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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以福乐为许诺——你只要如何如何,便可抵达俗人不可抵达的极乐之地——这在逻辑上太近拉拢。以拉拢来推销信仰,这“信仰”非但靠不住,且很容易变成推销者的福利与权柄。
比如潇洒的人,他只要说一句“小乐足矣,不必天堂”,便可弃此信仰于一旁,放心大胆去数钞票了。是嘛,天堂唯乐,贪官也乐,天堂尚远,钞票却近,况乎见乐取小,岂不倒有风度?我是说,以福乐相许,信仰难免混于俗行。
再看所谓的“虔诚者”。福乐许诺之下的虔诚者,你说他的终极期待能是什么?于是就难辨哪一笔捐资是出于爱心,哪一笔献款其实是广告,是盯着其后更大的经济收益。你说这是不义,但“圣者”可以隔世投资以求来生福乐,我辈不才,为什么就不能投一个现世之资,求福乐于眼下?商品社会,如是种种就算无可厚非,但不知不觉信仰已纳入商业轨道,这才是问题。逻辑太重要,方法太重要,倘信仰不能给出一个非同凡响的标度,神就要在俗流中做成权贵或巨贾了。
再说最后的麻烦。天堂若非一个信仰的过程,而被确认为一处福乐的终点,人们就会各显神通,多多开辟通往天堂的专线。善行是极乐世界的门票,好,施财也算善行,烧香也算,说媒也算,杀恶人(我说他恶)也算,强迫他人行“善”(我说是善)也算……什么?我说了不算?那么请问:谁说了算?要是谁说了都不算,这“信仰”岂不作废?所以终于得有人说了算——替天行道。于是,造人为神的事就有了,其恶果不言自明。关键是,这样的事必然要出现,因为:许诺福乐原非神之所为,乃人之所愿,是人之贪婪酿造的幻景,人不出面谁出面? 病隙碎笔(插图珍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