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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初恋当小姐

美人仙 大先生 3842 2021-04-06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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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张浩自然也不会把事情给点明了。直接的扔了一窜钥匙,然后搂着我肩膀,就说走吧!请我吃饭去。

  我抖了抖肩膀,把他的手给甩下去,让这家伙和我保持点距离。我咋感觉有点不正经呢?他该不会和那主管,在做“白面”交易吧?

  结果张浩听到我的话,哈哈的就大笑,说我是从哪儿看出,他是做这个生意的?

  我说他要是不告诉我咋回事儿,咱这朋友没法做了。

  张浩被我逼得死在没招儿了,干笑一声。说他其实除了追债,看场子之外,其实也兼职一点“副业”。他所谓的这个副业呢,其实说白了,就是偷车子!

  原来那种车子,又要拆玻璃,又要用卡尺的。现在高科技时代了,都是电子钥匙,一键启动。但也给了犯罪分子便利,他们就躲藏在好车附近,下了车,只要你一按钥匙,那边有机器就给你对码。

  码一对上了,他们就能开走你的车子,根本不费劲儿。然后换个套牌,直接给整到二手车市场,以极其低廉的价格,直接卖了。

  我瞪大了眼,说他这还不叫犯罪啊?

  张浩说我想多了,又不是偷穷人的车,他可是劫富济贫的大侠。

  我苦笑,说他这劫富是真的,济贫我可没看到。

  张浩顿时一急眼,说济贫,老子就是贫啊。不贫我能做这事儿么?

  好吧!这理由我特么服气。

  找了个路边小酒馆,我俩又喝上了,一杯接着一杯的。

  中间还不时的聊一下以前的同学,谁混的好啊,跑到美国去出国了。当年暗恋的妹子是谁啊,现在嫁做人妇了,孩子都能叫我叔叔之类的。

  说到这儿,张浩又问我,还记得班上的李思敏不?

  “李世民?那位啊?”我半天反应不过来。

  也泵怪我记性差,毕竟当年读书,我脑子就没关心过学校的事情。要是真上心,我也不会高中毕业,就缀学跑出来工作了。

  而且,论一论记忆的话,相信现在出来的朋友,让你回忆你原来的同学,你恐怕也记不全了。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读书那会儿,现在还能记得的人,基本上就三种。一种学习好的,是老师和班级的骄傲,经常受表扬的。另一种就是漂亮的,班级里面的班花,班草。剩下一种,就是张浩这种,无法无天的“皮孩子”,顶撞老师,掀女生裙子。

  像是我们这种,啥特长没有的,反而就是路人甲的角色。班级里面不起眼,混到毕业了,到最后人家都想不起来的那种。

  张浩听到我说李世民,就搁哪儿笑,说是“李思敏”,班里面的一个妹子。当年读书的时候,还暗恋过我,不过……

  说到这里,他偷偷的就乐。

  我翻了个白眼儿,说这家伙刚才喝了啥?笑和尚的尿吧?还暗恋我呢。作为当事人,我都不知道的事情,他咋知道的?

  张浩笑着对我说,他讲出来,我可不能生气。

  我说有啥可生气的?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现在谁还记得住。李思敏是谁,我脑子里面是一点印象都没了。

  张浩说我当然记不住她了。那时候,她扎着个麻花辫,脸上还有青春痘,而且为人内向,不爱说话,要不是后来捉弄她,他也记不住。

  我问张浩到底咋回事儿?

  张浩说,其实李思敏呢,在高中毕业的前一个星期,偷偷的给我写过情书。还塞在了我的桌子下面,结果这一幕,刚好被他给看到了。

  那时候我在教室外面,不知道去干啥了。张浩这臭不要脸的,就把情书给拿了出来,当着教室里面其他同学的面,居然念了出来。

  念完了还不算,还跟起哄,带着大家一起嘲讽“李思敏”。姑娘都气哭了,后来想起这事情,他挺后悔的,觉得对不住这妹子。没想到,来到哈尔滨工作之后,再遇到“李思敏”,他都惊呆了。

  女大十八变,人家不仅没雀斑了,皮肤还好得没话说。穿得也时髦,一头长发,高跟鞋,短裙黑,丝袜的,走到哪儿,回头率都是百分百。

  我翻了个白眼儿,说得好像煞有其事的样子。

  说到这里,张海拍了我肩膀一下,问我后悔不?要不然,他再介绍介绍,撮合撮合。那妹子别的不说,一双大长腿,绝对“可玩年”。

  我说他脑子里面尽是一些龌龊的事情,这都哪跟哪儿啊?咱这吊丝还是省省吧。

  说到这儿,我又好奇了,他咋知道人家天天短裙,黑,丝袜的?

  张浩喝着酒,越想越乐,最后憋不住了,“噗”的一下,喷出酒来。还说我拒绝是对的,为啥他知道?因为他不是帮着夜总会看场子么?李思敏其实就是那夜总会里面的当红“小姐”。

  “噗!”

  这话说出来,我特娘也差点都喷了。啥情况?好端端的,一个人要走到这一步去。作为同学,确实听到这消息,带给我的震撼太大了。

  张浩说可能那次受刺激了吧。人家拼命的打扮,后来也明白了,女人脸蛋就是本钱,这年头就是物质世界,笑贫不笑娼,有钱啥都好使,没钱再漂亮也是顶卵用。

  我说这话不对!丑了又何妨,心里至少单纯。她那种,是受到了物质的诱惑,拼了命的去追求物质,最后就沦落进去了。

  张浩点了点头,说那是!谁有你小子高尚啊。为了一本“死人经”,追到北京去,这事情寻常人可做不出来。

  说到这里,他举起了手中的酒杯,说要敬我一杯。

  为啥要敬我呢?

  他说其实小时候,一直有梦想想当英雄,但最后却做了一个坏蛋。但我最普通的人,反而成了一个英雄。虽然做的这些事情,别人不知道,但之所以大家能安稳的生活,正因为这些无名的人,把黑暗挡在了外面。

  我笑了,说这家伙说得文绉绉的,可一点不像是个古惑仔。

  说到这儿,我还劝说他,早日回头是岸,不要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到时候想回头都难了。 美人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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