花,也不是狂野奔放的铿锵玫瑰,她只是一个陶醉在美好爱情里的女子,美得那样梦幻,那样迷离,那样不真实。他只是遗憾,这份美好,他终究是无力接受。
戴安跳上车的时候,漆黑柔软的卷发上挂着亮晶晶的水珠,还有几朵没有化掉的雪花。她玩得开心,笑得格外灿烂,一双眼睛灵动如水,和大耳环上的钻石光芒交相呼应。她表情调皮地问:“马叔叔,我唱得好吗?”
马天越无声地笑,右脸的酒窝显得格外耀眼。“戴安,你怎么会分裂得这么严重,有时候太成熟,让我害怕,有时候又太天真,也让我害怕。”
“总之,我就是让你害怕。”戴安摊手,“难怪你思考了两年还是不爱我。”
马天越大笑,说:“别胡说了,你值得有更好的人爱。”他抬起右手,轻轻抹掉她长发上的一颗晶莹的小水珠,“我配不上你。”
“马天越,”戴安转过身来,她的脸颊刚好滑到他的掌心,那温热的掌心,那曾经紧紧拥抱她的掌心,她怀念了那么久,期盼了那么久。
“马天越,你什么时候可以不再用这个愚蠢的理由敷衍我?”
戴安的眼神终于变得犀利,直直凝视着马天越,直把他看得无处遁形。马天越缓缓收回手,沉默良久,没有说出一句话,只是默默地发动车子,朝戴安的家驶去。
戴安也没有再说话,轻轻把头倚在了车窗上。外面的雪花开始变得密集,打在车窗上变成一个个小水珠。视野逐渐模糊,记忆却清晰起来。
相识的那个夏天,正是马天越人生的低谷。他离开部队后经营了一家科技公司,起初还颇有业绩,刚刚走上正轨却赶上经济危机,赔得一塌糊涂。偏偏在那样的时刻,他的妻子卷了所有的积蓄和他离婚。这件事彻底颠覆了他的爱情观。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调整心态,在老战友的帮助下筹措资金,开了火锅店,但是盈利状况亦不乐观。那次应酬之前,他们就商定了把火锅店盘出去,结束这次失败的投资。在水库边喝酒看星星的那个晚上,戴安沉醉在一见钟情的欣喜中,而马天越的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我除了这一打啤酒,一无所有。
所以,当戴安献上深情一吻之后,问他“你爱不爱我”,马天越慢慢睁开眼睛,满目凄惶地看着戴安,然后借着酒力,扯着嗓子大唱:“我该拿什么去爱你,拿我破碎了千万次的心……”
那是戴安第一次听马天越唱歌,带着微醉后的发泄,带着一个男人隐忍的爆发,带着一只受伤的野兽近乎绝望的呜咽和悲鸣,像狼的声音。
即便他是狼,她也爱他。那是一种本能,无法扼杀。
忘记了具体的细节是怎样的,她先主动,还是他先主动。他们开始拥抱接吻,然后从车顶上跳下来,钻到车里,火热纠缠到一起。可是又状况百出,不是戴安的头发被扯痛,就是马天越被皮带扣划伤手指,两个酒鬼的激情艳遇终于以大笑收场,迷迷糊糊偎在车里就睡了过去,睁开眼时已是黎明,绚丽朝霞映红了整个水库。
后来每每提到这件事,戴安都说:“猎艳未遂,猎艳未遂。”马天越就说:“天不怜我,天不怜我。”朋友过半,恋人未满,关系就变成了这样。
一个年华大好的女人,真心爱上了一个年华大好的男人,却只被定位在“红颜知己”,这样的错位算不算残忍的不幸?
所有错爱都是不幸。
然,身处其中的女人并不这样想。如果他需要一个情人,她愿意做他的情人;如果他只需要一个酒友,她愿意醉笑陪君三万场。爱着的人都是盲目而愚蠢的,戴安不是例外。
从夏天到秋天,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见面,有时是呼朋引伴喝酒吃饭搭台子打麻将,有时只有他们两个,打台球,看电影,在他家或者她家做饭喝咖啡。倒像是一对热恋情侣。马天越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的一面,却喜欢做饭,会做各种各样的面食,而戴安从小到大几乎没有碰过锅碗瓢盆,所以最爱在他做饭的时候背着两只手在一旁指挥。戴安记得,有一次,马天越给她做葱花饼,两只手沾满了面粉。她故意逗他,把鼻子凑到他跟前上上下下地闻。他颦眉问她:“闻到什么了?”戴安瞪眼说:“你身上有香水味。”马天越断喝:“胡扯!”戴安大笑:“大葱味的香水,以后你只有在接见我的时候才能用。”他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长长的睫毛可爱地往上翘着,太阳穴上方的伤疤被灯光照得映出光彩,右脸的酒窝那样迷人。戴安凝视着这个男人的脸,忽然就觉得难过,她这样爱他,他却说时间不对,温柔地将她推开。
那段日子,马天越的情绪不太稳定,忽而振作乐观,忽而绝望悲观,而且悲观抑郁的时间越来越多,戴安常常翘班去陪他。她想尽各种办法逗他笑,而他的笑容越来越少。
他说,他要离开,先做一次长途旅行,去丽江转山,然后在全国各地走一走,挑选合适的城市,做一项稳定的投资,做一个小城市里悠闲惬意的小市民。他问她愿不愿意一起走。戴安迟疑了。他说,我知道你不会跟我走,你离不开这个城市,离不开如鱼得水的圈子。这是他酒后有一搭无一搭说的话。他一向不记得酒醉后的话,但是她记得,并且记得非常清楚。如果他在清醒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问她要不要一起走,她肯定点头,立刻去收拾行李,即刻就出发。但是清醒的时候,他就不会问她了。
马天越要往南方去。戴安从心底眷恋着她的北方。马天越说杏花春雨江南好,景色宜人,找个偏安的小镇,过单纯简单的生活。而戴安打心眼里喜欢北方。长城,西风,古道,烈马,艳阳,还有二锅头,她只有在这种干爽炽热的环境里才能兀自美丽着,去了阴冷潮湿的南方,她每个汗毛孔都不自在。但是,她早已下定决心,只要马天越说一句“戴安和我一起走”,无论到哪里,她都去,决不挑剔,决不抱怨,而且满心窃喜。但,他不说。
他们太过熟悉,就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样在意对方,那样怜悯对方,却不能分享未来。他认定相识的时机不对,他无力娶她为妻。而她就是嘴硬,不去恳求一份卑微的爱情。彼此依赖,又彼此逃避。彼此折磨,又彼此思念。
很快就到了深秋。某天,马天越的几个老战友来到这个城市,马天越带着戴安一起参加聚会。大家都把他们当成天造地设的一对,还说马天越好福气,梅开二度还开得这么俏丽。戴安看着马天越,马天越只是喝酒。酒足饭饱,大伙又去钱柜唱歌。或者说,鬼哭狼嚎更合适。唱《青春日记》,也唱《精忠报国》,不知不觉又干掉两打啤酒。戴安对马天越说:“我们在一起那么久,都没有合唱过,来一首吧。”
他真是醉了,并不理她,自顾自地唱着许巍的老歌:“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曾让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无踪影,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曾让你遍体鳞伤……”
唱歌的人遍体鳞伤,听歌的人千疮百孔。
曲终人散,大家打车回酒店,戴安拉着马天越跌跌撞撞钻进他的吉普车,最冷的一场秋雨就那样淅淅沥沥下了起来。马天越很快就在车里睡着了,戴安却睡不着。明明喝了好多酒,就是睡不着。她打开暖风,看着雨点滴滴答答敲在车窗上,滑出孤独的弧线,最后模糊成一片。这个城市里尚未熄灭的红绿灯火倒映在她湿润的眼眸里,她不成调地哼唱起来:“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你说要远行,暗地里伤心,不让你看到哭泣的眼睛……”
在这个世间,有太多无法抵达的地方,无法靠近的人,无法完成的事,无法占有的感情,无法修复的残缺。如此牵念,如此胶着,却也只能以一种简单的方式,远离对方。
戴安永远不会让马天越知晓,那一场秋雨,是她不曾言说的伤。
不知不觉间,车子已经停到了戴安的楼下。戴安仍旧沉浸在往事中出神,马天越叫了她一声:“傻娃娃,瞪着两只大眼想什么呢?到家了。”
戴安这才回过神来,扭头看马天越的脸,有些恍惚。过了一会儿,她甜美地笑起来,她说:“我一路都在想,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多快乐。”
“是啊。那段日子幸好有你陪我。”
“不止是那段日子吧,”戴安佯装嗔怒,“这两年你也没少骚扰我,咖啡馆的名字还是我帮你想的呢,你都没给我策划费,亏死了我!我还让影视公司的人到你的咖啡馆取景,我还做枪手帮你写书,我还替你刷微博做企宣,要不是我这么高明的幕后推手帮你出谋划策,你咖啡馆能红成这样吗?!”
马天越大笑,说:“确实确实,小的多有得罪。”
当真如此。那个秋天,马天越离开了戴安,离开了这座生活了十多年的城市。他按照计划,先去了丽江转山,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活着从雪山出来,他在四川停留了很久。刚巧那边有一位老战友约他合作开咖啡馆,他写电子邮件给戴安,让她帮忙想名字。一来二去,两个人在网络上又开始了相依相伴的日子。马天越常说:“打开MSN看到你在线,我就觉得很安心。”戴安就笑,然后回道:“那么多面首等着我宠幸,我可不得经常在线嘛!”她从来不说,她删除了所有他以外的联系人,那个号码只为他二十四小时闪亮。
马天越收敛笑容。“戴安,我能把咖啡馆开起来,能走出从前的阴影,多亏了你这个好朋友。”
“呵呵,”戴安凄然一笑,“别这么说。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的,要么是没爱过,要么是还爱着。马天越,你说,我们算哪一种呢?”她双眸明亮,直视他的眼睛。
“可是,戴安,”马天越皱紧了眉头,“你一直在我身边,我们并没有分手过呀。”
对。因为他从未给她在一起的机会。 爱豆,我想你(套装9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