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外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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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宁静不是环境的安谧,也非地域的宁寂,而是将身心放置在一个不受喧嚣干扰的地方,无论周围多么嘈杂,让思绪和心态被恬适包裹,从中派生出超然的境界。
宁静明似清风、皎如朗月,从容不着骄矜,高洁拒染狂傲,淡泊犹存济世,纵然形势迫临千钧,生死系于一线。
宁静是血凝鬓眉,背负刑绳,仍抖甲扬靴昂首踏上风波亭,心绪从容,来世定将收复疆域,报国雪耻,“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宁静是拖镣长街,壮志不泯,不恐先死而忧后生,仰望长天喟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宁静是血战梅岭,被困孤山,面对重重敌兵安然不惊,抖抖军衣,掸掸军帽,掏出笔记本慢慢翻开,眼望飞霞暮日,从容落笔:“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在中国历史上,有无数仁人志士、莘莘学子以从容的大气去履行宁静的高尚。
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不可避免地会有浮躁喧哗的充斥,宁静的心境是否已被湮没、不合时宜?
能守护宁静,须经岁月的磨砺。
其实,只需自繁华中取静,于闹市中独立,在喧嚣中慎思,在纷繁复杂中为心灵营建一隅安详宁谧,便可摒弃浮华,培养出行德重善的君子风范、士人品格。
爱一个人原来就是不管多晚都要坐在灯光下等他回来。
爱一个人就是每次逛街总会想到要不要再给他买件衬衣,他的鞋子也该换了,然后把想到的都买回去。
爱一个人就是每次刷完牙总会顺手把他的杯子装满水,把牙膏挤到他的牙刷上,叫他过来。
爱一个人就是听见他在咳嗽赶紧伸手摸他的额头。
爱一个人就是他要外出时一边唠叨一边为他整理好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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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就是喜欢跟他吃同一个苹果,喜欢把洗干净的葡萄一个一个放进他的嘴里,甜蜜蜜地看着他一气吃光,忘了那葡萄本来是为自己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两个人一起吃饭,桌上摆的都是他爱吃的菜。
爱一个人就是甜甜地微笑着坐在一边,看他手忙脚乱地收拾碗筷,心里暗暗捏一把汗,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他没有洗净的地方重新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是什么事也没有却执拗地拨通电话,听到他的声音了心里感觉暖暖的,像三四月间的春天。很温柔地告诉他只是想念他的声音,然后听着他快乐地笑了,自己也跟着一起微笑。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枕头下面,就算是一张胡乱写了个名字的小纸条也宝贝儿一样地仔细收好,隔三差五从抽屉里翻出来细细地再看几遍,每一遍都会感到一次幸福的包围。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于是从心底开始疼他。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加美丽,希望自己能被所有的人瞩目,却只有他可以拥有。
爱一个人就会甜蜜蜜地腻在他的臂腕上,开口闭口叫他“老公”,尽管他其实还只是个不够成熟的小伙子。
爱一个人就是每天都在等他的电话,只想确认他还平安。
爱一个人就是不厌其烦地问一些或回答一些莫名其妙的傻瓜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变丑了你还爱我吗?”“爱。”“你会陪我到老吗?”“会的。”“我老得走不动了你还会带我逛街吗?”“会的,我会背着你逛街。”
爱一个人就是想认识他的家人照顾他的家人,比对待自己的家人还要亲。
爱一个人就是想了解他的事业他的计划他的困难他的麻烦,想为他的理想倾尽心力。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穿他的衬衣、他的袜子,想跟他同衾共枕,躺在他温暖的怀里,从此共赴他的命运,不管前面是天堂还是地狱……
有些爱,只能属于瞬间。这样的爱,无须表白,无须延续,如此轻轻拥抱后,告别就好。
那是一次相隔10年后的同学聚会,她在外地工作,赶过去时,已经有些晚了,随意找个空位坐下后才发觉,身旁是他。其实,她对他并不太熟。那时候,他的座位离她略远,他是个沉默的略带羞涩的少年,并且喜欢另外一个瘦削的女生。而她虽外向活泼,只是在自己适合的小圈子里,暗暗喜欢着高年级的男生。
那一刻她飞快回想了一下,高中三年,他们似乎没有说过几句话。而10年后,原本就英俊的他,更多了几分优雅气质,也不再那样羞涩含蓄,而是落落大方,沉稳成熟,主动和她打招呼,开着适宜的玩笑。倒是她,在10年后变成了含蓄内敛的女子。
席间,自有爱热闹的男同学过来找她喝酒。她面露难色,又不好推却。他站起来替她挡酒,也不管别人如何开玩笑,他都大方地将推到她跟前的酒一杯杯喝下。
在他挡在她身前时,她感觉到一种久违的属于年少时被宠爱的美好。
那晚,他就一直替她挡酒到最后。他并没有醉,聚会结束,打了車送她回家。只送到她父母住处的楼下,他替她拉开車门。她让他回去,他站在車门边说了句:“一个人在外面,要多多保重。”
她点点头,他摆摆手让她赶紧回去。她顿了一下,忽然伸出手臂轻轻拥抱了他。
他愣了一下,但是即刻,他回应了她的拥抱。很浅。就那么轻轻一下,他在她耳边说:“要好好的。”随即松开了手。
她点头,他上車离开。谁都没有纠葛,因为他们都知道,纠葛的结果只有一个,让这瞬间纯真美好的爱,从此变得杂草丛生,直到支离破碎。因为有些爱,只能属于瞬间。这样的爱,无须表白,无须延续,如此轻轻拥抱后,告别就好。而这样无声的浅浅拥抱,也是瞬间的爱最好的收官吧。
有人说,世故是一种成熟。但我认为成熟是建立在渐渐丰富的内心,而世故的背后是空白的内心。只是我们又必须接触人情世故,最好的方式就是知世故而不世故。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身边的很多人都非常幼稚可笑。无论是同龄人,还是比我年长的人,我都有一种我比他们都要成熟的感觉。我为此感到骄傲,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在较高的位置,俯视着别人。
虽然我并没有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但是我知道我的语气和态度多多少少都会表现出一种不屑的意味。有的人渐渐和我疏远了,有的人对我的态度表示不满,最后为了维持一定的人际关系,我不得不收敛这种不好的态度。无论我内心有多么不屑,都要展露微笑,不让对方知道我的真实想法。我认为自己做得很成功,觉得自己深谙人情世故,比把喜恶写在脸上,甚至直接说出来的人成熟太多了。
然而,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羡慕那些说话直率却又得到大家喜欢的人。虽然他们说话直接得毫无掩饰,但是旁人都能接受,甚至喜欢他们的直接,因为他们至少敢于表达真实的感受。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似乎显得有些怯懦,连自己真正的想法都不敢说出来,只会戴着友善的面具来掩饰真实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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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我猜想他们一定是过着一帆风顺的生活,没有经历过任何风雨,被保护得太好才会有如此简单直接的性格。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的人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平顺,虽然称不上经历过大风大浪,但也是遭遇过一些坎坷和挫折的。
得知他们并不顺利的经历之后,我更加怀疑他们为什么还能以这样的态度活着。换做是我,也许就会愤世嫉俗,以消极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的残酷,很难像他们那样始终深情地活在这个薄情的世界里。
或许这就是我和他们的差别所在。他们有着一颗经历过风雨却依然积极向上的心,而我还没遇到多少风雨就一脸世故,还以为这是成熟的表现,为此沾沾自喜。我想他们的内心应该是非常丰富的,至少比我的内心要丰富得多。他们不仅没有被过去的坎坷打败,还能从容地表达内心。相比之下,我的内心更像是一片空白,只能用世故的面具掩盖内心的空白。我没有资格责怪别人不喜欢我,因为我也开始讨厌这样的我。比起我的虚伪,别人当然更喜欢他们的真实了。
原来我的世故并不是成熟,更多的是故作成熟。我只是看到了社会的部分面貌,经历过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自以为看透了这个社会,看清了人性。可是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也是一种幼稚,也是一种固执。幼稚地以为自己深谙世故,固执地以为自己是正确的,就认为别人幼稚得可笑。
或许世故的背后是空白的内心,真正的成熟不是表现在脸上的世故,而是经历风雨后渐渐强大且丰富的内心,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的好与坏。知世故而不世故,也许才是最好的处世之道。 豪门悍妻,前夫请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