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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现在已经是2016年了,整整12年过去了,就连这红米 plus都已经倒闭了,简直有种世事变迁,沧海桑田的感觉。
曾经的玩伴,一路走来的各种校友,想追又不敢追的那些女同学,不知道他们现在又在做什么,过得怎么样.......
“哎,希望他们过得不要比我好才行,哈哈”
刚才还在伤感的回忆中,下一秒就切换成了腹黑的模式,这样辰枫都不禁怀疑自己,莫非自己真的只是个小市民吗?
“哎,没办法,只好估摸着在重新买一部了,对了,柳若曦拿的那个好像就不错,就是贵了点......”
默默捡起他的N70,依旧习惯性的把它塞到上衣口袋里,洗漱之后,辰枫就出门开张了。
“柳若曦,柳若曦,睡醒了吗,我来和你说一下,下午我带你去吃烧烤,就是胡同口那家宏斌烧烤。”
“我的寻呼机坏了,怕你给我打电话接不到,就先跑过来和你说一下,我等会还得去买个寻呼机,下午见啊。”
“是辰枫吗,快进屋坐吧,柳若曦还没起床,昨天还得多谢你送她回来,这孩子就是娇气,扭一下脚就走不动道了,哈哈”
吱呀一声,门开了,迎面出来的是柳若曦的妈妈,他见到辰枫,脸上露出奇怪的笑容,好像一副看到财神爷的样子。
欢欢喜喜的想要把辰枫给让进屋里来。
“啊,陈姨,不用了,让柳若曦多睡会吧,他这几天帮我打理五金店,肯定是累着了,您别打扰他,我还有点事,下午再过来接她。”
“哦,这样啊,那行,你先忙你的,下午我再叫她,我这个闺女啊,就是......”
说完后,辰枫就和陈姨告辞转身离开了。
因为刚刚获得乐对阵的胜利,目前辰枫也算是小有家资的人了。
粗略的一算,除了柳家支付给他的前后共计40万的酬劳,还有他通过下注押自己获胜,而获得的那高赔率,也得到了大约20万元,加在一起,就是60万。
60万那,这如果是放在一个富豪眼中,亦或者柳若曦眼中,可能根本连其零花钱都够不上,不过如果放在终日依靠上班来赚钱养家的普通人眼里,大约相当于6,7年的总收入了吧。
短短的5天就能收获普通人6,7年的收入总和,这么一计算比较之下,竟然也让这个当事人,辰枫的心中,大大震撼了一阵。
而此时的他,对于实力的渴望程度更加深刻了。
毕竟现代社会过于物质了,至于达到传说中的真正的财务自由,才算是享受生活。
一边想着,辰枫一边朝前走着,远远的就看到胡同口司徒有天的寻呼机店了。
“祖传贴膜,童叟无欺,同行勿扰,欢迎加盟!”
人还没走到,就已经远远的看到了司徒有天打出的雷人广告了。
司徒有天也是个大学生,不过当年毕业的时候,因为工作不好找,家里又没有什么关系路子,毕业以后,做过两年业务员。
后来赶上这几年国家政策,扶持自主创业,就毅然决然的回到了这利民新里,当起了小老板了。
刚吃过早饭的辰枫,手里还抓着一根油条,正正一步步往胡同口司徒有天的寻呼机店走去。
他脸上还挂着点闷闷不乐的意思,来到店门口,站在当街上,探着脖子就往店里面就看去。
只见门内,隐约可见一男一女,一边吃着早饭,一边调笑打闹着,看起来俩人的关系是极为的亲密。
一幅轻松惬意的画面就映入了辰枫的眼帘,男的歪瓜裂枣,没有什么亮点,和他辰枫是完全没法比的。
不过那女的,却是生的俊俏挺拔,虽然是坐在小板凳上,不过那双眨眼的肉白大长腿,却是已经曲起来,快要顶到胸部了。
“小强哥这小子,居然也能有这等艳福,哼,”
看着别人的美腿女友,辰枫也有点眼馋了,不过一想起自己身边的这些花朵,和接触过的青春的活力美少女,也不在少数,一股优越感就顿时从心中升起。
“虽然你小子艳福不浅,不过我张某人还是稳稳的压你一头,哈哈!不过可惜,这朵花我没采过......”
一阵让辰枫自己都感觉自己又点猥琐的小心思,不经意的萦绕心头,片刻后就又被他人性的理智给打散了。
“去,去,这么早就光想这种事,我是不是有点憋太久了?算了,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心中如此想着,辰枫就打算先咳嗽一声,提醒示意一下屋里的人,然后在进去询价看货。
“呦,这不是张老板吗?您这一大清早的,不在自己的店里照顾着,跑到我这是干啥啊,难道是打算定向扶贫呢,还是打算建立双边合作关系呢?哈哈......”
正当辰枫在门外瞎琢磨,犹豫的时候,屋里的司徒有天早就已经发现他了。
只不过见他迟迟不肯进来,又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不过光从他那无意间露出来的猥琐的笑容中,作为同道中人的司徒有天,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就当看戏一般,司徒有天和那女孩,也是纯粹无聊的看着辰枫解闷。
当辰枫终于下定决心的时候,司徒有天抢先出声了,他这一出口,就是那股往日的嬉皮笑脸模样,和辰枫互相打趣起来。
“可不是嘛,柳老板,我那店面太小,影响营业规模,毕竟我那声音,一秒钟几千万上下的,耽误不得”
“这不,我就一早来到咱这胡同里转转,看看是不是该搞些收购或者兼并了。”
司徒有天和辰枫虽然算不上特别熟的人,不过两人因为同在一个胡同里开店做买卖。
时间一长,自然会有些走动,司徒有天没事的时候,也总去他的五金店门口看美女,顺便买了一注五金,虽然从来没中过,不过在他看来,完全是值了。
因为他总能借着买五金的机会和胡同里面的女人们搭个讪,说个话什么的。尤其是那整条胡同的同花。当然,要是叫胡花就不好听了。
而辰枫也总是时不时的去司徒有天的店里换打印纸,修个小键盘啥的。
利民新里,是老年间留存现在的单代建筑,听说早以前的时候,还住过一些名人,只不过后来人家出名了发达了,就都搬走了。
剩下来的房子,还是人家经过几代,卖给国家,又由国家转租给一些老牌国企的基层员工作为宿舍之用。
因此但凡是住在这条胡同中的人,那都是实打实的普通人,都是需要每日不停奔波,才能满足基本温饱的人。
不过,最近几年,国家发展的形势,那是一片大好,无数小微企业在特殊的政策关照下,成长了起来。
而现在站在当街的这两人,就可以说是整条利民新里里的大企业家,大实业家,大资本家了。
辰枫对外号称自己是混迹于金融服务界的,有喜欢开玩笑的人,见了面,都喊他叫张老板,或是金融张。
而那始终作为排名老二的司徒有天,也不甘示弱,逢人就大撒名片,上面印的赫然是:小强哥信息控股首席执行官二流子经理,人称光头强。
俩人也是暗地里互相较着劲,不过,由于一些起跑线的问题,在加上最近辰枫居然可以神乎叨叨的猜中过几次中奖号码。
让司徒有天,隐隐的感觉到自己的综合实力,正在和他金融张越差越远,好在自己最近因为进货的时候,碰到一个能够吃苦耐劳的外地小姑娘,这才让他感觉稍稍的扳回一局。
毕竟他金融张,还是没有女朋友的,而他强哥,却已经快要上三垒了。
“张老板,今天来是换纸啊,还是修键盘啊。”司徒有天慢悠悠的走出里屋,来到店门口,一屁股就坐在早就放在门口的躺椅上,优先的看着天空。
“你会不会修寻呼机。”说着,辰枫就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那个摔得没有反应的N72,往前递了递。
“哦,N72,街机啊,当年可值不少钱呢。”看到辰枫伸手递过来的东西,司徒有天先是惊奇了一下,而后脸上就又转为不屑,淡淡的说道。
“不过呢,这寻呼机没必要修了,连红米 plus都倒闭了,往哪里去找配件啊,如果是纯为了收藏用,我倒是还可以帮你联系联系,不过那价格算下来,还不如买个新寻呼机呢。”
司徒有天说的其实也是实话,像电子产品这种东西,往往也就是两三年的寿命,像辰枫这般,一用就是十几年的,实在是异类了。
“没有配件了?”听到司徒有天的解释,辰枫也是一阵无语。
他这寻呼机虽然单老了一点,不过以前还是能用的,现在虽然彻底坏了,不过自己也肯定不是那种买电子产品来收藏的有钱人。 我的总裁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