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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皆知我无父无母,孤苦无依,姑姑姑父供我吃穿用度,供我读书写字,犹如我再生父母。夫子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所以邻居刘奶奶告诫我,将来出息了,定不能忘了他二老,得把他们当作亲生父母供着。
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从小我便逼迫着自己很乖很乖,不能弄脏衣服,不能胡乱说话,更别说是闯祸。
寄人篱下,若是懒惰成性定会落人口舌。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所以我每每会替姑姑姑父洗洗衣服做做饭,以劳动来补偿他们在我身上花的银子。自懂事以来,我便没有将自己看做过这家里的一份子,而是丫鬟,是奴才。
姑父从不掩饰他对于我的厌恶,常常找各种借口来挑我的毛病。有时我在吃饭,他会抱怨我将他的衣服洗坏了,那时我便会乖乖的收好碗筷,毫无怨言的去用针线将他的衣服缝好。
可等那时候,不说饭菜所剩无几,光是那冰凉的温度就难以下咽。起先我还会觉得委屈,可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甚至练就了微笑着吞下那硌牙的硬饭的本领。
我缝好的衣服,命运是被丢掉,姑父会重新去购置新衣。因为被我洗坏,这不过是个惩治我的借口,那衣服,是姑父自己拿刀挑破的。
不论我做多少事情,姑父都不能满足。他对自己的吃穿用度无比大方,然而对于他人,却是铁公鸡一毛不拔。他只知道我吃他的,用他的,所以他是我的主人,他可以任他的心情好坏来打骂我。
这样的日子糟透了。还好,姑姑很疼我。
她是个只知道相夫教子的普通妇人,所以哪怕姑父用鞭子抽我,她也不敢阻拦,只会站在一旁红肿着眼睛心疼的望着我。
姑姑很爱哭,特别是在为我上药的时候,她总是一边哭一边说着对不起,我怎么劝她都不肯停。我一直弄不明白她哪里对不起我,毕竟若是没有她,我就只有落得流落街头的命运。
姑姑是这个世上唯一真心待我好的人。
若是只有我们两人,这家,也还能算是个家,虽完整不足,却是温暖有余。然而,这世上偏偏有着姑父的存在。
五岁那年冬天,姑姑给我做了件新衣裳,我把它压在枕头下天天看着却是舍不得穿。除夕夜那天,姑姑说要带我上街玩,我心里高兴,仔仔细细的洗了个澡,便将它换上。
我不知道的是,姑父也会一同前去。
当看到我身上用上好的料子做成的新衣,姑父皱起了他那浓浓的八字眉,但很快便转为含笑夸奖:“铃儿这一身衣服当真不错,丫头模样俊俏,穿着也好看。夫人,这布匹想来花了不少银子罢。”
姑父从未这么温和的说过话,但姑姑却是面如死灰,她轻颤着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嘴唇:“不过一点小钱罢了,想来夫君也不甚在意。”
“那是。”姑父摸着八字胡,眼里是我看不明白的笑意,“只是小孩子好玩,不要将这衣服弄破了才是。”
不知怎的,姑姑的脸又白上了几分。我也无措,只得乖乖应着:“玲儿自当小心。”
那一夜十分热闹,我也不常出来,所有的东西在我看来都再新鲜有趣不过……
玩杂耍的大汉左手拿了个熊熊燃烧着的火把,右手则抱了坛酒。他将酒坛托起,仰头“咕噜咕噜”的喝下一大口,却是没有立即吞下,而是含在口中向那火把喷去。朝着酒水飞洒的方向,产生了一条巨大的火柱,但却是仅仅出现了片刻便消失不见。
大汉重复着刚才的表演,虽看上去有些可怖,但我还是看得津津有味。
然而就在这时,背部传来了一个力道,推得我瘦小的身子朝那火柱扑去,吓得我连忙用手捂住了脸。还好那时我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娃娃,身子较小,那火柱从我的头顶飞过,只是灼伤了我的头发。
然而我扑过去却是吓得那大汉的手一松,他那浇了油的火把就这样掉在了我的身上。隔着厚厚的冬衣,我仍旧能感受到那包裹着我的灼热的气息,那夜风大,顷刻间我就成了火人。
尖叫声充斥我的双耳,我几乎可以闻到火烤肉的味道,姑姑则满脸泪痕的抓住姑父的袖子,时不时看我一眼,跪在地上像是在恳求。
我很怕,怕到连哭都忘了。
又一个重力袭来,我被踹倒在地,还未来得及痛苦的喘息,只感觉有无数双脚如雨点儿般密密麻麻的落在我的身上。我疼得弓起了腰,他们却任是不停,就在我以为我就要这样被踩死的时候姑姑将我抱在了怀里,唱着歌谣哄我入睡。
身上的火终于灭了,原本平静的我却是撕心裂肺的哭喊起来。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而是因为我看到姑父的目光在触及我身上这破破烂烂的衣料时变得喜悦。
他在笑,笑得很是开怀。
那日后,我生了一场大病,将姑姑心疼坏了,但她却有所顾忌,甚至连药都不敢给我。那段被病魔折磨的日子,我全靠自己的意志挺了过来。
我生来有些婴儿肥,两颊的肉很多,大病过后足足瘦了一圈,就再也没有胖过。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才懂得了一个道理,姑父,是恶魔,我惹不得,也惹不起。
大约九岁那年,上完私塾之后我便往家中赶去,因为我知道,还有一大盆的衣服在等着我,若想要吃上晚饭,就得在饭点前洗完。
若那时我走得再匆忙一点,若那时我的心再狠上一些,那我这一生就会这样平平无奇的度过,无波无澜。
那个男孩儿模样生得俊俏,只是一眼,便让我不知觉的驻足观望。他身着华服蹲在街头,扁着嘴,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手搭在肚子上,像是饿了。
我在他身旁蹲下:“你饿了?”
他点头,表情有些不耐。
我装作没看到,继续问着:“那你怎么不去吃饭呢?”
他偏头看了我一眼,没钱。
他瞧上去同我差不多大小,可他那么骄傲,而我,却是卑微到了尘埃里。我何曾不想与他一般,奈何我终究是逃不过所谓的命运。或许,他该一直这般骄傲下去的。
我一咬牙,将还带着我体温的钱袋递给了他,不等他做出反应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因为我怕,怕会舍不得。
那钱袋子里是从我记事开始就一点点攒下的嫁妆。
若我出嫁,姑姑定不愿意委屈我。然而在那个家中不只是我,连她都是人微言轻,若她给我准备嫁妆,姑父定不会给她好果子吃。
可正经人家的姑娘怎可两手空空的就嫁去了婆家?这样定会被夫家人看轻。我被人说闲话倒是不要紧,可怜我爹娘早亡,现在怕只剩下白骨一架,我怎可让沉睡于黄土之下的他们丢了面子?
如此一来便是左右为难,我没得办法,只得从小就攒着。偶尔姑父心情好,会赏我些吃的,我便让贪吃的小孩子拿钱与我换。不久后我的名声便传开了,成了十里八乡公认的小财迷。
姑姑时不时会背着姑父偷偷的给我些碎银子,说是让我去买糖果吃。但我都舍不得用,全部都放在这个姑姑为我缝制的荷包里。每见荷包鼓上一点,我心上便甜上一分,那时我没有想到,如今我会将它交给一个萍水相逢之人。
其实当时我想得很简单,他长得那么漂亮,若是死了,岂不是可惜了。
或许冥冥之中皆有定数,就像嫁妆就应该交给夫家一样。我以为那钱就像那个男孩儿一样,在我生命中匆匆而过,或许曾经留下了些许美好的回忆,然而终究是过客,并非良人。竟未曾想,竟是交到了对的人的手上。
只是若是时光可逆,我定要回到九岁初次相逢的那年,我定要告诉年少的自己――不要救他。因为救他的代价,是赔上你的一生。 凰权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