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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瓜炒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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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北高中不是贵族高中,但却胜似贵族高中。

  这个高中的地方比较偏,在市里的富人区。因此,虽然学费之类并不比其他学校贵多少,但却聚集了许多富家子弟。

  高中教学楼很新,和南煜城之前读的高中截然不同。从操场到教学楼,都透露着一股“我很贵”的气息。

  高三二班在装修的最漂亮的那栋教学楼的二楼,南煜城四人到教室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了十几个人。

  秦迹恒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一进高三二班的门就引来了一阵吸气声。

  对此,南煜城这个在役小弟只想表示:各位吸气可以,悄悄地看也可以,那位流口水的就委实不应当了奥。

  快把你那个花痴样收起来!

  南煜城是转学生,到教室里看了一眼后,就去找班主任报道了。

  班主任是一个非常和善的女人,带着一副还挺时髦的眼镜,笑起来给人很好相处的既视感。

  她给南煜城介绍了一下晏北中学后,又询问了南煜城的视力情况,最后给他安排了一个合理的座位。

  虽说座位每月一换,但是南煜城毕竟是新学生,有个好的开端才能让他更有学习的动力。

  南煜城很满意自己的这个位置,不至于离秦迹恒三人特别近,能给他一点私人空间,但是如果要助攻的话,走过去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

  同学们知道有转学生后都还挺兴奋,一般来说很少有在高三转学的,这可能是他们一整个学年为数不多的新鲜事儿了。

  南煜城在这个万人迷小说的世界和在现实世界的长相差不多,不属于让人特别惊艳的类型,但是干净清秀,像是动漫里的美少年。

  他在班级里引发了一波小轰动,学校论坛也紧跟时事的讨论了起来。

  【主楼:啊啊啊高三二班的那个转学生好可爱![图片][图片]】

  1L:说真的也太不公平了吧,帅哥为啥都是高三二班的!!

  2L:泻药,本人近距离观察过了,皮肤贼好,性格也超级可爱!

  3L:比不过高二的那个转学生吧,看起来太奶了,我喜欢狼狗型的!

  4L:高二那个转学生确实可啊!年下狼狗,学弟看看学姐吧!!

  5L:楼上拉踩啥啊。要真说狼狗,谁比得过秦学长?

  6L:真相了……见了秦学长之后我的审美都被拉高了一截,以后找不到男朋友怎么办呜呜……

  ……

  这个帖子的重点只在南煜城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就彻底地歪了楼,和论坛里的大多数其他帖子一样,短时间内迅速地沦陷成了秦迹恒的粉丝舔颜楼。

  在南煜城发现它的时候,这个楼已经盖了几百层,最初在讨论什么已经被大家忘了个干净。

  惨遭拉踩的南煜城却并不觉得恼怒,反而乐得如此:

  他区区一个龙套小配角,不值得全论坛的女生进行讨论。

  系统也看到了这个帖子,反应出奇的兴奋:“新的男主候选人出现了!”

  “谁?”

  “那个高二的转学生呀。”系统嘿嘿地笑着。

  南煜城轻“哦”了一声:“狼狗型的?那不是和秦迹恒重了?”

  “应该说是霸总型的吧。”系统想了想道:“特别霸道,占有欲极强,说话很少……”

  他一箩筐的形容词还没说完,就被南煜城打断了:“停停停,彩虹屁放得差不多了。等他的股涨了再来问我吧。”

  听着系统又嘀嘀咕咕了半天才终于闭上了嘴,南煜城觉得很好笑。

  该说这是小说里的世界呢,一个高二还未成年的霸总,南煜城光是想一想都能笑出声来。

  他乐呵呵地上完了早自习,开始第一节课。高三的知识对于南煜城而言并不算难,再加上他昨晚翻过一遍近几年的高考题目,大概有了底,上课的时候也不是很紧张。

  他的同桌是一个典型的学霸,戴着副厚重的眼镜,看了一早上的书,并且友情地提醒了他:“明天就有开学摸底考,你别发呆了,赶紧准备一下。我听说你全科学得都比较……懵懂,数学尤其……薄弱。话虽这么说,你也别有压力,好好学,还有一年。”

  显然是被班主任叮嘱过了,说话特别委婉。

  南煜城一时有点尴尬,他又想起了自己从书包里翻出来的那没及格的卷子,觉得同桌不应该来学理,而应该去学文。能把“学渣”两字措辞地如此委婉,一看就深谙语言的魅力。

  他连忙点了点头,把自己埋进了课本里。

  但是心思不在这儿,没过多久他就又走了神。

  他瞟了一眼隔着半个教室,目前和秦迹恒是同桌的宁双后,问系统:“竹马股还是第一位吗?”

  “对的呀!自从又又坐在迹恒隔壁,粉丝们就沸腾了。”

  南煜城明确了一下自己的目标,避免做无用功:“这么说我现在还是得助攻宁双?”

  “是的呗。”系统道:“现在是个好机会,这未来一个月里恒双cp都有很多近距离接触的时间,我觉得你可以好好把握。”

  南煜城自知身负重担,严肃地点了点头。

  .

  午休时间到,南煜城特地去找了秦迹恒。

  他在新的班级里还没有交到朋友,同桌还是个学习到废寝忘食的刻苦学神,所以找舍友吃午饭也无可厚非。

  秦迹恒热情地答应了他一起吃午饭的请求,然后给南煜城介绍了食堂里的菜肴种类,并且笑容满面地推荐了他和宁双都非常喜欢吃的苦瓜炒茄子。

  南煜城:……

  刚刚耳朵聋了,你说什,什么菜?

  “真的特别好吃,茄子沾上了苦瓜的味道,两种味道搭配起来简直一级棒。”秦迹恒道。

  “真的吗!听上去就很美味。”南煜城强笑着配合。

  “那咱们就去打那个?”秦迹恒兴奋地问。

  南煜城微笑着十动然拒:“不了,我去打兰州拉面。”

  在“万人迷不想谈恋爱”这篇小说中,宁双之所以能收获这么高的关注,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能够包容和忍耐秦迹恒。

  秦迹恒是个说风就是雨的人,做事总有点他自己才能想得明白的理由。

  就像吃这道苦瓜炒茄子的来由一样。这是他偶然间在食堂里发现的。因为其听起来就让人没食欲的名字,所以导致吃的人很少。

  平时秦迹恒到哪儿,食堂哪里的队伍都会排得很长。只有在点这道菜的时候,他的那些迷妹们才没有“和男神吃一道菜”的狂热。

  毕竟味道却是比较特殊。

  于是秦迹恒一个高兴之下,连续吃了这道菜一个学期。

  最初的时候,还有一些不死心的人跟着他一块儿。一个月后,就基本上只剩下宁双了。

  宁双给出的解释是:“你介绍给我后我才知道这道菜有多好吃。”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宁双本身是不喜欢茄子和苦瓜的,更何谈把它俩炒在一块儿。但自从知道了秦迹恒喜欢后,他也慢慢地喜欢上了。

  因为那是秦迹恒喜欢的,所以他也会一点点学着去喜欢。

  南煜城觉得自己就没必要凑这个热闹遭罪了,毕竟独一份的才会留给人更加深刻的印象。

  更何况……

  他是真的不想吃苦瓜炒茄子!

  南煜城点了一份兰州拉面回来,坐在了秦迹恒对面。

  探头看了一眼秦迹恒和宁双盘子里的苦瓜炒茄子,南煜城觉得宁双对秦迹恒还真是真爱了。他光看一眼那个菜,都觉得自己要瞎了。

  “挺好吃的。”宁双注意到他的视线,笑着道。

  南煜城肃然起敬。

  他觉得宁双就爱的太温柔了,如果是他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做一件事情坚持了那么久,一定会忍不住去邀功的。

  想到这儿,南煜城脑中忽然间就有了新一轮的助攻思路。他笑着吃了一口面,假装无意地提道:“你俩不愧是竹马啊,连口味都奇特到一块儿去了。”

  “真挺好吃的,不骗你。”秦迹恒笑了笑。

  说着,他便夹了一块茄子放到南煜城的碗里:“来,大哥请你!”

  南煜城:!

  宁双见状,也从自己盘子里夹了一块苦瓜放在了南煜城碗里:“这两样要放在一起才好吃。”

  南煜城:!!!

  之前追秦迹恒怎么没见你这么机灵,现在折腾起老子来反应倒挺快。

  他一副生无可恋地盯着眼前的两样蔬菜,叹着气道:“秦哥,你俩饶了我吧,我是真的不爱吃。”

  “挑食是不好的。”秦迹恒一本正经的教育,“苦瓜和茄子都很有营养。”

  南煜城噎住,随后努力想要为自己争辩道:“不是我挑食,而是这菜真的不是我等凡人能接受的了的。秦哥你看着整个食堂,还有除你俩以外的人点这道菜吗?”

  秦迹恒塞了一个苦瓜在嘴里,听了他的话居然还真站起身来扫视整个食堂里的人。

  最终,他将视线落在一个身穿高二校服的学弟身上。

  他先是眯着眼睛看了一眼,随后露出了一个胜利的笑容。

  他对着南煜城勾了勾手,在他站起身的瞬间将手搭在了南煜城的肩膀上,把他拦了过来,懒洋洋地对着远处的一个人扬了扬下巴:“你看那个学弟,吃的是不是就是这道菜?”

  南煜城猛地被他拉近了距离,一个没站稳差点摔倒。

  他比秦迹恒矮一个头,脑袋刚好撞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吃痛地轻吸了口气,心里狠狠地骂了秦迹恒一声“没轻没重的狗比”。

  然而,这句吐槽在他抬起头的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因为他直接望进了一双深邃的眼睛。

  穿着宽大校服的男生隔着人群也无比显眼,即使是一声不吭别人也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一盘看起来色香味都没有的苦瓜炒茄子,却被他吃出了米其林三星的既视感。

  系统的声音响了起来:“出现了!这就是那个新转来的学弟。”

  南煜城脑子嗡了一声。

  他知道,前期宁双最大的竞争对手,来了。

  ※※※※※※※※※※※※※※※※※※※※

  如果你们是秦迹恒的小迷妹,你们能坚持吃一个学期的苦瓜炒茄子嘛!

  ps.苦瓜炒茄子这道菜是真的存在,大家可以搜搜图片。

  顺便在这里对爱吃的姐妹们道个歉,我对这道菜真的没有任何意见!只是我个人觉得它味道有点奇特而已!(求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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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砚存稿日记

  今天吃了咖喱鸡,嗝。 万人迷主角他总想撩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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