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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
六七年我把“拿起笔做刀枪”招到家里来的事可以这样解释:我用这种方法给自己争到了一片领地。虽然这座楼在别人的围困之下,但是他们还没攻进来。虽然这楼里除了我还有别人,但是他们和我是一伙的,这个楼怎么说都有我的一份。虽然得到这座楼的方式不大合法,但是当时也没有合法的事。最主要的是在这里我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但是第一件事就是不能让人冲进来,把它从我手里抢回去。所以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修成铜墙铁壁。为此我已经竭尽全力,但是还是不能保住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过属于我的领地。
我在那座楼里战斗时,精神亢奋,做每件事都有快感。那时我一天干的工作,现在一年也干不完(假设是给公家干)。假如让弗洛伊德解释,他会说因为我当时年龄太小,处于性欲的肛门时期,因为性欲无处发泄,所以斗志昂扬。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对。屁眼太小,不足以解释我当年的昂扬斗志。
我们守在那座楼里时,夜里没有太多的事,只是不能睡死了,叫人家摸了营去。所以打盹时,都是两个人一对背抵背。有个女大学生,不是姓黄,就是姓蓝,再不就是姓洪,总之是一种颜色,每回我都和她抵背。晚上睡着时是抵着的,早上醒时准是搂在一起。有时脸还贴在她乳房上。这件事也能说明我不是在肛门时期。
假如我本人也能算个例子的话,就可以证明男人的性欲从来就没有过一个肛门时期,只有过自命不凡的时期。那个时候看不起一切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包括老头、老太太、小孩子,还包括和自己最不一样的人——女孩子。虽然心里很想和她们玩玩,嘴头上又不承认。
我干的最糟糕的事,就是告诉了×海鹰有姓颜色的大学生这个人,还告诉她说,姓颜色的大学生梳了两条辫子,后脑勺枕起来像个棕织的垫子。后来她就老问那姓颜色的是怎么一个人,简直麻烦得要命。我早就告诉了她,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女的,她还是问个不休,老打听那个人在哪里,好像要搞同性恋一样。
有关那位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有一点需要补充的地方,那就是在我清醒的时候,也觉得她挺麻烦的。比方说,我正在五楼顶上和一伙人汗流浃背地布置滚木礌石,准备把进犯者通通砸死,忽听她在二楼叫我,就急星火燎地跑了去。你猜是叫我干啥吧——叫我吃面条。我留在这楼里,破坏了自己的房子,出卖了自己家的利益,还长了一身虱子,就是为了吃这种没油没盐盛在茶缸里的面条吗?我对她很反感,觉得她婆婆妈妈的。但这是我清醒时候的事。到了我睡着,或是自以为睡着了的时候,就和她拥抱,接吻,用双手爱抚她的乳房。干这种事时,她老掐我的胳膊,第二天胳臂上青印累累。这说明这样的事发生过。但是不管她怎么掐,我都没有醒来。除了没有醒,别的事都和醒着时一样。比方说,过道里点了一盏马灯,灯光一会儿红,一会儿黄,游移不定。地下有好多草垫子,给人一种建筑工地的印象。我一点没觉得是在我住了十几年的家里。姓颜色的大学生嘴里有一股奶油软糖的味道。她乳罩左边有四个扣子,解起来麻烦无比。在那方寸之地集中的扣子比我全身剩下的扣子还多,这说明女人简直是不能沾。我已经决定把这当一场梦,不管她怎么掐,都不肯醒来。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海鹰,任凭她怎么问。我觉得把这种事告诉她不适宜。
姓颜色的大学生长得很漂亮,眉毛和头发都很黑,皮肤很白。我和她亲近时总是要勃起,而且我也知道勃起了是要干什么,但我就是不肯干。她怎么也想不到我为什么不肯——我是害怕暴露了自己是个湿被套,弄完了湿乎乎的甚是麻烦。假如她能想得到,就会提早安慰我说:这不要紧,反正大家都是湿被套,而且她不怕麻烦。后来她和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是这也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我正忙着策划各种行动,晚上从地沟爬到校工厂里去,把各种工具偷回来,把我那座楼改造成个白蚁窝。我有一个计划,想把我们楼地下再挖两层,地上再加一层,为此已经运来了两吨钢管,还有好多水泥和钢筋。假如这个计划完成了,就可以在这里守到二十一世纪。但是这个计划没完成。我给×海鹰讲六七年的事,一讲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就算告一段落。从此她对别的事就不再关心,只问这一件事。我自己以为我的主要问题是打了毡巴,而我打他的原因是我爱他。但是这些话×海鹰连听都不要听。她总和我说这一句话:交代你和“姓颜色”的问题,别的事不要讲了!
二
我说过,小的时候我到处去捉蜻蜓准备放在我的电源上电死,那时候我手里提着一个铁窗纱的笼子,手指中间还夹着一根粘竿。我可以悄悄走到一只停在枝头的蜻蜓背后,伸手去捏它的尾巴,也可以用竿头的胶去粘它的翅膀。不管你怎样捕获它,总要在慢慢伸出手的同时,与它目光相接。在一片金色的朦胧下,蜻蜓有成千上万只细碎的蓝眼睛,但是没有一只是管用的。每次我逮住一只蜻蜓,都要带着一声叹息把它放在笼子里。后来我的笼子里就有了好多红蜻蜓、蓝蜻蜓,还有一种古铜色的蜻蜓,我们叫它老仔。它们鼓动着翅膀,在被电死之前,翻翻滚滚。当然,我也可以不捉蜻蜓,让它们继续在天上飞。但是这样一来,我就无事可干。
小时候我逮到一只蜻蜓之后,把它拿在手里,逼视它的眼睛。这时候复眼表面的朦胧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里面每只眼睛都放到了拳头那么大。在那一瞬间,蜻蜓也丧失了挣扎的勇气。小时候我心地残忍,杀气极浓,这一点叫我终生难忘。这件事说明,虽然我一生的主题是悲观绝望,但还有一种气质在主题之外。这种气质在我挥拳痛殴毡巴时,在我参加战斗时,还有在我电死蜻蜓时才会发挥出来。
除了那台电死了无数蜻蜓的电源,我还造过一台百发百中的投石机。后来我也想过,那些被我们从楼顶上打下去的人都怎样了,不过那都是好几年以后的事。经过一番计算,得出一个触目惊心的结论:假如那些人没有死,起码也负了重伤。因为投石机射出的石弹最起码也带有几千焦耳的能量,被这么多能量打中了胸口想要毫发无伤,不管穿什么盔甲都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还要头朝下地从五层楼上摔下去。虽然为了防着这种事,楼四周都张了绳网,但是头朝下摔到网上也有可能会扭断脖子。把一切情况都算上,挨上一弹而丧命的概率最起码是百分之十五。这个结论使我很不高兴,但这也是很后来的事。当时没有人为死了人而伤心。当时是革命时期,革命时期没有人会真的死。在革命时期里杀掉了对方一个人,就如在工商社会里赚到了十几块钱一样高兴。在革命时期自己失掉了一个人,就如损失了十几块钱,有点伤心。这时候我们背上一段毛主席语录:“这种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种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然后就一点也不伤心,因为伤心被这种程式消化了。这种种程式就是高级智能。因为有了这种种程式,好多东西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连死都不真了。但多少还有些真实的东西:我入了迷地造一架完美的投石机(那东西是用来打死人的,但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它会打死人);在睡梦中和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拥抱接吻,导致了梦遗。这些事情虽然古怪,但是真实性就在古怪之中。我还记得姓颜色的大学生乳房像两个桃子,每天早上醒来时眼睛都又红又肿;她把我掐得也真够疼的。这就是真的东西。因为毕竟还有真的东西,所以活着还是值得的。我告诉×海鹰这些事,是要说明在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我胸中只是很多事中的一件,但是她连听都不要听。
六七年秋天的清晨,你到我长大的那所大学去,可以看到我们家过去住的那座楼房呈现出一种怪模样,以前它不是这样,后来也不是这样。有一个小个子从窗口爬出去,上了没有瓦片的楼顶上从容不迫地走着,脸上蒙了一条黑纱巾。那个人就是我。我对对面楼上打来的砖头不屑一顾,就算有一块大砖头就要击中我的头,也只稍稍弓一下腰,让它擦过我的领子;就这样向最高处走去。当时没有任何事情让我害怕。我脸上蒙着姓颜色的大学生的纱巾,它带有一点甜甜的香味,还有发丝沙沙的感觉。后来我走到最高的地方,伸了个懒腰,看到四周朝雾初升,所有的楼房都裸出了水泥的骨架,露出了黑洞洞的窗口,好像刚发了一场大水。空气是黄澄澄的,好像溶化了铁锈的水。这种景象就像后来在美国看的那些劫后余生的电影一样。我发誓,再没有一种景色让我这样满意了。
姓颜色的大学生从窗口爬上楼顶时不敢睁眼睛,需要有个人在一边拉着她的手引她到该抓的地方,然后再爬下去,托她的脚到该蹬的地方。这个过程就像把一个大包裹拖上楼去时一样,那个人手里还要拿一根镐把,因为对面楼上的人看到有人以近似静止的速度顺着脚手梯往上爬,就会用大弹弓打。他们投射过来的砖头飞到这里时速度已经相当慢,可以用木棍一一击落,但是也需要眼明手快。这个人通常是我。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笨的爬楼的人,而且她还敢说我是个小叭狗。她简直又累赘,又讨厌,十分可恨。但是后来我很爱她。这说明可恨和可爱原本就分不清。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爬地沟到海淀镇去买大饼,那些地沟是砖头砌成,顶上盖着水泥板。从里面用灯光照着时,那些砖头重重叠叠,仿佛要向里面压下来。那是一段不近的路。我们俩都戴了涂胶的手套,姓颜色的大学生膝盖上还套了田径队员练腿时绑的沙袋——当然,袋里的铁沙倒掉了。我告诉她说,进了地沟就要像狗一样爬,口袋里的东西都要掏出来,否则会丢掉。她就把钱拿出来,塞到乳罩里,以免爬掉了。然后我们下到地沟里,开始爬了。我嘴里叼着马灯,爬起来膝盖不着地而且很快,这种技术也不是练了一年两年。姓颜色的大学生跟在后面,看来她爬地沟还有点天分,能跟上我。爬了一段,姓颜色的大学生忽然坐在地下,说:“小叭狗!”就哈哈地笑起来了。
三
那年深秋时分,我在四楼上铺设了铁道,架起了轨道,这样我和我的投石机就能及时赶到任何危机地点。除此之外,我还在策划把投石机改为电动的,让它一分钟能发射十二颗石弹。在此之前,我已经把那座楼改造成了一颗铁蒺藜。本来这样子发展下去,谁也不能把我们从楼里撵走,就在这个时候,校园里响起了稀疏的枪声。只要有了枪炮,我做的一切都没了意义。“拿起笔做刀枪”的人开始商量如何去搞枪,我却一声也不响。也许他们能够搞到枪,但是以后的事不再有意思了。他们还说让我回家去,说我待在这里太危险;其实他们并不真想让我回家去,因为在打仗的时候谁都不希望自己的队伍里有人回家。后来我劝他们都回家去,他们不肯听,我就一个人回家去了。因为这再也不是我的游戏。凭我的力量也守不住这座楼。在我看来,一个人只能用自造的武器去作战,否则就是混账王八蛋。罗马人总是用罗马的兵器去作战,希腊人总是用希腊的兵器去作战。那时候的人在地上拣到了德国造的毛瑟手枪,肯定会把它扔进阴沟,因为他们都是英雄好汉。总而言之,钻地沟离开那座楼时,我痛苦地哭了起来,用拳头擦着眼泪。我想古代的英雄们失掉了自己的城邦时也会是这样。还没等我爬完地沟,我身上的杀气就毫无影踪了。我又变成了个悲观的人。
等到六七年的武斗发展到了动枪时,我离开了“拿起笔做刀枪”回家去了。有人可能会说我胆小,但我绝不承认。因为用大刀长矛投石机战斗,显然需要更多的勇气。就以我们院为例,自从动了枪,就没有打死过一个人。这一点丝毫不足为怪,因为在历史上也是刀矛杀掉的比枪炮多得多。原子弹造出来已经有四十多年了,除了在日本发了两回利市,还没有炸死过一个人。
我在六七年遇到的事情就是这样结束的。到了七四年冬天受帮教时,我把它一一告诉了×海鹰。小时候有一位老师说我是一只猪,我恨她恨到要死,每天晚上在床上时都要在脑子里把她肢解掉;而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时,她居然还是好好地活着,真叫我束手无策。后来我每次见到她,都说“老师好”,而且规规矩矩地站着。过了一阵子她就不再说我是猪,而且当众宣布说她很喜欢我。我在×海鹰面前磨屁股并且受到逼问时,对她深为憎恶,但是憎恶没有用处,必须做点什么来化解憎恶。聊大天也是一种办法。
我憎恶×海鹰的旧军装,她坐在桌前时,毫无表情地摆弄着一支圆珠笔,好像在审特务一样。如果她不穿军装,对我就要好得多,我认为她是存心要羞辱我。除此之外,她还梳了两条辫子,辫梢搭在肩膀上。假如我不说话,屋子里空气沉闷,好像都压在我头上。有一只苍蝇从窗缝里飞出来,慢慢地在屋里兜圈子。我知道有一种水叫重水,比一般的水要重。还有一种空气是重空气,假如不用话去搅动,就会自动凝结。那时候我的肚子并不饿,所以我不是在零维空间里。但是我被粘在了凳子上不能动,所以我是在一维空间里面。这使我感到难以忍受,所以我把什么都往外讲。在我的梦里,×海鹰掉到冰冷的水里,我把她捞了上来。她被困在燃烧的楼房里,我又把她救了出来。我是她在水深火热里的救星。假如没有我的话,她早就死了一百回了。但是这些尚不足以解释五月间我怎么会和她发生性关系。
四
把时光推到我在豆腐厂里当工人时,厂里男厕所的南墙原来刷得不白,隔着凝固的灰浆还能看到后面的砖头;所以那层灰浆就像吹胀的牛尿脬,刷了桐油的纸,大片的云母,或者其他在古代被认为是透明的东西。里面的砖头很碎,有红的,也有青的,粘在灰黄色的灰浆里,像一幅意义不详的镶嵌画。后来这些东西就再看不见了。因为老有人在墙上画一个肘部高扬、半坐着的裸女,又老有人在上面添上毛扎扎的器官并且添上老鲁的名字,然后又老有人用灰浆把她刷掉。这堵墙因此被越涂越白,显得越来越厚,墙里面的砖头看不到了。墙里面的一切也逐渐离我而远去。这件事在我看来有一点模糊不清的寓意:在一堵墙是半透明的时候,后面好像有另一个世界,这时候世界好像更大一点。它后来变得不透明了,世界就更狭小了。七四年我看到的厕所里的墙壁就是这样的。当时我不是画家,也没有学数学。我什么都没做过,也没有任何一种专门的知识。一切一切都和我割破手腕时是一样的,所以可以说我保留了六岁时的朴实和天真。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观察世界,算出什么时候中负彩。而世界的确是在我四周合拢了。这是否说明我很快就会中头彩?
把时光往后推,我到美国去留学,住在New England,那里老是下雨,老是飘来酸酸的花香。空气里老是有一层薄薄的水气,好像下雨天隔着汽车雨刷刷过的挡风玻璃往外看。马路老是黑的、反射汽车的尾灯。才下午四点钟,高楼上红色的防撞灯就都亮了,好像全世界都在一闪一闪。空气好像很稀薄,四周好像很开阔。New England好像是很稀薄的水,北京好像是很厚重的空气。白天出去上课,打工,晚上回来和老婆干事,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这可能是因为四周都是外乡人,也可能是因为四周很开阔。我想干什么都可以,但是我什么都不想干。我总觉得这不是我待的地方,因为我的故事不在这个地方。
把时光再往前推,我是一个小孩子,站在我们家的凉台上,那时候我有四岁到五岁的样子,没有经历过后来的事情,所以我该把一切都遗忘。我的故事还没有开始,一切都是未知数。太阳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扬起头来看着太阳,一点也不觉得晃眼,觉得晃眼是以后的事情;
那时候它不过是一个金黄色的椭圆形罢了。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心里也不是空空荡荡。爱,恨,厌倦,执着,等等,像一把把张开的小伞,一样都没失去,都附着在我身上。我看着太阳,我是一团蒲公英。以后这些东西就像风中的柳絮一样飘散了。回到中国以后,我想道,这是蒲公英飘散的地方。我从这里出发寻找神奇,最后也要回到这个地方。
把时光推到七四年春天受帮教之时,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这件事会怎样结束,只知道每天下午要去见×海鹰,在她那里度过三到四小时。当时我丝毫也没想到她是女人,更想不到她有性器官,可以和我性交。我没有见过她乳房是方是圆,更不敢妄加猜测。那时候她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坐办公室的面目不清的人罢了。那一天白天下了雪,落到房顶上的雪保留了下来,而落到地上的雪全化了。豆腐厂和它里面的院子变成了一张国际象棋棋盘——白方块、黑方块。我穿过这些方块前往她的办公室。先是老鲁抓我,现在又是×海鹰的逼问。我实在说不出自己对这样的事有多么厌倦,因为像这样的事什么时候能完哪。虽然空气里没有了臭气而且清新冷冽,吸进肺里时带来快感;呼出的气息化成了缕缕白烟,但是这种厌倦之心绝不因此稍减。这种心情后来过去了。但是这件事发生过。发生过的事就不能改变。后来×海鹰说道:“假如你怨恨的话,可以像揍毡巴一样,揍我一顿。”但是她搞错了,我揍毡巴是出于爱。而且仇恨这根神经在我身上早就死掉了。
六六年我就厌倦了我爸爸,但他仍然是我爸爸。七四年我又厌倦了×海鹰,但是后来我又和她发生了一段性爱关系。后来我就没有厌倦过谁,也没有厌倦过任何事。现在我们所里的领导找到我,说我们也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让我把在美国做过那只机械狗的细节写出来。这件事十足无趣,但是我没有拒绝。不但如此,我还买了市面上最白最厚的纸,黑色的绘图墨水,用蘸水笔写长仿宋字,每个字都是2×3毫米大小,而且字体像铅字一样规范。我交去上的材料上绝没有任何一点污损,所以不管我写的是什么,每一页都是艺术品。但是这样一来,我写的就非常之慢,谁也不好意思催我。而且他们在背地里议论说:没想到老王是这样一个人——在此之前,他们是叫我小王的。到底我是个怎样的人,他们并不真知道。连我自己都不真知道。过去我绝不肯把做过的事重做一遍,现在却在写好几年前做过工作的报告。这是不是说明我真的老了呢?其实我心里还和以前一样,以为写这种东西十足无用,但是又不可避免。我只有四十岁,人生的道路还相当漫长。我不能总是心怀厌倦吧。
五
我憎恶×海鹰时,就想起毡巴来。我,他,还有×海鹰,后来是一个三角。他们俩的裸体我都看见过。×海鹰的皮肤是棕色,有光泽,身体的形状有凹有凸,有模有样。毡巴的身体是白色,毫无光泽,就像瓷器的毛坯一样,骨瘦如柴,并且带有童稚的痕迹。冬天他穿灯芯绒的衣裤,耳朵上戴了毛线的耳套,还围一个黑色的毛围巾。那围巾无比的长,他把它围上时,姿仪万方;而且他还戴毛线的无指手套。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打的。毡巴会打毛活,给我织过一件毛背心。假如他肯做变性手术,我一定会和他结婚。不管手术成功不成功,他的乳房大不大,都要和他结婚。当然,假如这样的事发生了的话,×海鹰既得不到我,又得不到毡巴,就彻底破产了。
等到×海鹰和毡巴结婚以后,她还常常来找我,告诉我毡巴的事迹。他经常精赤条条地在双人床上趴着,一只脚朝天跷着。毡巴的脚穿四十五号的鞋,这个号码按美国码子是十二号。除了在后脚跟上有两块红,屁股上坐的地方有两块红印之外,其他地方一片惨白。整个看起来毡巴就是一片惨白。毡巴的屁股非常之平,不过是一个长长的状似牛脚印的东西罢了。他就这样趴在床上,看一本内科学之类的书,用小拇指挖鼻子。当时是八〇年,夏天非常的闷热。×海鹰不再梳她的大辫子,改梳披肩发,这样一来头发显得非常之多。她也不穿她的旧军装,改穿裙子,这样显得身材很好。她说毡巴看起来非常之逗,她怎么看怎么想笑,连干那件事时都憋不住,因为毡巴的那玩意儿勃起后太可笑了。抱住毡巴光溜溜的身体时更想笑,总觉得这件事整个就不对头。有了这些奇异的感觉,就觉得毡巴非常可爱。见了面我就想吻她,因为她是毡巴的老婆了。以前我对她没有兴趣,但是连到了毡巴就不一样了,似乎毡巴的可爱已经传到她的身上。但是她不让我吻嘴唇,只让吻脸腮。说是不能太对不起毡巴。然后我们就讲毡巴的事来取笑。这是因为我们都爱毡巴,“爱”这个字眼非常残酷。这也是因为当时我心情甚好,不那么悲观了。
我爱毡巴,是因为他有一拳就能打出乌青的洁白皮肤,一对大大的招风耳,一双大脚,而且他总要气急败坏地乱嚷嚷。他一点都不爱我,而且一说到我揍过他一顿,而且打他时勃起了,就切齿痛恨。这种切齿痛恨使我更加爱他。他爱×海鹰,而×海鹰爱我,这是因为有一天我们俩都呈×形,我躺在她身上。我很喜欢想起揍了毡巴一顿的事,不喜欢想起躺在×海鹰身上的事。因为后者是我所不喜欢的爱情。
现在该讲讲我为什么憎恶×海鹰了。这件事的起因是她老要谈起我的痔疮——“你的痔疮真难看!”——每次她对我说这话,都是在和我目光正面相接时。一面说一面把脸侧过去,眼睛还正视着我,脸上露出深恶痛绝的样子。这时我看出她的眼睛是黄色的,而且像猫一样瞳孔狭长。也不知她是对我深恶痛绝,还是对痔疮深恶痛绝。受了这种刺激之后,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讲起姓颜色的大学生来。她很认真地听着,听完了总不忘说上一句“真恶心!”这话也使我深受刺激。后来她又对我说,我的痔疮实际上不是那么难看,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事实际上也不恶心。这两种说法截然相反,所以必有一种是假的。但是对我来说,哪一种真、哪一种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因为前一种说法深受刺激。我对她的憎恶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了。
六
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刚到我们楼里来时,外面的人老来挑衅,手拿着盾牌,小心翼翼地向楼脚靠近。大学生们看到这种景象,就唱起了悲壮的国际歌,拿起了长矛,想要冲出去应战——悲歌一曲,从容赴死,他们仿佛喜欢这种情调。我告诉他们说,假如对方要攻楼,来的人会很多,现在来的人很少,所以这是引蛇出洞的老战术——我在树上见得多了。我们不理他们,只管修工事。过了不几天,那座楼的外貌就变得让人不敢轻犯。后来他们在对面架了好多大弹弓,打得我们不能在窗口露头。于是我做了那架投石机,很快就把所有的大弹弓全打垮了。
“拿起笔做刀枪”闯到我们楼里那一年,学校里正在长蛾子。那种蛾子是深灰色的,翅膀上长着红色的斑点。它们在空地上飞舞时,好像一座活动的垃圾堆;晚上扑向电灯泡时,又构成了硕大无比的纱灯罩。当走进飞舞的蛾群时,你也似乎要飞起来。走出来时,满头满脸都是蛾子翅膀上掉下的粉。这是因为墙上贴了厚厚的大字报,纸层底下有利于蛾子过冬。那一年学校里野猫也特别多,这是因为有好多人家破人亡,家里的猫就出去自谋生路。这两种情形我都喜欢,我喜欢往蛾子堆里跑,这是因为我吸了蛾子翅膀上的粉也不喘,而在蛾子堆里跑过以后回家,我妹妹就要喘。她是过敏体质,我却不是。我也喜欢猫。但是我不喜欢我妹妹。
那一年秋天我随时都有可能中头彩,但我总是兴高采烈。人在兴高采烈的时候根本不怕中负彩。我还说过从十三岁起我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但是一九六七年的秋天例外。
现在可以说说我造的那台投石机。那东西妙得很,有风速仪测风,有拉力计测拉力,还有光学测距仪。所有能动的地方全是精密刻度。发射时起码要十个人,有人报风力,有人用天平称石弹,有人测目标方位和距离,数据汇总后,我拿个计算尺算弹道,五百米内首发命中率百分之百,经常把对面楼顶上走动的人一弹就打下来。如果打对面楼上聒噪的高音喇叭,一弹就能把喇叭中心的高音头打扁,让它发出“噗噗”的声音。假如不是后来动了火器,就凭这种武器,完全是天下无敌。谈到了火器,我和堂吉诃德意见完全一致:发明火器的家伙,必定是魔鬼之流,应当千刀万剐:既不用三角学,也不用微积分,拿个破管子瞄着别人,二拇指一动就把人打倒了,这叫他妈的什么事呀!
到现在我还能记住那架投石机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每个零件是用什么做的——用指甲掐来判断木头的质地,用鼻子来闻出木头是否很干。姓颜色的大学生是我的记录员,负责记下石弹重量、风速、距离、拉力,等等。当然,还要记下打着了没有。但是我根本用不着那些记录,因为发射的每一弹都在我心里——人在十六岁时记性好着哪。但是不管怎么说,做试验记录是个好习惯。我一点没记住打着了谁,被打到的人后来怎么了。他们到底是从屋脊上滚了下去呢,还是躺在原地等着别人来救。说实在的,这些事我根本没看到,或者是视而不见。我只看到了从哪儿出来了一个目标,它走进了我的射程之内,然后就测距离,上弹,算弹道。等打中之后,我就不管它了。一般总是打它的胸甲,比较好打。有时候和人打赌,打对方头上的帽子。一弹把他头上的安全帽打下来,那人吓得在地下团团乱转。对付躲在铁网下的哨兵,我就射过去一个广口玻璃瓶,里面盛满了螺丝钉,打得那人在网子后面噢噢叫唤。后来他们穿着棉大衣上岗,可以挡住这些螺丝钉,但是一个个热得难受得很。再后来对方集中了好多大弹弓,要把我们打掉。而我们在楼板上修了铁轨,做了一台带轮子的投石机,可以推着到处跑。很难搞清我们在哪个窗口发射,所以也就打不掉,反倒被我们把他们的大弹弓全打掉了。我们的投石机装着钢板的护盾,从窗口露出去时也是很像样子(像门大炮)。不像他们的大弹弓,上面支着一个铁丝编的字纸篓子一样的防护网(像个鸡窝),挨上一下就瘪下去。后来他们对我们很佩服,就打消了进犯的念头。只是有时候有人会朝我们这边呐喊一声:对面的!酒瓶子打不开,劳驾,帮个忙。我们愉快地接受了他们的要求,一弹把瓶盖从瓶颈上打下去。我的投石机就是这样的。
我们家变成了武斗的战场,全家搬到“中立区”,那是过去的仓库,头顶上没有天花板,点着长明电灯;而且里面住了好几百人,气味不好闻。那地方就像水灾后灾民住的地方。我常常穿过战场回家去,嘴里大喊着“我是看房子的”,就没人来打我。回到我们家时,往床上一躺,睡上几个钟头,然后又去参加战斗。×海鹰听我讲了这件事,就说我是个两面派。事实上我不是两面派。我哪派都不是。这就是幸福之所在。
我活了这么大,只有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那台投石机。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造出这么准确的投石机——这就是关键所在。那玩意儿后来不知到哪儿去了。现在家里虽然有些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结构复杂,设计巧妙,但我一件也不喜欢。假如我做架电视给自己用,一定不会做成这样子——当然,我还没疯到要造电视机给自己用,为了那点狗屁节目,还不值得动一回手。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事。比方说,编编软件。我在美国给×教授编的软件是一只机械狗的狗头软件。后来那只狗做好了,放在学校大厅里展览,浑身上下又是不锈钢,又是钛合金,银光闪闪。除此之外,它还能到处跑,显得挺轻盈,大家见了鼓掌,但我一点都不喜欢它。因为这不是我的狗。据说这狗肚子里还借用了空军的仪器和技术来做平衡,有一回我向×教授打听,他顾左右而言他。这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是共产党国家来的外国人,不能告诉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高兴,就对他说:我操你妈!你以为我稀罕知道!在美国就是这点好,心里不高兴,可以当面骂。你要是问我说了些什么,我就说我祷告哪。但是后来我选了他当导师,现在每逢年节都给他寄贺卡。这是避免恨他一辈子,把自己的肚皮气破的唯一方法。
“文化革命”里我也没给“拿起笔做刀枪”做过投石机,没给他们修过工事。假如我干了这些事,全都是为了我自己。×教授也做过很多东西,不是给公司,就是给学校做,没有一件是为自己做的。所以他没有我幸福。
七
我小的时候,在锅片上划破了手腕,露出了白花花的筋膜,这给我一个自己是湿被套扎成的印象。后来我就把自己的性欲和这个印象联系起来了。我喜欢女人芬芳的气味,但是又想掩饰自己湿淋淋黏糊糊的本质。这说明对我来说,性还没有成熟。它像树上的果子一样,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时候,天气经常晴朗,空气比现在好。我背着书包去上学,路上见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几眼。这说明我一点也不天真。我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我在革命时期的第一个情人,就是那位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软糖的气味。所以她又可以叫作有太妃糖气味的大学生。这一点在出汗时尤甚。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的头发上带一点金黄色,这种颜色可以和二十年后我在法国尼斯海滩上看到的颜色相比。当时有个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烟。当时金黄色的太阳正在天顶上融化,海面上也罩着一层金色。那个女人赤裸着上身,浑身上下与阳光同色。我给了她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点火时才发现把烟叼反了。与此同时,我老婆对着我左边的耳朵喊:你痴了!对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她的气味又可以和后来我在美国注册学籍时所遇见的新生们相比,那些疯丫头在办公室里嘻嘻哈哈,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香气,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刚出炉的法国牛角面包,有的带有花香,就像尚未开放的玉兰花,带一点清淡的酸味。每次看到我时,她都微微一笑,说:你这小坏蛋又来了。然后就帮我把扯掉了的扣子缝上。那时候我总是爬排水管到他们那里去,所以扯脱扣子的事在所难免。后来我把扣子用铜丝绑在衣服上,并且在衣襟里衬上一根钢条。这样做了以后,扣子就再也不会扯脱了。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小孩子。
在豆腐厂里×海鹰逼问我有关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一切,我告诉她说:我不记得她姓什么,我更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和她只接过吻。这种简约的交代使她如坠五里雾中。有时候她说:你和这个姓颜色的大学生一定干过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你不敢讲!我听了以后无动于衷。有时候她又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是你胡编的——现在编不下去了吧。我听了还是无动于衷。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我是个制造悬念的大师,简直可以和已故的希区柯克相比。尽管我已经不再说什么,但是已经说过了一些。这些说出的话是不能收回了。
其实我和那个姓颜色的大学生还不止接过吻——我当然记得她姓什么叫什么,但是不知记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想不起来——整个六八年她都在学校里。当时“拿起笔做刀枪”已经全伙覆灭,只剩了她和我是漏网之鱼。
我们院里当时有好多红卫兵派别,“拿起笔做刀枪”是很小的一派,动武的时候也经常处于被围的状态。但是后来他们最倒霉,头头被抓起来判了徒刑,分配时,每个人都被送到了穷乡僻壤。这是因为算了总账——他们这派打死的人最多,毁坏东西也最厉害,这两件事都和我有关系。我们那座楼里打满了窟窿,原来的走道门窗全都不存在了。而且他们一面拆毁,一面加固,终于把一座二十世纪的住宅楼改成了十五世纪的城堡,甚至是东非草原上的白蚁窝。后来把它恢复原样时,花了比当初建这座楼还多三倍的钱。后来上面把他们集中起来办学习班,让他们交代谁叫这么干的,他们没把我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也没人信。我早就对他们说过,我就管帮你们打仗,别的都是你们自己的事。
当时上面派人进驻学校,把武斗队伍都解散了,把头头都抓走了,
别的人关起来办学习班,追查武斗里打死人的问题。只把她一个人剩在外面,等待下乡。这大概是因为上面觉得女人不会打死人——领导上实在缺少想象力。后来她经常找我和她一起去游泳。不好意思到家里来找我,在楼下和自行车站在一起,摇着车铃。游泳时她对我说,我们就像一群小鬼,大人不在家就胡闹了一通。现在大人回家了,就把我们收拾一顿。我答应着“是呀是呀”,心里却在想:这是你们的事,别扯上我。
八
我对女人抱的期望一直不高,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例外。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她该像法国那位风华绝代的杜拉斯一样,写出一部《情人》来。如果不去写小说,也该干点与此类似的事,因为她和×海鹰不一样,是个感性天才。有些事情男人干不来,因为这不是我们的游戏。但是她和别的人一样,只是叫我失望。连她都自甘堕落,我对别人更不敢存什么希望。
那一年春天开始,我常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到运河边上去游泳。当时那里很荒凉,到处是野草。春天水是蓝的,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之间话不多。她到树丛里换衣服时,让我在外面看着人。姓颜色的大学生皮肤白皙、阴毛稀疏,灰色的阴唇就像小马驹的嘴唇一样,乳房很丰满。脱掉衣服时,就像煮熟的鸡蛋剥下蛋皮,露出蛋白来。尤其是摘掉那个硬壳似的胸罩时,就更像了。在灰蒙蒙的树从里,她是一个白色的奇迹。而且刚脱掉那些累赘的衣服时,她身上传来一股酸酸甜甜的信息。我换衣服时,她有时盯住那个导致我被称为驴的东西看着,但也是不动声色。到了水里就不停地游起来,从河这边游到河那边,一游就是十几趟。然后爬上岸来,在河边上坐到天黑。姓颜色的大学生嘴唇变成了紫色,头发上好像抹了油,眼睛里充满了油一样的光泽。我们俩之间一点都不熟,只是互相需要。她告诉我说,如果不来游泳,就坐立不安。我想这是因为她心里很烦。她又告诉我说,我好像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和我在一起很不好意思,但是我觉得是个好现象。年龄小一点,就可以多活几年,难道不好吗?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坐在树丛里,并排挺起胸膛来。我有两片久经锻炼的胸大肌,她有一对光润细嫩的乳房,乳头朝上挺着,是粉色的。后来她拍拍我的胸口说:“算了。别比了。都挺好的。”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去游泳,直到天黑以后。天黑以后远处灯火阑珊,河水就像一道亮油。她让我抱着她,我就抱着她,在黑暗里嗅她的气味,晚上她身上有一种温暖的气味。然后我就说:该回家了。然后我们就骑车回来。这个季节,晚上的风是暖的,就像夏天小河沟里的水,看上去黑乎乎而且透明,但是踏进去却感到温暖得出人意料。走到接近村子的地方,听到人声模糊。我爸爸要是知道我和一个大姑娘混在一起,非把我揍扁了不可。人家要是知道她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混,也要把肚皮笑破。但是要问我爸爸为什么要揍我,或者要问他们为什么要把肚皮笑破,谁也答不上来。
姓颜色的大学生假如有杜拉斯的才能,能写出这样一部《情人》,会写道,她的情人是个小个子,肌肉坚实,脸上、身上(肩膀、胳臂、大腿)都长满了黑毛,又似胎毛,又似汗毛,又似她后来那个秃顶丈夫抹了101生发精后头顶上催出的那种茸毛。才只十六岁,男性就长得和驴一样。站在河岸上时,叉开了双腿,挺胸收腹(我不是有意这样,是在体操队被老师训练的),雄赳赳的像只小叭狗。她会提到她的情人眼睛是黑色的,但有时也会变成死灰色。她还会提到空寂无人的河岸,杂有荆棘的小树丛,到处是坚硬的土坷垃。有时候她把他拉到树丛里,让他把脸贴在自己湿漉漉的阴毛上。说明了这一点,就能说明我们不是命里注定没有好书看,而是她们不肯写,或者有人不让她们写。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他就持我在革命时期的想法:认为这种事层次太低。
姓颜色的大学生在她的《情人》里还会说到,她的情人站在水里时,身上的茸毛都会浮起来,就像带上了静电,还像一种稀薄的蒲公英。初春的水是蓝色的,很透明。但是在这种水里并不觉得很冷。从这种水里出来,会觉得一切都是蓝色的,很透明。有时他会独自走到桥上去跳水。那个时候他还是一本正经,像个小叭狗的样子。后来她回想起这些事,一定不会为这种无性的性爱而后悔。真正后悔了的是我。
姓颜色的大学生有时候把我拉到灌木丛里,让我把手贴在她赤裸的乳房上,然后就闭上眼睛晒太阳。我把手贴在那个地方一动不动,就自以为尽到了责任,只顾自己去寻找奶油味。这种气味在腋窝和乳下尤重。我把鼻子伸到这些地方——比方说,用鼻子把乳房向上拱开,或者把鼻子伸到腋毛稀疏的地方。刚从水里出来,鼻子是凉的,这就更像只小叭狗了。在这种时候,姓颜色的大学生也觉得挺荒唐。但是后来她又想:管它呢,荒唐就荒唐。
我还能嗅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小腹下面有一种冷飕飕的清香味,但是不好意思到那里去闻。这就像一只没睁开眼睛的小狗闻一块美味的甜点心,但是不敢去吃。对于小狗来说,整个世界充满了禁忌,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大狗咬一口。对我来说,会打仗简直是小菜一碟,不学都能会。但要学会性爱,还需要很多年。
小时候我爬过了一堵高墙,进到了一个炉筒子里面,看到地下有一领草席子,还看到有做爱的痕迹。从现场的情形不难推断出那个女的必然是背抵着炉壁,艰难地跷起腿来——这不折不扣就是米开朗琪罗的著名雕像《夜》。而那个男的只能取一腿屈一腿伸的姿势,那姿势的俗称就是狗撒尿。而且那条伸着的腿还不敢伸得太厉害,否则就会碰上野屎。我觉得这样子十足悲惨——如果你不同意,起码会同意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干着又有啥意思。等到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试着干这件事时,心里就浮现炉筒子里的事。那时候我抱着她的肩膀(她的肩膀很厚实),脸贴着她饱满的胸膛,猛然间感到她身后是炉筒子。一股凄惨就涌上心头,失掉了控制。这在技术上就叫早泄吧。还有一件事必须提到,姓颜色的大学生是处女,也增加了难度。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我失落得很,而且还暴露了我是个湿被套。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却笑了,说道:你都把我弄脏了!然后又说:我自己跟自己来。你想不想看?
六八年春天那个晚上,我对姓颜色的大学生十分佩服,但是这种佩服却不是始于那时,起码可以上溯到六七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们俩到海淀镇去买大饼,在光天化日下掀开了马路中央的阴沟盖,从地底下钻出来。不管在什么时期,一位漂亮大姑娘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人们面前,总是个很反常的现象。而且钻了这么长时间的阴沟,她还有办法出淤泥而不染,因此就引起了围观。而她旁若无人地走进小饭馆,从胸罩里掏钱买大饼,然后再旁若无人地钻回阴沟里去。有时候既没有钱,又没有粮票,她就一本正经地在街头找人聊天,告诉人家我们几十个人困在大楼里,没钱吃饭。等到要到了钱,就对人家甜甜地一笑,说:谢谢你,你对我们真好。我所认识的叫花子里,就数她最有体面了。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让我到树丛外去给她站岗,然后就和自己来。这时候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在树丛外面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但是什么都能听到,还能闻见那种浓郁的酸酸的花香气。我觉得天地为之逆转。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树丛里躺着时,身体洁白如雪,看上去有点轮廓不清。晚上回家以前,她让我帮她把那个有四个扣子的胸罩戴上。那东西是用白布做的,上面用线轧了好多道,照我看来像个袜子底。这种东西她有好几个,都是这样子的。有的太小,戴上后好像头上戴了太小的帽子,摇摇晃晃,有的太大,戴上去皱巴巴。她的内裤像些面口袋。总而言之,这些东西十足糟糕,穿上去不能叫穿上去,该叫套了上去。脱下来不能叫脱了下来,应该说是从她身上滑了下来。假如在臭气熏天的时期,还有什么东西出淤泥而不染的话,她就可以算一件了。
我躺在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时,觉得她像一堆新鲜的花瓣,冷飕飕的,有一种酸涩的香味。她的乳房很漂亮,身体很强壮,在地上躺久了,会把地上的柴草丝沾起来。时隔这么多年回想起来,我觉得她的身体像一种大块的cheese,很紧凑很致密,如果用力贴紧的话,有一种附着力。因此不该轻轻地抚摸,而应当把手紧紧地附着在上面。当年我做得很对。她教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不是世界上唯一的奇迹,但是连这都不知道的话,那就更是白活了。
然后她从树丛里跑出来,说道:走,回家去。还抱抱我的脑袋。这时候我觉得沮丧,好像斗败了的公鸡,而且觉得自己在她面前不过是个小叭狗罢了。受这种挫折对我大有好处,因为我生性十分狂妄。后来我记住,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个小叭狗和湿被套,狂妄的毛病就大见好。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就下乡去锻炼,回城来,结婚,生孩子。干这些事时,就如从阴沟里钻出来,遇乱不惊。她心里始终记着这个小叭狗似的男孩子。这是女性的故事,和我没有关系,虽然写出来我能看懂。而我是一个男性,满脑子都是火力战,白刃战,冲锋,筑城这样一批概念。虽然和她亲近时也很兴奋,但是心里还是腻腻的,不能为人。就好像得了肝炎不能吃肥肉。革命时期对性欲的影响,正如肝炎对于食欲的影响一样大。 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