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最好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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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写写和前夫的故事吧,好歹是一场爱情一场婚姻,虽然尺素成灰,也应该祭奠一下。
他大概是不愿意我写他的,不过没关系,他大概也不会看见,他对我写的东西一向都不屑,虽然玩笑起来的时候会说嗯,你是个作家。或者说嗯,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的。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这话一点都不错,深爱他的时候,他说什么都当真。当然也有可能,他也曾真心过。
谁知道呢。
我习惯不回头追究,谁会没事揭自己的疤,看里面血淋淋的肉。
跟他谈恋爱的时候,我每天都在本子或者便签纸上记录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记得很快乐,很散乱。
比如:今去青山湖玩,坐在湖边吃冰淇淋,天气真热;
或者: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是一只会说话的梨子,呆在电视机上摇啊摇笑啊笑,醒来以后把梦讲给他听,他闭着眼睛想象一下那只梨子的样子,然后钻到被窝里笑半天;
又或者:跟他讲我想写一个特梦幻的故事,主角是个小女巫,鼻子上有七颗雀斑,每天练习骑扫帚飞行,练了很多年还是会从扫帚上摔下来,笨得要命。然后特认真地跟他说,那个小女巫喜欢吃土豆,但又懒得削土豆皮,所以养了一头瞎眼的熊,让它每天削土豆皮;
再或者:我要他夸我一句,他想了半天,说嗯嗯,你的身体,很符合黄金比例啊……
诸如此类的碎乱笔记,不计其数。
跟他去杭州的时候,很多行李留在临安没带走,包括那些笔记。原本打算回海宁安顿好以后,再把行李托运过去整理,可惜,到了海宁还是一趟趟搬家,颠沛流离的,所以一直没顾上。
后来离婚回临安,再翻出来整理,看看笑笑,留了一部分,撕了一部分,倒不是学从前小说里看来的矫情,什么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之类的,这种矫情的事,早已过了年龄,懒得去做了。撕掉不过是因为准备着下一次搬家,精简行李而已。
我不习惯用一些物件来回忆往事,这种方式只会使下次搬家苦不堪言,所以电脑里录入的文字就变成了最好的纪念,当然,还有记忆里的画面。
前夫姓周。
写日志的时候,写到前夫,有时写“小周同志”,有时写“MR.周”。我喜欢用“MR.周”来指代,因为我们结婚那天,他最好的一个同学端着满杯的酒跟我哈哈大笑,说天啊天啊天啊,你现在终于是名正言顺的Mrs.周了,我该说点什么好?
我对时间没概念,我们到底是哪年认识的,恋爱几年,结婚几年,如此种种都模糊。大约是太懒散,从来不喜欢记算。
认识他那年我在钱王大街的房产中介公司上班,同事带同事,朋友带朋友这样认识。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不过不在同一幢楼,有时候我会趴到朝北的窗户往他所在的那栋楼张望,一二三四五数着窗户看他屋里的灯光。
那时候是真爱他,连吸进肺里的空气都是甜的。 危子的青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