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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今日美国新实用主义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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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今日美国新实用主义的兴起毫无疑问,从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开始至杜威达到顶峰的美国实用主义已经成了美国文化的哲学。事实上,美国哲学通常是与实用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连海德格尔也注意到,美国人对美国精神的解释是实用主义。但是,我们今天回过头来看,可以发现,从其产生之日起,实用主义就从来没有在美国取得过支配地位。即使在其鼎盛之日,老式的唯心主义和新式的自然主义也一直垄断着各主要大学的哲学系。但无论如何,在此期间,实用主义还是很有活力的哲学派别。而在杜威死后的一段时间,实用主义虽然作为一种立场还被保存着,但很少有美国人会为此而感到骄傲了。詹姆斯和杜威的大多数追随者不再是有影响的专业哲学家,而专业哲学家们则在实用主义对符合论真理观的拒绝中看到了其相对主义的、观念论的和虚无主义的隐含而转向别的哲学立场。

  实用主义在杜威以后的式微,首先是因为实用主义强烈地反对哲学的专业化,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时期正是哲学的专业化时期。这个时候,哲学家们不是把自己的专业与神学相联系(像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那样),也不是与社会科学相联系(像实用主义的鼎盛期那样),而是与数学和自然科学相联系。总之,人们认为哲学应当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这就使实用主义很难完全进入学术界。与此相关的第二个原因是,由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和怀特海(Al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的《数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Mathmatics,1903)倡导的在符号逻辑中的革命和对符号逻辑的入迷使专业哲学家们把注意力转向实用主义未曾讨论过的问题。因为除了皮尔斯,经典实用主义者们主要关心的不是理论构造而是实际行为,不是形成一般的原则完成神圣使命,而是运用独特理智解决社会问题。当然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是,为逃避纳粹迫害,欧洲特别是德国和奥地利的许多哲学家,如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1891-1970)、赖辛巴哈(Hans Reichenbach,1891-1953)、塔斯基(Alfred Tarski,1901-1983)和亨普尔等(Carl Hempel,1905-1997),纷纷移居美国,从而也把一种纯粹、严格和精确的精神带进了美国哲学舞台。很快地,逻辑实证主义便牢牢地控制了美国主要大学的哲学系,并支配了整整一代年轻人的想象力,而实用主义在他们眼里成了模糊的头脑不清的哲学。

  但自20世纪后期开始,实用主义又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复兴。虽然这还不能与其从皮尔斯到杜威的鼎盛期相比,更不能说支配了美国哲学界,但它确实不像在逻辑实证主义占有压倒优势时那么默默无闻甚至成为否定性的东西。这种复兴的一个迹象是,许多今日最重要的美国哲学家往往不那么犹豫地接受人们称其为实用主义者,即使他们自己也许还是更情愿被称为别的什么主义,而且即使事实上他们的思想可能与实用主义还有一段距离。值得注意的是,这场并不十分惊人却也绝对不容忽视的实用主义复兴并不限于哲学界。像伦特里希(Frank Lentrichia)和费什(Stanley Fish,1936- )这样的实用主义文学批评家使传统的人道主义者感到了不安,像沃尔泽(Michael Walzer,1935- )和德沃金(Ronald Dworkin,1931-2013)这样的实用主义政治理论家,则由于提出了更激进的政治思想而使传统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受到了挑战,而像斯道特(Jeffrey Stout,1950- )和考夫曼(Gordon D. Kaufman,1925-2011)这样的实用主义神学家则正在改变流行的宗教观念。

  我们再把视野收回到哲学的实用主义上来。实用主义在美国哲学中的复兴,或者说新实用主义哲学在美国的兴起,主要是由于实证主义的分析哲学走到了尽头。逻辑实证主义的主要贡献是揭示了许多传统哲学问题的虚假性。但这一点现在已经成了老生常谈了。哲学家们想做些新的事情。通常,在其启示的源泉干枯的时候,英语世界的哲学家们总是面向欧洲大陆,寻找新的思想,而他们在那里发现的东西正是杜威曾经期望的。例如,在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1929- )和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这样的哲学家那里,他们发现了对社会政治问题而不是数学和科学问题的关心,而在像德里达这样的哲学家那里,他们看到了哲学与小说、电影和戏剧等的关系,而这些正是杜威在半个多世纪以前预计会在美国出现而实际上没能出现的:

  如果我对时代的征兆理解不错的话,当社会科学和艺术的重要性成了人们反思的对象(就像数学和自然科学在过去成为人们思考的对象那样)的时候,在其全部的意义得到把握的时候,一场新的整合运动将在哲学中出现。

  另一方面,在所有这样的哲学家那里,他们也都看到了一种对传统形而上学二元论、实在论和表象论的反动,而这也正是美国经典实用主义的一个鲜明特征。因此,今日美国实用主义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企图把美国哲学与大陆哲学在实用主义的主题下联合起来,如像伯恩斯坦(Richard J. Bernstein,1932- )和罗蒂所做的。这些人往往比较注重社会政治问题。另一是用实用主义的灵感改造分析哲学,使之摆脱实证主义的穷途末路。如像戴维森和普特南(Hilary Putnam,1926-2016)所做的。这些人虽然主要关心的还是思想与语言,但如罗蒂所指出的,就其并没有赋予自然科学任何特殊地位而言,已与实证主义根本不同了。

  毫无疑问,在使实用主义在美国哲学舞台上起死回生方面,蒯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1908-2000)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人物。这主要不是由于其与实用主义的谱系关系:1931年他聆听了杜威在哈佛所作的第一个詹姆斯讲座,而在1968年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作了第一个杜威讲座。这更主要的是由于他对实用主义的实际贡献,并使人们重新对实用主义哲学产生兴趣。蒯因在杜威去世前一年半发表的《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Two Dogmas of Empiricism”,The Philosophical Review,1953)被认为可能是20世纪以来最重要的哲学论文。而正是在这篇文章中,蒯因重新举起了实用主义的大旗。逻辑实证主义一方面坚持分析真理与综合真理的区分,另一方面又相信所有有意义的陈述都可以还原为经验命题。经验主义的这两个教条都服务于其想为科学与形而上学分界的目的,而蒯因告诉我们:

  在拒绝这样的界线的时候,我倡导一种更彻底的实用主义。每一个人都被赋予科学的传统和一系列连续的感觉刺激。指导他使科学传统与其连续的感官刺激适合的各种考虑,只要是理性的,就是实用主义的。

  但蒯因对实用主义的更系统阐述是其《实用主义者在经验主义中的地位》一文。蒯因认为,在后休谟的经验主义中有五个方面与经典实用主义直接相关。第一是方法论的唯名论。根据这种理论,在认识论中,要尽可能地讨论语言表达而不是观念;第二是本体论的语境主义。它主张,要想得益于一个方便的,但本体论上带来麻烦的术语而又否定其指称,我们必须依赖于语境定义;第三是认识论的整体论。我们必须认识到,只有相当广泛的科学理论整体,而不是一个句子甚至一个语词,才可以成为表达意义的单位;第四是方法论的一元论,即蒯因在“两个教条”中所强调的要放弃分析-综合的二元论;最后是方法论的自然主义:放弃先于科学的第一哲学的目标。蒯因认为,这最后一点,对于实用主义来说,也是最为重要的。因为正是在这里,尽管依旧奉行“我”的自然主义,但其中的“我”却走到了实用主义的人道主义立场:

  我必须要承认,科学理论的系统结构是人造的。是的,它是用来适合感性材料的,但它是发明的而不是发现的,因为它并不是完全由材料决定的。所有别的材料,所有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系统,也都可以与这个材料相适合。

  蒯因最重要的追随者——戴维森恐怕是一个最有影响(至少在罗蒂看来)但又不愿被称为实用主义者的实用主义者。其主要著作《真理与解释研究》(Inquiries into Truth and Interpretation)就是献给蒯因的,并说“没有他就没有本书”。他在1989年作了“哥伦比亚大学第六次杜威系列讲座”(蒯因本人于1968年作了第一个杜威系列讲座)。开讲第一句话也许说明为什么人们要把他看作是实用主义者;“如果没有可以思想的存在物,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没有任何对象或事件,可以是真的或假的”。也许戴维森对实用主义的最大贡献是他在蒯因拒斥了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以后,诊断出了经验主义的第三个、而且在他看来是最后一个教条(因为在抛弃了这样一个教条以后,在他看来,似乎就不再有什么东西是为经验主义所特有的了)。这就是他所谓的模式与内容的二元论。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的先天范畴和后天经验就是这种二元论的一个例子。而实证主义的意义与信念之区分又是这个教条的另一个例子。在这种二元论中,模式通常被认为是独立于内容的,因而不会因内容的改变而改变。而在戴维森看来,模式与内容是不可分的,因为它们是相互依赖的。例如,信念与意义的相互依赖源于解释语言行为的这样两个方面的相互依赖:赋句子以信念和解释句子。显然我们必须有一个理论同时能够说明对待语言的态度和解释语言的理论,而这个理论本身并不假定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

  戴维森理论中与实用主义有关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在真理问题上的“没有对质的符合论”。戴维森反对传统的符合论的真理观,因为这种理论认为真理需要与外在世界对质,而这种对质在戴维森看来是荒唐的。事实上,戴维森持的是一种与传统符合论相反的融贯论。他的一篇著名论文的题目就是“关于真理和认识的融贯论”。只是他认为,支持这种融贯论的根据不但不排斥符合论,而且会产生符合论。因为“纯粹的融贯不能保证一个人相信的东西”,这里还需要符合。当然外在世界不能作为一个立场使信念与之符合。但还是有信念可以与之符合的立场。这就是彻底的解释者的立场(类似蒯因的彻底的翻译者)。他认为,“关于其什么时候同意句子,即什么时候认为这些句子为真,说话者不能系统地蒙骗其可能的解释者;因此原则上,意义及信念(就其与意义有关而言)都受到公众决定”。显然,戴维森的这种关于真理的、没有对质的符合或产生符合的融贯说,从根本上说,与罗蒂和哈贝马斯的对话共同体理论是一致的。可能正因为这样,戴维森承认,在1983年底美国哲学年会太平洋地区分会上,罗蒂成功说服他不再用符合论或融贯论来称呼自己的理论。据说作为回报,他也成功地说服了罗蒂放弃其实用主义的真理理论,他还承认自己以前所使用的符合和融贯具有令人误解之处。

  与上面两位哲学家不同,普特南则在近来越来越乐意被称为实用主义者。在其《带有人面的实在论》(The Many Faces of Realism,1987)一书的导言中,他说,他现在认识到,他以前(甚至一直到现在为止)笨拙地在实在论名义下从事的研究,如果是在实用主义的名义下进行,也许会要好得多。普特南在此提到的这种研究是指他最初在《理性、真理与历史》(Reason,Truth,and History,1981)中阐述的与形而上学实在论或外在论实在论相反的内在论实在论,或者说与来自上帝的观点的实在论相反的来自人的观点的实在论。根据前一种实在论,世界由独立于心灵的东西组成。对于世界的实际样子,可以有一个、而且只能有一个完全的描述。真理是语词或思想或符号与外在世界的符合。这是一种上帝的观点,因为只有上帝,一个超然于人和世界之外的超越存在物,才可以作这样一种比较,才知道是否与此符合。但我们是人,而不是上帝,因此只有资格提出一种内在的实在论。根据这样一种实在论,只要对象与怎样使用符号和如何使用符号没有关系,符号就并不必然地与对象符合。但实际上由特定使用共同体以特定方式使用的符号确实与在这些使用者的概念模式之内的对象符合。“对象”并不独立于概念模式而存在。当我们引进某种描述模式时,我们就把世界划分成对象。由于对象和符号同样内在于描述模式,就有可能说什么与什么相匹配。

  虽然在《理性、真理与历史》这部著作中,普特南还认为,曾被用来称呼这种内在实在论的“实用主义”,同“融贯真理论”、“非实在论”、“证实论”、“多元论”等标签一样,由于其历史上的其他用法,具有不能令人接受的隐舍,但后来,他却越来越倾向于认为,这种实在论应当更恰当地称为实用主义的实在论。因为一方面,这种实在论强调的是,我们不能认识也不能有效地使用上帝的观点。所存在的只是我们实际的人的各种不同观点,而我们这些实际的人所考虑的是我们的描述和理论为之服务的各种利益和目的。另一方面,实用主义的核心,“在笔者看来,就是坚持行动者的观点之至高无上性。如果我们发现,在从事广义的实践活动时,我们必须采取某种观点,使用某个‘概念系统’,那么我们必须同时进一步主张,这实际上不是事物本身的样子”。这样,他便发现,实用主义可以更好地表达这种实在论观点。

  一个更为自觉的实用主义者是曾任美国哲学学会东部分会主席的理查德·伯恩斯坦。他的一个重要论文集子《哲学面面观》(Philosophical Profiles: Essays in a Pragmatic Mode,1986)的副标题就是“带有实用主义语调的论文”。伯恩斯坦本人的兴趣是要发展一种以亚里士多德(Aristole,384-322BC)为基础的实践哲学。在他看来,实践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广义上是指一般的生命活动,而在狭义上是指自由人的生活方式,指的是支配着人的伦理和政治生活的学科和活动,指的是在城邦中的自由活动和有关这些活动的学科。伯恩斯坦虽然试图把这两种不同的意义结合起来,但他显然更关心狭义的实践。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认识到了实用主义的重要性,因为在他看来,实用主义充满了自由精神:这里“有一个明确的命令:绝不能封闭研究道路,必须认识到,我们的任何信仰,不管多么心爱、多么根本,都容许(而且事实上也要求)进一步的批评”。

  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区别。伯恩斯坦所关心的主要不是语言的意义和真理问题,而是伦理政治生活的自由问题。置身于实用主义复兴运动这个广阔的视野,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个区别。伯恩斯坦所做的主要不是用实用主义重建今日美国哲学,特别是分析哲学,而是企图发现美国哲学与大陆哲学的连接点。这个连接点在他看来就是实用主义。例如,他认为,在海德格尔那里几乎可以发现实用主义的所有主要论点:对近代主观主义和基础主义的批判;对二元论的怀疑和解构;对“偏见”的翻案;对人的历史性的强调等。他也认为,虽然伽达默尔(Hans Georg Gadamer,1900-2002)可能继承了海德格尔对美国实用主义的轻蔑,他对实践智慧的强调,对主客二元对立的克服,对人类有限性的意义、所有理解的可错性和经验向未来的开放性的重视,都使他实际上与美国实用主义很接近。而哈贝马斯则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自觉的实用主义者,因为他的思想有不少得益于其对皮尔斯、杜威和米德(Herbert Mead,1863-1931)的研究。因此在他的交流行为理论中发现不少实用主义的回声就不足为奇了。

  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新实用主义兴起的背景中,我们才可以理解罗蒂的新实用主义文化观。 自由主义的超越与仁爱政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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