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吸毒人群成瘾问题的社会学研究:以江苏为例

一、人群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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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群生存状况

  (一)吸毒人群的生存状况

  在吸毒者中,75%左右的年龄在35岁以下,其中:女性的年龄小于男性;80%以上为男性;80%左右为城镇人口;65%左右只有初中文化程度;50%左右初次吸毒时已婚;20%左右来自问题家庭;50%左右初次吸毒时为无业人员。美国药物滥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NIDA)的调查显示,一般而言,年轻成年人、少数民族、男性与都市居民对毒品的抵抗力似乎比较薄弱;而造成他们如此脆弱的因素可能是由于病态的社会条件所致,例如贫穷、种族歧视、教育不足以及就业机会缺乏等。

  综合国内学术界对我国吸毒人群的现状研究,可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吸毒人数迅速增加。据资料统计,我国1988年首次公布登记在册的吸毒者为5万人,1989年为7万人,1991年为14.8万人,1992年为25万人,1994年为37万人,1995年为52万人,1997年为54万人,1998年为59.6万人,1999年为68.1万人。2003年底达到了104万人,2014年底是295.5万人。按照每发现一个吸毒者就有4个隐性吸毒者计算,我国现在的吸毒者至少已经超过1 000万人,我国吸毒人数增加的速度惊人。第二,青少年吸毒违法现象严重。据国家禁毒委对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的统计,年龄在17—35岁的青少年吸毒者占到吸毒者总数的85.1%。青少年现在已经成了最容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第三,吸毒者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根据司法部对26 378名吸毒成瘾者的统计,吸毒者的文化程度多数为初中文化,占到60.6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22.8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6.69%。第四,吸毒者多数为无业人员和社会流动闲散人员。根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课题组1996—1999年对18个省份近30 000名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的调查统计,发现吸毒者以个体业者和无业人员为主。第五,吸食毒品以海洛因为主,吸食方式以口吸、注射为主。多数研究调查结果发现,吸毒者吸食的毒品主要有海洛因、杜冷丁、二氢片和美沙酮等四种,其中以吸食海洛因为主。

  在江苏,吸毒者也具有上述特征吗?江苏吸毒人群的构成又是如何?笔者希望通过对几十个个案的概括和提炼,能够体现出南京的一部分典型吸毒者的基本特征,真实反映出一些吸毒者的真实状况。因此,以下所有所谓“南京吸毒人群”的含义都是“一部分”吸毒者,甚至是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吸毒者,这些吸毒者不具有“代表性”,他们不能代表南京吸毒人群的总体特征。

  (二)社会身份特征

  南京吸毒人群的社会身份是本研究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吸食海洛因的吸毒人群到底是由什么样的人组成的呢?个案9,一位曾开过多年歌舞厅的中年个体老板,从自己的亲身经历,说出了他对吸毒人群构成的看法:

  从我的感觉,不是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能碰到毒品的,也可以讲是一个机遇吧,要是自己不注意的话,很容易染上。现在据我了解,坐台小姐(中间)10%吸毒是最起码的;现在社会上,桑拿里面、舞厅里面、洗头房里面(吸毒的)都很多的;还有就是社会上没有职业的人,吸粉的人特别的多。他们(从戒毒所)回去以后,没有事情干,生活不充实、发闷,朋友之间又常跑跑,(如果)别人抽,他第一次不抽,能克制住;第二次、第三次,时间长了,他就抽了。还有人靠这个东西生存的也有(贩毒),他不发货他就没有事情做,他就没有劲,毕竟暴利在后面,这也是一个方面。所以我讲,改革开放是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大家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但是毒品也进来了。1990年以前,南京市根本就没有这个东西。而且一开始,我第一次到广州是1992年,那边这个东西就很多了。我过去的时候,到了东莞,南京的一个朋友在那边开了一个歌舞厅,那个歌舞厅里面有50%的人吸毒,那时候客人如果要的话,随便抽,那时候毒品也不贵,80元1克。

  个案9接触、了解到的吸毒者群体构成,在他看来,是一些无业人员和从事地下产业的生意人,他的概括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折射在他的生活世界中的吸毒人群的确是这样。个案13也认为:吸毒圈子里面的人也比较多,有做生意的人、有外头的活闹鬼,基本上都是这些人。

  邵道生提出“低层次群体”概念,他认为,这个社会学意义上的“假设群体”有以下一些特征:文化程度特别低;政治信仰和人生信念丧失;人格的异化和扭曲。这个假设群体身上容易出现许多“问题行为”,如逃学、吸毒、卖淫、不良团伙、违法犯罪等。他认为,特殊的、畸形的社会发展使我们的社会结构中产生了数量庞大的“低层次群体”。邵道生的研究与我访谈的个案在群体特征上有很多方面接近或者相似。这就衍生出一个问题:越轨群体和吸毒人群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越轨群体和吸毒人群是相互重合的两类人群,很多越轨者染上了毒品,而很多吸毒者也从事着越轨行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交集”的关系,也就是说,把吸毒者和越轨者共同作为一个集合,这个集合中,一部分人是纯粹的吸毒者,有些人是纯粹的越轨者,剩下的人既是吸毒者又是越轨者。

  笔者认为,所访谈的相当一部分吸毒者来自这样一个“低层次群体”,其他不属于“低层次群体”的吸毒者的社会身份是(合法或非法)的生意人。

  具体地说,54例个案的社会身份及特征归纳如下文所列。

  特征1 混迹于城市的自由无业人员和(合法、非法)生意人

  从笔者所访谈的54例个案社会身份构成图(见图1)来看:

  图1 个案社会身份构成

  无业人员31例,依然占据着一半以上的比例。这31例无业人员中,男性16例,女性15例。

  合法的生意人共12例,男性11例,女性1例;男性主要从事办厂(个案2)、开饭店(个案7)、开歌舞厅(个案9)、做汽车配件(个案16)、汽车货运(个案20)、做服装生意(个案22)、开出租车(个案40)、做房地产(个案43)、做塔吊租赁(个案44)等行业。女性1例,从事夜总会啤酒促销工作。

  非法生意人(贩毒、“三陪”小姐、赌博)共有10人,笔者将他们归在了生意人这一概念下。因为如果抛开法律规范的约束,从事贩毒、“三陪”小姐和赌博都是为了追逐金钱,和生意人的初衷是一致的。从事“三陪”的女性有5人,从事赌博和贩毒非法生意的有5人。

  社会身份是“其他”的1人,即个案1,现在在南京某高校就读。

  32个男性吸毒者的社会身份构成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2005年中国禁毒报告显示,男性吸毒者仍然占据中国吸毒人群的绝大多数。因此,笔者对32个男性个案进行了分析:无业人员16例,合法生意人11例,非法生意人5例(2例赌博,1例贩毒,1例组织女孩子坐台,1例是黑社会大头目)。

  22例女性吸毒者中,有15例是无业人员,占据女性吸毒者的很大的比例;1例女大学生;其余的5例女性,都做过三陪小姐,其中1例还从事贩毒行为(个案25)。

  从直观的图表中,可以发现,没有一个吸毒者在进入戒毒所以前干过朝九晚五的正当职业,没有一个吸毒者是靠每个月拿薪水来生活的。他们的特征也十分明显,就是泡在社会中、混在社会里,要么无所事事,要么做点生意,要么从事色情行业,要么从事赌博等行业,要么干脆铤而走险地贩毒。他们中间也有很多人曾一度在事业上十分成功、赚了百万元、千万元,也有在黑社会中混、贩卖一笔摇头丸就赚到几十万元的小混混,也有一笔下去就赌赢了五六万元的“神话”,但他们浸泡在社会中太久、太久了,用一句俗话来说“人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们每一个人都不傻。从笔者访谈的感受来看,几乎每一个人都聪明伶俐、头脑灵活,但他们偏偏成了毒品的牺牲品。

  图2 男性个案社会身份构成

  图3 女性个案社会身份构成

  特征2 伴有成瘾习性

  根据所访谈的个案,笔者发现,很多吸毒者早在走上吸毒道路以前、在吸毒的同时,抑或是在吸毒道路上越陷越深的阶段,他们的其他社会行为,很多是成瘾性的。用下面的统计表能够说明这个问题:

  表2 个案的成瘾习性

  续表

  从表2中,我们大致可以发现,吸毒者很多都伴有其他成瘾行为,赌博、酗酒、蹦迪、网络成瘾、电子游戏成瘾等都和他们联系在了一起。在本文第三部分,将对这些习性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

  特征3 越轨行为不断

  (个案3)那个时候,虽然穷,但是社会治安非常好,没有现在这么多的犯罪事件;改革开放,下岗的下岗,犯罪的犯罪,吸毒的吸毒,现在犯罪的什么事情都有,非常离奇的事情都发生了。犯罪率又这么高。我每天都看电视法制类节目,乖乖,确实都是很离奇的案件。

  个案3的话,促使我们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改革开放带来了这么多的越轨和犯罪行为呢?这个问题,并不是本研究的重心所在,但社会转型代价论认为,社会的进步必然要付出一些代价,社会越轨行为频出也算是一种代价吧。在社会学的视域中,所谓越轨,是指某一社会群体的成员被判定是违反社会准则或价值观念的任何思想、感受或行为。南京的吸毒人群,也是在中国社会结构剧变、社会转型和文化冲突过程中孕育而生的。我所访谈的个案,很多不仅吸毒,还有诸多越轨行为,这些行为有的发生在吸毒行为之前,有的交织在吸毒行为的过程中,有的出现在吸毒行为后。

  从个案(吸毒者)的社会身份表和吸毒者成瘾习性表中也可清晰地看到,有10人从事非法生意,就包括赌博、“三陪”、贩毒。从性别上划分,男性有9人提到过自己赌博的经历、6人曾有过盗窃行为,3人贩毒(两人贩卖摇头丸,1人贩卖海洛因);女性从事“三陪”的达6人,贩毒1人。对于女性坐台这种不光彩的事情,如果把很多女性在面对笔者的时候可能难以启齿她们的这些经历也算上的话,这22个女性中,从事过色情服务的女性的人数会多于6人。《2005中国禁毒报告》也显示,毒品问题诱发大量的违法犯罪,在毒品问题严重的地方,男性吸毒者80%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女性吸毒者80%从事卖淫活动。仅仅从比例上,定性研究不能和全国数据进行比较,但从越轨的种类来看,还是基本吻合的。具体地说,个案中主要的越轨行为有:违法犯罪行为、贩毒、卖淫活动。

  越轨行为之一:贩毒

  贩毒作为违法犯罪行为中的一种,本应该在上一个部分描述,但考虑到和吸毒密切相关,所以单独列出来。因为南京的54个个案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中有大量的贩毒行为。据公安部门的不完全统计,2003年南京的毒品犯罪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由此看出从1997—2002年的5年间,毒品犯罪案件从1997年的251件上升到2002年的1 044件,案件数增加了4倍多(确切数据为4.16倍),年平均增长的案件数为159件,年平均增长率为38.01%。第二,南京地区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案件不断上升,参与该犯罪的人数越来越多。从1997—2002年南京地区市、区(县)两级法院审结的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案件来看,五年间该类犯罪案件由1997年的245件,上升到2002年的445件,增加了近1倍,平均每年增加约40件,年平均增长率为15.86%。参与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犯罪的人数也呈上升趋势。1997—2002年参与该类犯罪的人数由373人,上升到555人,平均每年增加了3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84%。第三,个案涉毒的数量越来越大。第四,涉毒犯罪的无业人员不断增多。通过近5年来的毒品犯罪案件分析,发现涉毒犯罪的无业人员与涉毒犯罪人员的比值,最低时为61.74%,最高时达到90.26%。其中1997年占61.74%,1998年占70.36%,1999年占79.08%,2000年占83.4%,2001年占84.05%,2002年占90.26%。1997年涉毒犯罪的无业人员最少,共计234人,2002年最多,共计954人。1997—2002年5年间,涉毒犯罪的无业人员增加了720人,增加了3.08倍,平均每年增加了144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50%。第五,运输毒品的方式越来越隐蔽。过去随身携带毒品的普通方式已少见。有的在VCD机、微波炉、电脑中夹藏毒品通过托运或邮寄的方式实现人、毒分流,降低作案风险;有的在蛋糕中埋藏毒品随身携带;有的将毒品装入特制的胶囊中吞入体内到达目的地后排出体外。第六,毒品的种类越来越多。最初的毒品是鸦片,接着出现了海洛因、冰毒。最近几年大量地出现了摇头丸、亚甲基苯丙胺、氯胺胴等新型毒品。特别是摇头丸,受到了一些无知青少年的喜好。第七,犯罪手段比较隐蔽。第八,组织严密,成员复杂。有向组织化、网络化发展的势头,共同犯罪中,分工明确,贩毒数量增加。“以贩养吸”在贩毒者中占相当比例。此外,在南京,破罐子破摔地从事贩毒的人,很多是身体上有残疾的,特别是难以治愈的大病,比如艾滋病患者,公安都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这些人知道自己的生命不长了,也豁出去了,什么坏事都做。他们确实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太大的灾难。值得玩味的是,从研究个案来看,有很多人并没有因为憎恨贩毒者就改过自新,很多人嘴上说贩毒应该打靶(枪毙),但在寻找赚钱方式的时候,还是毅然选择了铤而走险——贩毒。

  一项研究显示:零星贩毒的主体大多数是无业人员和染上毒瘾的“瘾君子”。他们中有的是为了维持生计、有的是为圆“发财梦”企图通过贩毒致富,而大多数是“以贩养吸”,通过零星贩毒来维持自身吸毒所需的经济来源。从笔者对吸毒者的访谈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人提到了贩毒,从他们的角度,可能贩毒使他们能够生存下去,甚至是获得金钱的比较便捷的手段,但这是触犯法律的铤而走险之举。贩毒者也确实说出了心里话。个案48,一位曾在南京税务部门工作的公务员,一位曾经兢兢业业做到税务所所长的中年男性,讲述了他自己的一些感受:

  (个案48)我现在没有追求了,我只是想给我的儿子赚一笔钱,让他能够好好上大学。我虽然和我的前妻已经离婚了,但是我作为一个男人,没有什么价值,我至少要对我的家庭的未来,做出一些补偿吧。我就想满足我的太太和小孩子的需要,为她们赚一些钱。只是想赚个10万、20万,给家里和小孩一个说法,也就罢了。我做人,也比较正直。那个时候我因为贩毒,是不对,但是我从来都不会欺骗别人,我卖给人家,我的东西都比人家好,我的价格也比别人低,正常的是100元拿一个包子,我就300元给人家4个,500元给6个大包子。我犯罪来讲,也有犯罪的道德。不管是偷是抢,这钱是人家挣来的,比起贪官还是好多了。这样,自己的心里也平衡一点,人就这么回事。也许以后我还可能进来,但是对于我来说,如果能让我一年赚个10万元、20万元,坐几年牢也没得关系。我也有这个打算,所以再看看吧。现在人,一个月1 000元一个月,能解决什么问题?马上小孩子要转学,要花钱。给孩子买房子、孩子要上大学,都要一大笔钱,怎么赚这些钱?正常的工作是很困难的。

  这位吸毒者,是在1992年以后下海的,他去深圳从事走私生意,本想大赚一笔,但正好赶上海关清剿,撞到了枪口上,没有成功;回到南京,他开始做土石方生意,接触到了三教九流,慢慢走上吸毒这条路,他也无不感慨地说:

  你看看我们现在的社会吧!我身边的这些原来的朋友,很多在百家湖买的别墅,很豪华,凭他们的工资,哪里能住得起呢?都是其他一些收入。我到苏州无锡玩,我也去几个朋友那儿玩,有几套大房子,利用自己的权力在那边买房子。哪个晓得呢?所以,我从来不怨天尤人,该你倒霉就倒霉。像我们触犯了法律,讲起来是触犯了法律……但也就是因为我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现在的科技日新月异,我们怎么能跟上现在的发展?我们年轻时候的知识早就淘汰了。

  与个案48有所不同,个案17讲述了她老公多次贩毒被抓的经历:

  (个案17 女 1976年生 高中)我们两个不是抽上了嘛,钱肯定是越抽越少,钱有的时候是他跟他爸妈要,有的时候麻将档里面会赢一点,只要一赢钱,就想去拿货。后来他也开始去拿货,通过这些朋友就能找到发货的。他两次贩毒都是被定为以贩养吸,当他为贩毒。第一次是在太平商场门口,人家不是来拿货嘛,他去送货。给公安员正好逮住了。还有一次是他舅舅带着公安员去抓他的。也是因为他第一次贩毒从玄武出来以后,碰到他舅舅的,他舅舅问他还抽了,他说不抽了,那时候确实不抽了。他就问我老公能不能拿到东西,他说比较费事,但肯定还要找人,也能拿到。他舅舅确实在犯瘾,他就不好意思不帮忙,然后就帮他去找的,就搭上线了。后来还是他舅舅变相地出钱让我老公去发货,然后我家老公不想让我参与到这里面来,他就一直住在外面,我就住在家里面。我就天天在红星、月星家具城上班。(从他第一次坐牢以后我就上班了)上班的时候本身不寂寞,我也不会去想这东西。下了班和同事出去逛逛街,蛮充实的。人一旦充实了,这些东西就不想了。他舅舅他们就在旁边抽,这样他们都不累了。因为南京后期的一些货都比较紧张,而且货也不好,价格还挺高的,发一点小包子,这样他们自己抽起来也不累。回来问他,他都说不抽。我知道,他肯定是抽的。回来一看他那个样子就知道他抽过。他的形象瘦得很,给人一看就像抽粉的。这一次2002年5月还是给玄武的公安抓到了。贩毒被判了1年半,减了3个月在2003年8月回来的。

  此外,个案25出生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她有过以贩养吸的经历:

  (个案25 女 1973年生 高中)他回来就来找我了,但是我呢,感觉两个人谈的时间长了,没有当时谈恋爱的感觉了,但是呢,有时候还在一起。他出来就抽了,后来我也搭上了,一直都保持着断断续续的关系。1999年,他就因为贩毒给抓起来了。那时候都是他去拿货,他被抓起来了,我的货就断了。我就只能去找他的一个朋友。而且那个时候自己的瘾也蛮大的,一天需要2克货,就注射了。注射了没多长时间,一个月吧,就也给抓起来了。我也是贩毒。我的想法是,那个时候就想通过贩毒挣点钱,自己抽也不累。因为感觉自己那个时候入不敷出。是这样的:他有个朋友,是发大货的,几十个、几十个的发,因为看我和他的朋友有这层关系吧,属于像拉我一把这种性质,就给我5个货,卖了以后再给他钱,不需要先付钱。然后就这样,我开始发货了。那个时候,一般两三天走5克货,有时候自己还抽。那时候因为我抽的量比较大,说实话也没赚到钱。赚个平时吃喝开销的钱,还有就是自己抽粉的钱。我发货的时候,零买的话,一克是250元。后来发现注射不需要抽到2克,我就注射了。注射了没一个月,就给抓起来了,当时是别人举报的,那时候是判刑判了6个月。紧接着,出来后只有14天,就又给抓起来了,还是因为贩毒。因为我不可能和我父母要钱,生活来源只能靠贩毒,而且那个时候自己26、27岁了,年纪也大了,不能再去坐台去吧?这一次贩毒,判了3年半,我是去年一月份减刑出来的,照顾父亲到去年的8月份,回到南京,我妹妹已经在上海定居了。我妹夫在上海医药公司上班,我妹妹还在上学,读研究生。我妹妹就说,每个月寄给我500元,你在南京随便找个什么工作,也够生活了。我就随便找了一个广告公司,就先上了班。就在这个广告公司,才认识了我现在这个老公。

  和这位20世纪70年代以前出生的贩毒者不同,还有些年龄小一些的贩毒者是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年轻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个案25、个案48截然不同,他们过着一种更加另类的生活。个案6和个案45通过讲述,让我们真正了解了他们以贩养吸的生活:

  (个案6 女 1983年生 职高)直到2002年的1月,爸爸妈妈给我过20岁的生日,是提前过的,我出了事情。那天我父亲在我生日聚会上,给了我一沓子钱,希望我能好好生活。我就兴奋了,让他开车把我送到下关,其实我是去拿货,但我骗他说我去还别人的钱,其实我是去一个瘸子那里拿货,这个瘸子已经被公安盯上了,当时公安就在他家,我一进门,就有公安让我坐下来,我辩解说我是来拿钱的,别人欠了我的钱。公安让我坐下来,如果没事,就让我走。和我在一起的有两个男的,我们还认识,我还给他们发过货,一起被抓的两个人指认我,判我贩毒,判了4个月。是这样,以前,有一段时间,我也拿整包的货,然后分成小包给这两个人,结果这两个人都认出我了,没办法,法律上,两个人指认就生效,我只得承认了。后来想想,贩毒1克,多人多次,我叔叔找了人,改判了拘役4个月,确实是非常轻的。后来我叔叔都因为我的这个事情,差点丢了岗位,想想真的让我的亲人操心了。

  (个案45 男 1984年生 大学)2001年那个时候我贩卖摇头丸。那时候,南京第一批摇头丸是我卖的。我把桑塔纳卖了,搞了一点钱,就开始卖摇头丸。南京的摇头丸我们都垄断了,就是最高峰的时候。我亲自坐飞机到深圳、惠州那边去进货,就是十四五元一颗,卖150—200元,一次进一两万颗,十几万元。回来以后,就是100多万。在新街口的FT夜总会卖,然后到AJ,之后就是TWB,卖给我们这么大岁数的。大部分都是岁数比较小的人,反正那个时候,一天最少能赚到几万块钱,一天几百颗。那时候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措施,就比较安全,也没人管。再加上那个时候人小,胆子大。当时,场子里面有人发,还有一些人帮着卖。当然,一行有一的规矩。我一般都是有多少摇头丸就给他,然后说好自己拿多少钱,交给我多少钱。要之前谈好。我是无所谓,大家都在外面混,能做就做了。钱对我无所谓,只要我够用就行了。但我蛮敢拼的。2002年,我买了一辆本田雅阁,走私车,南京扫黑组,把我扫黑扫了,涉嫌黑社会,他们已经老早就盯上我这辆车了。就把我的车子没收了。我在社会上,混得还不错,在20世纪80年代这一批,我算是混得不错的了。那时候又带了不少小弟,后来给玄武刑警队抓到了,从我的车子里面搜出来100多颗摇头丸,50克K粉,三把斧子、四把刀。也不能说是卖,就是玩这个东西,有人要,就给他们,当然要给钱。

  与以贩养吸不同,还有大量吸毒者容留他人吸毒,也构成了越轨。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在第9条将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行为规定为犯罪。修改后的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个案4 女 1971年生 高中)回来以后,我就在国内,做酒店管理,到湖北和山东的一些酒店去管理,当时我也很有经验了,给的薪水也非常丰厚,四五千元每个月,还管吃住,我就去了。在国内偶尔也会抽一点。到了2001年,我们家对面的一个女孩子,我们认识,我知道她在某大酒店出台,但我不知道她吸毒。有一天,我就邀请她到家里来玩,没想到这个女孩子一年以后呢,被公安抓去了,在供述时,把我也说出去了,结果派出所就把我也带走了,我被判容留吸毒,判了4个月。

  (个案46 男 1980年生 职高)我2001年,也是因为容留吸毒,被判了1年徒刑。这些人有男有女,我当时也不懂,我那时候只知道可能送到戒毒所。公安也苦,每个月都要下任务,像派出所把人送到这边来,也不算案子,他送不送无所谓;关键是判刑的算一件,劳教算半件案子,这样算,这样他们就有功了,否则完成不了,就要扣钱。所以他们也养了一些线人,不过我是不会做线人的。这种人,坐牢反的,进来以后一定给我们见到打死他。因为出来玩的人比较忌讳这样的事情。像你们也忌讳别人打小报告,这些人实际上最坏,坏得一塌糊涂。我当时在白下看守所,在里面还打架的,在里面还刻文身,纹满了。

  越轨行为之二:坐台、卖淫

  吸毒女坐台、卖淫行为是另一种非常严重的越轨行为。从访谈中,吸毒者都有意无意地隐瞒或者不直接讲述她们的一些卖淫行为,毕竟这些经历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光彩的。值得庆幸的是,接受访谈的女性吸毒者个案,有好几位很直爽,笔者猜测她们可能对于这段丢脸的经历已经麻木,抑或是根本就很想讲给人听:

  (个案6 女 1983年生 职高)我那时候,因为吸粉,没有钱,只能靠自己在酒吧里面打工。说是打工,实际上就是陪客人唱歌喝酒(坐台),遇到不三不四的人,有的时候还要占我一点便宜,不过,过格的事情我是不做的。我本身没有酒量,还要在客人的要求下,喝好多的酒,没办法,至于他们提出来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过夜)我一般拒绝。当然,我做这些,都是断断续续,南京好一点的酒吧和夜总会,我是哪里生意好,往哪里去,每一个客人一般都能给200元,有了钱这样可以下了班去拿货。这期间,我一直都是这样的生活,身体也不是很好。

  当然,个案3也告诉了笔者关于个案6的身体状况,具体情况是,在强制戒毒所里,个案6患有严重的梅毒,而且经过很长时间才治疗好,所以,这些话还不一定是她的真心话,很有可能在外面乱来。从她的年龄和经历来看,乱来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她谈了若干男朋友,在性方面有些随便。坐台小姐的收入到底是多少呢?个案25给了我们一个一般的介绍:

  (个案25 女 1973年生 高中)他给抓起来了,他先被抓,后来才打架的。活闹鬼总有他们的一些事情,找人谈心、砍人啊,就是这些事情。抓起来以后呢,我就回到我自己的家里去住了。我出来以后,有将近两年我也没有抽过这个东西。因为那时候感觉也没什么意思,身边也没有抽粉的人。男朋友也在监狱里。业余生活,就是晚上出去坐坐台。也是我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在夜总会里面,当时挣了不少的钱。平均每月挣个7 000—8 000元,还是蛮好的。那时候,我也不算是职业选手,心情好了,就到这些场所转转,没兴趣的时候,就出去找朋友喝喝酒啊、喝喝茶、聊聊天、打打牌什么的。因为我的男朋友的交际网比较广,很多夜总会都很熟悉,一般外面的小姐都进不去,而我去呢,一般人家都替我打个招呼,很方便就进入了。那个时候也没有太大的打算,对未来也没有什么筹划。

  而个案30则给我们讲述了她在深圳按摩场所的亲身经历:

  (个案30 女 1974年生 中专)当时1995年我在深圳,讲是在医院里面上班,实际上我们过去一看原来是搞桑拿、按摩的,才知道上当受骗了。那时才19岁,哪会晓得呢!也不懂,过去了,当时身份证什么也被扣下来了,想走也走不了,也没的办法。至于那儿的最低收入,有的时候你像有的女孩比较开放,用南京话来讲就是比较耍的开,一个月五六万元是闭着眼睛苦(南京方言,指辛苦赚钱)的,富得不得了,就是这个样子。1995年就是自己替自己算过嘛,自己在那里,一年半、两年不到,一年半苦了将近30万元。一次正规按摩是一个钟,一个钟一次15分钟,我们得150元,一般都是两个钟,因为做全身按摩的话,一个钟是做不下来的,一个中式一个泰式,当时我们是跟疗养院的一个教授学的,都是正规的穴位按摩,那个东西真的是手把手地教出来的,我们正正规规做下来,就是200元。如果你要那些乌七八糟的(卖淫),最起码是一两千块钱,就在于个人。我当时就是学校刚毕业什么都不懂,一开始都正正规规,后来就慢慢地不正规了。并不是说把那个苦头说出来,我说我洁身自好的,但有谁信啊?因为在这种场合里,说这个话都是空话,没有人想不多赚一点,我这个人比较喜欢实在一点,实在人,我喜欢实话实说。有什么讲什么,不注意隐瞒什么,过去的就过去了,后来就从那个时候开始,两个多月就学坏了。

  个案30从深圳回来以后,由于对娱乐场所的经营比较了解,而且这种方式钱来得比较快,也模仿深圳的模式,自己做了老板,开了一个洗头房,实际上是就是在组织卖淫:

  后来是1998年回来到南京的,毕竟我妈、婆婆、姨娘在这边,后来开的洗头房,没花多少钱,资金嘛,自己有一点儿,剩下的都是爸爸妈妈出的。在南京板仓的樱驼花园这边。小姐是我从家乡带来的,就把店开起来了,然后1999年结的婚。1998—2000年生意还是蛮好的,接近赚了10万元。2000年时洗头房出租了。按摩,出台那时候是不好明讲的,出台讲就是坐台,最低的都是300元,小姐拿200元;正常敲背是50元,她拿15元,我拿35元。小姐出去跟客人过夜的话,最少都得600—800元,我拿200元是这样子。里面小姐正常的时候是5个,讲起来是不多,一天一个小姐就做两个,5个人就是10个,一个人我抽100元,就是1 000元,这些钱是我的纯收入。还可以,再加上敲背的,每天都是七八个,一天能赚七八百元。房子是我们自己的,是在家里面搞的这个,他的房子。以前是租的房子,现在是干了没多长时间,半年以后他刚好有个门面房,然后就到他的门面房去了。这边就不租了,我们把房租就省下来了。自己家里面,不是工业电,工业电是一元多一度,那个就5角一度。5角多就便宜多了,房子每个月都省了,这样省了不少钱下来。

  另外一个女性个案,很小就到山东坐台,赚了一百万却花了个精光,她的经历令人触目惊心:

  (个案34 女 1981年生 初中)之前我就到外地去赚钱了。我男朋友也是看重我的钱。是我们门口的一个女孩子去的,我就跟着她去了。我就是想出去玩玩。1996年到1999年,当时我是去青岛和太原。当时我在夜总会和酒吧坐台,因为那边的薪金比南京高多了,陪人家喝酒,那时候,坐一个台至少三四千元都有的。而南京只有两百。在那个阶段还不知道什么是抽粉。而且在那边,没有抽粉的人,都是玩得好的姐妹。那段回忆很美好、很开心。赚了很多钱,也很开心。我觉得,山东人都比较好说话,很直爽的,不是南京很刻薄的那种。我很喜欢那儿的人。我们一般都是晚上8点上班,到后半夜一两点钟,陪人喝酒、摇色子,我的酒量也在那个时候锻炼出来了,能喝一斤左右白酒。我一般喝酒不吐,就是脸红。一般一天能赚1 000多元。我们那里,是按小时算的,一小时200元,小费是另外给的。比如说给那个小姐1 000元,那别的老板就给我1 500元,因为都是比的,看谁有钱。所以钱比较好赚。不像南京,那里的人都很大方。因为青岛的企业比较多,都是一些做生意的大老板,也有一些韩国人和外国人。因为我们的妈咪都会韩语、日语。我们是住在夜总会里面,附近有公寓,因为我们都是交钱给夜总会的。最后,我1999年回来,赚了120多万元,我回来以后,真的很有钱。

  个案51也有和上面几个女性相似的经历:

  (个案51 女 1978年生 初中)我初中在南京××中上的,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想念书了,就跑到广州去了。我是跟着别人去广州的,下去上班,说是上班,就是去坐台。你说那时候南京人下去的都抽粉,你说我怎么可能不抽呢?本身人在外地就空虚,接触的人全都抽这个东西,那时候广东那边抽粉严重得不得了。那时候东西又便宜,最便宜的只要70元,最贵的也不过120元。在深圳,有的夜总会和按摩院,有的坐台小姐都是几百人,流行南下的时候深圳那边真的很多。我在深圳,等于是进关了,在那里待了两年。我在深圳的舞厅里面坐台,陪人家喝酒。收入很高。那边的环境,天天晚上出去,白天睡觉,到了下午三四点钟,起来到发廊洗洗头、把头发做一下子,然后抽粉,到7、8点钟到舞厅去上班,就是这个样子。一天能赚多少钱这个不一定,坐台小费最低的是两百块钱,出台或者包夜就是800元、1 000元,2 000元也有。反正包夜1 000元以上。反正我呢,赚的钱抽粉能抽得起。在那里面,很多小姐,都有被别人包起来的,身上都有几个老客人,这样收入就比较有保障。像香港人,到了周末,都到深圳来玩,进关到深圳找小姐,特别是一些大老板,很有钱。花点心思拽住几个也不是很难的事情。我也有固定客户啊,基本上每一个坐台小姐都有,我也有啊,那时候我也就十五六岁,很小。我那时候在那边赚了几十万元。回到南京,我还是坐台。在南京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歌舞厅的氛围和感觉我蛮能适应的,我自我感觉,虽然有的时候半年或者一年没有进去了,会有点陌生,但很快就能融进去。在那个环境,我也喜欢蹦迪,但是嗨没有怎么嗨过,我感觉都是小孩子嗨,一般抽粉的人不嗨。我那时候在ZD夜总会上班,1997年到映之星。在南京,每天收入还可以,坐台是300元,但是光靠坐台不行,要出台。那时候,ZD里面有四五十个小姐,生意也很好,抽粉的人也很多。

  在访谈中,笔者很幸运地找到了个案54,他也认识个案52。笔者灵机一动,从侧面问起个案52这样的坐台女的一些情况,因为他对个案52比较了解,而且经常在一起玩,说出了很多她不肯透露的事情,这些资料是比较珍贵的:

  坐台的太多了,场子里坐台的女孩子太多了。她们也很现实的,坐个几年的台,自己出来做个小生意还是没有问题的,一般都能苦到几十万,而且,如果比较放得开,出台的话,一般都会来钱很快。我感觉,个案52也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女孩子。你可能对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并不是很熟悉,现在的年轻人,特别是在外面玩的,一般都能接受一些新的观念,大家在一起玩,如果放不开,玩不开心的。像一夜情这种事情,在我们这个环境中非常普遍。而且,大家都不在意。女孩子来这边嗨的,很多都是空虚无聊,想体验一些刺激和快感。有的时候,嗨大了,很多女孩子都被带走开房间了,这个很正常。但是,也不是男孩子故意害她,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女孩子如果没有意思,男孩子也不会强行带她走。大家看得都很淡,也都很开放。我也带走过很多女孩子,很多次,好像都没有什么,很正常的感觉。大家在一起,睡一下,只要大家玩得开心,也很正常。我感觉(个案52)也会出台,不过女孩子都很聪明的,估计如果人也不错,给的钱多,她还是会去做的。毕竟现在的场子里赚钱也很不容易,竞争很激烈。一个场子都有四五十个小姐,多的有上百人,生意很难做。而且聪明的女孩子,手上都有一个固定的客户,拴住这些客户的办法,当然包括出台,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收入比较稳定。我感觉,她们会把出台和谈对象截然地分开,毕竟如果能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把她包养起来,她也很高兴的。她们心中也都有一本账,自己还是要给自己留足够的钱的。

  可见,在这种环境中,想洁身自好是很难的;问题在于,很多人根本没有这种想法,更是置传统礼教、道德于不顾。只要钱来得快一点,什么都不顾了。

  一个男吸毒者也讲述了他“吃软饭”(逼迫女性卖淫、靠女人养活)的经历,反过来印证了吸毒女性坐台的现象:

  (个案46 男 1980年生 职高)我又不赚钱,都是老婆苦钱。我老婆都谈了不知道多少个了,有100多个了。我们也年轻,只要能苦钱就行了。在外面吃粉,一天都要几百元,她不出去苦钱,我们怎么过日子啊?所以,她们要是跟我,就必须出去上班。而我主要是出去嗨,那时候我也卖摇头丸(发东西)。但最早,1999年从××饭店出来,就是带盼西上班。晚上把她们送到歌舞厅这些自己熟悉的场子去坐台,晚上下了班,我就负责接她们收钱。如果女人喜欢我,想和我在一起,两个人都没有钱用不行的,每天都需要开销,我没有用,就得女人出去上班赚钱。这些女孩子,吃不了苦,一个月上班一千多块钱,2 000块就算可以了,哪里够用啊?比如,出门打的和抽粉,最起码要三四百块钱。刚开始在社会上混的、出来玩的人,想钱来得快,只有通过这个方式,要不就是有手艺,出去偷出去抢。没有手艺,身边就要圈几个漂亮女孩子,一般,我都是通过舞厅认识这些女孩子,大家在里面跳舞,感觉好就一起嗨嗨,很多女孩子,在外面玩也无聊,我也无聊,就在一起了,臭味相投。盼西上个班,一天坐个台200元,交给妈咪20元,然后回来180元交给我;出台,收入1 000元,交200元,800元都给我。她天天和我在一起,钱肯定给我。她要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我都买给她。我这些女朋友,好多都是家里面离婚的,没有人管,就出来玩,给人一带就上来了。外地的、农村的也有。像我们这些人,都是欺骗感情,也没有感情的,讲起来,爱得天昏地暗,其实呢,都是骗她钱。对你们来说,是不是不可思议?我估计,我们做出来的事情,你们做不出来。她们要是不听话,就要打啊,打到听话了,让她一定要怕我,听我的话,只要听话就不打;不听话,晚上回来没有讲的,就是打。场子里面我都有认识人,我送过去,来回接送,钱拿到了,就出去拿货。像你们接触的圈子和我的圈子不一样,我们出来玩,接触的都是出来玩的人。像我接触的都是抽粉的人,像我出去,怎么可能不抽呢?戒不掉的,一生都戒不掉的。只要沾上了,就戒不掉。要不怎么复吸的这么多啊?

  从这个个案可以看出,把女性当作赚钱的手段,男性要具备比较好的外在条件,特别是他的相貌要好,外在条件要佳,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年轻女孩子。从个案46的访谈可见一斑。其中,充满了暴力、欺骗和伦理问题,成为无业群体中十分正常的现象。

  越轨行为之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贩毒和卖淫以外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吸毒人群中也十分普遍。吸毒个案中,发生越轨行为而且最骇人听闻的个案是个案29。他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长相和实际年龄的巨大反差:35岁的年龄,看上去有50岁。他的经历十分坎坷,可以说倾家荡产、疾病缠身。他在进入戒毒所以后,得了一场大病,戒毒所花费了1万多元钱帮他治病。他的一些话很有典型性:

  (个案29 男 1970年生 小学)抽粉的钱只能自己想办法啊,假如是抽粉,就走歪路。如果不吸毒,就走正路。我肯定是走歪路。像什么诈骗、骗人的事情,我们都做过的,不做怎么办呢,我家也不印钞票,也不开银行,一天弄个千八百元,我从哪里来?我要混啊,瞎混,哪里有钱就往哪里去混。你们也懂这个东西。我们是大坏事不少,小坏事不断,所以每次都送我劳教,尽管我也没有犯很严重的罪。任何事情都是有付出才有得到。像我们付出的少,得到的就少。要是我们带个10万元、8万元到云南去进货,那被逮到就是打靶(枪毙),没有办法的办法。也不能说我们丧尽天良、干尽坏事,但也确实做了一些坏事情。

  女性犯罪,在吸毒者中间也有出现,接受笔者访谈的一位女性吸毒者讲述了她的犯罪经历:

  (个案3 女 1960年生 高中)我1976年,被送去强制劳动,当时是父母把我送过去的。一送我就在里面蹲了三年。在里面劳动,主要是种大田。1978年转为劳教,1979年回来的。像你也知道,(我)在社会上没有什么好的(出路),还是在社会上玩,那个时候盗窃,实际上是扒窃,这期间被抓到了在牢里面蹲了有一年多,回来以后还是盗窃,就被判了五年。在老虎桥蹲了一年,在里面织袜子。后来监狱大调动,我就被转到南通,在南通的××织布厂,在里面踩缝纫机,在那里蹲了四年。1986年5月31日回来的,我回来以后,没有人关心我,当时厂里面内招,我弟弟去了,我就没肯去。在家待着,在1986年的9月份就结婚了。

  她的犯罪经历让我们了解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监狱的一些情况,是否可以这么说,她是改革开放以来比较早的一批女性犯罪人员,而她的口述让我们了解到很多80年代的监狱生活,是很珍贵的。而男性中,个案8第一次偷东西的时间也是1986年:

  (个案8 男 1973年生 文盲)我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我是1973年生的,父亲、母亲在毛纺厂上班,是工人,在板桥那边上班,小的时候父母对我管教得非常严,但是我小学的时候学习成绩也不是很好,从小就在外面可以说就是鬼混,那时候不是偷别人皮夹子么,就开始坐牢了,我第一次偷东西是十三四岁,我第一次坐牢等于说是收容审查之类的,正式开始坐牢时在句东,在那边劳教。我十三四岁在社会上接触了一些小混混,和他们在一起,偷别人皮夹子以后,不是被抓起来了嘛,父母就知道了,父母特别地生气,也经常斥责我,但是我心里想嘛,因为坐过牢,思想就不一样了。反正这么回事吧,既然人都已经坐过牢了,如果你干这些事,在外面玩,牢都坐了,搞得不好,老老实实上个班就没多大意思了,当时是这样子想的。如果当时,从小就开始一直上班、工作,如果不接触这个东西,也不会到今天这种地步,因为你一直都没有坐过牢,心情啊都不一样。如果当初好好的,就不会这样。现在坐过牢了,反而觉得,如果不搞得好一点,就难堪了。我是在1990年左右在公交车上扒窃,被公安逮到了,被送去劳教了,回来没有多长时间,就被判了一次刑。当时被判了3年,在监狱里面,感受是很深的。但是都经历了这么多的东西了,回来以后,社会上的毒品就多起来了,我对这些东西也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以前抽粉是因为好奇,后来么也糊里糊涂不懂,携带了比较多的毒品,判了我六年,那时候头就昏了,1996—2001年,当时就急死了,在里面难过,我从2001年回来,正式不抽了。

  而个案10则是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中,因为和几个社会上的朋友参与了打砸抢,跟着拿了别人的东西,被判刑:

  (个案10 男 1970年生 初中)后来走了一点弯路,吃了一个官司。我那个时候岁数也不大,也就20岁左右,当时是几个人在外面玩,瞎哄瞎闹的,就给抓起来了。那年是1989年,不是大学生游行嘛,我们这些人也哄的,跟着闹事,我们砸人家的车子的,车子里面的包我们就拿的,结果给录像照下来了,到我家把我找到了,就坐牢了,是劳改,在劳改队待了两年。那时候纯粹是好玩,反正当时人多嘛,跟着闹感觉不会出事情。第一次到这种环境中,很辛苦的,拖板车,特别累。在那个时候,自己纹了文身。那个时候在劳改队,大家都搞,也不要花钱,一般都是老虎、鹰、龙这些东西,那个时候文身,主要是因为空虚,没有事情做。文身确实疼,都是针戳的,有的时候没有针,就拿洋钉来戳。我身上纹得乱糟糟的好多。戳过了,用黑墨水就能留下来。

  其他类似的越轨行为也屡见不鲜:

  (个案20 男 1977年生 小学)一般都是和这些父母离婚、年龄差不多大的人接触比较多。他们也都是在社会上玩的。我们在一起比较喜欢跳跳舞,从学校出来就比较喜欢。但后来出了事情,我是1994年进了中华门少管所,因为打架。当时是因为一个卖菜的事情。一个卖菜的和开马自达的搞毛(发生矛盾)了,我们10个人去打架,打马自达的人,他们马自达的也是一群,我们中间有一个人拿了他们身上的钱,人家就打我们抢劫,我当时被判了2年,那个时候我未满18岁,就送到少管所去了。在少管所就是干活。

  (个案21 男 1976年生 小学)吸过以后坐牢的。当时就是因为没有钱拿货,就偷人家的东西。当时已经上瘾了。1998年,我是入室盗窃,拿了几百元,当时正好人家下班回来了,就给抓到了。被判了3年。像我们这些吸毒的人,没有一个人愿意去吸这个东西,当毒瘾发作的时候,浑身都不舒服,没有钱,只能干这些犯法的事情。进了看守所犯瘾,管教给吃药,在那里待了一个多月,就送到大连山劳教,在那里天天拖板车,非常苦。2000年从那里出来,又遇到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朋友,也就是以前的粉友,知道我回来了,就是请客吃饭了,吃过饭以后,就到他家玩去了,就把海洛因拿出来了,当时也是禁不住诱惑吧,就又抽了。但没多长时间,因为打架又给抓起来了。当时在社会上发生矛盾,和我也有关系,当时要面子当时拿了一把刀,就砍了他几刀,造成了轻伤害,就被判三年。我现在觉得,人失去了自由是最痛苦的,哪怕自己在家里面喝点稀饭呢,也比在这里面舒服。在家里面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这里面,有一些规章制度必须要遵守。当时减刑了4个月28天。

  (个案23 男 1983年生 小学)我今年21岁,是江浦人,在江浦长大,父母都是做粮食生意的。我从小学习成绩不好,父母也没有时间管我。小学刚毕业,就跟人家打架,就被送到少管所。当时是哥们儿义气,为了朋友,跟别人打群架,后来回来以后,就在外面鬼混,经常不回家,慢慢地接触到这个东西(毒品)。

  (个案49 女 1975年生 初中)我老公常年在外面混,属于黑社会那种,有一次他和朋友吵了起来,他朋友也没给他面子,我老公就捅了他两刀,把他捅死了。后来我就骂我老公,我说你打一个正常人也就算了,你打一个吸粉的算什么,你神经病!后来我老公跑到福建被抓了回来,被打靶了。和我老公在一起的时候接触到的都是黑社会打打杀杀的事情,有时他去帮别人讨债,要回来之后分成或者半分,他把拿到的钱都放在我这儿,我们钱最多时有200多万元,大部分都被我吸掉了。在我怀孕期间我老公在外边又找了一个女孩给了她,100多万元和一些首饰,后来我老公被打靶了,当时有很多人让我去找那个女孩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当时我就说算了吧,因为人都没了,我去要,人家能承认吗?我老公被打靶的时候我正怀孕,朋友们都说把孩子打掉吧,我老公有个好朋友找了一家医院,当我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觉得后悔,因为我还是爱他的,我要给他留一个根,就这样我把孩子留了下来。

  越轨行为之四:赌博

  吸毒者的另一大越轨行为就是赌博。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对“赌博”明确定义。在《中华赌博史》中:作者认为赌博由以下三要素构成:①赌博者,即赌博的主体,包括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②赌博用具;③赌彩,即赌博的标的。具备以上三项要素的,即构成赌博行为。很多个案,进档赌钱,都有过赌博嗜好,他们讲述了他们各自的赌博经历:

  (个案8 男 1973年生 文盲)那时候外面不是流行开档嘛,32档,扑克牌的32档,我就在里面混混,那时候也还是和家门口的那些人混在一起。

  (个案12 男 1982年生 初一)2002年我赚了几万元(两三万元)。这些钱,很多是我在档里面打打牌赢到的,还不少,我记得最多一次赢了7万多元,是中午赢的,一晚上又去打了,当时是想发再发,能赢嘛,就再打,结果输了5万多元。都是麻将赢的。高淳老板多,跑船的老板很多,还有很多养螃蟹的老板,所以赌博还是很盛行,而且打得都很大。我赢了钱,别的人就羡慕了,周围和我靠近的小女孩就多了,看到大家都有女朋友,我也谈一个吧。

  访谈中,一个十分精明的男孩子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年仅25岁,由于父亲嗜赌成性,他从小受到了父亲的耳濡目染,也慢慢喜欢上了赌博:

  (个案13 男 1980年生 初中)我小的时候,我老子打牌(麻将)就把我放在腿上,从小就看他打麻将。那个时候他带我,我妈上班嘛,然后就把我到处带,麻将档是最多的。从小我十岁的时候我就学会打麻将了。十几岁开始进档,在档里面练,赌钱输了不少,吸毒没有吸多少钱,赌钱倒是每年都输个十几万元。我打的就是小麻将,一年都输个头20万元。我自己就开麻将档的。就是现在被抓起来了,我的档还在搞,我的朋友在那边。离开女朋友,我就开始开档了,一直在搞档。我是2000年过年的时候开的。开档不要多少钱,7 000多元,买一些麻将桌,买一个空调,买点麻将,用不了多少钱。但是赚得比较多,生意很好,每天都能收入1 000元左右,一个月两三万元,钱确实能赚很多,就是人辛苦,每天都要在档里面,中午要烧饭,晚上也要烧饭,夜里还要搞夜宵给这些打麻将的人吃。每天不能乱跑,没有事的时候,就打打牌,有的时候还要把钱借给人家。在档里面就没怎么出去混了,在那段时间就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

  (个案45 男 1984年生 大学)2001年,我就开始在社会上混,我也不用上课,因为我运动成绩好,学习成绩就无所谓。当时保送以后呢,特别照顾。不练以后呢,也没有通知学校,我就在社会上转了。我有几个练体育的朋友,他们在外面混,通过他们就慢慢认识了一些岁数蛮大的活闹鬼都是老杆子,就和他们在一起窜,进档赌赌钱(32张牌),赢也赢过的,最多赢了6万多元,输得最多的一次输了30万元,一般输赢都在几万元上下。

  以上访谈的都是男性嗜赌者,而女性吸毒者喜欢赌博的也不在少数,个案4、个案17、个案33和个案51都有过赌博体验:

  (个案4 女 1971年生 高中)那时候是2002年,我就经常出入麻将档,也是那一年学会了打麻将,你也知道,赌博十有九输,我也输了好多钱。

  (个案17 女 1976年生 高中)我基本上就是在家待着,他平时比较喜欢打麻将。到了我们结婚以后吧,麻将打得比较多了。我打得都不大,也就是50、100元的。我一开始陪他去,我不打,他在打,我在看,就慢慢学会了,后来我就也打了。那个时候,基本上就是中午以后出去到麻将档,深更半夜才回来,每天基本上都是做同一件事情。而且在麻将档的话,时间过得也快,一晃就过去了。

  (个案33 女 1977年生 初中)后来回到南湖,是3年后的事情,我妈妈感觉我3年应该把毒品戒掉了,就同意我回来了。回来以后,我平时没什么事情就去打麻将,在打麻将的麻将档认识了一些朋友。认识了以后,就又开始抽了,一上来就是打针。因为我以前打过针,因为打过针的人是不会去(用嘴)抽的,打针感觉好。

  (个案45 男 1984年生 大学)怎么讲呢,当我混到一定程度,就不需要自己去做了,只要把东西搞到,让小弟去办了。我在小弟面前还是老大。我自己有收入,在一些赌档里面,我每天要拿4 000元,还有我的几万元,放在赌档里面放高利贷,反正每天六七千块钱收入。

  (个案51 女 1978年生 初中)吸毒的人有什么故事,除了吸毒,就是赌钱,要不就是贩毒,都是恶性循环。我也喜欢赌博,打32张扑克牌。麻将也经常打,但是打的时候有时候坐不住,打打就跑了,因为犯瘾了。不打麻将,感觉比较空虚,打麻将可以打发时间。生完孩子我就不在娱乐场所了,年龄也大了。我就开麻将档,小孩子跟着我,让我妈妈带,我就跑出去玩了。那时候,在麻将档接触了一些以前认识的人,大家都喜欢到娱乐场所,一窜就又窜坏了。一般都是先去跳舞、去嗨,然后就抽粉。我进档赌钱,我记得输得最多的一次输了7.2万元。就用我妈妈这边的钱来还。赢也赢过的,而且赌钱和人的性格也有关系,我输的多。

  他们参与赌博,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可以很快打发时间,也可以从中寻找到一些乐趣,排遣寂寞。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而最重要的是让自己不要空虚。赌博和吸毒一样,也有一定的成瘾性。对于每一个尝试过毒品的人,赌博带来的那份刺激与毒品有很多方面是相似的。个案5的父亲向笔者讲述了他老伴嗜赌成性的恶习:

  我家老太婆长期好赌,打麻将赌钱、打牌赌钱,最后她也死在牌桌上。不让她去打牌,我老太婆就在地上打滚,头往地上撞,就要去打麻将,就到这种地步。我老太婆的老子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就因为赌钱被抓起来了,她是有家族传统的。她身体不好,我记得那时候我家老太婆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打牌累倒了,医生都跟她讲了,要是再打牌再发病,命就完了。我家老太婆不听,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就要出院,出院就去打牌,见了赌就没有命了。成天打、日夜打,吃饭睡觉都放在其次,每天晚上早一点是12点钟左右,经常是打得一夜到天亮。回来以后,她把中饭烧好了,倒在床上睡睡,只要是打麻将的朋友过来一喊,马上爬起来就去了。后来打麻将,她输得一塌糊涂,到死那一天,她还欠一个郑老太500多元,家里的3 000元存款都输光了,最后她倒在牌桌上。

  (三)人格个性状况

  人格本身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综合性概念,可以从多角度、多层面进行界定。理论界对人格的界定存在很大分歧,无法达成共识。其中原因很多,最主要是因为人格是一个多种学科共同研究的概念,不仅仅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研究人格概念,文化学、人类学、法学等诸学科也把目光投向了它。社会学将人格视为社会或某个团体中的角色特征;心理学侧重于个体之间的差异,重视内在特征的稳定性,把人格看作人的心理特征;文化学偏重于文化与习俗的角度,认为人格是内在化和个体化的文化精神;法学一般是从社会等级和财产隶属关系上表达人格,把人格看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利益;伦理学将人格主要理解为人的品质,人格基本等同于人品;哲学则是从人的本质的最高层次对人格加以观照,并把人格与人的价值的历史实现紧密地结合起来,从文化价值存在和社会历史存在的角度进行考察。

  陈仲庚认为:“人格是个体内在的在行为上的倾向性,它表现一个人在不断变化中的全体和综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持久的自我,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予人特色的身心组织。”这个定义突出了人格的四个方面:全面整体的人、持久统一的自我、有特色的个人和社会化的客体。周晓虹从心理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三个学科角度对人格的研究观点作了较精辟的概括:心理学家认为,人格为个体所具有,是个体心理的独特构成,并有其内在的根据和机制;心理学努力探索的是人格的层次结构、人格的内在动力、人格的形成发展、人格的类型差异、人格的评估鉴定、人格的治疗矫正以及人格与社会化的关系等。社会学家认为,人格与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实际加入的社会生活情景密切相关,是在社会互动关系中产生、发展和表现出来的;社会学家从复杂的社会互动过程出发,探讨个体人格的存在方式、发展方式和作用方式。文化人类学家认为,人格与人类文化的传统密切相关,个体在接受文化熏染时,形成与其文化相应的人格类型,成为文化特有的构成部分;文化人类学是从文化变迁入手探讨人格的文化共同性和跨文化差异性以及人格对文化变迁的作用。

  为什么研究吸毒人群要首先要描述他们的人格和个性呢?笔者认为,青少年人格问题也是他们走上吸毒道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国外有研究表明,青少年辍学、过早性交以及自杀未遂等危险行为与青少年易于陷入吸毒的个人人格和人际关系因素有关。也就是说,一个年轻人的吸毒经历直接与他的人格、个性有关联。但这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美国学者威廉·贝内特就提出:“企图以吸毒的方式寻找生命的意义,是一种误导,一个大骗局。吸毒能使人产生一种虚假而短暂的超脱感和控制感,并获得力量。也就是说,吸毒是在一个不存在任何意义的地方寻找意义。从根本上讲,毒品问题是一个道德问题。”实际上,贝内特所说的伦理道德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人格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大陆学者杨波也认为,根据吸毒成瘾行为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型,心理因素是成瘾行为重要的易感因素和维持因素。而在所有心理因素中,人格是导致成瘾的最重要的病原性因素。因此,人格和成瘾的关系会呈现三种模式:首先,某些人格可能是导致成瘾的冒险因素;高感觉寻求者容易成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其次,某些人格特征可能由于某种成瘾行为引起的;有研究发现,长期的成瘾行为会形成一种生活风格,这种风格会微妙地影响成瘾者的人格并最终导致人格改变,形成敌对、自私、焦躁等特征。一项研究表明,吸毒人员表现出明显不同于正常人的人格特点,主要表现为:缺乏责任感,不关心职责和义务,做事马虎懒散;难于理解和遵循常规或准则,且任性和固执;较容易与社会和他人发生冲突,产生抱怨和抵触心理,对自身健康过分关注和敏感,对前途担忧和悲观;缺乏奋斗目标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同时喜欢热闹,善于交际,注重个人享乐和消遣,好奇心强,容易接受纷繁多变的事物,也易受他人影响和诱惑。再有,人格可能是一个知觉过滤器,是对成瘾行为的一种独特反应。在这个模型中,生理因素仍被看作是成瘾成因的来源,但成瘾行为的发展是由成瘾者的反应决定的。有研究表明,当先天具有抑郁倾向的个体染上毒瘾后,可能会比一个具有积极人格的人更加感到无助和绝望。从定性资料来看,南京吸毒人群的人格特点,并没有任何特殊之处。没有很多定性资料涉及这个方面,但从笔者在戒毒所的访谈过程来看,他们的确存在上述人格特征。这些人格特点将在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实证研究中得到证实。

  在个性方面,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所有社会学的个性定义的特点是他们否认个性的自定属性。个性总是这样或那样被看作社会背景的反映或依赖于社会背景”。伯杰斯认为,“个性是决定人在社会中角色和地位的一切特性的综合。所以个性可以定义为社会的有效性”。苏联社会学家认为“个性就是作为社会的个人在社会领域中起独立作用的社会性质”。笔者通过艾森克个性量表,对访谈的54个个案的个性进行了社会心理学分析,用心理学的问卷法,对吸毒者的心理个性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其中,个案4的个性特点可以说明一些问题,笔者以个案4这个比较典型的个案来揭示出一部分南京吸毒者的个性特点:

  (个案4 女 1971年生 高中)我的个性属于比较自由,受不了委屈的那种,挺倔强的,不服管。我高中先是在南京外语学校就读,是中考考上去的,后来才转到11中。这之间出了两个事情。我在外语学校,其实很多老师都很喜欢我的,我高中的班主任是历史老师。那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门房老头嘛,有一天我去打电话,就因为打电话一个小事情,我拨电话给一个金陵饭店乐队的人,老头非要说我拨电话听音乐,其实我不是,我是在找人,只不过那里的音乐比较响。那个人是我们家门口的一个邻居,有人在电话那边帮我找他的时候,那我不是在等嘛。然后呢,那时候晓庄师范有一个班在外语学校上课,一个晓庄师范的小女孩也来打电话。那个老门房嘛,有点思想不对劲,非要我让她打。我说她去叫人了,马上就来了,就这样吵起来了。老头就把我电话按掉了,他先动手按掉了电话。后来我就生气了,把电话砸到他头了。他当时没事,冬天嘛,过了一阵子,血流出来了。正好我们的那个教导主任骑车子过来看到了,就打电话给我爸爸,说什么不得了了,你女儿把门房老头头上砸了这么大一个洞。我爸就在医院叫了一个救护车,后来也没事。没事以后呢,给了我一个记过处分,我这个人反正也挺要强的,平常成绩什么的都挺好的,学校给我一个记过,本身就不高兴,我就不大吭声了。有一次下课,课间吧,我就坐在那边,我也不去玩不干嘛的,下一堂课大概是英语课,那时候英语课是上的许国璋英语,他和别人闹,不小心把我的书碰掉地上了,我就让他把书捡起来,他不肯,是个男孩子。我就生气了,我就跑到他座位上,把他的书揉了一下,其实就是揉了第一页。他非要说我把他书撕了,就吵起来了。这件事情,挺影响我的情绪的,在班上也待不下去了。教导主任说,你不想念就别来了。我也赌气,不念就不念了,就转学了。转过去以后,学习各方面都比较轻松,我是1989年毕业的,当时就是不想考大学,就什么志愿都没有填,就准备工作了。

  个案4(艾森克个性问卷测试结果)

  一、基本情况

  TP75 TE50 TN65 TL40

  二、总评价

  1. 行为特点:古怪

  2. 内外向:介于内向和外向之间

  3. 情绪性:不稳定

  4. 社会朴实性:倾向于朴实

  三、具体评定

  1. 行为特点(P)

  你具有典型的行为异常特点:表现为孤独,不关心人,不近人情,感觉迟钝,对别人不友好,喜欢寻衅搅扰,行为古怪,喜欢干奇特的事情,并且不顾危险。

  2. 内外向(E)

  你的性格介于内向和外向之间,表现为有时沉静,有时好动;有时喜欢独处,有时愿意自己思考问题或读书,有时又愿意与他人交往;有时比较谨慎,有时又较为冒失,有时生活井井有条,有时生活又缺乏规律;有时能控制情绪,有时又忍不住发火;有时办事扎实,有时又有点毛躁;有时有点悲观,但有时又较为乐观。

  3. 情绪性(N)

  你具有典型的情绪不稳定性:表现为忧心忡忡,多愁善感喜怒无常,易沮丧,容易失眠,易患各种心理疾病。很易激动,对各种刺激产生强烈的反应,激动之后久久不能平静。强烈情绪反应可使其不能恰当地适当环境,常产生缺乏理智的,刻板的反应。如果该人个性同时又是外向型,则可能表现敏感,不安,易激动,甚至出现攻击行为。

  4. 社会朴实性(L)

  你的社会朴实水平比较高,掩饰性较低。表现为通常较为率直和坦白,较少自我掩饰,不老练,不世故。

  从个案4的介绍和她的个性量表结果来看,个案4的个性特点在吸毒者中很有典型性。她的个性特点表现为量表中的四个方面,特别是前三个方面体现出来的结果,对于我们了解吸毒人群的个性特点,是很有借鉴意义的。个案4的古怪(倾向于古怪)的行为特点,正像所描述的那样,在很多吸毒者的量表中都存在:孤独,不关心人,不近人情,感觉迟钝,对别人不友好,喜欢寻衅搅扰,行为古怪,喜欢干奇特的事情,并且不顾危险。这些个性特点,的确是他们沾染上毒品以后,个性上的一些典型特点。从医学的角度看是一种病态人格。个案30的个性也有相似的地方:

  (个案30)从小我脾气比较倔强,就是逆反心理比较强,也不是说比较强。就是你越讲不清,我越要跟你犟,我从小就是这样子的。我家从来没有我这个人似的,我的脾气跟我爸爸的脾气基本一样,他说的你必须按照他的那样去做,就不能背着他,否则,不是打就是骂,不行就棍棒,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样子。我经常挨打是家常便饭,所以打人就这个样子。

  表3 艾森克个性问卷的行为特点统计结果

  从性格的内外向这个指标来看,个案4属于中性性格,也就是性格介于内向和外向之间,而其他吸毒者测试出的性格特点,也各有不同,内向和外向都有,并不一致,并不完全符合一些研究者提出的外向型性格。笔者认为,吸毒者的性格,并没有因毒品的影响而完全改变,他们青少年时期形成的性格,自然会有内外向,或者中性。所以笔者认为,内外向性格特征不能成为判断他们个性特征的一个重要指标。

  而情绪性这个指标,从41份量表的结果来看,除了5例“倾向于稳定”的情绪性以外,三十六例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情绪不稳定性,这36例从程度上区分,有17例处于不稳定的严重情绪性状态;有7例倾向于不稳定;另有11例表现出介于稳定和不稳定之间,说明他们的情绪时而稳定,时而波动。

  表4 艾森克个性问卷的情绪性指标统计结果

  从表4可以发现一个问题,有5个情绪倾向于稳定的个案:个案17、个案20、个案39、个案45、个案46。具体来看,都有一定的精神支撑和不同的缘由:

  个案17 充满温情的爱情传递(信)

  个案17,这位20世纪70年代出生的女性,虽然一直没有工作,但她的身边有一个爱她、原谅她的老公。她的老公也是一个吸毒者,也被抓进了戒毒所。但很遗憾,笔者一早到戒毒所的时候,她老公已经因为疾病被送走了,所以笔者没有能见到他。但不幸中的万幸,笔者看到了她老公给她写的信,她的老公给了她最大的精神安慰,是她保持情绪稳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征得个案17的同意和“授权”,我将这封信公开,让读者看看他们充满着温情和爱的心灵沟通:

  个案17的老公给她的信

  老婆,你好!

  我是星期四收到你的来信的,想给你回信,可每次提笔又放下,不知怎么回。算算和你分离已一月有余了,我在这边很好,只是担心你,怕你吃苦。我们这儿是天天吃了睡,睡了吃,没事做,除了想你还是想你。我到今天还没下组干部把我留在集训队带组,不让我下组,我来第八天就带组了。

  爸妈今天跟我讲,你妈来过了,是不是?祸已经闯下了,再讲也没用了。我不原谅你又能怎样,你是我老婆,又不是外人。只是希望你回家能听话,再碰就劳教了,对吗?星期四干部没让我接见,只让我和爸妈通了个电话,原因是我害了一场大病。由于医生的不负责任,我右眼差一点失明。我害的是“带状疱疹”,别人生这个病都是生在身上,我却是生在脸上。整个右脸肿得像个猪头。右眼边上,鼻子上,整个右边脸一起烂了。后来我拒绝吃药,跟干部闹了一下,后来才带我上浦口医院去看。医生讲:“这个病严重的话会死人的。”不过不要担心,我已好得差不多了。干部关了我6天禁闭,星期四把我放了出来,现在还让我带集训组,不让我下组。我现在在争取,争取干部同意让我们见一面,如果那样就好了。

  老婆,我不会让你在这里待6个月的,你4个月肯定回家,放心好了。你在那边吃苦了,忍着点,我心疼你可又帮不上忙,我都急死了。你在那里一定要和别人搞好关系,别和人发生矛盾,还有2个多月,很快就能回去的,有什么回去再说。让你吃点苦你才会知道厉害,你才会听话。你一定要好好的,知道吗?天气一天天凉了,多穿点衣服,不要受凉了。在这里一定要自己照顾自己。你没坐过牢,过这种集体生活一定要注意小节,不要事事无所谓。我会让你,别人不会让你,知道吗?一定要保重好,我可不希望你生病,我希望看到一个白白胖胖的你。答应我,好吗?好了,不写了。我想我们很快就会见面,到时见面再说吧!想你!

  老公

  这封感人的信令笔者感动。笔者认为,正是这种夫妻之间的相互关心和爱,让这些原本非常脆弱的心稳定了下来。笔者访谈的很多夫妻或者男女朋友关系的吸毒者都托我送过信,他们在男强(男强制戒毒区)和女强(女强制戒毒区)之间通过文字传递着思念和爱情,这是一种巩固爱与支持的唯一途径。对于他们,这种支持的力量很大,这种爱是他们能保持情绪稳定的重要原因。这种精神寄托是他们顽强生存下去的支柱,也是他们慢慢走上正途的一个重要基础。

  个案20 从未上瘾

  每一个人的情况都非常不同。为什么个案20能表现出情绪稳定性呢?这就涉及他这一次进来的原因分析和他的陈述。他和个案19、个案21一起因为吸毒者聚会被抓来的。他当时是开车的,一念之差就和他们进了宾馆,酿成了大错。他之所以泰然面对、情绪稳定,也有他的道理:

  (个案20 男 1977年生 小学)我女朋友是今年(2005年)5月18日结婚的,我是6月6日被抓起来的。这中间接触了毒品,也就是在进来的10天前才抽的,以前从来没有吸过。她结婚三四天以后,我就很不舒服,就接触了毒品。她那天结婚我去的。也不是很痛苦,时间长了就淡忘了。但是之后,心情不好,是我自己要求搞一点,玩玩,这个东西嘛,以前也听说过的,我和她(个案19)要的东西,自己搞的。吃了以后也没有什么感觉,吃到进戒毒所,也不晓得什么感觉。那些天,他们去拿货,我就跟他们要一点。我根本就没上瘾。这一次,就是在酒店开的房间,被别人举报的。我去买东西的,上去以后,大家吃过面条,等我们在上面搞这个东西,派出所就来了,大家就给抓来了。所以我不够资格。

  他认为自己非常窝囊,被别人举报了抓进了戒毒所,自己本身也没有吸毒上瘾,他就更不担心自己出去以后没有出路而复吸,因为他出去会很快做自己的事情:“自己把身体养养好吧,等出去了还是好好做生意。”所以,他的情绪倾向于稳定就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了。

  个案39 驻港部队退伍军人的故事

  个案39之所以能够有如此稳定的情绪,和他当下的情况有关系。他还有七八天就要出去了,在戒毒所的时间即将结束。而且作为一名退伍军人,英俊魁梧。他1994年年底就参军了,当时被驻港部队选中,在深圳关南村集训。当时他当班长,底下的人不听话,他讲了底下人两句,对方回嘴,他就一时冲动把人打伤了。因为这个处分他提前退伍。他的故事很多,详见《吸毒人群调查》(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9页“离开驻港部队的岁月”部分)。他对未来的打算也反映出他的情绪稳定性:

  我还有一个多星期出去,父母已经把我的工作联系好了,回江都工作。我家里人已经将我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换掉了,家里的、手机的号码都换了。我跟我妈他们不住在一起,我的电话都不用了,不和外界联系。但最主要的是靠自己。

  从他的陈述中可以发现,他出去以后能够找到一个工作,家庭和很多方面也给了很大配合和支持,坚定了他离开毒品世界的决心和信心,他的情绪才得以稳定。

  个案45 黑社会小头目的黑幕

  个案45,一个黑社会的小头目,年龄很小,却情绪稳定,笔者认为,在于他的乐观和很深的社会阅历。关于他的越轨和黑社会的故事,他娓娓道来,让我在“吸毒人群越轨行为”的部分得以对他的自述进行全面介绍和描述。笔者对他的室友访谈时,就听说这个年轻人非常猖狂和乐观,在与他的交谈中,也多次感到,他对未来充满着无所谓的态度。一个在社会上充当黑社会头目的男孩子,陷得太深,无法从他罪恶的世界中走出来,依然不思悔改,是他保持镇定和情绪稳定的真正原因,正如他的一番话:

  在社会上混,还是要讲德,像那些欺负别人的人,都是一瓶子不满半瓶晃得人,我们又不会欺负别人。对未来,我也没想过,出去再说吧。我现在真的是严重迷茫。

  他对未来不去想,出来以后,一样还是,一个南京话来说,活闹鬼,在社会上混。为什么我们的戒毒体制救不了这样的人?很值得深思。

  个案46 吃软饭的帅小伙

  个案46并不是一个他们说的“粉呆子”,而是一个吃摇头丸,靠女人挣钱的男人,他对未来的乐观,情绪的稳定,是非常有他自己的道理的。(见社会身份特征中“越轨行为之二:坐台、卖淫”部分个案46的访谈资料)

  他从戒毒所出来,还是会去骗那些女孩子,靠她们养自己,他对自己充满信心,所以,情绪很稳定。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这些行为而害羞,而且在笔者面前显得很得意、很起劲,“性”在吸毒人群个案身上已经成了赚钱的工具,这是笔者始料不及的。

  表5 艾森克个性问卷的“社会朴实性”指标统计结果

  续表

  最后说一下社会朴实性。笔者用社会朴实性来反映个案陈述是否真实可靠。一个人的社会朴实性越高,他的陈述的可靠性相应也会提高。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测量他们的社会朴实性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定性研究的一个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访谈对象访谈内容的真实性问题,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他们到底是否说出真心话。社会朴实性的测量(见表5),可以从一个侧面旁证一下:有10例是倾向于朴实或朴实,只有5例是倾向于掩饰或掩饰,此外的26例是介于朴实和掩饰之间。总的来看,倾向于朴实性的要远远多于掩饰性,而36例个案的社会朴实性没有强烈的掩饰性,从这一点来看,个案访谈的可靠性还是有保证的。 吸毒人群成瘾问题的社会学研究:以江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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