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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鼠斋杂谈

万物静观皆自得 老舍 10307 2021-04-06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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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鼠斋杂谈有一杯好茶,

  我便能万物静观皆自得。

  一 戒酒

  并没有好大的量,我可是喜欢喝两杯儿。因吃酒,我交下许多朋友——这是酒的最可爱处。大概在有些酒意之际,说话作事都要比平时豪爽真诚一些,于是就容易心心相印,成为莫逆。人或者只在“喝了”之后,才会把专为敷衍人用的一套生活八股抛开,而敢露一点锋芒或“谬论”——这就减少了我些脸上的俗气,看着红扑扑的人有点样子!

  自从在社会上作事至今的廿五六年中,我不记得一共醉过多少次,不过,随便的一想,便颇可想起“不少”次丢脸的事来。所谓丢脸者,或者正是给脸上增光的事,所以我并不后悔。酒的坏处并不在撒酒疯,得罪了正人君子——在酒后还无此胆量,未免就太可怜了!酒的真正的坏处是它伤害脑子。

  “李白斗酒诗百篇”是一位诗人赠另一位诗人的夸大的谀赞。据我的经验,酒使脑子麻木,迟钝,并不能增加思想产物的产量。即使有人非喝醉不能作诗,那也是例外,而非正常。在我患贫血病的时候,每喝一次酒,病便加重一些;未喝的时候若患头“昏”,喝过之后便改为“晕”了,那妨碍我写作!

  对肠胃病更是死敌。去年,因医治肠胃病,医生严嘱我戒酒。从去岁十月到如今,我滴酒未入口。

  不喝酒,我觉得自己像哑吧了:不会嚷叫,不会狂笑,不会说话!啊,甚至于不会活着了!可是,不喝也有好处,肠胃舒服,脑袋昏而不晕,我便能天天写一二千字!虽然不能一口气吐出百篇诗来,可是细水长流的写小说倒也保险;还是暂且不破戒吧!

  二 戒烟

  戒酒是奉了医生之命,戒烟是奉了法弊的命令。什么?劣如“长刀”也卖百元一包?老子只好咬咬牙,不吸了!

  从廿二岁起吸烟,至今已有一世纪的四分之一。这廿五年养成的习惯,一旦戒除可真不容易。

  吸烟有害并不是戒烟的理由。而且,有一切理由,不戒烟是不成。戒烟凭一点“火儿”。那天,我只剩了一支“华丽”。一打听,它又长了十块!三天了,它每天长十块!我把这一支吸完,把烟灰碟擦干净,把洋火放在抽屉里。我“火儿”啦,戒烟!

  没有烟,我写不出文章来。廿多年的习惯如此。这几天,我硬撑!我的舌头是木的,嘴里冒着各种滋味的水,嗓门子发痒,太阳穴微微的抽着疼!——顶要命的是脑子里空了一块!不过,我比烟要更厉害些:尽管你小子给我以各样的毒刑,老子要挺一挺给你看看!

  毒刑夹攻之后,它派来会花言巧语的小鬼来劝导:“算了吧,也总算是个老作家了,何必自苦太甚!况且天气是这么热;要戒,等到秋凉,总比较的要好受一点呀!”

  “去吧!魔鬼!咱老子的一百元就是不再买又霉、又臭、又硬、又伤天害理的纸烟!”

  今天已是第六天了,我还撑着呢!长篇小说没法子继续写下去;谁管它!除非有人来说:“我每天送你一包‘骆驼’,或廿支‘华福’,一直到抗战胜利为止!”我想我大概不会向“人头狗”和“长刀”什么的投降的!

  三 戒茶

  我既已戒了烟酒而半死不活,因思莫若多加几戒,爽性快快的死了倒也干脆。

  谈再戒什么呢?

  戒荤吗?根本用不着戒,与鱼不见面者已整整二年,而猪羊肉近来也颇疏远。还敢说戒?平价之米,偶而有点油肉相佐,使我绝对相信肉食者“不鄙”!若只此而戒除之,则腹中全是平价米,而人也决变为平价人,可谓“鄙”矣!不能戒荤!

  必不得已,只好戒茶。

  我是地道中国人,咖啡、蔻蔻、汽水、啤酒,皆非所喜,而独喜茶。有一杯好茶,我便能万物静观皆自得。烟酒虽然也是我的好友,但它们都是男性的——粗莽,热烈,有思想,可也有火气——未若茶之温柔,雅洁,轻轻的刺戟,淡淡的相依;茶是女性的。

  我不知道戒了茶还怎样活着,和干吗活着。但是,不管我愿意不愿意,近来茶价的增高已教我常常起一身小鸡皮疙瘩!

  茶本来应该是香的,可是现在卅元一两的香片不但不香,而且有一股子咸味!为什么不把咸蛋的皮泡泡来喝,而单去买咸茶呢?六十元一两的可以不出咸味,可也不怎么出香味,六十元一两啊!谁知道明天不就又长一倍呢!

  恐怕呀,茶也得戒!我想,在戒了茶以后,我大概就有资格到西方极乐世界去了——要去就抓早儿,别把罪受够了再去!想想看,茶也须戒!

  四 猫的早餐

  多鼠斋的老鼠并不见得比别家的更多,不过也不比别处的少就是了。前些天,柳条包内,棉袍之上,毛衣之下,又生了一窝。

  没法不养只猫子了,虽然明知道一买又要一笔钱,“养”也至少须费些平价米。

  花了二百六十元买了只很小很丑的小猫来。我很不放心。单从身长与体重说,厨房中的老一辈的老鼠会一日咬两只这样的小猫的。我们用麻绳把咪咪拴好,不光是怕它跑了,而是怕它不留神碰上老鼠。

  我们很怕咪咪会活不成的,它是那么瘦小,而且终日那么团着身哆哩哆嗦的。

  人是最没办法的动物,而他偏偏爱看不起别的动物,替它们担忧。

  吃了几天平价米和煮包谷,咪咪不但没有死,而且欢蹦乱跳的了。它是个乡下猫,在来到我们这里以前,它连米粒与包谷粒大概也没吃过。

  我们总觉得有点对不起咪咪——没有鱼或肉给它吃,没有牛奶给它喝。猫是食肉动物,不应当吃素!

  可是,这两天,咪咪比我们都要阔绰了;人才真是可怜虫呢!昨天,我起来相当的早,一开门咪咪骄傲的向我叫了一声,右爪按着个已半死的小老鼠。咪咪的旁边,还放着一大一小的两个死蛙——也是咪咪咬死的,而不屑于去吃,大概死蛙的味道不如老鼠的那么香美。

  我怔住了,我须戒酒,戒烟,戒茶,甚至要戒荤,而咪咪——会有两只蛙,一只老鼠作早餐!说不定,它还许已先吃过两三个蚱蜢了呢!

  五 最难写的文章

  或问:什么文章最难写?

  答:自己不愿意写的文章最难写。比如说:邻居二大爷年七十,无疾而终。二大爷一辈子吃饭穿衣,喝两杯酒,与常人无异。他没立过功,没立过言。他少年时是个连模样也并不惊人的少年,到老年也还是个平平常常的老人,至多,我只能说他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可是,文人的灾难来了!二大爷的儿子——大学毕业,现在官居某机关科员——送过来讣文,并且诚恳的请赐挽词。我本来有两句可以赠给一切二大爷的挽词:“你死了不能再见,想起来好不伤心!”可是我不敢用它来搪塞二大爷的科员少爷,怕他说我有意侮辱他的老人。我必须另想几句——近邻,天天要见面,假若我决定不写,科员少爷会恼我一辈子的。可是,老天爷,我写什么呢?

  在这很为难之际,我真佩服了从前那些专凭作挽诗寿序挣吃饭的老文人了!你看,还以二大爷这件事为例吧,差不多除了扯谎,就简直没法写出一个字。我得说二大爷天生的聪明绝顶,可是还“别”说他虽聪明绝顶,而并没著过书,没发明过什么东西,和他在算钱的时候总是脱了袜子的。是的,我得把别人的长处硬派给二大爷,而把二大爷的短处一字不题。这不是作诗或写散文,而是替死人来骗活人!我写不好这种文章,因为我不喜欢扯谎。

  在挽诗与寿序等而外,就得算“九一八”“双十”与“元旦”什么的最难写了。年年有个元旦,年年要写元旦,有什么好写呢?每逢接到报馆为元旦增刊征文的通知,我就想这样回复:“死去吧!省得年年教我吃苦!”可是又一想,它死了岂不又须作挽联啊?于是只好按住心头之火,给它拼凑几句——这不是我作文章,而是文章作我!说到这里,相应提出“救救文人”的口号,并且希望科员少爷与报馆编辑先生网开一面,叫小子多活两天!

  六 最可怕的人

  我最怕两种人:第一种是这样的——凡是他所不会的,别人若会,便是罪过。比如说:他自己写不出幽默的文字来,所以他把幽默文学叫作文艺的脓汁,而一切有幽默感的文人都该加以破坏抗战的罪过。他不下一番工夫去考查考查他所攻击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而只因为他自己不会,便以为那东西该死。这是最要不得的态度,我怕有这种态度的人,因为他只会破坏,对人对己都全无好处。假若他作公务员,他便只有忌妒,甚至因忌妒别人而自己去作汉奸;假若他是文人,他便也只会忌妒,而一天到晚浪费笔墨,攻击别人,且自鸣得意,说自己颇会批评——其实是扯淡!这种人乱骂别人,而自己永不求进步;他污秽了批评,且使自己的心里堆满了尘垢。

  第二种是无聊的人。他的心比一个小酒盅还浅,而面皮比墙还厚。他无所知,而自信无所不知。他没有不会干的事,而一切都莫名其妙。他的谈话只是运动运动唇齿舌喉,说不说与听不听都没有多大关系。他还在你正在工作的时候来“拜访”。看你正忙着,他赶快就说,不耽误你的工夫。可是,说罢便安然坐下了——两个钟头以后,他还在那儿坐着呢!他必须谈天气,谈空袭,谈物价,而且随时给你教训:“有警报还是躲一躲好!”或是“到八月节物价还要涨!”他的这些话无可反驳,所以他会百说不厌,视为真理。我真怕这种人,他耽误了我的时间,而自杀了他的生命!

  七 衣

  对于英国人,我真佩服他们的穿衣服的本领。一个有钱的或善交际的英国人,每天也许要换三四次衣服。开会,看赛马,打球,跳舞……都须换衣服。据说:有人曾因穿衣脱衣的麻烦而自杀。我想这个自杀者并不是英国人。英国人的忍耐性使他们不会厌烦“穿”和“脱”,更不会使他们因此而自杀。

  我并不反对穿衣要整洁,甚至不反对衣服要漂亮美观。可是,假若教我一天换几次衣服,我是也会自杀的。想想看,系钮扣解钮扣,是多么无聊的事!而钮扣又是那么多,那么不灵敏,那么不起好感,假若一天之中解了又系,系了再解,至数次之多,谁能不感到厌世呢!

  在抗战数年中,生活是越来越苦了。既要抗战,就必须受苦,我决不怨天尤人。再进一步,若能从苦中求乐,则不但可以不出怨言,而且可以得到一些兴趣,岂不更好呢!在衣食住行人生四大麻烦中,食最不易由苦中求乐,菜根香一定香不过红烧蹄膀!菜根使我贫血;“狮子头”却使我壮如雄狮!

  住和行虽然不像食那样一点不能将就,可是也不会怎样苦中生乐。三伏天住在火炉子似的屋内,或金鸡独立的在汽车里挤着,我都想掉泪,一点也找不出乐趣。

  只有穿的方面,一个人确乎能由苦中找到快活。七七抗战后,由家中逃出,我只带着一件旧夹袍和一件破皮袍,身上穿着一件旧棉袍。这三袍不够四季用的,也不够几年用的。所以,到了重庆,我就添置衣裳。主要的是灰布制服。这是一种“自来旧”的布作成的一下水就一蹶不振,永远难看。吴组缃先生名之为斯文扫地的衣服。可是,这种衣服给我许多方便——简直可以称之为享受!我可以穿着裤子睡觉,而不必担心裤缝直与不直;它反正永远不会直立。我可以不必先看看座位,再去坐下;我的宝裤不怕泥土污秽,它原是自来旧。雨天走路,我不怕汽车。晴天有空袭,我的衣服的老鼠皮色便是伪装。这种衣服给我舒适,因而有亲切之感。它和我好像多年的老夫妻,彼此有完全的了解,没有一点隔膜。

  我希望抗战胜利之后,还老穿着这种困难衣,倒不是为省钱,而是为舒服。

  八 行

  朋友们屡屡函约进城,始终不敢动。“行”在今日,不是什么好玩的事。看吧,从北碚到重庆第一就得出“挨挤费”一千四百四十元。所谓挨挤费者就是你须到车站去“等”,等多少时间?没人能告诉你。幸而把车等来,你还得去挤着买票,假若你挤不上去,那是你自己的无能,只好再等。幸而票也挤到手,你就该到车上去挨挤。这一挤可厉害!你第一要证明了你的确是脊椎动物,无论如何你都能直挺挺的立着。第二,你须证明在进化论中,你确是猴子变的,所以现在你才嘴手脚并用,全身紧张而灵活,以免被挤成像四喜丸子似的一堆肉。第三,你须有“保护皮”,足以使你全身不怕伞柄、胳臂肘、脚尖、车窗,等等的戳、碰、刺、钩;否则你会遍体鳞伤。第四,你须有不中暑发痧的把握,要有不怕把鼻子伸在有狐臭的腋下而不能动的本事……你须备有的条件太多了,都是因为你喜欢交那一千四百多元的挨挤费!

  我头昏,一挤就有变成爬虫的可能,所以,我不敢动。再说,在重庆住一星期,至少花五六千元;同时,还得耽误一星期的写作;两面一算,使我胆寒!

  以前,我一个人在流亡,一人吃饱便天下太平,所以东跑西跑,一点也不怕赔钱。现在,家小在身边,一张嘴便是五六个嘴一齐来,于是嘴与胆子乃适成反比,嘴越多,胆子越小!

  重庆的人们哪,设法派小汽车来接呀,否则我是不会去看你们的。你们还得每天给我们一千元零花。烟、酒都无须供给,我已戒了。啊,笑话是笑话,说真的,我是多么想念你们,多么渴望见面畅谈呀!

  九 狗

  中国狗恐怕是世界上最可怜最难看的狗。此处之“难看”并不指狗种而言,而是与“可怜”密切相关。无论狗的模样身材如何,只要喂养得好,它便会长得肥肥胖胖的,看着顺眼。中国人穷。人且吃不饱,狗就更提不到了。因此,中国狗最难看;不是因为它长得不体面,而是因为它骨瘦如柴,终年夹着尾巴。

  每逢我看见被遗弃的小野狗在街上寻找粪吃,我便要落泪。我并非是爱作伤感的人,动不动就要哭一鼻子。我看见小狗的可怜,也就是感到人民的贫穷。民富而后猫狗肥。

  中国人动不动就说:我们地大物博。那也就是说,我们不用着急呀,我们有的是东西,永远吃不完喝不尽哪!哼,请看看你们的狗吧!

  还有:狗虽那么摸不着吃,(外国狗吃肉,中国狗吃粪;在动物学上,据说狗本是食肉兽。)那么随便就被人踢两脚,打两棍,可是它们还照旧的替人们服务。尽管它们饿成皮包着骨,尽管它们刚被主人踹了两脚,它们还是极忠诚的去尽看门守夜的责任。狗永远不嫌主人穷。这样的动物理应得到人们的赞美,而忠诚、义气、安贫、勇敢,等等好字眼都该归之于狗。可是,我不晓得为什么中国人不分黑白的把汉奸与小人叫作走狗,倒仿佛狗是不忠诚不义气的动物。我为狗喊冤叫屈!

  猫才是好吃懒作,有肉即来,无食即去的东西。洋奴与小人理应被叫作“走猫”。

  或者是因为狗的脾气好,不像猫那样傲慢,所以中国人不说“走猫”而说“走狗”?假若真是那样,我就又觉得人们未免有点“软的欺,硬的怕”了!

  不过,也许有一种狗,学名叫作“走狗”;那我还不大清楚。

  十 帽

  在“七七抗战”后,从家中跑出来的时候,我的衣服虽都是旧的,而一顶呢帽却是新的。那是秋天在济南花了四元钱买的。

  廿八年随慰劳团到华北去,在沙漠中,一阵狂风把那顶呢帽刮去,我变成了无帽之人。假若我是在四川,我便不忙于去再买一顶——那时候物价已开始要张开翅膀。可是,我是在北方,天已常常下雪,我不可一日无帽。于是,在宁夏,我花了六元钱买了一顶呢帽。在战前它公公道道的值六角钱。这是一顶很顽皮的帽子。它没有一定的颜色,似灰非灰,似紫非紫,似赭非赭,在阳光下,它仿佛有点发红,在暗处又好似有点绿意。我只能用“五光十色”去形容它,才略为近似。它是呢帽,可是全无呢意。我记得呢子是柔软的,这顶帽可是非常的坚硬,用指一弹,它噹噹的响。这种不知何处制造的硬呢会把我的脑门儿勒出一道小沟,使我很不舒服;我须时时摘下帽来,教脑袋休息一下!赶到淋了雨的时候,它就完全失去呢性,而变成铁筋洋灰的了。因此,回到重庆以后,我总是能不戴它就不戴;一看见它我就有点害怕。

  因为怕它,所以我在白象街茶馆与友摆龙门阵之际,我又买了一顶毛织的帽子。这一顶的确是软的,软得可以折起来,我很高兴。

  不幸,这高兴又是短命的。只戴了半个钟头,我的头就好像发了火,痒得很。原来它是用野牛毛织成的。它使脑门热得出汗,而后用那很硬的毛儿刺那张开的毛孔!这不是戴帽,而是上刑!

  把这顶野牛毛帽放下,我还是得戴那顶铁筋洋灰的呢帽。经雨淋、汗沤、风吹、日晒,到了今年,这顶硬呢帽不但没有一定的颜色,也没有一定的样子了——可是永远不美观。每逢戴上它,我就躲着镜子;我知道我一看见它就必有斯文扫地之感!

  前几天,花了一百五十元把呢帽翻了一下。它的颜色竟自有了固定的倾向,全体都发了红。它的式样也因更硬了一些而暂时有了归宿,它的确有点帽子样儿了!它可是更硬了,不留神,帽沿碰在门上或硬东西上,硬碰硬,我的眼中就冒了火花!等着吧,等到抗战胜利的那天,我首先把它用剪子铰碎,看它还硬不硬!

  十一 昨天

  昨天一整天不快活。老下雨,老下雨,把人心都好像要下湿了!

  有人来问往哪儿跑?答以:嘉陵江没有盖儿。邻家聘女。姑娘有二十二三岁,不难看。来了一顶轿子,她被人从屋中掏出来,放进轿中;轿夫抬起就走。她大声的哭。没有锣鼓。轿子就那么哭着走了。看罢,我想起幼时在鸟市上买鸟。贩子从大笼中抓出鸟来,放在我的小笼中,鸟尖锐的叫。

  黄狼夜间将花母鸡叼去。今午,孩子们在山坡后把母鸡找到。脖子上咬烂,别处都还好。他们主张还燉一燉吃了。我没拦阻他们,乱世,鸡也该死两道的。

  头总是昏。一友来,又问:“何以不去打补针?”我笑而不答,心中很生气。

  正写稿子,友来。我不好让他坐。他不好意思坐下,又不好意思马上就走。中国人总是过度的客气!

  友人函告某人如何,某事如何,即答以:“大家肯把心眼放大一些,不因事情不尽合己意而即指为恶事,则人世纠纷可减半矣!”发信后,心中仍在不快。

  长篇小说越写越不像话,而索短稿者且多,颇郁郁!晚间屋冷话少,又戒了烟,呆坐无聊,八时即睡。这是值得记下来的一天——没有一件痛快事!在这样的日子,连一句漂亮的话也写不出!为什么我们没有伟大的作品哪?哼,谁知道!

  十二 傻子

  在民间的故事与笑话里,有许多许多是讲兄弟三个,或姐妹三个,或盟兄弟三个,或女婿三个;第三个必定是傻子,而傻子得到最后的胜利。据说这种结构的公式是世界性的,世界各处都有这样的故事与笑话。为什么呢?因为人们是同情于弱者的。三弟三妹三女婿既最幼,又最傻,所以必须胜利。

  和许多别种民间故事与笑话的含义一样,这种同情弱者的表示可也许是“夫子自道也”,这就是说:人民有一肚子委屈而无处去诉,就只好想象出一位“臣包文正”,或北侠欧阳春来,给他们撑一撑腰,吐一口气。同样的,他们制造出弱者胜利的故事与笑话,也是为了自慰;故事与笑话中的傻子就是他们自己。他们自己既弱且愚,可是他们讽刺了那有势力,有钱财,与有学问的人,他们感到胜利。

  可是,这种讽刺的胜利到底是否真正的胜利,就不大好说。假若胜利必须是精神上的呢,他们大概可以算得了胜。反之,精神胜利若因无补于实际而算不得胜利,那就不大好办了。

  在我们的民间,这种傻子胜利的故事与笑话似乎比哪一国都多。我不知道,我应当庆祝他们已经得到胜利,还是应当把我的“怪难过的”之感告诉给他们。 万物静观皆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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