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日常的意外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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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魔咒理论脱胎于中世纪的魔法体系,讲求更瞬捷、更节省魔力和更需要理论、实践和悟性的学问。这点陈斌早已知道,比如学校教的挥挥小魔杖就是通用的标准魔咒,只要按课程一步步地操作下去终有一天会学懂,即使半点背后的理论也不懂亦没有任何问题。
像是赤胆忠心咒、莉莉爱咒和伏地魔的复活魔法等等,这就是超纲的魔法并不会在霍格沃茨里传授。它们大都始创于中世纪之前古典时期,甚至是更久的不可考年代,部份魔咒在中世纪末期得到改良,绝不是简单的念咒和挥魔杖就能做到。
当然,这种古老魔法当中还是有一些简短实用的,而且自中世纪中期起一直没有改动过,在霍格沃茨里继续传承着,比如守护神咒就是仍然留在现代体系里的古老魔法。
陈斌拆解现代魔法的理论,完全就是超越了N.E.W.T.s之后的研究课题,即是把标准魔咒的原理改良成最适合自身的状态。即使吃透了这个标准魔咒的知识,别人家也无法从外观分辨出来,但是使用者却能用得更加得心应手,甚至再极端的能像陈斌一样把照明咒改成完全不像原来的形态。
用通俗易懂的说法来讲,飞来咒把物品召来以及万箭齐发把物品射出去,其魔法原理有80%是相通的,不同的20%是前者产生吸力,后者产生斥力。
把飞来咒的理论吃透到一个程度,甚至能把附近的物品射出去,其威力会比万箭齐发高出很多,因为这是一种单体攻击,所有魔力也应用在一件物体之中,即使这物体很可能是高级别的附魔物品。
同理,把万箭齐发理解到某个程度,同样也可以同时召来数十上百件物体,比如全班同学桌上的家课,绝对是装逼震慑的一大利器。去年,陈斌就在《魔药学》的课堂上见识过斯内普教授这样吓唬过全班学生。
然而,陈斌所说的完美解构,就是完全把一种魔咒变成自己最擅长的魔法,能把它完全拆解、重祖、嵌入不同魔咒原理等等,完全超越了知识层面的程度,就如同本能一样融入自己的魔法之中。
用陈斌的思维来说,就是如臂指使,谁指挥手臂时需要理解血液的循环、生物电如何影响当神经传递、每组肌肉、细胞、淋巴等运作?如臂指使就是能够指挥手臂做到自己想象的任何高难度动作,把这个魔咒变成任意改变。
这种直达本源的领悟,基本上一生人也只有一次,而找出哪个魔咒适合自己也纯粹是运气。很不巧,陈斌一次就撞中了。
不是说陈斌只有照明咒是他唯一能够直达本源的魔法,而是他找对了自己的属性,而且一来就选择了照明咒。
邓布利多指出陈斌的属性就是光明,所以他只能选择与光明类相关的魔咒才有最佳的亲和力,最有机会在这个种类的魔咒中直达本源。
如果陈斌不能说脏话,他就已经没话好说了。最强魔咒是照明咒,陈斌在自我质疑自己穿越到魔法世界不是来搞笑的吗?
“兄弟,小心了!我要放出世上最强的闪光弹了!”
陈斌想到这里就有点崩溃!与光相关的魔咒并不多,而且几乎全无攻击性,最强那个就是呼神护卫,即是变出动物形态的守护神驱逐摄魂怪!
更糟的是,这魔咒需要强烈的快乐情绪,陈斌只能召出一条毛虫大小的物体,所以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练这东西,自从成功召出后就再没有练过,因为拿玛血咒不容许他拥有强烈情绪波动,哪来强烈的快乐?
如今,他手贱把照明咒练成他的本源魔法,而且一生也不能把别的魔法弄成这个程度,简直就是练废了号,可以删号重来吗?
陈斌恶意地想,邓布利多最亲和的本源魔法必然是缴械咒,伏地魔就一定是索命咒了!否则这两货打架时就不会把这两个魔咒看成最强的杀手锏。
陈斌呢?“看我史上最强照明咒!”
人设崩了!心碎了,陈斌回去继续给子弹附魔了。
不知不觉,陈斌的订单还是在学期末的最后一天前完成了,最少是这个月积压下来的已经完成了。
明天就是毕业叙餐,陈斌这夜辅导这学期最后一节社团活动,总算首次不死命操练学生,而是任由他们练习自己感兴趣的魔咒,反正该考公开试的也考完了,不参加公开试的也免了期末考。
这节活动刚刚结束,陈斌就打算溜到礼堂吃点东西,岂知在礼堂门外看到几个鬼祟的身影。
(*˙︶˙*)ノ:“Yo~塞德里克,你们在做什么坏事?”
迪戈里闻言浑身一颤,紧张地转身护在几名同学的身前。“没没什么,我们只是聊聊天而已。”
“有古怪!”陈斌一个闪身冲到四人之间,却失望地发现什么古怪的东西也没有。
“神神秘秘,我走了!”陈斌见没有热闹可看,准备走到礼堂吃饭了。
“不如跟拿玛教授谈一谈好吗?”一把男声悄悄地说。
“你疯了!他是教授啊!我不想被开除!”一名男生紧张地低吼。
迪戈里低声道:“嘘——斌的耳朵很灵的……”
“我已经听到了!”陈斌一个闪身扑到四人身后,特别是抓住那位说了不想被开除的男生。
那男生愕然了一下,随即满脸煞白,浑身僵硬,连话也说不出口。
“塞德里克,你们在聊什么?”陈斌当了那么年警察,深知套取情报的最佳方法就是找二五仔。
“我不能说。”迪戈里斩钉截铁道,脸上全是慷慨赴死的表情。
陈斌的目光扫向另外二人,他们在迪戈里的影响下也变得守口如瓶。
这下到了陈斌愕然了,他只是打算作弄一下这群男生,却没想到这秘密可能真的挺严重的。
“好了,我不逗你们了。”陈斌严肃起来,认真地望向那名正主。“你好像叫做贝尔比吧?拉文克劳的三年级生。”
贝尔比紧张地点了点头,结巴道:“是是的,教授。我叫做马科斯·贝尔比(Marcus Belby)。”
陈斌对这名小男生还是有点印象的,不是他有多出名,而是他的叔叔达摩克利斯因发明狼毒药剂而曾获梅林勋章。
“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秘密,也不打算深究这是什么秘密。”陈斌盯着这位男生,低声说道:“但是,如果这已达到被开除的级别,那就不要等到东窗事发才找教授求助,那时谁都帮不了你。然而,现在主动投案的话,或许校方能尽力替你解决问题,而那些处罚可能是你也能接受的。这是作为教授的忠告。”
陈斌这忠告不是来自教授的观点,而是上辈子诱劝小混混自首的套路,但是放在学生身上也同样适用。主动寻找校方协助,永远好过事发后一切也无力挽回。
该说的也说了,陈斌径直走向礼堂,身后的长袍却被人拉住了。
“拿玛教授,救救我。”贝尔比紧张地抓着长袍,低声地说:“帕翠霞怀上了我的孩子。”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陈斌不厚道地喷口水了,刚刚听到这劲爆的消息时正被口水呛到。
他很慌张,比正主还要慌!为什么原故事里没那么多破事儿,这世界里一年级时就发现晚间约炮、暴力Play和纯血迫婚,现在第二年却听到三年级的小屁孩弄大了女生的肚子!
这里的三年级生,在学期末才只有十四岁,即是初二的小屁孩而已!
陈斌理顺了气后,立即带着四名小伙子来到空置的教室,严肃地问道:“帕翠霞是谁?还有,你确定她怀孕了?”
贝尔比这个棕发小个子已经紧张得说不出话,他的迪戈里学长替他说道:“帕翠霞全名是帕翠霞·斯廷森(Patricia Stimpson),她是格兰芬多的四年级生。”
陈斌坐在教师桌上思考了几秒,很快就想起她与卫斯莱双胞胎同届同院,在原命运里下年会被乔治嘲笑她在O.W.L.s考试周里被压力迫得神经衰弱。
在印象中,这名女生的长相一般,而且也不像妖艳贱货,怎会向低年级生下手呢?
“你确定她怀上了孩子,而且是你的?”陈斌尽量把语气变得平和,朝着围在桌边的学生问道。“深呼吸,别激动,一切已发生了,我们现在要搞清事情。事情越清楚,结果就越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三名好友拍肩的拍肩,扫背的扫背,贝尔比深呼吸了几口气,对着鞋尖说道:“复活节那段时间,我们也在备战期末考,经常也处于压抑状态……那时帕翠霞与我经常参加同样的社团实践班,渐渐就有了共同话题,经常在课余时间一起练习……”
这小伙子脸色煞白地说了半天,陈斌渐渐理清了脉络了。
帕翠霞·斯廷森的实践能力比较渣,而低她一年级的贝尔比平日在实践活动里又做得比她漂亮。二人聊着聊着,开始一起结伴练习,并互生情素了。
然后,二人由牵手变拥抱,拥抱到接吻,接吻到在外面蹭蹭不进去,结果真的进了去,还是没做措施之下全都弄进去。
这段时间又有蛇怪,又要接近期末考,他们的压力越来越重,而这种运动又有舒压的效果,所以他们几乎每晚也一起舒压了。 霍格沃茨的血咒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