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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最后一搏

穿过月光之境 安逸 15005 2021-04-06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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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的魔力,莫过于——即便身处地狱,也心在天堂。”

  ——程旷

  第三天,风继续吹,沙继续刮,众人坐在帐篷里一筹莫展。

  “今天风该停了吧?”丁克焦躁地问。

  施一源抓了抓新长出来的头发,用手指沾了口水,妄图在脑门中间分出条清爽的路子:“不知道,反正不会无穷无尽了,到第四天终归会平静下来吧。”

  “可已经没有食物了!”老周苦着脸,其实困在帐篷里的三天,每个人充其量吃了平时一餐的食物。

  “水也没有了。”裘胜倒转手里的杯子,一滴水也倒不出来了。

  听到水这个字,所有人不由自主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咽了咽已经分泌不足的唾沫。

  “得出去!”程旷说,“必须找到食物和水,不能坐以待毙。”

  众人齐齐点头,饿了三天,渴了三天,困在密不透风的帐篷里三天,每个人都处于崩溃边缘,连骨头缝里都憋着股闷气。

  等到风势稍稍和缓一些,年轻力壮的几位便开了帐篷爬出去。

  这时,整个帐篷已经被埋了三分之二,难怪憋闷得像个大罐头。

  程旷率领丁克、施一源、老周、小李、小王和裘胜、库尔班,用衣服裹了头脸,顶着几乎要把人掀翻的大风,在帐篷后面翻找被埋的行李。

  然而,这无异于沙海淘金。

  经过整整一天的艰难清找,结果却令人更加沮丧。

  骆驼丢了八头,食物和水只找到了一小半,炊具、帐篷和生活装备全找不到了。

  不知是被埋得太深,还是被风卷走了。

  天已经黑透,如果你不知道绝望是什么颜色,那么看看这天、这地、这浑然一体庞大无涯的黑,就会知道了。

  风越过沙丘,越过黑暗,呜呜咽咽地吹着洞箫,像送葬的哀歌。

  除了风声,死寂笼罩了四野。

  帐篷里光线晦暗,一盏防风灯幽幽亮着,越发显得孤立无援。

  在黑压压的沙漠中,这座透着灯光的帐篷,像被群海包围的孤岛,永无突围的机会。

  众人皆沉默不语。

  与风沙博弈了一天,每个人都累得骨头发酸,谁都没有心情去吃东西,只守着堆在帐篷中间那一小堆食物和水发呆。

  “我们求救吧!”沉默良久后,裘胜说。

  “不行!”程旷第一个反对。

  向基地求救,就意味着他们把自己的方位暴露给了警方,随着搜救队赶来的,不只是基地的人,还有手铐。

  寻找水源的行程,会随着生机的到来,戛然而止。

  “那你要看着娄教授去死?”裘胜冷冷看着程旷,他第一次发现,他调教出来的姑娘心比他还要冷硬。

  “她还能坚持吧?不是还有药吗?”程旷紧张地盯着陷入昏迷的娄云。

  她嘴唇乌紫,呼吸弱不可察,刚刚长出来的头发里,已经一丝乌黑都没有了。

  “你觉得,就凭这个药,她能坚持多久?”裘胜将两瓶小药丸摊在掌心里。

  程旷求助地看向其他人。

  其他人都默默低下头,看着防潮垫上那一小堆食物。

  “食物省着点,还够吃四天。”老周说,“但水不够了。”

  “杀、杀一头骆驼?”程旷小心翼翼地问。

  陆晋从未在她脸上看见过这种卑微恳求的表情。

  “先不说骆驼肉,在这种气温下,半天就会腐坏发臭。没了骆驼,你准备让我们靠两条腿走出这沙漠?”裘胜怜悯地盯着程旷。

  她的执念,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那个娇弱的都市女孩,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汗水,甚至颠覆了自己的灵魂,才成为此刻这个顶天立地的女郎。

  就在她梦想快要成真的时候,他却不得不兜头给她泼上冷水。

  “听我说。”程旷艰难地开口,“我查过GPS,距离此行的终点,还有不到两百公里的路程了。这最后两百公里是最有希望找到水源的。如果我们运气好,说不定半路就碰到了——”

  “如果我们运气不好呢?”裘胜再次打断她,“骆驼只剩八头,我们一共十一个人。有三个人必须步行。”

  “我们可以轮流骑骆驼。”程旷急急地说道。

  “你愿意,骆驼愿意吗?”裘胜硬着心肠,逼她看清现实。

  他们已经弹尽粮绝、举步维艰了。

  在沙漠里,没有食物、水、骆驼,继续耗下去就是自寻死路。

  “我、我可以全程走路。”她说。

  “你就是全程不吃东西,不喝水,也不能让我们这些人都活着走出沙漠了。”裘胜说,“丫头,你清醒一下。看看你的队员,看看你娄姨,看看爱你的这个男人,你忍心让他们陪你去死吗?”

  “可是现在求救,这些食物和水也撑不到救援队来啊。我们可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最中心的死亡带,连直升飞机都到不了的地方。”程旷还在硬撑,想要说服他们。

  “以我们现在的食物和水,就算找到水源地,也走不出去了。”施一源冷静地说。

  “求救是唯一的办法。”裘胜冷静地分析,“我看过地图,这里距离沙漠公路只有三百多公里,基地的人通过公路直接开车到离这儿最近的沙漠公路,需要四天。再从公路开到这里,顺利的话需要五天,我们只要能找到水,就能挺过这九天的时间。”

  “可是,如果上路,我们随时可以找到水源地啊。到时候再求救……”程旷还在妄图做最后的挣扎。

  “到时候再求救,已经晚了。”裘胜伸手揽住程旷的肩头,“命不是你一个人的,听听大家的意见吧!”

  程旷眼巴巴地看向众人,但是没有人愿意迎接她的目光,有的微微错开眼,有的干脆转过脸去。

  是啊,他们愿意为基地奉献一切,但不代表有生的希望,会直接选择死。

  “可是我不甘心,不甘心!上次是这样,这次又是这样!”程旷狠狠地捶了一下地垫,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几百年来,穿越这条路的科考队没有一个成功过。”施一源气馁道,“我们先保全性命,再图以后吧。”

  “以后?以后基地就关闭了,你我就要去蹲监狱了。”程旷嘶声喊道。

  众人都低下了头,是的,就算获救,前路也是一片黑暗。

  法律的审判,谁也不知结果如何。

  他们迎着希望而来,却只能带着失望而归。

  但失望总比死亡来得轻松。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程旷依然不想放弃,在她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放弃这个词,她疯狂地盘算起来。

  “还有一个办法!”程旷眼睛圆睁,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眼底几乎绽出贪婪的光来。

  “什么办法?”大家齐齐望向她。

  “我们兵分两路。一队人带少量的食物,返回之前经过的绿洲,发坐标求援,靠吃骆驼肉维持到救兵来。另一路,带走大部分水和食物继续前进探测水源,不管是否找到水源,都在第九天发坐标求救,如果运气好,搜救队赶到绿洲,还能再过去接第二队的人。”程旷一字一顿地说,力求让众人都听得明白。

  听完,众人眼神顿黯。

  这并非万全之策,第一队和第二队的人都会有危险。

  第二队的人带走了食物,天知道第一队的人能不能熬到返回绿洲,等来救援。

  第二队的人,不知道何时能够找到水源,即使找到了水源,搜救队又能不能及时赶到。

  众人沉默了良久。

  程旷心里千回百转,只觉得万念俱灰。

  这是她一生所追求的梦想,是岳川付出生命换来的机会,她绝对不能让它就此葬送。

  她得去,顶着千难万险都得去。

  她的信仰就是她的命,她的命运,她必须走到底。

  她不能退缩,不能因一时软弱,换来余生在后悔中度过。

  至少,走上这条不归路之前,她曾经爱过一个很好的男人,也就没有遗憾了。

  她回头看了看身侧的陆晋,冲他笑了笑,哑着嗓子说道:“我看这办法行得通。谁愿意跟我去第二队?”

  丁克、施一源、老周和陆晋,相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表示愿意跟从。

  裘胜却来泼冷水:“根据我们现有的食物和骆驼,第二队只能带走两头骆驼,食物和水也只够两个人勉强撑过七八天。如果一切顺利,我们现在就给基地打电话——搜救队马上出发,顺利赶到绿洲需要九天,再出发赶往第二队所在的地方,最少也要两三天。”

  “所以,第二队只能有两个人。”程旷的心也跟着沉下去,“也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操作找水仪。你们谁愿意——”

  “不用问了,我去吧!”陆晋打断了程旷的话。

  “这一趟生死难测,你不是我们基地的——”程旷艰难地说。

  “就算活着离开沙漠,我以后的生活,每一天也都是生死难测。”陆晋笑着再次打断了程旷的话,“在绝境里生存,我很擅长。”

  “可是你并不熟悉沙漠。”

  “你熟悉就够了,我相信你能把我活着带出去。”陆晋握住程旷冰凉的手,直直看着她的眼睛,好似要唤起她的信心。

  “我、我不怕死。可是你……”

  “那就不要死,我们都活着,找到水源地!”陆晋说得坦然,“我运气一向很好。”

  心灰意懒的众人,忽然被陆晋鼓舞,是啊,还不到最后的绝境。

  他们还可以最后一搏。

  拿自己的命、拿同伴的命,最后一搏!

  裘胜、程旷、施一源、丁克、老周、小李、小王……在这局促而阴暗的帐篷里,静静地看着彼此,看着彼此置之死地的决心,看着信念所发出的微微光芒。

  翌日一早,天光尚是蓝灰色,星星还亮着不肯闭眼。

  风势已经和缓,果然如施一源所预料,这场风暴在第四天的时候,终于过去了。

  程旷和陆晋,将食物和水系在骆驼的背上,便准备出发。

  程旷看着昏迷中的娄云,走上前拥抱了她一下,她静静躺着,无知无觉,只有胸口微弱的起伏证明她还活着。

  “照顾好娄姨!”程旷用力抱住裘胜。

  “照顾好你自己!”裘胜将程旷从怀里拉开,双手握住她的肩膀,“有命才有一切,别乱来!”

  程旷用力点头:“有陆晋呢!我还得把他活着带出去。”

  裘胜伸手重重拍了拍陆晋的背,力气大得几乎要把他的心脏从胸腔里捶落,手法与程旷如出一辙。

  陆晋冲他作了揖,请他放心。

  但裘胜仍然不放心,就像个要送女儿出嫁到蛮荒之地的老父亲,叮嘱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还从肩上取下枪递到程旷手中:“别手软,看到什么杀什么!是活物就能吃!你的命最重要!”

  程旷点头:“我懂,到了这荒野地,就是弱肉强食了!”

  丁克、施一源他们也纷纷上前来道别,千言万语哽在喉头。

  他们本可带着食物和水一起返回绿洲等待救援,这样生存概率大出很多,但他们都选择了向死而生。

  “遇到素素,你要把握机会,干我们这行的,遇到个愿意跟着自己的人,不容易。”程旷看着丁克蓄满泪水的眼睛。

  “你如果有喜欢的女孩子,也别放过。”她又拍拍施一源的肩膀,“再多理论也得实践起来才有用。”

  “老周、小李、小王……”程旷的声音有点哽咽,她仰起脸,看了一会儿天空,再低头,已经恢复平静,“等我好消息!”

  谁也说不清,一别之后,两路人谁更危险。

  一时间,众人沉默不语,只把对方看了一眼又一眼。

  当语言变得苍白,只有用眼神才能尽述。

  此刻的凝视,也许是这一生最后一次对望。

  十几年朝夕相伴,一朝分别,不知后会是否有期。

  “再见!”

  “再见!”

  希望还能再见!

  十一个人一起出发,到此刻再前进,却只有两人了。

  程旷骑在骆驼上,与陆晋并肩而行。

  天渐渐亮起来,前方的天空蔚蓝如海,一座座金色的沙丘纵横连绵,像世界的尽头,空无一物。

  而他们身后,是一对对并蒂莲一般的骆驼脚印,这脚印将带着他们走向未知的结局。

  “陆晋——”程旷扭头看着他,他的侧面真好看,那微微内勾的鼻尖原来并非真的冷漠无情。

  “嗯?”他一贯惜字如金。

  这习惯,倒是很适合沙漠这境地。

  “很高兴你能陪着我!真的!”程旷说,“我以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我注定要孤独前行,但没想到,半途遇到一个你。”

  “嗯!我也是!”陆晋说,“我还等着你养我!”

  “出去就给你换台相机,莱卡的,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程旷展颜而笑,干裂的嘴唇红艳艳的,衬得牙齿如珍珠一般闪亮。

  “我要把这话给录下来!”陆晋掏出录音笔,递到程旷嘴边,“请再重复一遍!”

  “陆晋!我喜欢你!像喜欢重金属摇滚一样喜欢你!我喜欢你,像喜欢这辽阔的蓝天一样喜欢你!我喜欢你,像喜欢五月沙枣花流出的蜜一样喜欢你!我喜欢你,像喜欢自由、梦想、爱情和生命一样喜欢你……”程旷对着录音笔,突然号起了摇滚。

  她的声音沙哑响亮,质感粗糙,像风吹过沙漠最平滑的坡面般美妙。陆晋听得面红耳赤——

  他突然庆幸另外几人没有在身边,不然又会有人捂着嘴偷笑。

  这一瞬,前路的叵测艰难、重重危机一下就荡远了。

  陆晋只觉眼前这整片广袤沙海不过是他们小小的二人世界。

  随着骆驼一摇一晃,温度渐渐升起来。

  到太阳彻底冒出头时,埋个鸡蛋在沙里都能烫熟。骆驼耐不住热,已经罢工,只肯在背阴的沙坳里跪伏养神。

  这时,陆晋就得和程旷背着找水仪,步行到合适的地方探测地底情况。

  找水仪自己会工作,他们校准仪器后,便也躲在沙山后面养精蓄锐。

  天热无风,裹在外面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为了节约口水,他们尽量不说话,为了保持体力,他们也尽量不动弹。

  若是有人从远处看见,会以为那只是两具并躺在沙山巨大阴影中的尸体。

  但在陆晋和程旷看来,就算是这样躺着不动,不言不语,他们也能畅快地交流。就好像思维的频道调到同一赫兹,无须语言,无须动作,甚至无须眼神的交会,他们都知道身边的人在想什么,要做什么。

  有时候,无言的沟通,更能深入灵魂。

  然而到了黄昏,他们便又原地复活,吃几口干得磨喉咙的大饼,喝一口水咽下去,骑上骆驼,追着落日继续赶路。

  沙漠里的落日,是很美的。

  你能清楚地看见那浑圆的金色球体一点一点坠向天际线。

  沙漠里的天际线,也很美。

  翡翠蓝与镏金黄界限分明,到太阳坠下的那一刻,蓝色与黄色之间便会晕染出一抹蔷薇红,像法国文艺片女主角热吻后的嘴唇颜色。

  这时候,会有徐徐的风吹着,坐在骆驼上一摇一晃,也算得上是享受了。

  沐浴着这样的晚霞,程旷高兴了,会扯着嗓子唱一曲荒腔走板的摇滚。

  她的声音本就自带金属质感,陆晋在那跑调的歌声里,只觉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很快,夜晚便会接管这苍茫大地。

  秋日的冷空气提前抢占夏末的地盘,将沙地冻得硬邦邦的。

  程旷便会将所有衣服都取出来裹在两人身上。

  睡袋和帐篷早在风暴中遗失了,再冷再热都只得一具肉身硬抗。

  两个人会打着哆嗦,抽着消极怠工的骆驼,披星戴月地继续赶一段路,到后半夜,找一块避风处停下来,让找水仪工作。

  他们则点燃一堆篝火,靠着骆驼,相互拥抱着对方,头靠头睡去。

  其实也睡不沉,以陆晋的性格,稍有风吹草动,他便会惊醒。

  程旷却因为缩在陆晋的怀里,反而睡得憨沉。

  这样日复一日,忍饥挨饿单调而艰难地前行着,对于孤单惯了的陆晋和程旷来说,却是从未有过的甜蜜。

  喜欢的人就在身边,触手可及,想亲就亲,想抱就抱。有话就说,无话就相视一笑。

  他们觉得,从认识到现在,短短半年时间,两个人的灵魂就好像两枚齿轮一般严丝合缝地对上了。

  他有的,是她缺的。

  她擅长的,是他渴望的。

  所以,即便是在炎热和酷寒中艰难前行,他们也觉得每一天都如行进在舒适的春风中一般惬意自在。

  爱情的魔力,莫过于——即便身处地狱,也心在天堂。

  一晃就到了第七天早上,食物吃光了,水只剩下小半桶。

  然而眼前,除了茫茫黄沙,没有一根草、一只鸟、一个苍蝇,更不用说水了。

  这里,连死亡也没有。

  因为有生,才有死。没有生,何来的死呢?

  这里有的只是——地老天荒的空无。

  希望一点点流逝,陆晋和程旷讨论了一次又一次,要不要求救。

  然而,每次的答案都是,再走走看,再找找看,再坚持一下。

  就这样,他们熬到了第八天。

  这一天,他们忍着饥饿,靠喝水撑了过去。

  但大量流失的汗液,远远超过补进去的水分,他们已经连上厕所都省了。

  陆晋苦笑着打趣:“以前网上有个著名的提问,在沙漠里如果没有了水,你会不会喝自己的尿。原来这是个伪问题,因为根本就不会有尿了。”

  程旷笑,只觉得心酸。

  若不是为了陪她,他应该正躺在北京的小阁楼里,喝着凉爽的啤酒,听着楼下隆隆的音乐。

  就这样,两人又熬到了第十天。

  第十天,两个人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连从骆驼上爬下来校准找水仪都觉得吃力。

  体力急剧消退,一岁婴儿的行动力都能比他们强大。

  雪上加霜、屋漏偏逢连夜雨这种词,从来不是用来骗人的。

  当天晚上,气温陡然降到了零度。

  篝火燃得再旺,两个人抱得再紧,两具身体几乎严丝合缝地贴成了一具,也还是忍不住牙齿磕牙齿,咯咯作响。

  身体没有热量,又没有避寒之所,在这样的夜晚,是会被活活冻死的。

  天快亮时,程旷硬着心肠说:“杀一头骆驼吧!”

  陆晋不忍地别过脸,轻轻点了点头。

  这是他们唯一活下来的希望。

  程旷举起了枪,对准那头依赖地看着她的母骆驼。

  这是她一路上的坐骑,温善敦厚,老实巴交,很少闹脾气,和其他调皮、随时想要逃跑的骆驼相比,它算得上任劳任怨了。它整整十天没有吃过草喝过水了,好几次程旷把它扔沙坳里,和陆晋离去,它也没有跑。

  它牺牲了自己的自由,只愿与人和平共处。

  然而此刻,它卑微的愿望和无条件的信任都将被出卖。

  程旷与骆驼对视,它毛茸茸的眼睛平静地看着她,似乎不明白她此刻的举动是要结果了它的性命。

  “我来吧!”陆晋看出了程旷的不忍心。

  “这是艾尔肯养大的骆驼,我看着它出生,长大……”程旷举着枪,低下头,手抖得像风中的落叶。

  她吃过很多骆驼肉,甚至这一路上,还吃了不少骆驼肉罐头。

  但眼前这一头骆驼是不同的,它陪着他们走过了几百公里的漫漫长路,躲过了致命的风沙,忍饥挨饿一路相随。晚上,也是它献出体温,让他们取暖。

  它已经不是一头骆驼、一只动物了,它是伙伴,也是陪伴。

  可是——可是不杀它,陆晋和她就只能活活饿死、冻死、渴死!

  “那你,杀我的骆驼吧!”陆晋看了一眼,他那头一路负重最多的公骆驼,是所有骆驼里最结实的,也是最累的,不到生命的最后关头,杀它是最不明智的。

  “砰!”枪突然响了!

  在陆晋话音未落时,程旷已经扣动了扳机。

  母骆驼轰然倒下,像一座不堪重负的小山,山崩地裂般倒下!

  程旷也蹲在地上,抱着头,大颗大颗的眼泪“噗噗”落在沙地上,一砸一个坑。

  她红着眼,不敢多看骆驼一眼。

  “艾尔肯会恨我的。”

  “不,他的骆驼救了我们的命!他不会怪你!”陆晋的声音有点抖。

  “趁着太阳没有升起来,你放一袋血,割一些肉,我们烤了吃吧。等气温升上来,这肉几个钟头就坏掉,吃不得了。”程旷边说,边走到沙山的另一头。

  陆晋看了一眼那头正惊慌失措望着自己的公骆驼。

  他走过去,用头巾遮住了它的眼睛。

  几个钟头后,程旷一边哭,一边吃着陆晋递到她嘴边的烤骆驼肉。

  没有盐,骆驼肉又硬又粗又膻,但程旷吃得小心翼翼,混着眼泪,一口一口又一口,像吃世上最珍贵、最奢侈的食物。

  她甚至喝了很多很多带着骆驼体温的热血。

  她边喝边哭,哭得呛吐了,还在继续喝。

  因为,她不愿意也不能浪费一点点生存的机会。 穿过月光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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