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城市哲学的问题与实践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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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城市哲学的问题与实践建构城市化是一个成就与问题复杂交织的过程。改革开放特别是近10多年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快速提升。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是30%左右,目前为50%左右,并有可能继续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快速推进。可以预期,未来20至3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70%以上,基本建成城市社会。城市化水平从30%到70%,正是美国著名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Ray.M.Northam)所说的城市化的中期阶段。从世界城市发展趋势看,城市化的中期阶段,是城市化水平快速提升的阶段,也是诸多社会问题、复杂矛盾的多发阶段。中国的城市化日益呈现出复杂性、问题性。
在城市化的复杂性、问题性日益突出的语境下,诸多学者从不同学科出发对城市化及其问题进行了多向度的研究,城市经济学、城市政治学、城市人类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科学等城市研究的相关学科方兴未艾、蓬勃发展。在著名城市史学家芒福德、科特金等看来,城市本质、城市问题具有复杂性、系统性。如何认识城市本质,从方法论与价值论层面决定着人们如何规划城市、如何建设城市、如何管理城市。解决城市问题离不开人们对城市发展的本质、规律、价值的全面辩证认识。建构城市哲学,从哲学层面呈现城市本质、反思城市发展规律、确认城市价值,特别是建构一种面向中国城市问题的城市哲学,对应对复杂城市化,推动我国城市规则、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发展,具有基础意义。
一
正如美国著名城市史研究专家芒福德所指出,“这个世界,从许多实际内容来看已变为一座城市”。在城市世界、城市社会语境下,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问题,我们需要城市哲学。
第一,在本体论意义上,城市与人之间的密切相关性,是“城市哲学何以可能”的核心依据。如果说哲学的重要使命是认识人自己,那么,在城市化与城市社会语境下,对人自己的认识离不开对城市的认识。
在《全球城市史》的作者科特金看来,“城市表达和释放着人类的创造性欲望”。城市与人的社会性、创造性具有内在关联。“人类最伟大的成就始终是她所缔造成的城市。城市代表了我们作为一个物种具有想象力的恢弘巨作,证实我们具有能够以最深远而持久的方式重塑自然的能力。”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城市发展史;离开了城市,人类文明将失去重要载体;离开了对城市的反思,对人自身的认识将失之片面;认识城市,是认识人本身的一个重要要求与具体路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类在总体上开始步入城市社会、城市世界,城市已经成为现代人的重要生存、生活与发展语境。没有对城市的理解,也就没有对现实生活的真正理解。城市联结着人类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城市社会语境下,人类将在城市中建构自身的未来。“在长达5000多年的时间里,人们所眷恋的城市是政治和物质进步的主要场所。只有在城市这个古老的神圣、安全和繁忙的合流之地,才能够塑造人类的未来。”“人类用了5000多年的时间,才对城市的本质和演变过程获得了一个局部的认识,也许要用更长的时间才能完全弄清它那些尚未被认识的潜在特性。”把握城市发展的规律、建设与完善城市,就是把握与建构人类的未来。城市哲学是哲学在城市社会语境下的重要具体形态。
第二,在问题论层面,城市化是现时代的一个重大发展问题,城市化进程日益呈现出复杂性、辩证性,城市化对世界面貌、社会生活的影响和改变日益深刻、日益全面。可以说,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人与城市必然共存,其关系又存在诸多问题的时代。城市问题的复杂性、全面性,决定了城市哲学的必然出场。
一方面,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聚集与传承方式。“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化力为形,化能量为文化,化死的东西为活的艺术形象,化生物的繁衍为社会创造力。”“贮存文化、流传文化和创造文化,这大约就是城市的三个基本使命了。”如果说人类文明的聚集与传承离不开文本,那么,城市就是汇集与传承人类文明的最鲜活、最全面的文本。“如果没有城市,那些未能抽象化和文字化的多种多样的社会合作活动,能否继续繁荣,同样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只有一小部分的生活的内容能够用文字记载下来。”芒福德:《城市发展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580页。另一方面,城市在聚集与传承人类文明的同时,也聚集、传递了诸多反文明,甚至反人类的东西。在芒福德看来,城市是一个巨大的特殊容器,“城市是一种贮存信息和传输信息的特殊容器”。在发展人们之间“积极的共生关系”,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同时,城市也积累、传播人们之间的“消极的共生关系”,“城市文明除了这改善的一面,我们必须看到它的较黑暗的一面:战争、奴役、职业上分工过细,在许多地方,总是在走向死亡”。也就是说,城市是一个成就与问题、文明与野蛮的复杂统一体,城市化的过程具有两面性、辩证性,城市化已经并仍在从正反两个方面加速改变着人类社会,建构全面把握城市本质、辩证认识城市化过程的城市哲学势所必需、势所必然。
第三,在意义论层面,城市在给人们带来更多自由、选择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深刻而复杂的精神焦虑、精神危机。人类有能力把握日益膨胀的城市吗?城市是否是人类的终极家园?城市能否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幸福感,能否给人提供精神上的终极慰藉?这诸多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建构一种对城市、城市人进行深切人文关注的城市哲学。
“城市文化从一开始就出现了释放与奴役,自由与强制”的内部紧张关系。一方面,城市是一个让人感到自由的地方,另一方面,城市制度、城市分工、城市空间又往往成为一种匿名的“结构性暴力”,经常会让人感到压抑与强制。在现代城市中,人们“日益感到,他们自己‘是陌生人并感到害怕’,身处在一个他们过去从未制造的世界上,这个世界对人类直接指挥的反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少,也比任何时候都缺少人类的意义”。在芒福德看来,一方面,“城市的作用在于改造人,……缔造和改造人类自身,正是城市的主要功能之一”。城市造就了无数优秀的人才与杰出的思想。另一方面,城市化也造就了诸多反人类的思想与反人类的行动,极权、暴力、对精神自由的压制,并没有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而销声匿迹。“不幸的是,伴随城市兴起而来的罪恶的习俗制度在我们这一时代又复活而且扩大了:因此最后的结果仍然悬而未决。”如何规范、合理化城市发展,使城市发展与人的精神自由、精神发展共同进步,如何建构一个能够为人们提供精神家园的美好城市,诸多城市意义问题的存在要求人们建构城市哲学,对城市进行深切的人文关怀、哲学反思。
二
虽然相对于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等城市学分支学科,城市哲学还未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显学,但人们对城市哲学的相关问题已经进行了诸多思考。例如,哈维、列斐伏尔等对城市与空间生产、城市与资本关系的反思;芒福德、科特金等对城市发展史的探索,对城市文化、城市意义的反思;林奇等对城市意象、城市形态的反思;哈里斯等对城市与感受、建筑与伦理关系的反思;瑞吉斯特等对城市与生态关系的反思,等等,都对我们建构城市哲学,确认城市哲学的核心概念、知识体系等,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概观诸多学者对城市问题的认识,总结他们的研究成果中所内含的城市哲学思想,可以看到,在性质上,所谓城市哲学,就是城市与哲学的深层关联、自觉互动,是人们对诸多城市问题所进行的系统全面辩证哲学反思;在具体内容上,所谓城市哲学,是对城市的本质,城市化发展模式、发展方向、发展规律,城市化的意义与价值等问题所进行的哲学沉思。具体而言,城市哲学主要研究以下三大类问题:
第一,城市的本质论、存在论问题。如何确认城市的本质,是城市哲学的一个重要基本问题。在芒福德看来,城市是一个巨大的文明容器,“城市通过它集中物质和文化的力量,加速了人类交往的速度,并将它的产品变成可以储存和复制的形式。通过它的纪念性建筑、文字记载、有秩的风俗和交往联系,城市扩大了所有人类活动的范围,并使这些活动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在科特金看来,城市是“古老的神圣、安全和繁忙的合流之地”,而人们对城市的文化认同感,从根本上决定一个城市能否持续存在。社会学家帕克认为,“城市是一种心灵的状态,是一个独特风俗习惯、思想自由和情感丰富的实体”。笔者认为,城市是一个综合体,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以及制度、观念、行为,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多种因素共存和交互作用的综合体、有机体。目前,人们往往更加注重从空间扩大、经济方式转换、管理方式转换等层面理解城市本质。显然,从任何一个单一方面都不足以真正揭示城市本性。笔者认为,在对城市本质进行知识确认时,应该自觉贯彻全面的思维、系统的思维,从人性的历史性、全面性,城市本身的历史性、全面性,以及人与城市的历史性、系统性的互动出发,全面呈现城市本质。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城市,就是人的社会性、创造性的具体实现与集中呈现,是人对自然空间、社会空间等的集中创造与再造,是人类对文明的集体创造与集中保存,是以不同汇集方式集中体现人类创造性与社会性的人类文明的现实有机体。
第二,城市的发展论、过程论问题。在关于如何推动城市发展这个问题上,目前有三种比较流行的观点。一是注重城市人口的增加,一是注重城市经济的发展,一是注重城市空间的扩宽。我们并不否认城市人口增加、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空间扩大是城市化的重要表现或者说重要指标。但问题在于,城市化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系统转换过程,没有城市制度、城市文化、城市习俗等城市“内涵变量”的逐步确立,所谓的人口、经济、空间等的城市化只能是城市“外延变量”的无序增长,并将导致诸多问题。尤其在快速城市化的阶段,能否超越片面的外延式为主的城市化道路,走一条外延与内涵相结合的城市化道路,对缩短城市化过程的综合阵痛期,构建发展平稳、秩序和谐的城市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在认识与推动城市发展时,一方面,需要树立全面的思维,以综合推动城市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树立过程的思维,历史性地看待城市化过程中的发展与稳定、效率与公正、秩序与价值、东方与西方、本土与世界、传统与现代、现实与未来、目的与手段、自然与社会等问题,以具体确立适合自身条件的合理、具体城市化道路。对我国而言,具体确认中国城镇化道路的特殊性尤其重要。
第三,城市与城市化的价值论、意义论问题。城市化进程中的受益者,往往倾向于把城市化看作一个善的实现过程;城市化进程中的利益受损者,则往往会倾向于把城市化看成一个恶的积累过程。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立、认识评价城市与城市化的价值标准。笔者认为,城市意义与城市价值问题是一个主观性很强的问题,但有客观尺度可循。一方面,要有历史眼光,以人类文明的整体转换作为评价城市化价值的根本标准,在这个意义上,城市化的推动过程显然主要是一个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另一方面,也要有辩证的眼光,对没有约束和控制的城市化已经并将继续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危害具有清醒认识。这一点正如芒福德所说,城市发展与资本扩张的无制约结合,将积累人类的“消极共生关系”,对人类文明、人类精神生活造成深重危害。也就是说,一方面,城市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客观历史过程,另一方面,城市化又是人们可能对其进行理性、制度、道德约束的社会进步过程;一方面,城市化过程是一个财富、道德、良善等的积累过程,另一方面,城市化过程也可能是一个问题、风险、怨恨等的积累和放大过程。以城市发展规律为基础,兼顾城市发展规律与人的成长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以社会整体变迁为基础,兼顾个体价值,是揭示、确认城市和城市意义及价值的重要标准。
城市哲学是城市本质论、城市发展论与城市意义论的有机整合,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一种知识系统,城市哲学具有一定的体系性。但是,知识化、体系化并不是城市哲学的根本特征,在本质上,城市哲学是一个以问题为起点,以实践为导向,对问题进行系统理论说明,力求打通城市问题研究与城市理论研究的城市研究新视域。
三
城市化是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国家与地区面临的城市化问题、所走的城市化道路、所处的城市化阶段都是相同的。城市化水平,问题与语境的阶段性、具体性,决定了城市哲学具体形态的多样性、差异性。对城市化水平超过70%,已经进入城市社会的国家而言,其城市哲学所需要面对与解决的是如何推进与规范城市现代化的问题,是探索如何完善城市使其更符合人性全面需要的问题。对处于城市化中期阶段,还在建构城市社会的国家而言,其城市哲学所需要面对与解决是如何探索、确认符合自身条件的城市化道路的问题。
中国人口、土地、资源矛盾的特殊性,中国城市化目前所处的阶段与发展背景的特殊性,中国文化传统的特殊性,都决定了中国不可能重复西方走过的城市化道路。具体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具体确认中国城市发展方式的特殊性,即“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可能性、必然性、合理性,是目前及相当长时期内中国城市哲学需要关注与研究的核心问题。中国城市化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城市哲学的具体性。具体而言,当前中国城市哲学需要着力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合理性问题。所谓合理性问题,就是一种行为、理念、制度等能否成立的问题,其本质是一种行为、制度、理念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合理性问题,就是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否符合城市化发展规律、发展趋势的问题。在芒福德、科特金等看来,从5000多年前的早期城市化到商业革命、工业革命后的现代城市化,再到信息化、全球化语境下的当代城市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个统一模式的城市化道路。以城市发展史为基础,全面总结、系统比较不同地区城市化的具体发展规律,具体确认城市化道路本身固有的多样性、可选择性,具体揭示城市化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一般趋势与具体实现方式的关系,具体揭示中国发展中的城市化与市场化、现代化、全球化的关系,对深层确认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的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合法性问题。如果说,合理性研究更加注重对不同国家、地区的不同发展主体之间的行为、制度、理念进行比较,那么,合法性研究则更加注重行为、制度、理念在一个地区、国家的可接受性、可行性。所谓合法性,就是一种行为、制度、理念等的正当性问题,能否被一个地区与体系内的受众、人民所认同、所接受的问题。“合法性是以特定社会坚持的价值为基础的。”对我国当前的城市化而言,不管是东南沿海地区的“内生型”城市化,还是中西部地区的“外激型”城市化,共同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处理政府作为城市化的积极推动主体、建构主体与市民、农民等城市化的生活主体的关系问题。我国近年来的快速城市化,客观上积累、诱发了大量矛盾,这是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积因。这说明,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合法性问题、正当性问题,基本上还是一个理论盲点。加强中国城市化问题的合法性研究,探索协调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与民众关系的新途径、新方式,建构容易被民众接受的城市化推进制度、城市化具体推动方式,提高城市化决策、制度、行为的合法性,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事关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稳定、国计民生的重要实践问题。
第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价值性问题。一方面,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成功实践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拉美等地诸多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曾经走过一段曲折的路,对西方模式的简单模仿,脱离自身条件所实行的不恰当的过度城市化,对自身已有的文化传统、生活方式造成了严重破坏,并引发了诸多社会冲突。“发展中国家的许多城市,都经历过同样的分裂:成为一个西化的现代大都市和更加穷困与传统的都市的复合体。”一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从自身条件出发,在总体上实现平稳城市化,本身就是对世界和平、世界进步的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逐渐实现与不断完善,也对人们理解城市化本身的普遍性与多样性、全球性与本土性等关系,推进人们更加全面、科学地理解城市与城市化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具体揭示、合理规范、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内容、路径、意义、价值,是我国城市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概观人们对城市哲学的探索,城市哲学主要有三种建构路径。(1)以哲学理念为基础,对城市问题进行哲学反思。例如,列斐伏尔的《空间与政治》,从新马克思主义出发对空间生产所进行的资本批判;哈里斯的《建筑的伦理功能》,从存在主义哲学出发对主体城市感受的探索。(2)在研究城市历史中,上升到对城市的哲学思考。例如,芒福德的《城市发展史》,通过总结城市发展史,认为城市化应该是以人的发展、培育为目的的文化创造过程;科特金的《全球城市史》,通过比较不同时期与地区的城市化,认为城市在本质上是以人的认同为基础的安全、意义与活力的有机统一体。(3)在对城市地理、城市经济等城市问题的思考中,走向对城市本性的哲学沉思。例如,苏贾的《后大都市》通过对洛杉矶等大都市的研究,走向对城市本性的系统反思;奥沙利文的《城市经济学》,在探索城市经济过程中,内含着对城市本性、城市发展问题的系统揭示。
在中国这样一个城市化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化过程异常复杂的国家,更需要建构一种从城市问题出发,直面中国城市化问题,全面揭示城市化规律,厘清中国城市发展具体原则、核心理念的城市哲学。一方面,我们需要关注、总结世界城市发展规律,另一方面,我们更需要关注中国城市问题、总结中国城市发展规律。关注中国城市问题是建构中国城市哲学的基本路径,解决中国城市问题是建构中国城市哲学的根本目的。
四
当一个地区的城市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接近50%并呈进一步上升趋势时,这个地区在仍具有城乡二元结构特征的同时,开始实现城乡一体化。当一个地区的城市化率达到70%左右时,则标志着这个地区开始从城乡二元社会、城乡一体化阶段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镇社会,并面临新的历史任务——推进有特色的城镇现代化。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城市化率已经从改革开放初的20%左右提高到2008年的44.9%,苏州、苏南等发达地区的城市化率已接近70%。也就是说,总体上,我国还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特点,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还是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而苏南等发达地区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先导地区,已经率先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城镇社会。按现在的城镇化速度,在未来10到15年,我国各地将逐渐进入城镇(城市)社会。
城镇(城市)社会是一个区别于传统农村社会与城乡二元社会的崭新社会样态。我们现在的城镇化实践将深刻决定、影响我国未来城镇社会的基本面貌。对我国城镇化的方向、道路、模式等基本问题进行“城市哲学”研究、前提性反思,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加理性、全面地把握城镇化的特点、本质,有助于深刻把握、理解我国城镇化的历史特殊性及中国特色城镇道路的科学内涵,有助于探索我国城镇化与城镇社会建设的合理新思路、新方法、新战略。
第一,正确认识城镇化、城镇社会的全面本质,正确处理“扩大城镇外延”与“提升城镇内涵”的关系。
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系统全面的转换过程。城镇化的推进,绝不仅仅是人们户籍身份的变化、城镇人口的增长、城镇空间面积的扩大,而是涉及经济增长方式、社会治理方式以及人们生活生存方式、文化价值观念等的全面变化。马克思曾指出,“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美国著名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指出,“村庄向城市的过渡决不仅仅是规模大小的变化,虽然也包括规模变化在内;相反,这种过渡首先是方向和目的上的变化”。从乡村社会、城乡二元社会向城乡一体化社会、城镇社会的转换,是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的全面系统转换,是社会发展、社会存在样态的一个全新阶段。
如果说,城镇空间的扩大、城镇人口的增加,是城镇化的外延特征;那么,城镇的安全、自由、活力、意义则是城市、城镇的内涵变量。“安全”是指一个城镇有良好的生活、工作秩序,其重要表现是人们的人身、财产、声誉等主体权益不受侵犯、得到保护和尊重;“自由”是指一个城镇尊重并保护人们合理的思想与行为选择权,其重要表现是人们可以根据客观条件与主体需要选择、表现自身的思想倾向、行为方式;“活力”是指一个城镇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完善的经济体系,其重要表现是人们可以获得良好的创业机会与事业成长空间;“意义”是指一个城镇对人们具有情感、精神、文化的凝聚力、向心力,其重要表现是人们在一个城镇工作与生活,不仅可以得到物质性、利益性满足,也可以得到精神的充实与情感上的满足,并对这个城镇产生认同感、归属感。在《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看来,神圣、安全、经济是一个城市持续存在的三个基本要素,“早在发轫之初,城区区域就已扮演三种不同的重要功能:构建神圣的空间;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拥有一个商业市场。……一般而言,城市在这三个方面只要有一个薄弱环节,都会损毁其生活,甚至最终导致其衰亡。”科特金所强调的正是城市、城镇存在与发展的内涵变量。
对城镇发展而言,城镇外延的变化是一种量变,城镇内涵的转换与提升则是一种质变。一个只具有城镇外延,而没有城镇内涵或内涵度不高的城镇是不可持续、没有竞争力、没有未来的;反之,一个不断提升内涵的城镇将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形成新的比较优势、综合优势,从而具有无限的发展可能。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要全面把握城镇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矛盾特殊性,全面把握城镇、城镇化的内涵、本质,在扩张城镇外延的同时,把着力提升城市内涵作为城镇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深刻认识城镇化与城镇社会的两面性、辩证性,正确处理城镇化进程中“成就与风险”、“成果与代价”的关系。
正如熊彼特所说,任何创新、任何发展都是一个“创造性毁灭的过程”,一个创造与破坏的同时性过程;也正如贝克等所说,现代社会,发展的代价性、风险性日益增加,人们在获得更多财富与现代性的同时,也面临日益增多的风险。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从来不存在只有收获没有代价,只有成果没有风险的发展、变化、创新;任何发展、变化、创新、实践都具有两面性,是一个创造与破坏、收获与代价的具体统一过程。
城镇化的进程也是如此。一方面,城镇化的推进会触动人们在传统体制下的诸多既得利益,需要深刻改变人们已经习以为常的传统制度、习惯、习俗、文化、心理;另一方面,与城镇社会相适应的合理新制度、新生活、新观念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又会产生诸多新的社会、利益、观念等冲突、矛盾。也就是说,城乡一体化、城镇化的推进,绝不仅仅是一个线性、单纯的财富和成果的增长过程,而是一个在解决旧矛盾、旧问题的过程中,又不断产生诸多可能更为复杂、无法预料的新矛盾、新问题的过程。一方面,应当看到,城镇是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聚集地,城镇化代表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城镇化为我们新时期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城镇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不可回避、只能适应的大趋势。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城镇化往往不断加速激活人们的诸多合理或不合理的新欲望、新需求,不断面对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是处于城镇化进程中的人们的必然“命运”。
其实,从古至今,城市、城镇就总是与问题相伴。在刘易斯·芒福德看来,城市是“充分发挥人类能力及潜力的条件”,同时,城市化又是一条“扩张之路,充满暴力、斗争和忧虑,它使城市本身成为一种‘集中和榨取剩余资料’的工具。……(这)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城市的发展进程,一直到我们当今的时代”。也就是说,城镇化是一柄实实在在的双刃剑,推进城镇化既可能带来发展,也可能带来诸多破坏;城镇是一个巨大的容器,它既聚集着先进的东西,也聚集着落后的东西;城市社会并不是天然的理想国,城镇化本身就是一个需要人们进行规范、创造、改造、合理化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加理性的态度充分认识城镇化与城镇社会的两面性,以更为系统、扎实、理性、细致的工作,不断克制、克服城镇化、城镇社会的负面性、风险性。一方面,大力发展各项事业,努力满足人们不断提升的合理需要,另一方面,通过教育、宣传、法制等手段克制、减少人们的不合理要求,不断建构一个更加合理、完善的现代城镇社会。
第三,深刻把握我国城镇化的历史特殊性,正确处理“城镇化”与“城镇现代化”的关系。
从宏观背景看,我国的城镇化是在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等多重、复杂语境下的城镇化。能否处理好城镇化与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复杂关系,既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国外观念、市场体制等的合理之处,又有效规避其可能带来的风险,会对能否又好又快推进我国城镇化及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从历史语境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自然环境、内外部竞争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的以集体、整体、共同体为本体的文化心理特质。这种以整体为特征的文化传统、文化心理,既具有深刻的历史合理性,又仍具有重要的现实基础、现实影响。在土地制度、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等的转换中,如何处理个体化与整体化的张力,将深刻决定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未来方向;能否实现个体化与整体化之间、集体化与集约化之间的动态平衡,将深刻影响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秩序、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一般而言,人们往往把“城镇化”又细分为“城镇化”(或者说“城镇化的初级阶段”)与“城镇现代化”两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人们会面临不同的发展问题、发展任务。如果说,在“城镇化的初级阶段”,主要的发展任务是提高城镇化水平,减少农村与城市的差异,使城镇化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发挥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那么,在“城镇现代化”这个阶段,主要的发展任务则是如何形成有活力的经济运行体系、规范的社会管理体系、合理的文化意义体系、有意义的生存和生活方式、可持续的新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体系。
在当代复杂竞争格局下,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具有深刻的历史特殊性。我们既需要合理统筹城镇化与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的关系,也需要同时面对并合理统筹“城镇化”与“城镇现代化”两个艰巨的历史任务。一方面,我们需要继续解决城市与农村的分裂这个传统的二元结构老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面对、解决城镇社会、城镇现代化过程中不断产生的诸多新问题。而完成不同的历史任务往往需要不同的发展战略、工作方法。因此,能否找到合理统筹城镇化与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之间关系的方式,找到合理统筹“城镇化”与“城镇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工作方法,将深刻影响我国城镇化的速度、质量及我国社会的未来状态。
第四,正确处理城镇化进程中“普遍性与特殊性”、“世界性与本土性”的关系,着力探索“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具体建构路径。
城镇、城镇化既具有共性、普遍性,又具有个性、特殊性。一方面,从传统社会走向城镇社会是社会发展、人类生活与聚集形态转换的普遍趋势;另一方面,各国、各地区的城镇化之路又存在深刻的差异性、多样性。一方面,所有的城市有其普遍共性,正如科特金所说,意义、秩序、繁荣,是所有城市之所以成为城市的重要共性;另一方面,所有成功的城镇又一定是各有个性,在不同的地区,城市意义、城市秩序、城市繁荣的具体形式与内容又是具有多样性的。
在芒福德看来,自诞生之日起,城市就具有深刻的多样性,并不存在一个一元、统一的城市样态。比如,在起源意义上,由于地理环境等的不同,不同地区的城市便具有深刻的差异性,既有在相对优越自然条件下成长起来,以追求沉静、“来世”为目的古代埃及城市;也有在相对恶劣自然条件下成长起来,以追求现世的安全与利益的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城市。在当今世界,各地区与国家之间的城镇同样具有深刻的差异性,既有以宏大为重要特征的纽约等美国大都市,也有以“小的就是美好的”为重要特征的诸多欧洲小城等多样城市样态。
走一条既符合世界城镇发展趋势又适合自身条件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我国城镇化的根本方向。从国家层面看,我国人地矛盾、文化传统、民族心理等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城镇化道路的特殊性。例如,以扩散为特征的所谓花园城市不是中国城镇化的空间特征,以个体为本位的城市精神不是中国城镇化的文化特征,以市场、社会为主体的运行方式在相当长时期内无法成为我国城镇化的管理特征。从区域层面看,我国不同地区在自然、产业、习俗等条件上的巨大差异性,为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建构特色城镇提供了重要基础。在交往普遍化,不同城镇间的空间样态、产业样态、规划理念等表现出深刻趋同性的今天,确认城镇形态、城镇化路径的多样性,对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尤为重要。
一方面,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程度与城镇现代化的水平是一个地区发展程度、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我们需要努力推进城镇化与城镇现代化;另一方面,特色是城市、城镇存在与发展的一个内生性特征,我们需要使我国的城镇化与城镇现代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本土特色。特色就是比较优势、综合竞争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一个没有特色、没有个性的城镇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繁荣。在城镇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能否在发展中形成自身的特色产业、特色空间、特色文化,形成符合自身条件、具有鲜明特色的城镇经济、城镇文化、城镇制度与城镇精神,将从根本上决定一个城镇在竞争中的比较优势、综合优势、未来命运。
五
诸多迹象表明,当代社会正在成为城市社会,当今世界正在步入城市世界。世界总体城市化率已超过50%,许多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超过80%。201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是47%,也已接近50%。与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相伴随,城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的综合作用与影响也在不断提升。“到2030年,超过60%的世界人口将居住在城市中。”可以预计,未来数十年,世界及我国的城市化率将不断提高,城市的辩证作用、综合影响将继续扩大。如果城市、城市社会、城市世界果真是我们现有的主体能力所能建构,现有的认识能力所能看到的阶段性或终极性的人类生存、生活与社会化的形式,那么,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全面地把握城市、城市社会、城市世界的深层本质,用何种理论与态度合理、智慧地面对、应对城市化进程及结果的复杂性、辩证性。从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的高度,厘清、树立全面、辩证的城市观与城市发展观、城市态度与城市视域、城市价值观与城市研究方法,是应对城市问题挑战、迎接城市社会来临的一个重要前提。建构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是迎接城市社会来临、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基础创新的一个重要知识选择。
城市化进程及其结果的复杂性、综合性,迫切需要建构具有哲学底蕴、跨越学科边界、没有学科归属的一般城市学: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在与城市问题的不断遭遇中,人们日益认识到,城市化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或单向度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而是一个深层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心理等人类生存与发展所有因素或要素的超复杂性、超系统性的过程与问题。在列斐伏尔看来,应该对城市进行“韵律分析”。城市的存在与发展正如一首乐曲的弹奏或一部戏剧的演出,是一个多因素共存与互动过程。忽视任何一个细节与因素,都会导致整首乐曲或戏剧的演出失败。在《第三空间》的作者苏贾看来,城市化是社会性、历史性与空间性等多种因素的辩证互动。在《比较城市化》的作者贝利、《城市发展史》的作者芒福德、《城市化》的作者诺克斯等看来,城市化的人类学、文化学、生态学等意义上的后果十分严重,应该同时性地关注城市化的人类学后果、文化学后果、政治学后果、生态学后果及其他综合性后果。
也就是说,只从单一学科甚至没有深层关联的几个学科出发,都无法真正把握城市的复杂本性。目前,人们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文化学、地理学、建筑学、城市规划等诸多视角、学科角度出发,对城市化及其问题进行了诸多专业研究。苏贾、芒福德、诺克斯等学者也开始注重对城市学进行交叉性研究。但是,对城市、城市化、城市社会自觉进行多维交叉研究毕竟还未成为城市研究的主流,尤其缺乏诸多学科深层聚焦进行城市研究的知识基础与知识平台。对城市、城市社会进行哲学把握,建构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对探索诸多向度与学科的城市研究进行对话的知识基础,建构多维城市研究深层互动的知识平台,推动多学科城市研究的深层整合、综合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的目标,在于阐明什么是合理的城市观与城市发展观,对城市性、城市本质进行哲学揭示;在于阐明什么是合理的城市研究方法与城市视域,对人们研究城市的方法进行逻辑类型反思、逻辑把握;在于阐明什么是合理的城市价值与城市意义,对城市过程与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正义性等问题进行实践反思。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具有同一性,同时性地建构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对增加城市哲学研究的思想厚度,增加城市批评史研究的理论深度,避免部门哲学研究曾经出现的空泛化、抽象化现象,避免部门史、学科思想史研究中容易出现的碎片化、浅层化现象,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是城市观念、城市方法、城市价值的历史自觉、逻辑自觉、主体自觉。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以城市问题史、城市发展史为重要基础,既是关于城市问题、城市发展的变迁逻辑与演变规律,关于城市知识与城市思想的类型构成与演变逻辑的深层城市学、一般城市学;也是关于现代性与全球化生成变迁的具体内容、具体规律的历史哲学。
现代性、全球化,是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深化对现代性与全球化的研究,对推进哲学社会的基础创新、整体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从中世纪后期的商业革命,到近代早期的工业革命,再到20世纪中后叶以来的城市革命,现代性与全球化的具体内容与时代重点不断转换。历史转换中,城市、城市化日益成为现代性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与具体形式。当列斐伏尔、卡斯特、哈维、苏贾等指认当代社会研究、社会理论出现了重要的“空间转向”时,其具体所指正是席卷世界的现代城市化潮流。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没有自觉城市语境、城市意识、城市底蕴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将从整体上落后于现时代。如果这一断定有些激进,那么,在比较保守的意义上至少可以说,城市问题、城市社会正日益成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生成与发展的重要语境,建构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是推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基础创新、整体创新不可缺少的重要路径与重要尝试之一。建构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对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创新、整体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空间与城市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