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郁的热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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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热带
第一次见到“巴拉拿”这个地方名字,是读博赫斯的自传文章,博赫斯写他的父亲,是在巴拉拿诞生的。这位老人家读很多书,而且自己写小说,他写了一部小说,印了五百本,送给朋友看,在书里边,他每次提及自己的家乡巴拉拿时,排字的先生总是排了巴拿马,以为是老先生把字拼错了。老先生觉得倒也有趣,就由得那个字一直留在书中,没有改正。这部小说,老先生临终时希望儿子替他重写一次,这,也就是博赫斯晚年写作的计划之一。
第二次见到巴拉拿名字的出现,是因为翻阅法国人类学家李维史陀[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的《忧郁的热带》(Tristes Tropiques),这是他在巴西逗留了五年对当地土著研究和观察的实录。巴拉拿,是巴西中部的地区,傍着巴拉拿河,也是巴西土著加杜维奥人聚居的地方。
李维史陀本来是学哲学的,后来又改习法律,但他对自己花了许多年月学习得来的知识感到不合理想,结果,毅然摆脱了从前走的路,转到人类学上来。他到巴西去研究时,是三十年代的中期,当时的土著,还过着非常原始的生活,他们偶然穿穿巴西政府或传教士送给他们的衣服,日常生活的用品只有斧头、刀和缝纫针,以及自己做的简陋藤篮和陶器。政府为他们建造了房屋,但他们宁愿跑到空旷的地方睡觉,本来政府希望把他们聚居在一起,建立起小村落来,但他们纷纷四散,没入树林,仍然过他们一贯的渔猎生活。他们把为他们预备好的床拆散,把床板劈碎,当作柴烧,然后,大伙儿照旧睡在地上。政府给他们牛群畜牧,他们由得牛只到处游荡,不去打理,据他们的反映,他们不喜欢吃牛肉,又不喜欢牛奶的气味。
关于土人不能适应文明人生活的情况,李维史陀也记录到另一件例子:有一名印第安人,神迹地经过一次大屠杀而幸存,许多年来,在加州大城市生活,不为人注意,手中仍握着打猎用的箭镞,后来,野生动物渐渐绝灭,于是有一日,他被发现在郊区某地,赤裸裸地,将近饿死。最后,他倒过了些平静的日子,因为他当了加州大学的守门人。
读李维史陀的作品(这里的书店,除了《忧郁的热带》外,尚有他的《野蛮的思想》及《结构主义人类学》),是因为读过苏珊·桑蒂[苏珊·桑塔格]的《反例释》[《反对阐释》],她在书中第二卷第五章写这位“英雄的人类学家”,提到《忧郁的热带》于一九五五年在法国出版时,普遍受到注重,但一九六一年英译本面世,竟被忽略了。这本书,她认为,一如弗洛伊德的《释梦》[《梦的解析》],同样是本世纪重要的著作之一。
李维史陀在《忧郁的热带》中记录了蚂蚁似的南比华拉族、华丽的保洛洛族、彩绘的加杜维奥族等,但他的成就并不局限于敏锐深刻的报道上,而是以他个人的经验,反映新旧世界的对比、物质的欠缺、旅程上的种种反省;既写夕阳没落,亦写现代,写文化与权力的关联。
有一天,在巴西一个城中,李维史陀曾步入一所法庭听审,这还是他第一次进入法庭参观。当时,出庭的被告是一名农夫,由于和人争吵,在争执中竟然咬了对方的耳朵,咬下一块肉来。于是,原告、被告和证人滔滔不绝地用克里奥耳方言辩说,他们的话,由翻译传译给三位在座的法官听;法官们穿着厚厚的红色镶皮草长袍,热得满身汗,衣服里在他们的身上仿佛染血的绷带。关于咬耳朵这件案件,一共只花了五分钟来裁决,判了那名坏脾气的农夫八年监禁。
李维史陀说,他一直对公正判决抱尊敬但怀疑的态度。一个人的命运,竟可以在这么短短的五分钟内决定下来,而又可以如此漫不经意地判刑,实在令他惊讶。
所谓“忧郁的热带”,指的并不只是忧郁,而是广义地包含了悲怆与痛楚。在李维史陀的眼中,忧郁热带的魔鬼是历史,通往那些神秘而和谐的种种结构,如今都在眼前崩溃了。以巴西南族土著来说,在一九一五年时还有二万人,到了一九三八年只剩下两千。过了这么些年,他们都变成了愁苦、丑陋、患病的人,并且面临绝种。所以,李维史陀说:让我们去研究这些原始人吧,趁他们还没有消失。唉,原来人类学就是讣闻。
南比华拉族是巴西印第安人中最矮小的土族,男子大约一点六零米高,女子则高一点五零米,皮肤也比一般土人黑。不过,南族的少女非常美丽,由于整日在地上打滚,又有天生古铜色的皮肤。土族无论男女都不穿衣服,女子喜在腰际或项颈上挂一串贝壳珠链。这一族人的血液都是O型的。
南族人的生活和他们的季节有关,在他们,一年只有两季:雨季和旱季。十月至三月是雨季,大家住在溪流上的山脊,他们种一些玉蜀黍、烟草、棉花或豆类。到了旱季,他们离开村落,过渔业生活,除了渔猎,他们还搜集各种可以吃的食物,包括蜘蛛、蟋蟀、蛇、蜥蜴、幼虫,以及果子、种子和野蜜,总之,几乎什么都吃一顿。他们猎兽的武器包括一大批尖竹,用来插伤野兽,让它流血而死。在武器中,他们有一件扁钉锤,并非狩猎和战争用,而是用来驱赶风暴,赶树精,只象征式在空中挥舞。
一般的土族自己有独木舟,南族人没有,他们习惯游泳过河。他们出猎时,会把一切都带了出发,他们的用具都是极原始的,如兽骨、植物纤维、树上取下来的和果壳等,当他们带了这些东西在树林中鱼贯而行,仿佛一队蚂蚁。
在巴西印第安部落中,南族的生活最原始,他们都睡在泥地上,由于寒冷,所以都挤在一起。南族人并没有很多儿童,许多夫妇都没有小孩,最多小孩的家庭也只有两个。已婚夫妇要等第一个孩子长大才能生第二个小孩。因为每年有六个月要在野外林中生活,照顾小孩一来不方便,二来影响母亲工作,所以,全族人都懂得节育,有时妇人怀了孕,也会用药草自己堕胎。
南族人非常爱孩子。李维史陀说,他从来没有看见成年人打小孩。小孩都自己玩耍,没有特别的游戏,只学成年人打猎射箭。女孩子则跟着母亲,穿贝壳项链,睡懒觉。南族人也非常喜欢饲养动物,既养猴子、鹦鹉,又养鸡、狗、猪和野猫,他们并不吃这些动物,因为他们是宠物,他们反而吃蛇或蚱蜢。
巴西印第安人有不同的种族,在身形、生活习惯上也有不同的区别。加杜维奥族习惯一群人居住在同一间大室内,但保洛洛部落的人就不同了。整个部落的人会建造一列大约二十多间的房屋,围成一个圆圈,屋子分立在圆周上,在圆圈的中心,则建了一座比较大的屋子,称为“男人的房子”,这间房子只有男子才可以进去。族中的男子如果不用出外去打猎捕鱼,就住进这间屋子里,那些有了妻子的男子,如果不高兴回家,也可以到屋子来。已婚的女子禁止进入“男人的房子”,如果是还没有结婚的少女,倒不禁止,不过如果少女走到了屋子附近,就会被人们捉进去。即使小心翼翼避开屋子的少女,一生中也得有一次要自愿到“男人的房子”去,表示愿意和未来的丈夫结婚。
保洛洛的男子所以要住在一所特别的房屋中,也许是因为他们自己根本没有房屋,圆周的那些房屋都是妇女的,妇女从小在哪一间屋子诞生,哪一间屋子就由她承继,到了结婚,也是丈夫住到妻子的家中去。这个做丈夫的,可能和妻子的一家人合不来,所以,可以自由住到“男人的房子”去。事实上,“男人的房子”也不仅仅是一群男子起居的地方,在屋子里,他们固然可以唱歌、吃喝,但主要的还是一同做渔猎工具,聚会或举行宗教典仪。
保洛洛族人特别喜欢饲养一种长毛小鹦鹉,因为这类鸟的羽毛非常美丽,可以拔下来做帽饰。在巴西印第安人中,保洛洛族是个子最高、身体最强健的,他们都有圆的头颅,蛋形面孔,但女子则比较矮小。男子并不穿衣服,整个人连头发在内都涂上油,然后画上彩绘,非常华丽。女子在膝盖、手腕、手臂上扎布条,身上穿最简陋的泳衣式服饰。
土著的葬礼很特别,他们把死者放在村落中间的基地,盖上树枝,等到肌肉都腐烂,就把骨头取出来,拿到河中去洗干净,然后在骨头上画上彩绘,黏上羽毛和彩石做装饰放进篮里,再一起放在溪流或湖底。保洛洛族人认为,失去一个人是大自然对他们负了一次债,所以全族男子出外打一次猎,要猎一头大野兽回来补偿。
巴西加杜维奥族土人属于蒙古种,身躯矮横、扁面颧骨显著、眼部线条倾斜,黄皮肤、直黑发。他们习惯一同居住在一间大室内,即使一座房子有许多房间。在大室内,无论日夜都生了一个火,大家围着火生活,白天则围着火吃马铃薯,把马铃薯放炉灰里煨熟;晚上则围着火睡觉,地上铺了一层薄薄的玉蜀黍茎叶。睡觉的时候,大家都把双脚对着火,围成一个圆形。部落的财产全放在室内的地上,不过是些斧头、刀子和针线,有时候有几个瓶子和一把雨伞。家具方面,有木矮凳、木桌子。用具方面有面粉筛、陶碗、木研砵和瓢。
加杜维奥土族的男子通常穿一件破烂的衬衫,和一条陈旧的长裤,女子则单穿一件布衣裙或在身上围一条毛毯,至于小孩子,就完全赤裸了;但是每个人必定戴一顶阔草帽,这是部落最出色的手艺。李维史陀曾在土著的家中见到他们的陶器,想向其中一位老妇人购买一个,老妇人愿意卖,但她说,这些陶器不是她的,也不属于她的丈夫或兄弟或儿子,原来一切的陶器都属于她的孙女儿—一个三岁的小女孩。李维史陀不但要付一笔钱,还要附送戒指和胸针,才能换得一件陶器。
原始人类擅长描绘生活中的所见所感,初民在山洞内壁就画过牛只和各类野兽,绘画的原因有各种不同的意义。根据记录,于一八五七年时,有一艘欧洲战船马拉卡哈号驶至巴拉圭,船上的水手于第二天醒来时,看见当地的土人满身画满了船锚的图案,其中一人身上画的竟是船上军官的制服,那制服画得十分相似,不但有纽扣、条纹饰边,还有剑带。这不但证明了土人的观察力和写生技巧,而土人这样做,可能也和先民在山洞壁上画牛的出发点相同。
巴西土族生活简陋,他们的艺术才能发挥在彩绘文身和歌舞上,李维史陀很重视他们的彩绘图案,认为它们使人想起西班牙巴洛克艺术风格,他认为,土人一定受过西班牙那些发现新大陆的征服者的影响。
巴西的土著都喜欢在躯体上彩绘,尤其是一张脸。只要有空,妇女们整日不停替别人画面谱。加杜维奥族土人对于彩绘特别重视,在他们的部落里,男子都是雕刻家,妇女则是画家。空闲的时候,男子用木头来雕刻,刻人,刻马,或刻鸵鸟;妇女们则替别人彩绘头脸和躯体。彩绘的工作都由妇女担任,年长的老妇人,绘得尤其出色,她们并没有范本,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图案方面多数是十字笔触及螺旋纹样,可是画在脸上的面谱,没有一个相同。李维史陀一共搜集了四百多个面谱,最初,他用摄影的方法,可是,摄影是昂贵的,于是,稍后他决定用纸来自己临摹,到了最后,他想出了一种更好的方法,干脆请妇女们替他直接绘在纸上。他在白纸上先画一张脸,然后交给她们去画,而擅长彩绘的妇女,果然替他一个一个面谱画起来,而且画得很好,仿佛人的脸和纸上的脸一样,并没有因为是画在纸上而逊色。
她们多半手拿一条竹枝,蘸在一种“简尼巴蒲”植物的汁中,液汁本来无色,但经过了氧化会变成蓝黑色。十八世纪时,传教士拉布勒多曾经在当地和土著生活过一段时期,看见他们把自己涂得满身都是花纹,不禁摇头叹息,认为他们竟然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但主要的还由于他们“对上帝的创作不敬”,他认为,把好好一个自然的美丽躯体涂污了,又把人的脸破坏了。他试过寻求解释,是不让敌人认出他们吗?是压抑饥饿的痛楚吗?他于是去问他们。他们说:在身上绘画是必须的,如果保留原来的模样就和野兽一样了。原来土人彩绘自己,是为了想和野兽不一样。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一种文明的表现了。
即使传教士不赞成土人彩绘文身,但他不得不承认,妇女们的艺术技巧,远胜土耳其华丽的地毯。李维史陀则认为,在绘面谱上,普通人全绘,部落的贵族只绘额前,显示了社会学上的功能。再说,把自己彩绘成另外一个样子,难道不是为了和上帝不一样吗?
据说,任何地方的土人都不肯让外来者为他们摄影,以为一旦被照相机在他们的面前那样咔嚓一响,他们的灵魂就会被摄走了。但这情形后来可能有了改变。曾经听过马朗先生述说他早些年在南美的生活,说他因为带了一架即摄即有的照相机,到了原始的部落,为他们拍了照,一拍之后,就立刻有照片拿出来,而且是彩色的,使得土著大为惊异,于是纷纷排队围聚,每一个人都要他为他们拍照。由于手中有一架这样的照相机,当地的土人几乎要拥护他为酋长。
李维史陀到巴西去的时候,并没有带即摄即有的照相机,事实上那时候也没有这样的照相机,不过,当地的土人对摄影并不反感,而且可能由于外来者对他们来说也不再陌生了,到底二十世纪不同于十八世纪,土人都愿意让李维史陀为他们拍照,但是,他们让他拍照,可要收钱。起初,人们对初出道的人类学家惊告道:土人怕拍照,因为拍照会摄走他们的灵魂。李维史陀当然有点担心,哪知道,事情刚好相反,不但没有人不肯拍照,反而几乎所有的人都跑来要求拍照,因为他们根本不理会拍照是怎么一回事,不过站在那里由得你咔嚓一声,他们就可以收钱了。要求拍照的人是那么多,令李维史陀大伤脑筋,他又不能够胡乱浪费菲林。于是,这位年轻的人类学家也不得不欺骗他面前的土人了,他只假意拍照,不旋菲林,咔嚓咔嚓地按响快门,当然,他虽然节省了不少菲林,钱包是不能紧按不动的。
即使是成群结队地跑来叫李维史陀拍照,那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土著并非一年四季都在固定的地方居住,每年总有好几个月,整个部落的男女老幼会一起没入树林去狩猎,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隐没在哪里,也不知道他们在树林中如何生活,直到几个月后,他们才从密林中出来。所以,对于李维史陀来说,一群人缠着他拍照,虽然要自己不断派钱,总比整个地方一个土人也不见的好。除了金钱,妇女们喜欢的还有项链或指环等等的首饰。 像我这样的一个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