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花瓶和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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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我们真的是非常要好的,可惜后来……呵,女人间的友谊,你懂的,好起来好得掏心掏肺,坏起来也能坏得撕心裂肺,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事情。
后来,发生一些事情,跟深蓝的关系,不再亲密。其实,道理都一样,再好的人,也经不起太深的相处。
但是不管怎么样,所有这些事情,都曾是快乐的,曾是真心的。“曾经”是个很怅然的词,总有朱颜辞镜欢好不再的味道。
深蓝的日志写得很美,有生活细碎处最动人的东西,喜欢或者不喜欢都直截了当,不虚设。大概也是因为这样,不容易被人亲近。细究起来,在与她的关系相处中,我才是可笑的那个。
现在我特别喜欢情景喜剧中的关系模式,任是怎样性格的人,都可以成为朋友,只要不存在刻意伤害,便没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比如《生活大爆炸》里面的谢尔顿,他都神经成什么样了,大家都还那样爱他。
我也爱他。
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如果跟深蓝能够重新认识一次,情况会不会不一样。
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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袜子住处门口走廊的角落里有一只很漂亮的花瓶,闲置着积灰尘,特孤单特寂寞。
起先我以为是破的,所以才扔在那里不用,后来仔仔细细端详一阵,发现根本不破,完好无缺着,好惊喜!于是跑到厨房里去找袜子,问她能不能把那个花瓶送给我。
她头也不回:行,拿去!
这样大方,弄得我直想找点什么来歌颂她一下,我说:袜子,那花瓶很漂亮的,你不心疼?
她还是在那里捣鼓着弄吃的东西,头也不回说:心疼,但也送给你了,尽管拿去!
真感动啊,狠狠亮起嗓子唱了两句。
等我感动完了,也歌颂完了,袜子突然回眸一笑,说:难道你就没发现,那个花瓶,是你自己的吗?你去杭州之前搬不走,寄存在我这里的。
我恍然大悟!
难怪我一看见那花瓶,就特喜欢,原来根本就是我自己按自己的审美眼光买来的!
她说:是啊,就因为是你的审美眼光,所以那花瓶搁哪都碍眼,谁看谁不顺眼,只好扔门口积灰尘。
……
管她怎么说,反正花瓶我喜欢的很,赶紧高高兴兴捡起来洗干净拿回自己屋里。
拿回屋里却也是闲置,心里总想着什么时候自己去买束花来插,可不是嫌花店远,就是嫌花太贵,一直空着,真对不起那花瓶长那么好看!
但后来,那花瓶真的起到过用处,用来安放玫瑰还有百合,可惜没能盛一场爱情。第二年的情人节,有个小我七岁的男孩送来大束的玫瑰和礼物,我用快递把礼物退回去,但是留下了玫瑰。我喜欢玫瑰。我也真的很希望能够和那个男孩好好谈一场恋爱,可惜没有谈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根筋搭得不对,每天嚷嚷着想谈恋爱,真的有男孩来敲门,却仍是把自己关在门的里面。
我一直都以为离婚对我来说没有半点影响,只不过是生活方式和生活地点的改变。
其实是错的。
真的是错的。 危子的青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