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高二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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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你算了,老子先走了。”李同说完,就羞涩的落荒而逃了,没办法,论脸皮厚度,他自认为比不过祁文寇,要是比,也纯粹是找虐。
青春期的少年,在性学这方面的认识既隐晦又有些好奇。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思想的不断开放,这方面的知识也随着年龄不断拓展,很多男生是觉得,只有尝试过那种感觉的,才算是脱胎换骨成了真正的男人。
毕竟你也不想想,当今这个时代,夸赞一个男人厉害,除了赚钱的本事外,床上的功夫也是用来炫耀的资本。
也正是因为如此,尚未“开苞”的李同对自己还是处这件事是羞于启齿的,而如今对祁文寇脱口而出,落荒而逃也是完全能够理解了。
对于李同的咒骂与爆粗口,祁文寇很是无所谓,想想对方刚才承认自己还是处,以及那落荒而逃的身影,他不禁想捶胸顿足地狂笑,放肆的笑,笑他的惊天动地,鬼哭狼嚎,笑他个山花烂漫,气壮山河。
得意忘形间,伸手去拍脑门,一下触及到伤口,立马龇牙咧嘴了,靠,忘了这茬了。
要是李同看到这一幕,绝对是幸灾乐祸,不带一丝安慰,顺带兴高采烈地给他来一句,该!
李同回到宿舍,就遭到了好友君牯凌的一顿盘问,他也就随口说了一句糊弄过去。而君牯凌见他不愿意说,也不再追问,让他注意换药,然后整理好行李也回家了。
其他人也走得剩两三个了,在父亲又发短信催问他什么时候过去,他随手回了句,等会过去。
怕是家里人担心,他特意换了一件肥大的衣服,这样显得他身形臃肿了许多。他对着宿舍门后的镜子看了看,感觉自己这个样子实在有些滑稽,不由得笑出声来。
事实证明,他是多此一举了,因为在他回家将外套不小心脱掉时,就被眼尖的老妈发现了个正着,被追问时,他也就用骑自行车摔了搪塞过去,瞧瞧,还是他机智!
话说回来,他之所以瞎编谎话还不是因为老妈不让他打架。若是自己被打了吧,她肯定要担心自己受伤还有接踵而来的治疗费,若是自己把人打了吧,就算不被学校叫家长,万一对方的家长趁着赔付医药费,趁机讹诈,那就更不好了。
要是他说了,肯定少不了老妈苦口婆心的擦鼻子抹眼泪,给自己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的戏码,对自己好言相劝,大讲一番道理后才放过他。他是从小受不得老妈的眼泪,一碰到就怂了,所以他也就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解决方案,尽量隐瞒真相了。
他机智倒是机智了,不过这撒谎的代价就是,接下来的五周时间,都不允许他骑自行车了。
悲了个催的,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吗?
他是自行车骑惯了,随性,自在,至于公交车,他只想说一句,坑爹啊!
平时公交车少的可怜,还要人等,车里的人又太满,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自己的饭量挺好的,可就是光吃不长膘,他都怀疑是不是因为经常挤公交的缘故将自己积攒的一点脂肪挤没了。
在这说明一点,他可不是来拉仇恨值的。实在是他长得太瘦了,身边的人对他的评价就是风一吹就没了的架势,还有家里亲戚也时常说他太瘦了,说得就好像他真的很瘦似的,可是那一百二十几的体重他们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老是这么说,听得他耳朵都起茧子了,要是这样的名声传出去,拜托,他以后还怎么娶媳妇啊!
再次回到学校时,李同跟祁文寇两人的伤势自然引起了班级同学的指指点点,以及猜测,宿舍的那几个也是关切的问了几句,李同也是以对待君牯凌的方式搪塞过去。
两人的伤势太过明显,宋宇也叫他们过去问明了情况,而他们也没做任何隐瞒。
本来这次他们都是受害者,再来也是其他人喝醉酒造成的这个场面,宋宇也不好多说什么。在两人说他们跟许志雄已经私了,并没再发生恶斗后,他也欣慰地点点头,不然以这样的情况,闹起来被学校知道的话,他这个当班主任的面子也不好放,自然乐得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解决方案。
另外呢,到底给了他们一些特权,比如不用去上早操,打扫卫生也只是帮个忙而已。
新学年的第一次运动会是在第一次月考后的一周,夏转秋,天气逐渐转凉。大早上的,太阳还没从东边的山头出来,天也阴沉沉的,让人心里有些压抑,空气中卷动着来自远方的凉风,夹杂着清晨的那股子湿气,透着清爽,还有点冷。
这种冷,坐在主席台位子上的李同是深有体会。运动会刚开始没多久,闲的发慌,他就坐在那,看着学校后面那半山腰上的小寺庙,镶嵌在绿荫缠绕的宁静之间,隐隐约约,像是错觉,听到来自里面的梵唱,总算没有往日的木鱼的奏鸣,瞧瞧,多么安静的画面,当然若是他的耳朵有问题的话。
他只有朝身后看,眼前呢?
是那六层楼高建筑,一大片的,自西向东蔓延开来,挡住了他的整个视线。操场上,是人潮汹涌的人群,夹杂着嬉笑,夹杂着呐喊,夹杂着喧闹,热闹,却与他无关。
坐在这真的不是件好事,他想。
最开始面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或许让他激动不已,到现在他已经被这冷气与束缚折磨的没有了脾气,他紧了紧身上肥大的校服,要不是有身旁这位跟他相同遭遇的人,恐怕他要暴走了。
听着坐在主席台很风光是不是,看下面的比赛那么方便,视野也开阔,还能让那么多人认识你,看到你,很风光是不是。说是烂泥扶不上墙吧,他是受不了这样,他之前没这破事的时候,是有多自在,想去哪就去哪,命运允许的话,他还能时不时看到她。
可是现在,唉,真他娘操蛋!
他等待着,那从最高的楼层顶上升起那绚丽的朝霞,那夺目的色彩中,烘托着的,是这新的一天的希望。圆圆的,橘红色,不是太刺眼,带着丝丝暖意,像是一个拥抱,他想,或许人生最惬意的莫过于此,看那潮起潮涨,日升日落,云卷云舒,花谢花开。
得了,他感慨的有点多了,让那一帮家伙知道,说不定又是一顿鄙视了。
“同学,这是我们高二六班的广播稿。”
正思忖间,有人打断了他的思绪,转过头是个矮个子胖乎乎的女生,肉乎乎的脸上红扑扑的,不大不小的一双清亮的眼睛看着他,是那淡淡的笑意。
“知道了。”李同接过女生手里一叠广播稿,有些兴致缺缺,意兴阑珊,拜托,也来个美女让他调戏调戏好吧,这样的女生,想想还是算了吧!
好吧,他承认,自己就是颜控,但没办法,人之初,性本色麽!
谁不是喜欢美景喜欢美食喜欢帅哥喜欢美女啊,他这样,纯属正常。当然,他也有缺心眼的时候,不是以颜值去交朋友,而是以心交心,可能他也知道,以自己这条件,那些颜值高的绝对是对自己爱搭不理的,谁没事喜欢热脸贴个冷屁股,那不是犯贱是什么?
大致的看了看里面的内容,在看着字数还差不多,李同就在一旁的记录本上写下了数量。那女生直接靠在身后,头低着等着李同写出自己满意的数字后,这才满意的离开了。
李同嗅了嗅空气,刚才那女生头发上的清香还遗留在这片空气中,在微风的拂动下,就这么飘进他的鼻子。呃,貌似是苹果味的,还挺不错!
只是这香味来的快也去的快,没一会再就是那干冷的空气,再无其他。
他看了看那栋楼顶上,那太阳缓缓的升起,像是个迈入古稀之年的老人,不紧不慢,好像这世上没有再能够让它着急的事了。
可是瞧着慢,升的倒是挺快,没一会儿窜得老高,斜挂在东边那片碧空之间,放射出暖暖的阳光向着四面八方而来,不厚此薄彼,像是包容了整个世界。那初升的太阳,像是暖炉,将这周遭的强冷空气也给折腾的没了脾气,纷纷对这样的“暖男”不断退让。
妈的,总算是暖和多了,四下一瞧,有些无聊,趴在桌子上,直打瞌睡。
话说昨晚看的那本小说也太好了,越看越兴奋,浑身就像打了鸡血,嘴里就像嚼了炫迈,根本停不下来好吧!
不得不说,李同是个小说迷,那些大家写的高深的他看不进去,还是那些网络小说过瘾,这不,现在的他被番茄的《星辰变》弄得没了脾气,大神,你这么牛逼你家里人知道吗?
那些设定,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那光怪陆离的世界,那精彩纷呈的情节,展现在他面前,就像是开了一扇大门,令他的脑洞大开。
说起来,自己对这些小说的痴迷,归根结底,跟祁文寇是分不开的,要不是他介绍,自己能成这书虫,当然了,那家伙也是个小说迷。
每逢李同想起跟祁文寇的相遇相识时,他就觉得,他俩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到底是怎么“勾搭”到一块的,那么多的不同怎么就做了那么多年朋友,他想,他们唯一的共同爱好,姑且可以归为看小说吧!
小说太吸引了,怕打扰到其他人的休息,他就窝在被子里,蒙着头看,他发誓,自己学习绝对没有这么认真过。被闷的满头大汗,却看的乐此不疲,这恐怕就是很多书迷的共性了,又是再三克制,总算在凌晨三点半的时候,他强迫自己睡着了。
又是一向睡觉睡惯了的,一直到现在头还晕晕乎乎的,早上要不是君牯凌叫他,估计今天的早读是要迟到了,没得说,那绝对要去宋宇那里领一顿批。
至于李同为什么要坐在这,这还得从早上运动会开幕式结束后说起。
那时李同还好好坐在班级队伍里,拿着手机打算继续看《星辰变》,如果可能的话,那就到处去转转,兴许还能遇到田思语,跟她聊个天啥的。再或者看看前操场的篮球比赛有多么牛逼,有多少威猛的帅哥,有多少捧着大白兔的美女,别怪李同流氓。
很多男生对女生垂涎三尺的,除了脸蛋就是身材,什么美腿啊,什么细蛇腰啊,当然还有那大号的咪咪啊!
其实对于李同而言,他只是觉得,那一捧的,就像两只大桃子,或者是两个大白馒头,唉,不说了,再说下去他肯定又饿了。
而改变他这次运动会命运的,只不过是班长林彬的一句指派,当时这家伙说的挺好,指着他现在身旁叫孔昇的仁兄,来了句:“你们两个来一下,去主席台帮个忙!”
ps:昨天写的,太晚了,没来得及发,就放到现在了,岑僧现在在火车上,要去广东,继续自己的打工生涯,未来,努力去拼搏吧! 我在另一座城市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