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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汤仍有些不悦:“不用你说,我也会将她照顾得妥妥贴贴的。只是洛离,你要知道,洛长歌珍惜的不是一个能够对她关怀备至的人,她在乎的,是这些年与你之间的情分!”
洛离今日笑容很多,却没能流露出多少喜悦之色。而如今,他的眼中似有羡慕:“商汤,我曾想过,我要是你该多好啊。不但有傲人的容貌,还有姑娘般细致的心思,更重要的是――你拥有着长歌的爱情。可是如今我却明白了。成了你,我也做不到你这般,那商汤便不再是商汤,长歌也不会倾心于我。
我输了,输得彻底,输得心甘。”
听了这夸奖的话,商汤脸色却是白了几分:“乐央对你没有心思,对我,又何尝不是如此?洛离,你是误会了,乐央的心里,并没有我。”
那个夜晚,那相依的两人,犹如天降佳偶,映得火光都黯淡无色。女子靠在男子的肩头,抛开矜持诉说着爱意,男子也暖声回应。如此绝美的画面,一时间竟看得洛离有些恍惚。他只觉自己已沦为了看客,是绿叶,只能陪衬,他二人是一对璧人,登对无比。
这画面刺痛他眼搅碎他的心,洛离怎会不记得?
“我已是将死之人,何必顾忌我?不用否认。”
洛离不信,商汤没得法子,也不多做解释。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一咬牙下了剂猛药:“洛离,我确是倾心于长歌,也许,比所谓的喜欢还要喜欢。世间没有几人能堪相思之苦,我不是圣人,自然也不例外,不多时,我便会向她表明自己的心意。
我自认不是小肚鸡肠之人,但对所爱之人,却是不能大度到哪里去。所以。若有幸能与她携手,我定会想方设法让她将你忘得干干净净。哪怕是这样,你也愿这般悄无声息的死去?”
洛离偏着头,商汤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却可以明显的看到他越握越紧的拳头,和脖子上抱起的青筋。然而经过了一番苦痛的挣扎,洛离的手指却是慢慢舒展开来。
他看着商汤,笑得释然:“是。”
商汤没有再劝,对这个一直对他不太友善的男子,他竟是生出了心疼。所以第二日洛长歌去寻他时他并未阻拦。
时间一点点消失,要看就要到了七日之期,而洛长歌却是一去不复返。商汤有些担心,便去洛离的院子寻她,还未进院门,就吓得他退了出去。
洛离与洛长歌双唇紧贴,他能忍,毕竟人之将死,算是解决遗愿。他不能忍的是,她竟是没有推开他,就任他如此吻着。他并不是她的什么人,自然也没资格过问她的事。可是他就是不许,不许别得男子与他如此亲近!这会引得他莫名的生气!
然而最终却不过苦涩笑笑,他想管如何?管不住她不是么?
眼不见心为净。商汤转身,不愿去看那紧贴在一起的两人。
乐央,我在所有人面前都可以伪装得风轻云淡,似是七情六欲都不能入我的眼。可是为何在你面前,我却是个连自己都不耻的小人。我如今,确实是嫉妒得发狂了。
这便是心痛的滋味么?你痛,我也与你一起痛,是不是就能算是多靠近你一些了?
如此想,倒也能够让我聊以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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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用过饭食后,洛长歌脸色显然红润许多,她竟是冷淡了素爱的红色,挑了件白色素花袍子。素颜朝天,发丝也梳得简单,整个人看上去清瘦了许多。
在屋子里待久了,人也会发霉的。
洛长歌由阿枫陪着,出了客栈,漫无目的的走着,竟是误打误撞到了河边儿。日光正好,投下的余晖洒在潺潺流水之上,金光闪闪,甚是暖人。河岸两边行人脚步缓慢,多为情窦初开的青年男女,谈情的谈情,说爱的说爱,倒生生把洛长歌和阿枫两人衬得像是异类。
不经意抬眼,却恰好瞧见对岸站了个白衣男子,正低眸看着匆匆逝水暗暗发神,茕茕子立。阳光在他身上镀了一层光圈,叫人瞧了只觉直暖进了心窝窝里。然而这暖色,却是越发的衬出他面色如雪苍白,眸底如霜冰冷。
许是洛长歌的视线太过灼热,惊扰了那画中的男子,他抬头,视线与她的纠缠在一起,一时间难分难舍。
洛长歌脸色一沉,无情的收回了视线,转而看向沉浸在山水之色中的阿枫:“阿枫,我倦了,回客栈罢。”
先前是谁吵着嚷着要晒晒阳光的?总归不是她吧。这步散得好好的,这景也赏得好好的,怎就不乐意了?
阿枫弯起的嘴角渐渐垂下,眼眸里混沌一片,散不透,似有不解:“走了几步,阿枫见殿下兴致极高,如今却又是怎的了?”
“不碍事,不过是遇上些刹风景的人罢了。”
煞风景的人?
阿枫偏头,目光横扫而过,却并未看到什么令人作呕的丑鬼。洛长歌脚步轻快,待阿枫回神之际,已走了许远,阿枫赶紧加速赶上。
脚步声急促犹如骤雨击打顽石,阿枫回头,见身后跟了风华绝代的佳男子,张嘴就要呼他的名字。那人却一把抓住了洛长歌垂在身侧的手,阿枫堵在喉咙的话都咽了回去。
洛长歌在他的羁绊中停下脚步,背对着那人,眉眼间皆显不悦,声音清冷如幽潭之水,波澜不惊:“放手!”
商汤转至洛长歌身前,不发一言,只顾定定的瞧着她,洛长歌毫不示弱的迎上他的视线。他的目光像是已透过她的眼眸,窥探着她的灵魂,看破她的女儿心思。
四目相对,终是洛长歌败下阵来。
忽然,一雪白团状物闯入了洛长歌的视野,正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她飞奔而来。洛长歌蹲下身子,将那小东西提溜进了怀里,眉目间多了几丝喜悦之色,整个人也暖了几分。
自出事那天,小团子便没了踪影,倒像是事先知道如此,自顾自的逃命去了。客栈里里外外都已找过,就差掘地三尺了,愣是没有找到它。
洛长歌也怨过。
这只闷狐狸看上去虽傻头傻脑不甚靠谱,可关键时候却总是给她意外的惊喜。若它在,便就不会生出这么多的是非了。
可到后来,怨气都化作了担心。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日久还会生情不是?
如今,小团子总算记得回来“捡”她这个主人,洛长歌却是横眉冷对,话里半是担忧,半是嗔怪:“死东西,你还知道回来啊?是不是一辈子都不想再吃萝卜了?!”
这一剂药下得猛,听得先前还神采奕奕的某狐狸眼泪汪汪,恨不得捶胸顿足来表达自己此时的悲愤。然而它那四只小肥爪却不用做出如此高难度的动作,只得可怜叫唤。
“呜呼~”
小狐狸将狐狸脑袋朝洛长歌胸前凑着,欲要死蹭几下来表达自己的亲近。洛长歌伸出食指抵在它生满白毛的额头上,眉头蹙起,嘴角下垂,一脸嫌弃。
没想到不但是只傻狐狸,还是只色狐狸。
洛长歌的表情,如同大锤,将小团子的自尊砸得支离破碎。它索性舌头一歪,两眼上翻,四腿一蹬,身子僵硬的倒在洛长歌的怀里。它这耍宝的挺尸模样将洛长歌逗笑,这几日郁结在胸的浊气终于吐出,惹得她心情大好。
洛长歌戳了戳那毛茸茸的狐狸脑袋:“得了得了,装死倒还装得挺像的。作为一只血统高贵的血狐,你为何总是拥有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长处呢?”
说到“血统高贵”小团子满血复活,昂首挺胸,雄赳赳气昂昂,得意非常。然一听到“啼笑皆非”,它竟是黑了一张狐狸的毛脸,哀怨的小眼神儿味道十足,好不销魂。
洛长歌笑得开怀:“果真是只傻狐狸。”
商汤轻抿着唇,却是难掩眼底的笑意,他身上的寒气驱散了不少,整个人看上去如沐浴在三月的暖阳中。玉面如雕如琢,眉目皆可入画,身姿俊逸非凡,实乃天人之姿。
洛长歌的眼中,却始终未曾有他。
他一个大活人,在她身侧立了有些时候,她却视作透明,反倒与怀里的狐狸玩得愉快。商汤低叹一声,眸子中的浅淡阴霾划不来,亦散不透。半晌,他才缓缓开口:“乐央,我有话与你说。”
洛长歌垂头逗着怀里的狐狸,连眼都没抬一下:“有什么话便说罢。”
商汤如春风般温和无痕的目光锁在了阿枫身上,似有顾虑。阿枫也觉尴尬:“殿下,小团子玩了这些时日了,皮毛也脏了,阿枫带它回客栈洗个澡可好?不然非得生病不可。”
这阿枫竟是在帮商汤说话!
洛长歌抬眼,似有不悦,审视的目光看得阿枫胆战心惊一番。最终,她将小团子放在了阿枫的怀里,摆摆手,示意她下去。
小团子与主人嬉戏,很是开怀,恍惚之际竟入了陌生的怀抱。它泪眼汪汪,挣扎的朝主人方向跳去,却还没来得及动作就被阿枫按住了狐狸脑袋,只得乖乖的缩在她怀里。
阿枫行了个小礼,转身时,撞上了那道温柔的视线,那温润如玉的男子嘴角含笑朝她点头,似是感激。 凰权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