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忧国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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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本来的目标就不是在这,会大杀四方,一是做嫩咖做太久,好不容易变强了,不多杀点人多赚点经验值这样实在是对不起自己。二是不把事情闹大,这区的贼酋,是不会这么简单就出现的。
眼前这玉树临风神采飞扬,但手上果断凶狠的男子不是别人,而是变身后的程钰!
之前因耳饰的问题搞了半天,最后等找到答案时,这才发现原来是因为没变身的关系。
以原先的模样,是不可以使用耳饰,一旦配戴起耳饰,就都得变身才行。
搞定了耳饰问题,程钰再一次的往练功地出发,但这次出发前,程钰又多转了一趟,跑到佣兵公会接些任务,毕竟现在多一人要养,不多赚点不行。
以往程钰很少在接任务,因任务初级大多都是在找人,或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不然就是一些没有等级限制但挺难完成的任务,接了也是白接,让程钰连看都觉得懒。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经过五天前带人练功的经验,程钰知道自己的能力以高过于同等级的玩家。
以往对于七八个盗贼小队,一般玩家不但先要等级高过盗贼群,还得组成队伍一起打怪,最后还清个老半天才解决一小队。
但对于程钰来讲,一小股盗贼也不过是转眼间的事,先不说她本身高于常人的能力,光是她的天赋加乘,就让她比一般人强上了不少。
程钰在任务栏里找到两项任务,一项是找寻莫达斯盗贼的贼窝,另一项是捕捉雪鸡。
这两项是目前程钰所能接的无阶级之分的中阶任务。
第一项是萨尔特斯城城主所发布,因莫达斯贼团长期扰民,造成萨尔特斯居民与往来的行商的困扰,导致萨尔特斯城经济衰竭。
但因贼窟隐密难寻,所以萨尔特斯城城主不得不发布任务委托佣兵协会帮忙。
第二项捕捉雪鸡任务则是城内贵族的要求,雪鸡因肉质鲜美营养,食用对身体有益,且能强化体质,对于一些高贵的贵族来说,是一条能少流汗练习,就能够大大提升能力的捷径。所以历代捕捉雪鸡任务从没停止过,多多益善。
雪鸡只适合居住寒冷冰地或深山内,特性就只有速度快。
一般寒冷地区偏远,萨尔特斯城地域属于内地,雪鸡难寻。而一般只要捕捉到的雪鸡,要不是就近城的贵族买走,要不然就是多运点路送到更繁华的八级城市卖。
对于只有六级的萨尔特斯城城内的贵族们唯一的希望,就只能在离城不远处的深山内寻找。
但内地里,唯一有听说过雪鸡出没的地区就只有帕米里高山龙穴附近。
雪鸡活动范围很奇特,存于巨龙与高阶魔兽之间。
龙是属高傲顶端生物,有分划自己的区域,因巨龙的威吓在,一般高阶魔兽不敢靠近,只敢在帕米里高山的中外围活动,而稀有的雪鸡,就是在龙域范围内生活。
一般巨龙,体形约有二十米高,而成年巨龙更是在大上一倍,雪鸡体形细小,最大只也比一般肉食鸡还要小上一号,在巨龙的眼中,人类几乎可以说是小到看不到了,更何况是雪鸡。
食物尽管在怎么美味,看不到,根本没用。所以巨龙宁可去捕食高阶魔兽,也没那鸟时间去吃它们。
雪鸡是属低阶无智慧动物,对它们来讲,只要是肉食生物,那怕是跟自己同阶生物,都是它们的天敌。所以对于雪鸡们来说,阶级多高都一样,没啥差别。
对于巨龙,雪鸡几乎可以说是不存在的生物。不过,在雪鸡的眼里,巨龙就不一样了,巨龙高大勇猛,是它们的救星,是它们的守护神!
巨龙大只归大只,但并不会刻意去捕食它们,而地区高山寒冷,很是适合它们生活,且也因巨龙的存在,魔兽不敢进犯。所以对它们来讲,这里根本就是天堂。
当然事无绝对,偶尔也会因巨龙在咆哮,而几只太靠近傻傻被震死。
程钰看完这两项任务后,觉得第二项比较难找,要冒险通过高阶魔兽群,去龙域偷鸡,虽价位高,但不太好使,所以只得先完成第一项任务先。
离开城镇后,这几天,程钰从打杀中研发出别于常人的技能。
一般所施的法术技能都是特定的,得去学习才行,不过程钰却例外。
本耳坠附加的能力只贴在装备或武器上,但程钰在某次打杀中,一次砍的太兴奋忘我种,把附加火系能力当成剑气用发射出去。从前程钰本就羡慕那些能以一挑百,百战无敌手的高人。
但因想变强无二法门,就是得苦练,这对程钰这种过一天算一天,有困难就闪避的人来说,无疑是比登天还难,所以想要变高手,这只能在梦中才能出现。
不过,程钰懒归懒,但她确实是个天才。
对于兵器,程钰虽不全精,但也样样通。
程钰本就是静不下来的人,当时,在某次机缘里听见在泰山将要比试十年一次的武林盟主大会,选出武林第一高手,程钰听到消息,当然是特地跑去凑热闹。
比赛中,不乏一些手持稀有兵器的参赛者,兵器使的天花乱坠,看的是令程钰羡慕不已,而当时那次大赛脱颖而出的高手,就是一名称号为狂刀的老者。
羡慕高手持刀剑傲世群雄,程钰一头热,就会特地跑去学喜欢的兵器,其中专攻刀与剑。
又有一次,程钰跑到塞外去,程钰当时的朝代,还谈不上是动乱时代,但边关时不时有马贼骚扰或是游牧民族入侵。
那时,文人与武人不对盘,时不时就批评武人卫国无力,害百姓受苦。
因长久的安定,武人在朝野说话越来越没有份量了。之后,渐渐的,演变成武人在城里抬不起头。
那时的平民百姓在教育孩子时,也都会说:“要好好学习,将来好考中状元。”
转变到后来,都会多加一句:“要好好学习,将来好考中状元,别像武人那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空有肌肉是没用的。”
历代久了,久而久之,文人举头了。
不过对于文人,程钰是非常不屑!赤裸裸的不屑!
在程钰眼里,那些文人只会花天酒地,在酒楼风骚说大话,或是对着长江黄河在那无病哼吟。
只会在口头上臭屁乱说,光说不练,根本没有实际行动过,让忧国忧民的程钰很是看不起!
程钰不想跟他们同流河污,程钰是属于行动派的!
程钰自认自己是爱国人士,在当时,游牧民族时常骚扰百姓,抢夺钱银和女人,让边关百姓苦不堪言。
这让程钰不能忍受,程钰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边关百姓受苦,而自己都没反应!
程钰认为该要站出来做点事,为了百姓,为了我朝江山,程钰立即撇下刚到手没几天的小姑娘,骑着小木驴,抛家弃子的跑去塞外帮忙去!
扯的那么多还没说到重点?
客官,别急,重头戏来了!待某委委道来……
到了塞外,程钰知道,对塞外这些没文化的蛮人,是不能讲道理的。
程钰是极端派的,要谈报复,那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你抢我们的银两,我就偷回来,抢我们的粮草,我就去你家白吃白喝,抓我们的女人,我就去你家泡你们的小! 十年轮回,结缘网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