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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胖兄肥弟一家亲

我的三分之二人生 桃源春晓 2662 2021-04-06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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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三节,胖兄肥弟一家亲

  小武也不推辞,站起来从老李手里,接过那把老李视之如眼珠儿的吉他,坐在那里,很自然的调调音,熟悉一下之后,小武弹的竟是那首著名的《加州旅馆》!那里面的吉他独奏前奏,简直就是所有吉他手儿的范本!这么高难度的东西,从小武手里弹出来了,把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原来这个满脸横肉的精壮汉子小武,居然是一个正经儿八百、在酒吧里头就职过的吉他手呢!这要是不亲眼看到这一幕,谁敢相信啊?此刻的小武显得很文艺,很煽情,半边长头发落了下来,挡着他的一只眼睛,而另外一只露着的眼睛里,透出痴迷的光芒……小武娴熟的技巧不只是震惊了我,也把老李和家明哥看傻眼了,连一直待在他身边的王哲,都听的眯起了眼睛。感觉人这个玩意儿,真是深不可测,除了老头儿,大家都是刚刚知道小武曾经的身份。

  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老头儿站起来嚷嚷着说,要去歌厅嗨一会儿。小武、王哲,老李和家明哥都站了起来,家明哥说,他明天还得开早会,就不去了。老李就回头非要拉上我一起去,老头儿也点头让我去,我的心里不愿意跟他们去,酒鬼似的,不够丢人的呢!可我不去,又怕老头儿不高兴,平时深沉的很,一言不发的王哲,这时候开了腔:“阿姨,我们都是男的,你一个女的去了不方便!你还是别去了,留家里吧!”。王哲说话的功夫儿,老头儿和老李已经出去了,王哲看了看我,也跟着小武一起出去了。这挺好的,替我解围了,我乐得自己在家里,清净一会儿。

  等他们疯够了,半夜一点回来的时候,我才知道,王哲为什么不让我去:老头儿带回来一个夜店女,看样子也就二十出头儿的年纪,扶着老头儿,歪歪斜斜的上楼去了。我正看得傻眼,王哲在后面替老头儿拿着衣服,也回来了,路过我的时候,含意很深的看了我一眼。我顿时心中雪亮,对他笑了一下,轻声说:“谢谢你!”,王哲笑了,摆摆手,示意我不要再接着说了,然后跟老头儿上楼去了。这个王哲心眼儿不错啊!他是在保护我,这让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他是怕我到了那里会吃亏啊……这个家里,我待得有点儿家的意思了。

  天刚亮,还没到五点钟,那个夜店女悄悄地下楼了,跟我笑了一下,径自开门走了。我起来看了看楼上,没什么动静儿,想着昨晚老头儿是喝多了,就在灶台上熬了一锅稀粥,然后开始做瑜伽。这身体一直亚健康,我可不会再喝酒了,好好儿的养着才是呢!早饭老头儿没起来,小武给他端上去一碗粥、一碟小咸菜和一个煎荷包蛋。快中午的时候,老头儿睡醒了,洗漱完毕,换了一身衣服下来了:“阿姨啊,走!”,我从沙发上站起来,放下手里的书,问道:“咱们去哪儿啊?”,老头儿头也不回的往门口走,边走边说道:“买鱼去!”。小武和王哲也跟着出来了,我们四个一起开着车,去鱼鸟花市,给家里的巨大鱼缸,买鱼来了。

  外面花儿是开了,可天气还没那么热,老头儿却穿着一件半截袖儿,这伙人还是那么横冲直撞的。不过这回队伍里有了一个我,不显得那么吓人了,老头儿先到熟悉的鱼市买了三尾红龙鱼,好家伙,这三条鱼将近一万块!然后又到二楼的杂货市场,买了浴缸里用的制氧器和灯管儿,鱼食儿,叮叮当当、零七码八一大堆东西,我们四个跟战俘似的,抱着一堆东西回来了。浴缸里先放上水困了一天,到了晚上老头儿才把制氧器和灯管安上,把这三条宝贵疙瘩放了进去。这三个家伙一进了鱼缸,立马儿就欢实起来了,从这头儿游到那头儿,再游回来,很健康很活泼。老头儿每天小心翼翼的照看着它们,稀罕得不得了,投食儿都是亲自来做,我就负责擦擦浴缸的玻璃。

  晚上的时候,他们都上楼去忙了,我独自坐在沙发上,看着这几个悠闲的家伙,真是羡慕它们!这几条红龙鱼活的太滋润了,比人都强。这大房子,南北通透、户型方正,大落地窗,采光、空气都好,来我们缸里安家吧!想到这儿,自己无声的笑了起来,你可真行啊,这脑袋,天马行空的,连鱼的日子,你都喜欢了?其实我是羡慕它们的自在,无忧无虑,正琢磨着,门锁一响,回来人了。哎,不对啊?家里这几口人都在,那这回来的是谁呢?我瞪着眼睛看着门口,随着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劈了啪啦的换拖鞋声,进来一个滚圆滚圆的大胖子!胖子进了屋看见了我,咧嘴一笑:“姐!我回来了,有啥吃的吗?”。我的脑子高速运转,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哦,大壮子,是吧?饭有、没菜了,我给你做点吧!”,胖子连连点头:“谢谢姐,添麻烦了,嘿嘿!”。

  大壮子是老头儿的亲弟弟,他在这个小区也有房子,不过一直没装修,就住在老头儿这里,图个吃饭方便。老头儿闻声下了楼,看见大壮子问道:“哦,你回来了?咋样啊?”,他们哥们儿谈的是古董家具的事,我也不懂,进厨房给大壮子做菜。大壮子简单的跟老头儿汇报了一些什么?好像是老头儿给大壮子拿的本钱,过了一会儿,大壮子来了厨房:“姐,我要减肥,吃点清淡的吧!给我来个西葫芦炒鸡蛋,加一点醋醒醒味儿,就行!”。内行啊这胖子,西葫芦炒鸡蛋加一点点醋,这叫做赛螃蟹!别看是素菜,味道还是挺好的,这胖子会吃啊!这减肥的大壮子,吃了一大碗米饭,一盘菜吃的精光,临了儿还拿走了冰箱里做菜用的火腿肠。

  看他万分艰难的薅着楼梯扶手,爬山似的上了二楼,我把碗筷收拾了,也准备睡觉。第二天,大壮子的南方小女友,拖着衣箱来找他,直接就住下了,跟他同居在一间卧室里。然后,是老头儿的父母在大女儿的陪同下来了,这一家人,最瘦的是爸爸,180斤体重,连那个姐姐都有200斤;最胖的是大壮子,380斤!看了他们一家之后,我心里冒出一句唱词:万里长城肉不倒,千里长江肥滔滔!太狠了,这一家人身上的肉,能毁成两家都够用的,这都是怎么吃出来的呢? 我的三分之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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