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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重逢便是新的开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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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犬守魂说完那番话之后,很快就走了。我独自一人被遗弃在这个宽敞的大厅里,仰望着蓄着霾的天空,关于霾之后的天空是怎样的景象,难以想象。

  不过要是认真的话我还是看得见的。

  集中精力的话——就算隔着霾也一样能看清霾后的景象,只是现在没有那个必要。因为即使知道了“外面”是怎样的景象,现在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了的我也不可能做得了什么。

  毒素比想象中要恐怖。

  接下来自己到底需要多久才能恢复行动力,我也不太清楚。可以肯定的是,哪怕我恢复了行动力,我也不会立即动起来吧。

  因为不知道该做什么。

  没有想做的事情。

  任务毫无疑问地失败了,曼多马先生那边为了保证不被追踪信号,只能由他们在确定安全之后联系我,而不能由我主动联络他们。

  就算和曼多马先生取得了联系,也没有能够说的话。

  好难受……

  这就是心情低落的感觉吗?

  “难过的时候吃点甜食心情就会好起来的。”——要是策士她还在的话,肯定会说这种不着调的话吧。我的话,只有吃豆腐脑的时候心情才会好受点,甜食是不行的。

  甜豆腐脑更加是行不通的。我已经从曼多马先生那里证明了“甜豆腐脑”是确实存在的,但并没有亲眼见过,最近一段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北方的城市活动,基本上没有看见贩售甜豆腐脑的店铺。

  去南方的话——本来有一次的机会,但那次机会交给帕萝丝了。

  不,与其说是交给她了,不如说是被她抢走了吧。

  正是这个被她夺走的机会,使得她没能正式参与夺回王倩的行动。

  不过我不认为这是我的,或者说是先生的失策。

  反正她在的话也没有什么帮助。

  她的力量并不足以改变结局。

  我清楚的,

  我比谁都清楚,她绝对不是那种能决定胜负的基石。

  所以她不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要是她在的话,可能会死在犬守魂的手上。

  以她那过分傲慢自大的个性,不难想象会被犬守魂如何玩弄。

  而且帕萝丝本来就不擅长与人合作,原本的第七特攻队的队友还好,换做那些从各个地方拉来的寻常的杀人魔,只会引起她的反感吧。

  她在的话不仅对事情没有帮助,反而会把事情推向更早的处境。

  一定会这样的。

  “不行呀。队长,在背后嘟囔人坏话可是不好的。咱不喜欢这样的队长喔。”

  她肯定会这么对我说教吧。

  她要是还在的话,

  肯定不会允许事态发展成现在这样的。

  一边想着那种已经不可能的“如果”,一边任由困意击溃自己。

  平常的话是可以抵抗这种困意的,

  现在没必要。

  随便它吧。

  就这样睡过去吧。

  反正,

  现在的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做不到。

  04

  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十三号了。当然,刚醒过来的我是不可能知道确切日期的,我甚至没办法把握自己睡了多久,这是事后才知道的。

  中途醒过几次,但因为身体没法动弹,所以又睡了下去。

  老实说我还以为这样的时光会永远地持续下去,没有想做的事情,即便有想做的事情也因为客观现实的缘故没办法去做,这种无可奈何的空虚感反而让我沉醉。

  想要一直躺在地板上,任由时间流逝,直到世界末日——破天荒地,有这种颓废的想法。

  但果然还是没办法一直持续下去。

  不如说能持续这么久已经很惊人了。

  要好好夸奖一下它才行,让我这么久都没办法起身。

  “对了,项链。”

  我把待在我胸上有一段时间的项链攥在手里。

  冒出了想要把她戴在脖子上的冲动,想了想还是算了。

  我不适合它,我想,也有可能是它讨厌我。

  项链的最终归宿是我这件冲锋衣的口袋。

  把它放进去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错觉,我想着这不会是恶灵在作祟吧。结果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什么恶灵,而是一种已经发生的现象导致的违和感。

  我从这个大厅走了出去,正门比我想象中要好找。可能是犬守魂把我拖进来这里面后就没有怎么移动过我身体的缘故,我只花了一分钟就走了出去。

  时间比想象中要长一点。

  出去的时候,一滴比体温要低得多的水珠落在我的鼻子上。通过这滴水珠,我知道了此时的外面正在下雨。不过不大,只是毛毛细雨的程度,可能过一会就变大了,但至少还不大。

  我拖着疲态仍在的身子往前走。接下来要做什么,该去什么地方,我没有头绪,也没有想法。我不由得怀恋起一直躺着的时光,至少那时候不用烦恼该做什么,因为什么都做不了。

  “……去找帕萝丝吧。”

  帕萝丝的所在,我大概是知道的。之所以说是“大概”,是因为我只知道我昏迷前,也就是十一月八号时她的所在,但我不确定她现在还不在那里。

  毕竟她没有等我的必要。

  我也没有囚禁她,只是把她扔在那里罢了。

  本来是想处分她的,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代替她被处分的,是那个叫科索尔的家伙。

  虽然他本人似乎失去记忆了,但我可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

  他是杀死赵伊月的凶手,这是我通过好不容易入手的录像知道的。

  我和赵伊月关系算不上多好,但既然找到了杀死她的凶手,那就顺手杀掉吧。

  扯远了。

  我想要找到帕萝丝,这个想法实现的前提有两个,第一是要知道帕萝丝的位置,第二是要知道自己的位置。

  我想这里应该不会离之前的战场太远。弄清楚自己具体的位置的话,找到帕萝丝的可能性还是蛮大的。

  “居然真的在这呀。”

  做决定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走到街上。我的身体显然是哪里出了毛病,不仅用不上力,就连步伐也比平时要慢得多。

  雨渐渐变大了,我的视线多少受到了影响。有几滴雨水机灵地溜进了我的眼睛,模糊了视野。我本来想揉一下眼睛,但手刚刚抬起,就被无力感侵蚀得落下。

  一直以来没有剪的头发变得相当碍事,被雨水打湿后的长发重了不少,让我整个人变得头重脚轻,每走一步都感觉自己要被头发的重量带倒。话说,我头发真有这么长吗?

  “我还以为那家伙是唬我的——没想到是真的。不过,你这样子还真是惨啊。”

  好像有人在我旁边说话。

  是对着我说的吗。

  周围没有其他人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是什么时候到我旁边的。

  完全没感知到。

  迟钝——身体的感官跟生锈的机器一样不可靠了。

  “与其说是变得迟钝,不如说是已经是‘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在乎了’这种状态了吧。我理解的,毕竟我也一度陷入过这种低迷状态。”

  一个男人,

  一个在雨中行走的男人。

  一个明明活着,却很难让人感受到生的气息的男人。

  这名不知为何出现在大街上的男性,正举着一把容纳一人都显得有些勉强的伞。

  雨水从已经塌了一角(大概是伞架坏了)的伞布上滑落。

  因为是小雨的缘故,所以落得很慢,像是钟乳石上滴下的水。

  他浅灰色的外套上,左肩的部位湿了一片。一半是因为较小的伞不能很好地保护他的身体,一方面也跟他随意的姿势有关,男人看上去一点都不介意自己的身体被雨水打湿。

  看清他模样之后,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虽说——我本来是不该能认出寻常人类的模样。

  但偏偏,记住了他的样子。

  “‘为什么这家伙会在这里?’,从你的表情上,我读出了这种感觉。确实,我不该出现在这里,也可能出现在这里,更加没有和你见面的理由——不,不对,理由是有的,正是因为我有非见你不可的理由,所以我才会来到这里,站在你的面前。”

  他说,

  “一直站在雨里面对身体不好。虽然让我来担心你不太合适,但你这副模样,也太可怜了。要是被不相干的人看见了,还以为我在虐待女童呢。”

  原本该落在我身上的雨被他的伞挡住了,而他自己则变成了落汤鸡——不,他本来就快是落汤鸡了,因为那伞并不适合他,到是很适合现在的我。

  然后,我从他的话里注意到了。

  注意到了自己现在的状况。

  我低下头。

  视线穿过坑洼里的积水,我看见了一名女孩被囚禁在里面。她有着长长的灰发,以及比她的头发还要苍白,苍白到仿佛透露着一种青色的光的皮肤。女孩的五官因积水的无能而朦胧模糊,但能清楚地发现这名女孩穿着一身大小不合适的冲锋衣,大半个身子都陷进了衣服里,下半身的牛仔裤已经拖着地,想必已经变得邋遢不堪。

  这名女孩正是我本人。

  这名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女孩子,正是“墨莎”。

  匕首上升时也好,环视建筑物内部的时候也罢,连项链放进口袋的时候也是,那些时候产生的违和感全部都是因为身体变小的缘故产生的。

  剧毒的后遗症,

  致敬APTX4869么。

  “……真是,糟糕透了。”

  我说出了自己的感想,而他——

  “在大雨中和往昔的仇人迎来命运般的重逢,这一幕真是充满了史诗感,你不这么想吗?”

  ——李少辉如此说道。

  虽然,现在不过是小雨而已。

  05

  头好痛。

  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突然变小,

  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遇上李少辉,

  李少辉到底有什么目的。

  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头痛了起来。轻轻摆一下头会痛,长时间不动也会痛,若是左右来回摇晃,便会觉得里面有种接近凝胶的液体正在晃动。我不是那种不擅长思考的类型,会产生这一症状,多半归咎于犬守魂的毒素。

  当然,除去以上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可能导致我头疼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要背着我?”

  “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这副模样也太可怜了。”

  “为什么——要把我带回你家?”

  “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这副模样也太可爱了。”

  听到这句话,虽然不清楚为什么,但确实有一股让我战栗的寒意从心里冒了出来。这个男人,是不是说了相当危险的话?

  现在的我,正被李少辉背在身后,并且来到了似乎(从他本人的言行揣测)是他住处的公寓楼前。那仿佛随时会坍塌的古旧危楼若是他的住所,到也和他身上那奄奄一息的生命力相符。

  “事实上,如果在路边看见好像是走丢了的小女孩,对此不管不顾的话,可以说是主人公失格了。”

  “但把走丢了小女孩带回自己家里的人绝对不正常。”

  “虽然你的身体是小孩,但实际上你的头脑是大人吧。”

  “我不是侦探。”

  “没人说你是。”

  李少辉的房间在公寓楼的一楼,他并非是从正门,而是从后门进入的。莫非是没有正门的钥匙吗,当我问了之后,他却说“比起说不定会和什么人撞见的前门,我更喜欢从一般不会遇见人的后门进出。”,看样子,他不大想和认识的人见面。

  “对了,我还没自我介绍吧——我的名字叫……”

  “李少辉,我知道。”

  我在资料上见过他的名字,也看过他的照片——话虽如此,但那时我并不能通过照片记住他本人,仅仅记住了王倩的样子。

  可现在已经能正确识别他的模样。

  “既然你知道我,那么我也就不多费口舌介绍了。你有什么想喝的东西吗?”

  “果汁。”

  “抱歉,以前的‘我’留下来的果汁刚被我喝完。”

  “那碳酸饮料……”

  “雪碧和可乐你要哪一种,个人推荐后者。”

  “可乐。”

  “百事还是可口。”

  “都行……不,可口吧。”

  “不巧的是都没有。”

  “……”

  那特意问种类到底有什么意义啊。

  “……实在不行的话,咖啡也行。”

  “不巧的是,我这里连咖啡都没有。”

  “那你这到底有什么?”

  “开水——不,自来水。”

  “那一开始有问的必要么?”

  “我认为适当的礼貌是很重要的。”

  “你这种不必要的礼貌只会让人觉得是在挑衅。”

  “挑衅吗……老实说,挑衅一个看上去是小学生年龄的女孩是件挺有趣的事。”

  “……我早该从你的样貌上看出你是这种变态的。”

  “不,不要误会了,我并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精神年龄也才十三呀,他说出意味不明的话。这个人好恶心,虽然不是特别清楚但就是觉得他好恶心。也许是这具身体——这个小孩子体型的身体本能地在提防这家伙。

  “回到正题吧,你想喝自来水还是想喝开水。”

  “那个从一开始就不是正题。”

  “什么,原来不是吗?”

  为什么要一脸遗憾地说出这句话啊。

  那种事有什么好遗憾的。

  “正题的话,李少辉,你应该说下自己的目的。”

  “哎呀,果然还是注意到了吗——”

  他轻笑着说道,

  “——特意不在家里准备饮品的目的,就是想省下这笔开支。”

  “…………”

  “不吐槽吗?”

  “正题的话,李少辉,你应该说下自己的目的。”

  “居然当做没听见吗!这比吐槽还要伤人心!”

  他咂了咂舌,之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直到他把我领进他的家门,才开口说道:

  “直说了,我想要和你联姻。”

  “……?”

  “抱歉,咬到舌头了。我的意思是,想要和你联手。”

  李少辉一本正经地看着我,

  “我希望和你联手,一起把‘机关’搞个天翻地覆。”

  这家伙真是疯了。 人生败犬?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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