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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使被孙小天的威压弄崩溃了,她不想死,所以选择屈服。
“或许以后,你会为今天明智选择而庆幸,走吧。你该做点什么了。”孙小天冷漠地说道。
“你叫什么?”
“主人可以叫我金蝶。”低着头,眼角噙泪,金蝶心情很沉重,她是一个十分骄傲的女人,要她做一个陌生男人的下贱婢女,怎么想,都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与死亡想比,其他都微不足道。
二人出了密室,走到前边酒吧里,原本热闹的场面消失不见,受伤的人,也全部被送走,酒吧正门紧闭,长得奇形怪状的一群人,目光凶厉地盯着他们。
丽丝晃动着肥硕的身体,站在人群中央,一看他们走出来,就嗡声嗡气地说道:“金蝶使,他怎么还活着,菲利斯怎么没有出来?”
按照丽丝的想法,孙小天只要进入后室,就会被脾气古怪的金蝶使,嘁哩喀喳地剁成碎片,没想到竟然囫囵着走了出来,看金蝶的模样,似乎是一脸愁容。
“胖子,我会活着,难道很奇怪吗?”孙小天冷笑道。
“你敢叫我胖子,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丽丝肺都快气炸了,她这辈子最讨厌别人说她胖,直接就从人群里跳出来,抡圆了拳头,朝孙小天面门砸去。
人影一闪,金蝶就闪进二人之间,纤细的玉指一掐诀,一道金光划过,丽丝的胳膊就被斩落。
“你……你怎么对我出手?”丽丝瞪大了眼睛,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
“姐姐……”丽萨从柜台后冲了出来,捡起掉在地上的胳膊,拼命想给她重新按上,却始终不能如愿,扭脸冲金蝶怒吼道:“你怎么对我姐姐出手,她有什么错?”
“她没错,只是惹错了人。”金蝶冷淡地说道。
孙小天冷哼一声,说道:“凡是去过华夏的,身上背负太多人命的,一个不留,快点处理掉,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丽萨,我也没办法,你别怪我。你站在一边吧,你姐姐今天必须死。”说完这句话,金蝶纤手一挥,一大片金光灿灿的蝴蝶群,落入人群里,顿时惨叫一片,有些还没从金蝶的背叛里反应过来,就被劈成两半,有些眼明手快,掉头就跑,可惜,是丽丝出的馊主意,防止孙小天往外跑,大门锁得死死的。
除了丽萨还活着,吓晕过去,剩下的人都被金蝶杀得一干二净。
“你的速度慢了。”孙小天早就说过金蝶炫舞的剑技有个致命弱点,华丽有余而攻击不足,他丢过去数团紫极幽炎,一片断肢残臂都被烧得一干二净,连地上的血迹都消失不见。
没有理会倒在地上的丽萨,孙小天和金蝶一前一后出了夜莺酒馆,朝东方的荒漠消失不见。
寂静下的夜莺酒馆,丽萨睁开眼睛,宛如噩梦般的尸体血水都消失不见,宛若做了一场可怕的噩梦,丽丝被金蝶那贱人杀了,连尸体都没留下。
看着地上融化成一团金疙瘩的戒指,那是丽丝过生日时,丽萨送给她的,小心地捡起来,用雪白的手帕包裹起来,紧紧地攥在手里,双手捧握在胸口,低着头,跪坐在坚硬的石板客厅里,耳边似乎还回荡着那熟悉喧嚣的声音,吸血鬼惨白的俊脸,总喜欢用他冷冰冰的手,抚摸她的脸蛋,还说等她再大一点,就让她嫁给他,狼人满身腥臭的黑毛,有时还像狗一样冲夜空的月亮哀嚎几声,还有几个听说在海上闯下莫大名头的海盗,喜欢吹牛皮的菲利斯,花言巧语地诉说着也许并不存在的英雄故事,用比常人大出一号的杯子喝酒的姐姐,她说那样喝酒才痛快,这些都消失不见了,连石板都被烤软的地面,她哆嗦着身子,既害怕,又愤怒,可恶,她该怎么办?
一双西部牛仔常穿的枣红牛皮靴,无声无息地站在她的面前,一个全身都裹在黑袍里的人,伸出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握住丽萨尖而圆润的下巴,声音幽幽地问道:“你现在很愤怒,你想报仇吗?”
“想。”丽萨脱口而出,她内心惊讶,本来想说不想报仇,却偏偏说了这个字。
“丢掉性命,你也要去复仇吗?”黑袍人说出复仇的代价,像魔鬼一样绿油油的眼睛,诡笑两声,声音嘶哑难听,望着跪在地上的丽萨,这个像瑟瑟发抖的绵羊,她不知道黑袍人为什么会走进来,对她说这么一番话。
或许是被仇恨模糊了双眼,丽萨站起身,抹去眼角的泪水,坚定而咬牙切齿地说道:“如果你帮我复仇,我这条命就是你的。”
“成交。”黑袍人嘎嘎怪笑,一件鬼气弥漫的血红大幡出现在手中,狞笑道:“那就用你的精血和灵魂来祭奠这件天蛊血魂幡吧。”
血色幡布无风自动,一个狰狞的血色骷髅头张着红色怪牙,嘎嘎地怪笑,还有一只红色的虫子在血色鬼雾里若隐若现,传来嘎吱嘎吱嚼动东西的声音,看到这一切,丽萨哪见过这种阵仗,早就把复仇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站起身,就要跑,尖叫道:“我不要报仇,你放过我吧。”
“晚了,你的愿望,死神之蛊已经听到了,它会满足你的。”黑袍人的话音刚落,天蛊血魂幡席卷了整个屋子,丽丝等人刚刚成型的阴鬼和丽萨一起被血色鬼幡卷走,只见丽萨在血色鬼气里惨叫、大喊、求饶,很快就消失了声音,血色鬼幡里的蛊虫大口撕咬着丽萨的血肉,而她的灵魂却被血骷髅头张口吞了进去。
过了大约十分钟,突然从血骷髅头嘴中传出丽萨的声音,惊叫道:“我这是在哪儿?”
“成了,天阴灵体的鬼魄和血肉,果然强大,竟然把这件残损的天蛊血魂幡彻底修复成功。丽萨,从此以后,你就是这件强大法宝的主魂,总有一天,我要把孙小天和金瑾那个贱人一起剁碎了,来喂养你,好吗?我的宝贝。”黑袍人白皙的手像在抚摸恋人冰凉滑嫩的肌肤,声音虽然嘶哑,如果孙小天或者金瑾在这的话,肯定一眼就能认出,这黑袍人竟然是被孙小天骂走的周昊。
抬起头,一张露在斗篷外边的脸,半边脸青黑腐烂、布满了蛆虫乱爬的毒疮,另半边却像婴儿滑嫩的肌肤一般柔软、水嫩,两者相互对比,谁也不知道周昊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竟然半天时间就变成了这般丑陋诡异的模样。
“是,主人,我要一口一口喝尽孙小天的血,把他的骨头磨碎了,喂我的乖宝宝。”丽萨化作的血骷髅头竟然伸出像婴儿小手般的血管,直接把血红蝎子模样的蛊虫抱在怀里,就像是抱着她的孩子。
“孙小天,你等着,等我融合了那鬼东西之后,就是你的末日。”鬼气森森的声音一落,夜莺酒馆里再无一人,冷冷清清的,像藏了一窝的魑魅魍魉。
不到半小时,孙小天和金蝶站在一处沙漠中的绿洲附近,他皱着眉头散出神识扫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扭脸问道:“你说的地方真的在这里?”
“是的,主人,你别着急,等到斜月划过这片绿洲,停留在湖心时,你就会发现此地的玄妙了。”金蝶老老实实地说道。
月牙一样的月亮正不时钻入轻纱般的乌云,棉絮一般的灰云,就像个调皮的孩子,不断地招惹着略显羞涩的月亮。
此时,月亮正从绿洲边往中心快速移动,大约一炷香之后,就正垂绿洲正中,孙小天定神往那里望去,惊愕地发现,一道像是倒映在水面上不停晃动着的光门,突然出现,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消失。
“入口出现了,咱们快点进去。”金蝶焦急地说道。
不等她提示,孙小天抓住她滑腻柔软的肩头,一闪就进了光门。
一个鸟语花香的村落出现在不远处的山谷里,范围不太大,山也不太高,却显得极为清幽、宁静,与外界黄沙漫天的恶劣环境成了鲜明的对比。
怪不到美利国派军队清剿几次堕落天使,都无功而返,谁能想到距离拉斯维加斯不足一百公里的沙漠绿洲里,竟然存在着一个不大的秘境,只有金阳秘境一半大小。
一条闪烁着噬魂光芒的长枪突然从树上直飞而下,冷森的枪尖直刺孙小天咽喉。
孙小天脚步一转,身体往侧面横移一尺,枪尖直接从鼻尖划过,而他右手直接攥住枪柄,左手一掌拍在来人胸口上,来人以更快的速度倒飞出去,直接把一棵碗口大小的树撞断,惨叫一声,半天没有声息,很显然,肋骨全都给拍碎了,焉有命在。
刷刷几下,从树林蹿出八个手持利刃的大汉,样子凶恶,却没有一个人使用热武器,穿着也较为复古,一多半人是亚洲人,让孙小天怀疑是不是华夏的古武门派。
“金蝶使,你为何带外人闯进天堂。”为首一人身材高大,古铜色的肌肉似要撑破灰布短褂,手中拎着一把长柄的宣花斧,声音洪亮如钟。
“莽,我主人要见大天使,你快去通禀。”金蝶也不跟他废话,很显然,她也常出入这里,不然,这个叫莽的大汉,不可能一口叫出她的身份。
“主人?可笑,天堂的使者,怎么会叫一个卑贱的凡人为主人,你太让我们失望了。没想到大天使的信徒,竟然有一天会叛变。你堕落了,而拥有肮脏灵魂的叛徒是会被钉在地狱之火燃烧的十字架上,直到你的灵魂埋葬在火坛里,永不入轮回。”莽冰冷地望着金蝶,高高地举起手中巨斧,右脚在地上蹬出一个大坑,轰地一声,像一头发怒的莽牛奔出,就朝金蝶劈落而下。 最强灵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