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反抗、特洛伊木马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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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反抗、特洛伊木马和解决方案
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恐怖景象,但至少在一个由硅谷老板们控制的支付世界里,这被看成一种有吸引力的未来前景。许多人已经被越来越密集地警告,这种拒绝会变成有效的抵抗,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不能分裂,不相互对抗,也不能走入死胡同。
我们首先探讨这个死胡同问题。其中两个是社会问题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关系问题。当社会条件和权力关系满足技术要求时,它们就会发挥作用。如果不是这样,这些技术解决方案所造成的损害比其带来的益处更大。按照前面援引过的富山原则,技术的主要作用是强化现有的力量。伪技术解决方案有点类似于那些所谓法律或社会创新,并没有改变现存的力量关系。这也是弊大于利,如强者利用木马病毒,安全地评估抵抗巢穴,让他们惊喜,而对方却对将要发生的事全然无知。第一类是技术方法,包括加密货币,可以是私人的也可以是国家的。我们在下面会先论述这类问题。第二类是法律或社会方法,包括数据所有权的创新。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随后将进行仔细探究。
比特币的希望和数字央行资金的欺骗性
对于许多人来说,比特币这样的加密货币是以货币形式保护我们隐私的最大希望。比特币属于一种非政府货币和非政府支付系统。2009年有位化名为中本聪的人发明了它,但这个人是谁目前尚不清楚。该系统使用互联网,实行分散组织,全球可以通用。它的规则在一套程序代码中被确定。通过所谓“矿工”完成其任务而获得报酬,新“币”便进入流通领域,这是为了验证比特币交易。当用户想要将比特币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时,“矿工”会验证发送人是否真正拥有这些币值,并记录拥有者的身份。为此,它们必须借助大型计算机完成复杂的计算任务,这是由迄今为止可公开的比特币交易推导出来的。谁最先解决这个问题,谁就将获得报酬,其余的人就算是陪玩了一场。
这样一来,比特币系统的耗能之高难以想象,并且运行相当缓慢,它每秒钟只能处理七笔交易。而我们现已建立的支付系统要快数百倍,并且能耗极少。据普华永道咨询公司比特币专家亚历克斯·弗里斯在专业期刊中估计,每完成一笔交易,比特币系统的能耗至少300千瓦时。尽管其支付份额微不足道,但它目前每年消耗的能量为2.5千兆瓦时,而且这一数值还显示出强劲的上升趋势。预计增量将高达7.7千兆瓦时,这略低于整个奥地利的电力消耗。
已确认的交易将被写入区块链。人们可以将它想象成现金簿,其中每个填充的页面都盖有印章且不可改变。同时,被称为“块”的页面通过数字印章线连接,因此不可能替换任何一页。一旦有人试图伪造一个条目,就会被发现。因为所有的计算都具有相关性,一旦后期对一个区块中的某个数值进行更改,那么整个数字链就对不上了。
比特币有时被视为数字黄金,这无疑是一个贴切的比喻。正如黄金必须消耗大量的能量才能够从地下被开掘出来一样,比特币在大型计算机系统中被“开采”出来,同样伴随着巨大的能量消耗。黄金这个比喻的贴切之处更多地体现在该程序的独特设计上。按其设计,进入流通的新比特币会逐年减少,大概到2040年就完全没有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将比特币和黄金类比也有不当之处。黄金和其他贵金属都可被用作首饰和制造业的原材料,即使突然所有人都对黄金作为支付手段失去了信心,它仍然保留其作为首饰和工业原料的价值。相反,比特币不具备这种广义的、默认的支付替代物特性,因为它们只是一些无法使用和没有价值的数字组合。
在比特币之后,还有数千种加密货币被人们创造出来。除了比特币,相对比较重要的还有以太币、瑞波币和比特币现金,其中部分算法相较于比特币更高效、更节能。
加密货币的一大优势是它的匿名性,更确切地说,它只使用代号。事实上,只有现金交易才是真正匿名的。用比特币进行交易时,人们只是在另外一个名字或数字代码下操作。这两者的区别巨大。首先,如果有人要把比特币换成美元或欧元,其代号就很容易被破解。而一旦某人身份暴露,在这个代号下的所有比特币交易就成了公开信息。对于进行比特币交易的大多数比特币用户来说,官方只能在线查询到其代号。在几乎所有主要比特币交易所,人们必须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类似证明才能进行比特币交易。相应地,安全机构和秘密警察也依据协商一致的声明放松了对比特币的监管。
2018年初,美国和韩国等监管机构对比特币交易进行过一系列的调查。中国也宣布限制比特币交易。伊朗政府虽然禁止其金融机构参与比特币及任何来自自由社会的人所进行的交易,但因加密货币的国际性和分散性,没有能力在全球范围内执行禁令。这表明了监管力量的天真和无知,尤其是对其背后的跨国影子力量及其利益诉求一无所知。
美国是对几乎所有加密货币都可以追溯到源头的国家,却根本没兴趣出台什么禁令。韩国在2018年5月不情愿地宣布,改变其原本对比特币等非常严格限制的态度。韩国的不情愿,可参考G20和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文件。后者在2015年的《加密货币监管指南》中将其列为首要任务,文中这样写道:“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承认金融创新。”该指南建议各国政府,将监管重点限制在那些能够与普通货币交换的加密货币上。应对交易所内将加密货币兑换成普通货币的行为进行监管,而无须关注加密货币在不同的用户之间的转移。韩国公告的背景是一份G20协议,这被一些亚洲媒体和专门的网站转载,其内容为,加密货币应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地作为金融资产被接受。韩国政府之前因其投机性特征而把加密货币作为监管对象。2018年7月出台的G20的指南,成了一个所有国家政府都应该遵守的世界规则。
强者的工具
如果认为,借助硅谷创建的加密货币可以蒙骗银行乃至美国政府,(很遗憾)那是空想。有观点认为,美国情报机构是比特币发明的幕后推手,这并非不可信。亨宁·迪德里希在《以太坊》(Ethereum)一书中写到同名加密货币时提及,美国的秘密警察国家安全局拥有用于以太坊区块链算法的专利,并提供免费使用。我们怎敢相信,一向好奇的秘密警察会放弃修建一个秘密后门或关闭装置的机会吗?
即便比特币的发明没有幕后操纵者,至少早就有人将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全面地置于其羽翼之下。美国现任总统过渡团队成员彼得·蒂尔就向全球加密货币支付处理商巴比特提供了启动资金。由蒂尔联合创立的支付平台贝宝与巴比特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大型比特币交易所Coinbase和Go Coin(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允许贝宝接受比特币,这打通了比特币交易平台之间的联系。通过伙伴研究项目,蒂尔为开发商的项目提供资金和建议。这些伙伴研究人员包括以太坊的发明者维塔利克·布特林、零币的发明者加里·勒和Augur(去中心化的预测市场平台)的发明者乔伊·克鲁格等。蒂尔在2015年的一次会议中表示:“贝宝想要创造一种新货币,但失败了。但我们创建了一个新的支付体系。我认为,比特币在新货币方面取得了成功,但支付系统仍然有诸多不足。”从中人们可以听出其心声,即通过新货币和相关支付系统掌管全球支付命脉的雄心。
加密货币完美地契合了硅谷的哲学。比特币和区块链原则上是为了取代信任而被发明的。如果把所有内容都写在公开可见的区块链里并且立即可以得到验证,那么人们就不必再信任货币发行者和商业合作伙伴,也不必再信任任何个人和机构。像亚马逊、脸书、爱彼迎和优步这样的公司还能有什么用?西方的国家和官僚机构也无外乎是在广大的无名社会中创造了社会信任的机构罢了。如果区块链可以做到这一点,人们就不再需要国家,这些平台就可以掌管一切。
去现金运动的协调员,人称“幕后先生”的拉里·萨默斯也是这个“朋友圈”的一员。他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主要投资者之一——数字货币集团(DGC)提供咨询。这是一个有趣的组合。一方面,萨默斯总是站在去现金运动的最前沿。他支持去现金的主要理由是,这种付款方式因其匿名性而对恐怖分子和其他罪犯更有利。另一方面,萨默斯又为开发加密货币的企业投资,并向相关投资者提供咨询。这或许意味着,要么加密货币的匿名承诺没有根据,要么萨默斯的去现金论点纯属虚伪,很可能是两者兼有。成熟的金融巨头均参与了数字货币集团,如西联汇款、英国保诚集团、万事达卡和贝恩资本以及美国总统候选人米特·罗姆尼的风险投资基金。其他人根本没有机会参与。
国家加密货币是一种虚假包装
2017年,瑞典央行点燃了很多人的希望。它宣称政府本身就可以在各自的国家货币体系中发行数字货币以取代现金。从技术上讲,这不会存在大问题。电子货币和现金这两者都是由各国中央银行发行的,并为其提供保障。
瑞典央行考虑可能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引入记账货币,其下又分为两个子选项。第一个子选项类似于一种信托资产,它是由央行委托商业银行管理的资产,这些资产不进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第二个子选项是,由央行自行创立账户。这就意味着,所有公民和企业都可以直接用央行账户进行交易。
第二种方法是价值决定型。这是类似于现金的替代方案,看起来就好像可拥有和控制的电子货币。借助以央行货币充值的支付卡和电子货币交易所,用户就可以支付央行电子货币。像现金一样,不必经过中央会计师,货币就可以被转手。该项目组建议,允许小款项的匿名支付。至于最终是否会引入央行数字货币,瑞典央行尚未决定。相反,英国央行在考虑央行数字货币问题时明确表示,匿名支付对其来说是不可能的。
可以看出,央行数字货币原则上可以如此设计,以使用户把现金的优点带到数字时代。保留“原则上”是重要的,一切都取决于中央银行对自身和用户的规则和限制。如果用户可以在商业银行账户和央行账户之间自由转移数字货币,即使取消现金,他们也不会再将自己的钱转入有倒闭风险的商业银行中。他们的债务人将是央行。而央行不会破产,因为它可以“印制”自己所需的钞票。如果排除对国家数字货币实行负利率的可能,就不会发生私人资产被冷酷地侵蚀,用以补贴银行或国家财政。如果国家确保政府数字货币能够匿名支付,那么现金的一个很重要的优点就可以被引入纯粹的数字未来中,以确保个人隐私权。
这曾是四个肯定的问题,现在却变成了四大疑问。我们为什么要接受,由政府主导在金融领域消除匿名性,并为一个由它控制的数字货币担保?我们为什么要接受,政府竭尽所能却将储户置于危墙之下,让储户在银行破产时遭受损失而无法逃避?为什么要假想可以排除银行会实行负利率的可能?央行去现金就是为了最终引入负利率,怎么会对现金的继任者数字货币放弃负利率呢?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在引入阶段。目的是让人们接受这种支付方式,并同时促成去现金化。现金继任者一旦被成功引入,谁要是还对政府抱有幻想,就未免太天真了。
相反,德国央行行长魏德曼的观点则令人耳目一新,他拒绝引入国家数字货币,因为这与银行的利益相悖。他论证道,国家数字货币无异于每个人都在中央银行有个账户,对于公民来说,这应该是非常安全的,但对银行却不利,因为它使银行的“短期偿付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变得更加困难”。换句话说,它们不能再要求贷款的高利率回报,这钱得它们自己去找。此外,魏德曼还警告说,在危机发生时,银行挤兑风险很大,因为储户会从商业银行提款并将资金转移到更安全的央行。
当中央银行致力于推行央行数字货币时,就不太会注重公民的权益。不是让他们从银行中解放出来,而是将他们作为国际货币竞争的工具。最近,以去现金活动家著称的哈佛大学经济学家肯尼斯·罗格夫就表示:“中国认为数字货币提供了一个取代美元成为世界储备货币的机遇,这或将改变全球的权力结构。因此,美联储也在研究引入数字美元的可能途径,如果不这样做,它会疯的。”对于美联储,即美国的中央银行而言,其自身的数字货币同样也是捍卫美元国际主导地位的手段。罗格夫补充说:“原则上亚马逊可以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但因政府要求访问交易数据,亚马逊故而将三思而行。”
俄罗斯的态度同样也很积极。“我们已经达成一致,国家监管加密货币的发行、开采和流通过程。国家必须掌控一切。”俄罗斯财政部部长西卢安诺夫在解释未来加密卢布的理念时说。美国中央情报机局怀疑,俄罗斯正试图以匿名货币规避美国制裁。
虽然美联储在考察数字美元的发行问题,但它似乎更应该关心另一个问题,即是否以美国金融和IT企业通过加密美元去对抗加密人民币和加密卢布。如果私人企业和投资人进入加密货币流通领域,国家和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的作用就不那么明显了,许多不同的方法都可以尝试。对美国政府而言,无论哪一种模型起作用,只要可以控制其他国家及其货币区的潜在竞争即可。如萨默斯担任咨询的数字货币集团和其他杰出投资者一道参与的创新实验室计划,从根本上创建一种与美元有稳定价值比的加密货币。由于其设计基础与比特币不同,它的价值不会产生剧烈的波动。比特币的巨幅波动性使其几乎无法作为支付手段,而这种新的加密货币似乎更具吸引力。为确保价值稳定,新基础货币的发行量应自动调整,以使其与篮子商品的美元价格尽可能相同。
很难想象,如果这种加密货币盛行,对公民自由方面会有什么好处。俄罗斯或中国的替代方案可能对地缘政治力量平衡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对公民自由来说却未必如此。
特洛伊木马数据所有权
有一种东西,例如数据所有权的概念,听起来不错,但只会让强者受益,而使公民自由受到损害。对此,德国总理默克尔与德国前交通部部长亚历山大·杜布林德曾发表联合声明,其直接动机是为了维护汽车行业的利益。这让人担心硅谷可能窃取了现代化汽车上的传感器和其他监控技术的大量使用数据,而这本应是汽车制造商所拥有的。因此,默克尔在2013年3月就明确地表示,必须依法澄清数据的所有人问题,欧盟必须迅速对此采取行动。与此同时,杜布林德在一份战略文件中也建议,数据应该在法律上与其发生体本身等同处置,这样才可以界定所有权的归属人问题。
关于这样做是否违背了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律师们也存在争议。现实中的做法与数据保护内涵背道而驰,正如有利于汽车制造商的建议所显示的那样,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汽车购买者在购买汽车时会“自愿”将数据的所有权转让给汽车的制造商。随后,该条款将被直接地写入交易条款。
此后,有关数据所有权问题的讨论一直在进行,但在立法层面并没有取得真正的进展。人们选择了另一种路径。在碰到这类敏感问题时,世界经济论坛经常提出要掌控处置权。那些企业巨头俱乐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共同开发了一个模型,旨在将人们变成自我监督的辅助警察,以便从根本上消除由数据保护法造成的任何阻碍。为此,获得国家认可的私人俱乐部有责任对旅行者在边境进行更好的监控。两年来,这些企业为此组织了一系列的研讨会,美国国土安全部和其他一些政府机构被允许列席。它们认为并且希望其结果随后付诸实施。结果汇总成了一份报告,题为“已知的旅行者:如何认识数字身份识别对旅行安全和顺畅的潜力”。
没错,我们随身携带关于自己的鲜活的数据库,这包括我们的旅行记录、银行信息、酒店住宿、汽车租赁、大学及工作单位证件等。如果想要出境,我们会自愿给相关机构提供这类信息,为的是让其预先审查并尽快确认我们是无害的。面部识别及其他(理想情况下)生物相关特征的智能手机,可以在过境时证明我们已注册并已通过调查。如果我们尽力搜集和提供数字证据,我们就可以享受到比其他旅行者更好的待遇,诸如少排队或走简化的边检程序。该报告还称:“旅行者必须抓住机会告别被动角色,而进入一种与安全过程成为一体的主动伙伴关系。”然而,当对旅行者的意图产生怀疑时,边境官员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出深入的问题,以便更好地了解旅行者最近的活动”。
不难想象,不愿意提供数据的人总会等待得更久一些,直至其“自愿”提供信息,才被允许进入这个目的地国家。该报告称,当地也不一定要建立中央数据库,以避免黑客攻击和因数据保护规则而带来的麻烦。不,人们要对自己的数据负责,也要准备好以应对不时之需,这就是数据所有权。当然,实际上还有纵横交错的数据库,所有的数据在此汇总并被适时发送到边境。这些数据库也是美国国土安全部、警署和情报部门原则上都能访问的。报告人使用了复杂的现代术语,使普通读者及偶然看到该文的人不至于对其太关注。
2018年,加拿大和荷兰边境局就对两国可控的边检过程进行了某些方面的试运行。如果测试顺利,下一步应该是在美国试行,美国边检员会先让旅行者进行自愿的、有奖励的自我监控,然后就会变成强制执行。对于包括维萨和谷歌在内的参与公司而言,这些公司是边境政府机构理想的“助产士”,它们需要推动对这类自愿强制自我监控系统设立苛刻的指标试验场。
这个系统一旦建立起来,数据“海怪”就可以轻易获得我们所有的数据,再烦琐的数据保护规章也阻止不了它们。所以,这涉及一个远远超出旅行这件事本身的庞大计划。一旦边境的自我监管工作程序确立,公民就要自愿将自己的数据“按照惯例”提供给企业和政府机构。这些数据涉及健康、教育、银行、人道主义援助和选举等。2020年起,这方面将有更加广泛的应用。世界经济论坛已经在制订技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计划。主要目的是将设备与使用它们的人可靠地联系起来。世界经济论坛的一份报告称,目标是“让用户拥有唯一和一致的身份,并将其所有活动变成可以检索的”。将所有的活动索引化!其目标就是,将我们整个生命过程的数据计算机化,供强权机构可以随时获得、调用。
有效反抗的途径
最粗暴的抵抗反现金的措施是让法律落到实处。抵抗直接地窃取数据,亦是如此。马克斯·施雷姆斯创建了一个名为“这不关你的事”的组织。该组织的任务是从司法角度保护我们的数据免受国际大公司的侵蚀。在这方面,施雷姆斯很有经验。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正是他在2015年将欧盟与美国进行数据共享的《安全港协议》提交欧洲法院,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监控方面还存在许多其他法律缺陷。借助新的欧盟数据保护条例,违反数据保护条例的大公司会被实施高额罚款。除此之外,上述的“这不关你的事”组织还计划对诸如德国个人信用记录组织Schufa的“存量数据的存储”进行起诉。最终人们会问:在没有提供任何动机的情况下,那些信用评级机构有什么权力保留7000万德国人的信用信息?私人信用信息的合法目标也可通过建立违约或资不抵债客户黑名单来实现。如果“这不关你的事”组织诉讼成功,那么可能会极大地限制欧唯特或安客诚这类公司贪婪的数据搜集。
有迹象显示,这种行动受到全面监控全球行动赞成者的认真对待。“这不关你的事”组织在奥地利成立后数月,2018年4月,当地由保守的人民党和右翼自由党组成的执政联盟就令人吃惊地火速通过了一项法案。根据该法案,非营利性组织在受相关公民委托维护数据隐私时不能要求肇事者赔偿。这意味着,“这不关你的事”组织无法从诉讼融资人那里获得资金。相关人提出索赔要求变成了个案,很少发生。
除此之外,去现金的议题在德国和欧洲也很容易受到法院的交叉审核,尤其是针对直接的措施。当欧盟委员会在2016年初收到德国财政部部长朔伊布勒提交的不受欢迎的现金上限议案时,该委员会以认真对待为由推迟了审核任务。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它才于2017年1月底发表了一份报告。该报告以弗朗茨·贝肯鲍尔的口气给出了模棱两可的结论,即“先观望观望吧”。
在现金上限这个问题上,欧盟如此举步不前可能是受制于欧盟条约,具体地说就是欧盟工作条例。根据该条例,欧元纸币是其货币联盟的法定货币。著名法兰克福货币法律专家赫尔穆特·西克曼指出:“按照上述工作条例第128项内容,限制欧元法定货币的使用与作为合法支付手段的特性不符。”依据主流的法律观点,一种法定支付手段必须被允许用以清偿货币债务,除非当事人另有在自愿基础上的协议。这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首先,这意味着欧元法定货币作为合法支付工具的至高地位,涉及货币主权,是居高临下而非平等的地位。因为这是《欧洲联盟条约》,也即存在于所谓欧盟原初法律当中,它的任何改动也只能在这个层面上做出。但想要改变《欧洲联盟条约》是很难的,已经很久没有人想这么干了。因为这需要所有国家投赞成票,而且其中一些国家会因此而动用全民公决的方式。由于欧盟在公民中没有赢得较好的声誉,所以全民公决实际上也总是以失败告终。
许多国家已经引入了设定现金上限的做法,但这与欧洲法律解释相违背。当然,这还没有得到最高法院的裁决。作为条约监护人的欧盟委员会和作为欧元监护人的欧洲央行都在有意回避,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对这些国家政府违犯欧洲法律视而不见,是一种做法。但要颁布在欧洲范围内适用却有悖于《欧洲联盟条约》的法规,就得启动正式的立法程序,那就是完全不同的事情了。“现金是德国和欧洲货币联盟中唯一的法定支付手段”,这是2016年5月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议会的一次听证会上德意志联邦银行简短但结论性的断语。这个简明扼要的声音继续回荡:“现金支付上限的引入可能会导致银行法定货币丧失其作为不受限的合法支付手段的特性。”
欧盟委员会应该更清楚地告诉过德意志联邦银行,它看不到现金上限与欧盟法律和与此相应的德意志联邦银行法律存在相符合的地方。但该委员会也早已知道,其自2010年成立工作小组以来,目的是统一确定“法定支付手段”一词的确切含义。它将该工作组的结论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结论:“如果存在付款义务,则作为法定货币的欧元纸币和硬币应包括以下内容:(a)强制接受:除非双方同意以其他付款方式,否则付款义务的接收方无权拒绝接受欧元纸币和硬币。”由此可见,国家政府不能通过法律禁止债权人按照欧盟法律的要求行事。除此之外,如果欧盟立法者想要限制接受义务,则必须改变《欧洲联盟条约》中的相应标准。
在德国,法律状况与欧洲层面的一样有利。《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欧元现金是唯一不受限制的法定支付工具。因此,如果税务局、移民局或广播公司拒绝接受现金,这种行为依照法律文献的主流观点就是延迟接受,不能退回。鉴于宪法原则,若联邦法违犯州法律,州政府不能绕过联邦银行法律。联邦立法机构虽然可以改变或限制联邦银行法,但它又受到上述欧盟法律第128条的限制,不被允许这么做。
虽然联邦银行法对公共部门拒收现金违法有措辞明确的表述,然而,声名狼藉的地方行政法院至今总能为此找到托词。起诉它们相应的程序是通过最高联邦法院或级别更高的欧洲法院。如果我们取得成功,优于现金联盟和G20普惠金融合作伙伴关系的前进步伐就会放缓。这就意味着,现已存在的现金上限是非法的。现金的维护者进入防御性攻势,现金具有何种特殊地位已不言自明。如果最高法院做出裁决,我们也有权针对现金反对者不断绞尽脑汁拿出的许多小措施提起诉讼。
莱比锡现场报告:上联邦行政法院捍卫现金支付权
2015年2月,我撤销了一项付款授权,即允许德国电视一台、二台及德国广播电台从我个人银行账户上直接扣取广播电视费的权限。很快,我就收到一个友好的请求,要求我汇出这笔款项。我回信说,我希望未来可以用不受限制的合法支付手段来支付这项费用,请告知钱应该汇往何处,以及拒绝接受的法律依据。但过了几个月,我没有听到任何消息。我猜想,我那封回信的收件人可能希望忘记我。
为了想方设法推他们一把,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了一篇关于如何以现金支付广播电视费的文章。因为该文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所以之后的事情很快发生了。在经过驳回、抗诉和再次驳回之后,该案件于2016年10月上诉到法兰克福的联邦行政法院审理。该法院认为,人们不应给行政部门“批处理流程”设置不必要的收款障碍,并依据《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14条借助“概念还原解释法”判我败诉。这里的技术细节大致是这样的:如果明智的立法者预先知道会有诸如大众付款之类的事,他就会将法律条款做相应的修改,将接受现金排除在外,以免降低管理效率。
我向位于卡塞尔的黑森州行政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2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那天是狂欢节,判决也像这样。该行政法院认为,为得出预期结论而采用“概念还原解释法”令人质疑,也没有必要。相反,法官的判词与另一起现金支付广播电视费案件中慕尼黑行政法院的观点类似。慕尼黑的法官严肃地声明:《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14条并非决定性的依据,因为它只涉及现金,然而,广播电视公司却正好不想收取现金。行政法院的推理如下:“在现金支付时,允许使用欧元现钞,并且债权人不能拒绝接收。这个事实完全可能从《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14条第1款的第二句解读出来。”但这并不表明,是否有另一种支付方式被约定为现金支付的手段。
必须接受现金,但仅限现金付款。这不是开玩笑,事实就摆在面前。我们重温一下《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14条的措辞及1956年的官方声明,如非强词夺理,任何人都不会误解。法律申述如下:“联邦银行的纸币和硬币是合法的支付手段。在强制接受硬币时会有一定数量上的限制,但联邦银行的纸币必须被接受而不受限额影响。”
聪明的行政法院法官应当把这句话补全,即如果人们根本不想接受现金,那么也不必接受。
然而,比卡塞尔的法官的机敏更重要的是,鉴于案件的社会影响重大,该行政法院允许莱比锡联邦行政法院介入该案的上诉。即使这根本不会改变判决的基调,因为这是舆论关注的话题。卡塞尔的法官看起来似乎与其在法兰克福的同事们一样,并不认为有必要,借助一份对德国广播电视公司和公共行政部门不利的判决产生轰动效应而出名。他们宁愿把这个棘手的案件留给后继法庭,毕竟能决定法官们职业生涯的人不是公民或广播电视费付费者。
在莱比锡上演的“剧情”与在法兰克福和卡塞尔的完全不同。下级行政法院可以全然无视联邦高等法院关于现金作为法定货币的决定,并且乐于这么做。最高联邦行政法院不能这么做,因为有一个约束性法律的存在,即《维护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统一法》。当某联邦最高法院想要偏离另一法院的判决时,它必须召集五个联邦最高法院组成联合判决委员会。它们是:联邦行政法院、联邦最高法院、联邦财税法院、联邦社会法院和联邦劳工法院。
特别有趣的是位于卡尔斯鲁厄市的联邦最高法院,这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最高法院。该法院早在1953年就已经决定,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用合法支付手段消除和偿还。银行的转账货币只应是钱的替代物,具备一种清偿能力,这是民法中的定义。该法典在修正中一再保持了这一法律概念,从未撤销过。
位于卡塞尔的黑森州行政法院在阐述其观点时如下写道:德国广播收费服务公司不愿意接收现金依据的明显是“一种现代观点”,其出发点是“现金和账面资金原则上处于同等地位”。如果按照这个解释,联邦最高法院的观点就过时了。卡塞尔的行政法官们进一步给出自己的论证,从欧元账面货币作为不受限合法支付手段的地位,无法得出债权人的接收义务,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
联邦最高法院却没有看到这种显而易见性。该法院依然坚持其基本观点,每一位债权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接收欧元纸币,除非在自愿的基础上另有协议。在一起驳回顾客上诉航空公司的案件时,它没有像黑森州行政法院宣称的那样,即以不存在基本的接受义务为由。该法院肯定了基本的接受义务,驳回上诉的原因是,航空公司在合同签订之前明确表示不收现金。因此,法庭认为顾客默认了条款,否则他也可选择别的航空公司。因为国家具有至高管理权,它不应以默认或其他任何自愿达成的支付义务为依据,就像我不能向其他广播公司支付我应付的广播电视费一样。2015年联邦法院就做出过如前所述的判决,民法典当然以此为出发点,即每一笔金钱债务都可以通过现金支付来完成。
指望2019年之前在莱比锡开庭审理此案是不可能的。在我的博客www.norberthaering.de上有一份题为“德国广播电视费——现金诉讼”的案卷,从中人们可以按时间顺序跟踪该过程的发展并进行评论。除此之外,我的律师卡洛斯·A.格鲍尔关于上诉理由的报告也可以在那里找到。
格鲍尔还为电视记者雷蒙德·布瑞查塔代理过一起针对税务局的类似案件。这是一个对一审法院不许上诉联邦最高财税法院的抗议。当事人布瑞查塔坚持用国家发行的现金支付税款,但国家却不想接收这笔现金。税法允许税务机关授权地方税务办事机构开通现金通道,即授权当地税务办事机构在收取现金时同时出具收据。布瑞查塔的税务局虽然这样做了,但也是在他提起诉讼之后。被授权的税务机构虽然拥有全权,但却没兴趣替税务局接收现金。当地财税法院裁定,这不是税务局的责任,纳税人只能自认倒霉。上级法院维持原判做出终审判决,并且不许上诉到最高财政法院,这一点与我的案件情况不同,这也正是提出抗议的原因。
除此之外,还有一起由格鲍尔代理的案件原告已上诉到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这位原告想仿效我的案例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针对的是德国广播收视服务公司拒绝他以现金支付服务费用。与法兰克福地方法院不同,罗伊特林根地方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认为是广播电视台拒收,故而也无须接受这笔款。斯图加特高等行政法院不得不就此提出自己的立场,直击要害,即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批处理流程”时不适用于德国联邦,因为这对行政管理来说是低效的。虽然法官们固执地拒绝对“批处理流程”一词给出准确的定义,但法院已意识到这种流程存在争议,这就足够了。
对初级和中级法院创造性地曲解法律条文的行为,德国最高法院将如何裁定?这值得我们期待。
联合才是有效的
这场金融领域的全面监控运动或许会因为法院的介入而步调放缓,但不会停止。运动领袖及其推手们有太多的方法,使现金循环逐步受挫或间接摧毁它的基础。此外,鉴于硅谷巨头运作的数据搜集“游戏”,要对其进行名义上的打击,仅凭法院的力量是很难的。但法院程序至少有助于将舆论导向这个话题,尤其是当此起彼伏的案子取得成果时。而这在起步时是至关重要的。
要想遏制全面监控的进程,必须对其进行广泛宣传,让人们知道有这样的进程存在。接着,必须有足够多的公民和政治家明白,是谁在以何种方式系统地推进这个进程,其背后隐藏的动机又是什么,以及其如何巧立名目,等等。只有当人们真正认识到普惠金融的含义,认识到在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通常只是各类去现金的借口时,才有机会制定对策。在此需要提及的是,要给德国联邦政府、德国中央银行、欧洲央行和欧盟委员会施加压力。目的在于让它们面对舆论时收回在G20普惠金融合作关系框架内去现金的模糊承诺,不再参与这个为相关企业牟利、丑闻不断的反现金联盟。我们的信任换来的只是这些企业的谎言,它们与现金本无仇怨。
德国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必须为自己辩护,在跨国框架下与优于现金联盟围坐谈判桌前,对反现金规则进行逐条梳理。只有每位中央银行董事会成员借助他们的影响力尽力为现金辩护,进行调查和质疑,阻止去现金车轮的运转,才能把握现金命运的方向盘,并在不知不觉间从设定系统中逃出。联邦政府必须追责,是谁代表联邦政府参加了旨在增加现金使用难度的标准的制定。如果议员们从跨国影子力量的监管机构那里收到新的反现金标准,以骗取议会的放行,就必须保持警觉,看清楚自己要做的决定是什么。如果你依然选择赞同,就应该证明自己的观点。我们的发展援助部部长也应证明自己有理由,在下属的国际合作机构设立比尔·盖茨的普惠金融联盟秘书处,并成为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反现金小组的成员。除此之外,这样的质疑也适用于国有援助发展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
只有当我们、其他公民和人民的代表,广义理解了应该如何应对数据所有权这个现实中的特洛伊木马时,才有机会不像服下镇静剂的绵羊一样被人持续拖入全面监控的泥沼中。
对全面监控的抵制不是左派对右派的问题,而是民主对财阀专治、人民统治对富人统治的问题。所有政治派别和政党的追随者应达成一致,人们期待过上一种自由生活,即便存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的风险和无序,也一定会好于美国政府和硅谷富豪们为我们量身打造好的美丽新世界。因此,如果所有反对这种极权主义恐怖愿景的人彼此因意识形态不同而分裂,那么这将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
国际主义者和国家民族主义支持者之间的裂痕也是如此。理想的国际主义者和国家民族主义支持者至少应该找到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即都不希望自己国家的事由别人做主。面对具体国际化进程中去现金运动和全球监控的威胁,或许可以找到结合点。如果对其负面影响具有共识,就可以联合抵制。如果有人主张或至少不反对政治决策的国际化原则,而这恰恰意味着世界经济论坛、优于现金联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美国政府会决定我们应该如何生活,那么你就让自己变成了剥夺我们自由的行动中有用的白痴。
规模庞大的反现金联盟不断促使我们相信,现金在一个必将更加数字化的世界中将不可避免地走到尽头。只有我们相信,它才会奏效。面对命运的选择而踌躇不决会让我们失去强烈反抗的动机。只要我们偏听偏信这种片面的宣传,无法认清现金不是自己萎缩而是被有系统、有目的地围剿的现实,那我们就走上了失败者之路。相反,如果我们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那么优于现金联盟和G20的普惠金融伙伴组织就会在这场货币战中败下阵来,因为现金反对者在公开和透明的较量中并没有什么好牌可出。
现金并不是时代的弃儿。现金是一种特别能抵御危机,简单且便宜的支付手段。它几千年来一直很好地为人类服务,并且还将继续服务下去。其反对者有关现金成本劣势的论据值得怀疑,但我们也绝不能对此置之不理。鉴于现金的长期存在所带来的个人和社会效益,即使产生支付额0.5%~1%的附加成本,也可以忽略不计。没有证据表明,去现金化可以大幅度减少犯罪。但却可以证明,那些为金融体系想出反现金规则的标准制定者和优于现金联盟早已经编织好了利益网络。对他们来说,反现金规则与打击犯罪关系较少,更多的是与排挤现金有关。
既然去现金的主要论点已被揭开面纱,那我们也就不需要再被动防守,任由他们信口雌黄说我们会失败,妄想现金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我们的生活被监控、被数字化和被存储的领域越多,有关我们特征的数据就越详细,现金的价值也就越被凸显出来。如果我们坚持使用现金的自由并继续使用现金,我们将为自己赢得一个宝贵的非数字化空间,这只会对那些财力雄厚且颇具政治影响力的大公司不利。这些公司对进一步数字化的期望很高,全球化有助于它们进一步扩大其垄断优势和经济利益。如果能让某些领域从硅谷垄断者的魔掌中逃脱,这对普通人没有任何明显的弊端,对我们的中小企业也无碍。如果这种全球化再继续,那么越来越多的企业业务会因其全球竞争劣势而消失,最终只剩下一个亚马逊这样的供应商。
德国总理默克尔和法国总统马克龙都成了美国IT公司强大的盟友。在2018年5月德国的联邦议院一般性辩论会上,默克尔强调了数据作为经济要素的重要性,并警告说:“在人工智能方面,我们未能领先。”如果我们同时致力于有效的数据保护,就不可能期望站在人工智能的前列。这就好像在说,德国要在人工智能方面取得进展,就不得不将德国的数据拱手让给美国的准垄断企业。默克尔宣布了一项德法人工智能合作计划。对此,马克龙也在同一天做出明确回应。他还邀请技术尖端人才参加了在巴黎举办的科技向善峰会。脸书、微软、英特尔、IBM、优步、维基媒体和Mozilla浏览器等公司均在受邀之列。为了掩盖其向硅谷出卖欧洲的真面目,德国SAP(思爱普)和Thales(泰雷兹)公司也被允许在小桌旁就座。虽然Thales是一家军备和航天公司,而非IT公司,因为法国没有此等世界级别的公司可以提供。马克龙宣布,他将与扎克伯格直接进行对话。
在这些政治领导人的心目中,数据保护是没有地位的,现金也是没有地位的。但是,如果从公民的利益出发,为什么不应在50年之后让现金结算占到总交易量的一半?这难道不比一个无存储和监视的社会更具吸引力吗?在这样的社会中,不再有被储存和各种监视。要做到这一点,只需终结众多大大小小针对现金的直接或间接的措施,这将迫使中央银行确保向银行提供良好的、低成本的现金,这样,现金支付的复兴就会自行发生。 经济增长新动力(套装共12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