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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史上第一淫乱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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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史上第一淫乱天子明末大思想家黄宗羲在他的反帝制著作《明夷待访录》中,对君主专制进行了猛烈批评,书中那句“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的名句流传广泛,说的就是皇帝们的无耻荒淫。要说皇帝个个都是淫棍肯定不确切,因为还有梁武帝萧衍、隋文帝杨坚、明孝宗朱祐樘这些个并不好色的个例,但若说十个皇帝九个淫,是不会有错的,因为皇帝们的性资源太丰富,性自由度太大,整个后宫就是一个大荷塘,天天月色皎皎的荷塘里,就那么一条名曰皇帝的鱼儿,当然是想吃哪片荷叶就吃哪片荷叶。

  如果刘骏仅在自己的一亩三分荷塘里吃吃荷叶,我也就不会把本章的标题写得那么俗套,那么耸人听闻了,我用了一个早已用滥的网络词语:史上第一。我认为在淫乱方面,的确是这个词最合适他,因为其色胆包天的淫乱行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竟跟自己的亲妈私通。

  《魏书》对这件事毫不遮掩吞吐,直接记载:“骏淫乱无度,蒸其母路氏,秽污之声,布于欧越。”

  解释一下两个词:“蒸”和“欧越”。

  这里的“蒸”和蒸饭蒸菜蒸馒头无关,而是一个特定的贬义词。这个字在古代专指与母辈女人淫乱,具体地说就是同一家族的晚辈男人和长辈女人通奸。也指下级男人和上级女人之间的性爱关系,比如大臣如果和皇太后“那个”,也称之为“蒸”。

  “欧”同“瓯”,浙江省温州市的别称;“越”是指古越国那里,就是曾经玩卧薪尝胆的那位古代励志男越王勾践的地盘。欧越是指东南部的江浙一带,这一带当时比较偏远,那块地儿的人知道了,差不多就代表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搞明白了这两个关键词,上面那句记载刘骏和他母亲路惠男私通的古文也就不用翻译了,你懂的。

  刘骏的不伦行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是“二十五史”明文记载的唯一一位与生母乱伦的皇帝。中国历史上乱伦的皇帝不少,有娶外甥女的,如汉惠帝刘盈;有娶亲姑侄的,如清太宗皇太极;有娶儿媳妇的,如唐玄宗李隆基。还有其他的各类乱伦事件数不胜数,但所有的权力无制约的皇帝,似乎都遵循着建立过大西政权的荒淫皇帝张献忠所说的“荒淫守则”:“生我者不淫,我生者不淫。”像刘骏这般真正的兽性皇帝,只能说是个特例奇葩了。

  《魏书》是北朝人写的,所以对这件丑事一点也不顾忌避讳,不像南朝人所著的《宋书》里,写得小心隐晦:“太后居显阳殿。上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止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

  这段古文的大致意思是说,刘骏很没礼数,经常在他妈所住的显阳殿卧室里和他看上的女人发生性关系,丑闻传遍民间,舆论哗然。这种重磅花边新闻,搁现在绝对是娱乐报道的头版头条,你说二十多岁的儿子,当着老妈的面和别的女人做爱,能不天下汹汹吗?而对于刘骏和路惠男的情事,《宋书》没有明说,只是以一句“宫掖事秘,莫能辨也”一笔带过,史官说,深宫大内之事,真真假假,雾里看花,不大清楚。不过,有些事情,有时候不反对、不反驳,就代表着支持和认同,毕竟这事太过于惊世骇俗了,几千年也出不了一次。

  相比而言,司马光在他的《资治通鉴》里虽然写得依然相当委婉,但似乎是有着春秋笔法的暗示了:“上闺门无礼,不择亲疏、尊卑。”差不多就是说皇上私生活乱得一塌糊涂,只要是漂亮女人,不管亲缘关系,不管辈分大小,一律拉上床。这样的荒唐帝王,强淫妈妈是有可能的。台湾著名作家柏杨在他的历史著作中这样痛斥刘骏:“中国历史上,衣冠禽兽的帝王已经过多,而以刘骏最奇,他不但奸淫堂妹,还奸淫生母,可骇可惊!”

  看出来了吧,刘骏荒淫的案子还不止淫母这一桩,他还淫了自己的堂妹。

  堂亲是同姓亲戚,血缘关系非常亲近,即使在不排斥近亲结婚的古代,同姓堂兄妹、堂姐弟都是不能结亲的。比如汉武帝皇后是他姑姑的女儿,光绪帝皇后是他姨妈的女儿,还有《红楼梦》里贾宝玉娶的薛宝钗,他们俩的妈妈是亲姊妹,如果是亲兄弟就不行。同姓为“堂”,异姓为“表”。姓氏不同的表哥表妹表姐表弟可以成婚,但姓氏相同的堂哥堂妹堂姐堂弟,要想在一起,那就是大逆不道。

  而刘骏干的全是大逆不道的事,他竟然把叔叔刘义宣的四个女儿,也就是自己的四个堂妹,全部纳入后宫!

  刘义宣是刘骏的六叔,在刘骏和大哥争皇位的时候,他这个六叔是帮了大忙的。在颜竣拟草、刘骏签发的那篇檄文全国公开后,刘义宣积极响应,立即表明了自己支持三侄子的立场,为刘骏拉来了不少支持票,有些正在迟疑摇摆,不知道该怎么站队的力量,见德高望重的皇叔不假思索地力挺刘骏,便也坚定地随大流,跟着一起力挺了。

  刘义宣当时担任荆州刺史一职,他在长江中游经略十年,手下兵强马壮,拥有今天的湖北、安徽、江西、山东四省八个州的军事指挥权,在刘宋的军事地位举足轻重。当时那种特殊时期,他的力量能左右时局走向。在两个争夺皇位的侄子中,他挺谁,谁就是金豆;他踩谁,谁就是扁豆。这不,由于他支持三侄子,大侄子刘劭分分钟就被踩扁了。幸亏刘义宣不是野心家,没动抢皇位的歪念,不然定会冒出两个侄子一位叔的三方乱战,因为刘义宣是有另起炉灶的资本的。那时候刘骏的表叔、刘义宣的儿女亲家、江州刺史臧质就曾怂恿刘义宣趁机自立门户,树旗单干。在刘骏的声讨檄文发出后不久,臧质特地跑到荆州,见到刘义宣时,一头拜倒在地,朝亲家公行起了君臣大礼,劝他起兵争位,但遭到刘义宣的拒绝。

  可以说,刘义宣在这件事情上做得很厚道,他要是真的宣布自立,最后这叔侄三人到底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历史上叔叔抢了侄子皇位的事情多得扳着手指丫和脚趾丫都数不过来。他要是真这么干了,也不能说他卑鄙,这属于古代政坛正常的权力斗争。

  刘骏也知道刘叔的确功劳大大的,所以在登基之后,对他大加封赏,不仅让他继续担任荆州刺史,还将他的王爵由南谯王改封为南郡王,食邑万户,使刘义宣成为刘宋政权唯一一个食邑万户的王爷。

  按理说,对于这样的功臣和手握军权的重臣,作为刚刚上任、根基还未稳的皇帝刘骏,应该继续跟他搞好关系,换取对方更忠心的支持才对,但脑子异于常人的刘骏却做出了让人无法理解的丑事,睡了刘皇叔住在建康的四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刘义宣得知这一消息后,差点没气得背过气去。好你个小畜生,老子在边疆为你站岗放哨,你却在家里玩我宝贝女儿,这工作没法干了,反了!

  刘义宣是被刘骏逼反的,“帝淫义宣诸女,义宣由是恨怒”。恨怒交加之下,刘义宣决定联合江州刺史臧质、豫州刺史鲁爽等人共同起兵,推翻刘骏。刘义宣造反是孝建元年正月,距刘骏即位刚八个月,我们无法理解刘骏为何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如此不给情面、不顾后果地招惹推助自己上台的功勋叔叔,而且他明明知道,自己和叔叔的实力对比是鸡蛋碰石头,却硬要往坚硬的花岗石上撞。刘家皇帝自刘义隆之后,个个变态异常,根本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逻辑去推理他们的古怪行为,大约只能用一句现代很流行的口头禅形容之:你神经病啊!

  瞧他这种自杀举动,不是神经病是什么呢?当他得知刘义宣率领十万大军气势汹汹到建康找他报仇时,当场吓尿了,想都没想就决定把皇位让给六叔,“帝欲奉乘舆法物迎之”。他把平时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使用的专用仪仗和器物统统打包,准备派人送给正在路上的刘义宣。因为他觉得自己力量太弱,无法抵挡十万大军的进攻,所以干脆自觉让位,争取六叔的宽大处理,免得因组织军队抵抗而激怒他,使自己死得很惨。要不是他的弟弟竟陵王刘诞坚决阻止,劝他积极迎战,别把好不容易得来的皇帝宝座轻易拱手送人,皇位百分百易主了。

  刘骏很幸运,在沈庆之、柳元景等老将的帮衬下,这场大规模的内乱不到五个月就被平定。

  不过,对失败者刘义宣而言,并不是敌方太强大,而是己方太散乱、太仓促。本来他是正月和臧质约定,等好好策划筹备后,到秋天再起兵,但被鲁爽给害了。那个鲁爽倒是个类似张飞一般的勇猛角色,绰号“万人敌”,可惜只有张飞的粗,没有张飞的粗中有细。此人酗酒无度,天天喝得醉醺醺的。在一次酩酊大醉后,他收到了刘义宣派人送来的秋后起兵的密信。这货在晕晕乎乎中把秋后起兵看成了马上起兵,立即举起造反大旗。刘义宣见他没打招呼没按约定就动起来了,虽然气得要死,但也没办法,只好跟着狼狈起兵。

  这样的造反结果可想而知,两个人都死得很难看。刘王爷在刘骏下令处死他之前,很识趣地自杀了,他的十六个儿子被杀光光;酒鬼鲁爽死得相当滑稽,他打着酒嗝骑马迎战对手,扭扭歪歪地还没清醒过来,就被对方一矛刺翻砍下首级。

  这么一弄,刘骏反而歪打正着,不仅去掉了一个实力庞大的政敌,还可以从此高枕无忧地霸占四个堂妹了,六叔家里人全杀光了,再也没人替这四个公主出头了。四个堂妹中,刘骏最喜欢“丽色巧笑”的二妹子,对她痴迷到发狂的地步。为了能和这个妹子光明正大地长相厮守,刘骏费尽心机地想了一个掩人耳目的方法,他将堂妹改名换姓,身份证户口本都改了,由姓刘改为姓殷,假托她是一位殷姓大臣的女儿,同时将当时所有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全部杀死,然后封她为淑仪,从此,他的庞大嫔妃群中多了一个殷淑仪。淑仪是后宫嫔妃的级别之一,刘宋建国初期,后宫级别是皇后之下分为十三级,最低的十三级是美人;最高一级是贵嫔。淑仪属于第六级。这个级别相当高了,相当于刚进宫起步就是厅级干部。刘骏的妈妈当年也曾得宠过一阵子,但她干了一辈子,也就是个五级淑媛,比刚参加工作的小姑娘就高一个等级,由此可见刘骏对这个堂妹的宠爱程度。

  刘骏对堂妹宠爱得不行,随便举两个例子就足以说明一切。

  刘骏和堂妹仅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七年,但在这短短的七年时间里,他们竟生育了六个孩子,其中五个儿子,一个女儿!这是名副其实的“流水线生产”,中间基本不带间隔的。

  算算看,除掉十月怀胎的时间,在七年的两千五百多天里,殷淑仪天天都是怀孕期。那会儿要是有公交车的话,七年里天天都会有人主动给她让座。现代人即使在没实行计划生育时,也不可能有这么大密度连着生孩子的,一家伙来个大毛、二毛、三毛、四毛、五毛、六毛,你这到底是想当家长呢,还是想当幼儿园园长呀?

  一个女人,能和想跟哪个女人生孩子就能跟哪个女人生孩子的皇帝生六个孩子,这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常见。后来的唯一女皇武则天那么被唐高宗李治专宠,也才是五年生出四个。一般情况下,能跟皇帝生一个孩子就算是幸运的了,因为性资源对皇帝来说,永远是供大于求,绝大多数后宫女人都不可能跟皇帝生孩子,甚至连肌肤之亲的机会都没有,因为皇帝的“床友”比床还多,他一人实在忙不过来。而殷淑仪能这么呼啦啦地生,只能说明,刘骏的夜生活大多数都献给他特别宠爱的殷淑仪了。

  再有就是对他和殷淑仪所生的长子刘子鸾的特殊偏爱,“子鸾爱冠诸子,凡为上眄遇者莫不入子鸾之府。”刘骏在刘家皇帝中是最能生的一个,他光儿子就有二十八个,要是以一首七言绝句给儿子们取名刚刚好,一个字都不浪费。要不是死得早,他弄出个七律的规模都问题不大。

  这一个排的儿子中,刘子鸾所受到的宠爱无人能及,他五岁时就被封为襄阳王,凡是刘骏所喜爱的东西,全部赏给刘子鸾,派人送到刘子鸾的王府,别的儿子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咽口水干瞪眼。后来为了让刘子鸾拥有实职,又加封他为南徐州刺史,而且为了能使南徐州地盘更大,特地下诏将吴郡,也就是今天的苏州划归到南徐州。竟然为一个儿子特意更改国家行政区域,这是把国事和家事混为一谈了。但是没办法,爱屋及乌就是如此,只谈感情,不讲道理。

  从殷淑仪母子的受宠程度来看,假以时日,刘子鸾极有可能会被更立为太子,取代时任太子刘子业。只是人有旦夕祸福,就在刘骏为这段畸恋不顾一切时,殷淑仪死了。

  公元462年四月,殷淑仪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殷淑仪之死对刘骏是个致命性的打击,他太爱这个堂妹了,真的到了死去活来的程度。殷淑仪死后仅两年,正值盛年的刘骏就思念成疾,一命呜呼。殷淑仪死后,刘骏的每一天都是在思念和回忆中度过的,并做出了许多令后世人哭笑不得的疯狂举动。《南史》记载了他与众不同的处理妃子后事的方法:“及薨,帝常思见之,遂为通替棺,欲见辄引替睹尸”。

  殷淑仪死后,为了能经常方便地看到她的遗容,刘骏没有采用那种四角封死的通用棺材,而是叫人设计了一款“通替棺”,类似抽屉的棺材,把尸体放在里面,想她的时候,就拉开抽屉瞧一眼,瞧到不想了,再啪嗒一声关上抽屉。根据现在的滑盖手机叫法,这种棺材可以称之为“滑盖棺材”,比传统的“翻盖棺材”方便实用。

  这种滑盖棺材是刘骏的发明专利,之前没有帝王这样用过。除了这个,刘骏还发明了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专利名词:贵妃。

  殷淑仪下葬之前,刘骏追封她为贵妃。贵妃这词现在大伙都特熟,这可能和史上知名度最高的贵妃——唐朝的杨贵妃家喻户晓有关系,很多人先是知道杨贵妃才明白贵妃的意思的。但贵妃这个词在南朝之前是没有的,别看《三国演义》里有曹操怒杀汉献帝的董贵妃的情节,那只是小说演义而已,写小说的吴承恩是明朝人,他把明朝的贵妃穿越到汉朝了。明朝人施耐庵写的《水浒传》里也有很多穿越情节,小说中那些梁山好汉个个都是吃货,在酒店里逮住小二就说,切三斤熟牛肉,来五斤好酒,然后哗地拍出几两银子结账。其实这完全是想当然。

  《水浒传》写的是北宋年间的事情,而白银在宋朝时还没有成为流通货币,当时商品交易时用的主要还是铜钱。白银成为流通货币是明清时代的事情,中间差着好几百年呢。至于牛肉进入大众菜谱,在那时候就更不可能了。耕牛在中国古代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随便宰杀耕牛是要判刑的,很多朝代都颁发过禁止屠牛的禁令,北魏为了保护耕牛,甚至规定民间祭祀时也不准杀牛,祭品用酒和肉干代替。唐宋时期,朝廷对牛的保护跟现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一样严厉,即使牛老得无法下田劳作,也不得擅自杀掉吃肉,除非等它自然老死,所以《水浒传》里那种任何路边小店里大块牛肉都比肯德基鸡腿还多的现象断无可能出现。

  “二十四史”上,被冠以贵妃称号的殷淑仪是首开先河的第一位。刘骏在位时对后宫嫔妃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设置了仅次于皇后的贵妃一职,其地位相当于相国。这个词自发明以后受到广大皇帝们的热烈欢迎,在皇宫里持续大火了一千四百多年,之后几乎历朝历代的皇帝后宫都设有贵妃一职,这一高级职称是皇帝用来讨好收买美女的最有力武器。只不过略有遗憾的是,史上第一个贵妃和史上第一知名贵妃都是乱伦的产物,殷贵妃是堂哥淫了堂妹,杨贵妃是公公淫了儿媳。

  要说这个堂哥还真是个少有的奇葩,他对堂妹真的是一往情深,自殷贵妃死后,他彻底变了一个人,一蹶不振,不理朝政,“上痛悼不已,精神为之罔罔,颇废政事。”整天魂不守舍,精神恍惚,无心处理国家大事,而是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到了殷贵妃身上。在举行了一场江南地区空前豪华隆重的葬礼之后,埋葬贵妃的龙山(今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南)成了刘骏寄托哀思的必到去处,他经常带着大臣去坟墓前祭奠凭吊。有一次他带着秦郡(今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北)太守刘德愿和御医羊志来到坟前。刘骏突发奇想地对刘德愿说:“卿哭贵妃若悲者,当加厚赏。”

  刘德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要哭得伤心悲切,就会有重赏。哎呀妈呀,这好事咋落我头上了,赶紧地,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刘骏话音刚落,刘德愿就呜哩哇啦哭将起来,不仅泪如泉涌,鼻涕与口水齐飞,还辅以捶胸跺脚、仰天长啸等夸张动作,比死了亲娘老子还悲伤。此等超一流哭功当场征服了刘骏,皇帝高兴得不得了,马上提拔他为豫州刺史。

  接着,刘骏又令羊志哭一个给他看,羊先生见有这么好的福利,哪能错过?大嘴巴一咧就地动山摇地痛哭起来,依旧得到一番厚赏。此后不久,有人十分好奇地询问羊志说,你哪里来的这种说哭就哭的急泪?羊志的回答,如果刘骏听见了,定会气得活埋他八十回,“我尔日自哭亡妾耳。”原来羊志非常喜欢的一个小妾刚死,他说他之所以哭得那么情真意切,是因为自己想起了那个不幸去世的小妾。

  这个说法是比较可信的,现在很多演员也是以这种方法来适应必须随时哭泣流泪的剧情,很多演员都说自己在哭的时候,会先想起过往某年的一段伤心事,然后就眼泪哗啦哗啦了,看来这个羊志有当演员的潜质。

  帝王强迫别人哭丧这事看着相当可笑,但在历史上却不乏其例,一再发生,简直能把现代人雷得外焦里嫩。和刘骏处在同一时代,比刘骏早死五十年的后燕皇帝慕容熙也干过这种事情。

  慕容熙的皇后苻氏病死后,他下令大臣必须陪他一起伤心,将文武百官集中到皇宫里,每人发了一个小案板,都给我趴在案板上痛哭哀悼!为了防止臣下假哭,慕容熙还特地采取督查措施,“使人案检哭者,无泪则罪之。”想滥竽充数可不行,督查人员逐案检查,要是发现你光搁那干号却没一滴眼泪,立马逮捕下狱,叫你今天流泪不努力,明天眼泪流不完。

  你说这不是要人命么,你深爱的老婆死了,你自己哭得昏迷抽搐满地打滚,说明你是情种,但凭啥要和你老婆没半毛钱关系的外人哭得眼泪鼻涕一串串?作为一个丈夫,你看到别的男人为你老婆哭得痛不欲生,心里别扭不?但皇帝哪有几个讲理的?没办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让自己泪眼婆娑,大臣们每人怀里都揣着辣椒道具,往眼睛上一抹,泪水就唰唰地往外涌,悲剧变成了闹剧加喜剧。

  还有清朝第一个入关皇帝顺治帝福临也是如此,他深宠的董鄂妃去世后,这个觉得整个世界都塌了的少年天子,也很出格地下令,所有亲王、公主、命妇以及文武大臣齐聚一堂,共同哭丧,“不哀者议处”,哭得不深刻不到位、没真情实感的,一律治罪。

  这些个帝王的过分行为,说难听的叫极端,说好听的,也可以叫情痴,都是对一个女人痴心无限的情种。要说这个刘骏,虽然是个无耻之徒,但对殷淑仪确是真心真意、情有独钟。殷淑仪虽已离去,刘骏对她的思念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淡化,反而愈来愈盛。他整日酗酒痛哭,希望能昔日重来。

  有个巫师得知皇帝思妃心切,想讨好皇帝,便对刘骏说,自己能见到鬼魂,可以施用法术把殷淑仪喊来和他相见。刘骏狂喜,立即要巫师施法,让他和爱妃相见。巫师在黑暗中煞有介事地念念有词,不大一会儿,果见殷淑仪袅袅婷婷地出现在事先布置的一面被烛光映照的帷帐之后。刘骏喜出望外地高声呼喊她,但任他如何千呼万唤,殷淑仪都不回应;情急之下,刘骏奔向帷帐,想去跟她牵手拥抱,但待刘骏走近时,殷淑仪突然消失,巫师突然现身,阻止了刘骏的冲动。

  不阻止才怪呢,要不他就露馅了。人死精神灭,这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鬼!其实是巫师自己在玩鬼,他搞的这种倩女幽魂把戏就是今天的皮影戏。弄一驴皮或羊皮马皮猪皮做成人物模型偶,然后躲在黑暗角落里操纵皮偶,一个活灵活现的美女剪影便在帷帐屏幕上出现了。

  刘骏在历史上的知名度太小,跟他有关的这个典故很少有人知道,但皇帝中的战斗机汉武帝刘彻做过的同样事情,想必很少有人不知道。汉武帝的亲密爱人,那个创造出了“倾国倾城”“姗姗来迟”两个美丽成语的李夫人病死后,他也是想她想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有一个方士为了给领导解忧,鼓捣出了一套投影设备,将李夫人投射到“宽银幕”上,把汉武帝看得如醉如痴,感慨万千地喃喃自语了一句“是邪,非邪?立而望之,偏何姗姗其来迟”的名句,由此诞生了美眉们都很喜欢的,并在约会时经常身体力行的“姗姗来迟”一词。

  看来刘骏的见识也是够呛,连皮影戏这么老套的套路都不知道,还信以为真。那时候,记载了汉武帝和李夫人这一名人逸事的《汉书》已经出版发行三百多年了,怪不得司马光要写《资治通鉴》,说要以各朝各代的治国得失给帝王们提供借鉴,这对开阔帝王们的眼界,防止他们上当受骗被人忽悠是大有好处的。

  伤心是一种说不出的痛。一个人如果长期沉浸在伤心氛围中,必然会影响到他的身体健康。长年累月伤心流泪、思念佳人的刘骏身体被击垮了,在殷淑仪死后两年,刘骏就郁郁而终。

  刘骏死时虚岁才三十五岁,应当是死于精神因素,和殷淑仪的死亡有很大的因果关联,属于典型的思念成疾。这类死因的皇帝,历史上并不多见,如果他深深思念的女人不是他的堂妹,我会给他最大的赞美,但现在这种乱伦情形,我只能以罂粟花来形容他差点感动我的感情,罂粟开出的花朵,即使再美丽,也是邪恶的毒花,不能欣赏,只能铲除!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对于“刘骏式”的这种固执的感情思念,也许张曼玉的这句话可以作为参考答案:“最让人回味的爱情是,在还没有爱够的时候,爱情就戛然而止了。”当然,前提是,如果他们之间的感情能称之为爱情的话。

  对于宋孝武帝刘骏的整体评价,我觉得可以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负分,滚粗。”他淫母辱妹,他屠杀至亲,他残害忠良,他拒谏饰非,他贪财好赌……但评价历史人物需要有公正的全面的考量态度,刘骏虽然缺点多如牛毛,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在他十年的执政期间,亮点也还是有的。

  比如在处理权贵高门占山固泽这件事情上,他处理得就比他的爸爸和爷爷都妥当。那会儿不像现在,山河湖地都属国家所有,你盖一栋房子住里面,七十年后房子产权到期,这地皮国家又收回去了。那会儿不是这样,天下土地只是名义上是国家所有,实际上都被各地豪强势力霸占瓜分了。他们看见一块好地,插一记号,说这地是我家的了;发现一个湖泊,跳进去泡个澡,就说这湖是我家的了,要不谢灵运家怎么那么多庄园田地呢。朝廷也没办法,制止不了。刘裕和刘义隆在位时,都曾下力气集中整治这种违法行为,但收效甚微。这么一来,等于是跟国家争利,把原本属于国家的土地资源抢占了,国家就没地发给农民种植,财政收入、GDP发展都会受到影响。

  刘骏上台后,改变了他的父辈们以前的硬压做法,而是温和地顺势而为,将高门大族的占地行为部分合法化,规定按照官品高低,可以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

  你是一品大员,允许你占两百亩地,但你家现在有山川湖泽三百亩,那对不起,多出的一百亩必须向朝廷缴纳赋税。那些地主们一看,这政策可以接受,省得躲躲藏藏的,可以放心大胆在山上种果树,在湖里养鱼虾了,都高高兴兴地向朝廷申报财产。朝廷更是大赢家,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使土地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开发,农牧渔业欣欣向荣。

  刘骏在位期间做的最人性化的一件事,大概要算他对死刑案件的高度关注了。刘宋有个非常好的司法传统——听讼。自刘裕开始,每个皇帝都会定期抽出时间,过问、审理一些重大案件,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刘骏在这块做得相当好,他不仅多次在皇宫内听取案件汇报,还跑到小县城里旁听死刑犯的审判大会。他对死刑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公元463年,他颁布有关死刑执行诏令:“自非临军战陈,并不得专杀;其罪应重辟者,皆先上须报;违犯者以杀人论。”

  这道诏令成了许多无权无势的普通人的护身符,使得他们的人身安全得到了更大的保障。诏令宣布,从此以后,任何官员,除非正在战场上和敌人作战,否则一律不得擅自杀人。对于确实犯有死罪应该被执行死刑者,必须先上报朝廷批准。如果地方长官自己做主把死刑犯杀了,那他自己也就成了死刑犯,会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想活命是不可能的了。

  当时的法律制度不同于现在,现在要对一个人执行死刑,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令才行,各省级法院都没死刑核准权,杀一个死刑犯需要很多道手续程序。但在刘宋时期很简单,各州刺史、各郡太守都对百姓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你犯个什么罪,有军职身份的刺史太守说一句我代表人民枪毙你,就能把你头给砍了。所以刘骏这道禁杀令挽救了不少人的性命,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好政策。

  不过,我们也不能只因这一件事把刘骏的形象无限夸大抬高,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崇高的人,他的禁杀令虽然客观上保护了民众,但他的主观本意并不是为民众着想,而是出于他自己集中权力的需要,他试图利用这一方法来限制地方官手中过大的权力,消除他们对自己地位的威胁。这一点从他自身滥杀不断的恶行就能看出。他真要是那么仁爱、那么以人为本,为什么杀起兄弟和侄子那么毫不手软呢?

  前文里提过的他的弟弟竟陵王刘诞,在被他这个多疑的皇帝哥哥逼得不得不据城谋反保命失败后,不仅全家老少被他杀光,他还下达了屠城令,残忍杀死了城内三千余人。但不管主观客观怎样,禁杀令的积极意义毋容置疑,在那个人如草芥、命如蝼蚁的纷乱年代,它确确实实起到了盾牌作用。

  最后顺便交代一个在刘骏朝为官的大名人:祖冲之。在历史上名头比刘骏响亮得多的杰出的天文学家、数学家、音乐家、机械制造家祖冲之,曾经在刘骏朝为官。刘骏死前一年多,祖冲之曾向刘骏上书建议在全国推行自己创制的历法《大明历》,但未如愿。这套先进的天文历法,第一次把“岁差”概念引入历法之中,极大地提高了历法计算的精度。遗憾的是祖冲之到死都没有看到自己的科研成果问世,在他死后十年,《大明历》才得以由梁武帝颁行,此后整个南朝都是使用这套先进历法。 南朝大争霸(套装共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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